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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精選16篇)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精選16篇)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

出租方: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精選16篇)

社員代表人:聯繫電話: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該田地總面積為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四、租金計算、付款方式: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每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從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調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後一年內繳當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收款收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六、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設的基礎設施歸集體所有。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七、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_____畝。每畝_____元。共計_____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為_____年。即自20x年__月__日起至20x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棵,每棵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3

土 地 租 賃 合 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摺合為畝數,每畝每年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租地保證金在簽訂協議的同時,一次性繳納租地保證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押金及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三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臨時性建築物、以保證生產需要。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間,必須保持場地平整,不得出現堆積及揚塵,影響村莊形象,給村民帶來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結束,解除租賃協議前五天,必須整平全部場地,並清理遺留的現場垃圾等事宜.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首輪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境內“________________ ”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飯店概況: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是位於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相鄰的原“ ________________”。山莊內除“大堂”上的二樓和五樓的三間辦公室以外。賓館、茶樓、大廳、餐飲廚房整體租賃給乙方,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以原“________________ ”經營相同,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空調設施、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原“山莊”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經營設備。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現有的物業交付乙方。如果原山莊飲食用的餐具、冰箱、大園桌、外移,必須及時歸位移交給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雙倍賠償。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1、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每年的全年租賃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款項分一次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以後每年的七月一日支付當年租費。

第四條、租賃時間:租賃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並承擔相應損失。

第六條 租賃

甲方將第三方所建的“炎帝山莊”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轉租給乙方的一切財產均已取得炎帝山莊原所有權人即全體股東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或因甲方原因中止與原出租方股東的首合同。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轉租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提請原始出租方股東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從第三方承擔給乙方承包所有標的物的的物業使用權,並徵的原始承包股東同意交給乙方經營。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完全是原“炎帝山莊”的物業。

3、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税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税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應當支付訴其它費用,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如原山莊移交的物資被2甲方,遺失或轉移的或被他人佔用的,由甲方負責追回交給乙方。否則視甲方違約。

6、甲方應從第三方獲取並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食品衞生、營業執照等複印件給乙方備案或到按要求提交給有關行政部門,否則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7、甲乙雙方所用的水、電費由各自負責。乙方承包前,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外樓電源所使用的電費由甲方負責收取。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照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擔財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衞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

5、乙方可以根據經營上的需要,進行適當、必須的改造。甲方及甲方的上線出租方不得干涉,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拆除自己投入的設施或協商折舊後作價給乙方。如協商無果,乙方可以折除或轉移屬乙方承包經營添置的一切財物(包括所栽樹木、水、電、餐飲設備等)。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已付租賃費,並要求賠償損失。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專人傳遞。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必須答覆好的,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其他

1、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矛盾,由乙方解決,但乙方未能解決的,甲方必須向“炎帝山莊”董事會捉出申請,提請出面解決。

3、該飯店出租前發生的一切債務和其它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街道    村,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條 續租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  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   專户內,開户銀行        ,賬號:

7.4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 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__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麪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審核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1.1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2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4 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1.5 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2 補償

11.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  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11.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3.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3.4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3.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3.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4.1 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14.4 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4.5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4.6 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6.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2.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16.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3.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8.1.1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18.1.2 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20.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0.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0.5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的面積、四址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面積為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 年,從公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數額及付款辦法:

土地租金每年按 元計付。土地先租後用,每年 月 日前結清下年度租賃費。

四、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

3、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對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監督權。有權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

2、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或農業資源的行為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將土地租給乙方後,有義務協調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干涉。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有按合同規定進行合法經營管理的自主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在承租期間按照約定交納土地租金。

3、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按照合同約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合法生產,不得用於非農業活動,不得擅自變更使用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種植國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種。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若需進行生產建設或改建,應事先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必須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拆除。

6、承租期內,不得擅自轉包土地或變更使用範圍,如有需要,需在不影響下期種植的情況下,提前三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包或變更實施。

7、乙方的建築施工、勞動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組的羣眾。

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壞,合同期滿後恢復原有地貌。

六、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權按所欠總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並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責承擔。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進行違法經營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七、免責條件:

合同期間如遇到大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龍捲風等)和政策變動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無法正常生產,其規定的經濟責任可酌情減免。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由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協商。

2、合同到期乙方將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屬物誰投資歸誰所有,可拆除也可作價轉讓。

3、合同履約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蓋章)

代表人:

乙方: (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發展企業,搞活經濟,充分利用我村有利條件的土地,促進企業發展,經研究,分別對前期合同已期滿和填塘辦廠,做出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用地水塘,用地面積0.45畝,按照物價遞增,定為租金每畝第一年 萬 為基數,以後按照物價升幅,每畝每年增加 ,如此類推。每年牌照費 ,企業管理費 ,每年應上繳人民幣金額由企業財會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計算上繳數字。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租期定為15年,由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為合同終止。

