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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間租房合同

寫字間租房合同

寫字間是開發商用來供給一些企業或個人用來辦公,休息的場所,也有用做住宿的,那麼寫字間租房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寫字間租房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寫字間租房合同
寫字間租房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開 户 行: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法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租賃房屋自然概況

1.1 甲方將座落於 市 區 路 號寫字樓層 號寫字間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框架結構。

1.2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狀況良好及附屬設施完備,具有正常使用功能。

第2條 租賃房屋權屬狀況

2.1 甲方具有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出租房屋權屬關係明晰,無瑕疵與爭議。

第3條 租賃房屋範圍及用途

3.1 承租範圍包括該房屋竣工圖紙中室內的全部使用權。乙方租賃該房屋用於辦公以及服務於辦公的其他功能。

3.2 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轉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的用途。

3.3 乙方應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

第4條 租賃期限

4.1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此出租房屋,應在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叁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

4.3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後,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4.4 若乙方原因需提前入住,則乙方應按實際入住日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物業服務費;若乙方原因延期入住,則乙方按合同4.1條款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物業服務費。

第5條 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5.1 甲方負責承擔租賃期內依據國家標準應支付的房產税、出租房的土地使用費、房屋租賃管理費。

5.2 乙方承租此房應預先支付租賃押金,並按時支付租金、物業服務費、電費等與此房使用或依據國家標準支付的相關費用。

5.3 租金及物業服務費:雙方約定該出租房年租金及物業服務人民幣(¥ 元) (大寫)。乙方應於每半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半年租金,首次租金及物業服務費應於簽訂合同之日交付。

5.4 租賃押金:在本合同