第三條填土費負擔,如甲方填塘辦廠,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費 萬 給甲方(每一市畝計),不計利息,期滿後不返還給乙方,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租用期內,屬鎮以上下達的各項徵收費用,由乙方負責,如:辦廠報建、擴建,水利費,公安及消防費,鎮企業管理費,用電增容費,通電線路負擔,自來水接管費,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攤等。通電線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區組織,規劃佈局,經濟負擔分攤給各r。

第五條在辦廠過程中,如遇到國家或鎮委徵用土地時,甲方可按徵用面積減除租金,屬全部徵用的,甲乙雙方應終止合同,並交清甲方應上繳款項。如上級對土地有補償款的屬管理區收入,廠房停產補償屬乙方收入,甲方不補償乙方的廠房拆遷補償,乙方停產停工及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各廠經營要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設立財務專賬,每月要送月報表給甲方。

第七條乙方要按季度上繳上述費用給甲方,如不按期上繳的`,甲方有權按銀行利息另加收20 %。甲方不負責任何貸款,乙方自籌資金辦廠。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村財會、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謀求生活、發展經營的需要,經徵詢甲方及所在村委會領導同意,決定將賞朗村村前路口邊的稻田承租來發展種植業,經過乙方與甲方協商後,雙方一致同意,特簽定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決不反悔。

第一條:面積和租金

1、出租面積:王躍3.0畝,王登文1.0畝,王登華1.7畝,王正才1.5畝, 畝、 畝、 畝、 畝。

2、租金:根據土地租田交通情況,經甲乙雙方商量決定,每畝稻田的年租金為1500元起,其中王躍4500元,王登文20xx元,王登華3500元,王正才2800元, 元、 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與合同期限

1、付款方式:租金交納方式是每年交一次,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後用地,交納時間為每年4月份前由雙方代表當面點清租金,若有特殊情況,雙方提前協商解決。

2、合同期限:本合同第一次簽定的期限為三年,即從公元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按合同規定索要租金,有權監督乙方在生產勞動中是否對田地、田梗的使用情況是否破壞。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生產經營工作,但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的生產勞動工作,提供給乙方一個安全、可靠、方便、舒適的工作環境,但不擔當任何責任風險。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自主經營,有土地使用權,根據需要可在土地上建大棚、水池、水電安裝設置、臨時住房等硬件設施,以及其它相關的生產、生活等工作。乙方有義務按時在每年4月份之前交納租金給甲方,有義務保護好田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不能隨便轉租土地給他人使用。若乙方要轉讓,須經甲方同意,或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第四條:合同延期或更改

1、本合同為期三年,期滿後若乙方需要延期,可提前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如價格等),甲方不能以任何藉口終止合同或轉租給他人,合同延期應以滿足乙方的要求為優先。

2、合同簽定後一般不更改,若需要更改或補充,雙方可協商後決定。

第五條:意外情況的處理

本合同簽定後,土地永遠是歸甲方所有,若發生不可遇見的因素,如國家政策的變化,土地被徵撥等情況發生時,田地的徵撥費(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餘的補償(特指乙方投入到田地裏面的具體財產:如樹苗、大棚、水管、電纜、房屋、水池、工棚、保坎、道路等一切設施)歸乙方所有。雙方按國家政策標準辦事,不能有任何違反行為。

第六條:合同時效及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定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金額多少、視情況而定。但不能低於損失的金額。

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多份,其中甲方每户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 土地約 畝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大寫) 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農户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 畝,座落在 村。四周邊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20xx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 月份以支付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採用先交後租措施。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徵收、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户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户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生產施工或運輸時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及生活,對由於乙方生產施工或運輸不當造成的損壞,損失由乙方賠償。同時,甲方在不影響自身生產及生活的前提下,應提供給乙方施工運輸方便。

七、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生產經營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

八、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一、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協議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120xx元/畝)。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豐順縣豐良鎮豐良大橋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酒店綜合用地發展和温泉游泳池經營。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8 年,從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商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費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計 960000 元(大寫:玖拾陸萬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廣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肇花高速公路水泥預製構件建設需要,江西省公路橋樑工程局肇花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項目經理部需臨時租用甲方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土地權屬、位置、面積

甲方將屬於廣州市花都區山前大道以北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該土地地名為塘口,位於廣州市花都區山前大道北側(肇花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項目經理部鋼筋加工棚前約50米),(具體位置以測量放樣的座標為準)。土地面積約為4畝。

二、租賃期限

根據雙方約定租賃期限暫定為2年,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超過2年按月支付。

三、租金支付約定

經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租賃單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肆仟伍佰元(¥4500.00)。4畝年總租金為壹萬捌仟元(¥18000.00),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兩年(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的租金給甲方。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平整場地、修理便道臨建所需的機械由乙方自己提供,掛名為甲方。

2、甲方應保證並幫助乙方協調用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機械設備車輛進出便道應由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包括便道擴寬及沿線所需的土石方)。甲方保證此道路在租用期間暢通。

4、乙方承租本宗土地用途:建設期:主要進行預製構件建設、筋加工、圓管涵加工設備建設、蒸汽養護設備建設、成品存放區、少數活動板房的搭建、小龍門吊搭建;生產期:主要生產預製構件(包括圓管涵、蓋板涵、U型邊溝等)、加工鋼筋構件、堆放物品(包括機械、材料等)。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的使用權,終止合同。

5、乙方租用期間,乙方自主生產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人員不得干預。如該土地所在地社員對乙方的建設、生產經營等進行干擾,甲方須協同土地權屬單位進行制止及調解。

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後,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扣押、強行佔有,乙方有權處理該場地內屬於自己的動產與不動產,若乙方建設的不動產甲方需要,可以按建設期市場價折舊給甲方,但須雙方同意。

8、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清走,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9、乙方只負責支付甲方土地租賃金(注:土地租賃金已含復綠復墾費)。乙方有權拒絕支付除租金以外的一切費用。

10、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1、甲方租用給乙方的土地,租金裏包含了該土地上的青苗及一切附着物的一切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行支付其他費用,該土地上覆綠、復耕工作由甲方完成,與乙方無關。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延續

1、在租賃期間內,若需變更合同或補充約定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在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該變更協議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合同。

3、若乙方須延長租賃時間,超過2年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支付。4畝月租金為:壹仟伍佰元(¥1500.00)。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後租賃期限內,不得再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土地使用合同,包括堆放物品,否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乙方中途退租,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並有權無償處理該宗土地內的動產與不動產,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七、其他

1、土地使用範圍以乙方測量繪製的平面座標圖為準,谷歌衞星圖為參考。

2、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3、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逐頁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3

一、合同雙方

出租方:北京天潤星展覽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租賃方: (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二、租賃基本情況

租賃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金盞鄉黎各莊村—北京天潤星展覽展示有限公司

1、租賃廠房面積:700m2

2、租賃辦公室5間,總面積120m2

3、租賃空地面積:約750m2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6 )年,即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1日,合同期滿,甲方如有意出租,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但需重新簽訂合同。

四、租金期限及付款方式

廠房、辦公室、空地3項,年租金為6萬元正。支付方式:年租金按每半年付款一次,須在未到期的前一星期之內付清款項。租金每兩年遞增3000元正。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土地一經確認後,不得隨意變更,佔用。

2、 甲方力所能及的為乙方提供各種便利,並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各種費用由乙方負責)

3、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生活電源,其動力電源為:乙方廠房電源,由乙方使用,未經同意,乙方不得佔用甲方電源。

電費徵收:

〈1〉 電費按乙方所裝電錶的度數,按供電局合計徵收。

〈2〉 徵收辦法:在租賃期內每月底的電費,乙方在下月初5日前一次性交齊。

〈3〉 若欠交電費超過5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4、 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水源,乙方每月支付甲方(150元)水費。(隨乙方人員增加適量調整費用。)

5、 合同期滿,乙方交還甲方所有向甲方承租的固定產(如倉庫、房屋等)甲方如有意繼續出租,則優先考慮乙方。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保護環境,做到防火、防盜,嚴禁賭博,如違反上述規定,責任由乙方自負

2、 乙方人員(包括僱傭人員)不得在庫內吸煙、動用明火。

3、 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要注意安全生產,按規定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庫內留足防火通道;隨時檢查庫房線路,不得將電線頭直接入插座內;廢板、鋸末、下腳料及時清理;人員離開時,須切斷電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於乙方管理疏漏或操作不當引起的火災、人員傷亡事故,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進行安全、消防的監督、檢查。

4、 乙方要按國家規定合法經營

5、 乙方不得留宿嬰、幼、兒童。出入本公司院內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

6、 防汛期間的防汛措施由乙方自理,因汛情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7、 對於租用的廠房等建築結構和門窗、照明設備等乙方不得擅自變動、處置。如確有需要應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且費用由乙方承擔,退租時恢復原狀,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在3天之內將原租賃物歸還甲方

8、 合同期滿前90天,乙方如有意續租,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六、免則條件

對於在合同履行中非人為發生的責任,應免除雙方責任(如:國家佔地、鄉域和村域規劃,自然災害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雙方可解除合同:

1、 國家徵用或其他不可抗力(如自然、人為災害)的原因。

2、 當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同意解除合同。

3、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違約

本合同雙方簽字,即具備法律效率,雙方不得自行終止、解除合同,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的屬於違約。

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並支付適當數額的違約金(¥5.5萬元正)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1、 雙方協商解決

2、 提請北京市朝陽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3、 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盡適宜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時生效,既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地點: 地點: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4

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荒地管理和承包地養殖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荒地使用管理

為對荒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荒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面積約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租賃費為________元/年、________畝。分________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________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荒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期間遇到國家徵收用地所得補償乙方為受益主體,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5

出租方: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 村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承租方:陝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集體所有位於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於合同籤

訂後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的20xx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後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於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並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税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 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鑑證機關:(章) 鑑證日期:

合法土地租賃使用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土地範圍、面積

位於_市_x路 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丙方開設汽車銷售中心。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為3萬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為3.5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六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條 續租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第六條 合同終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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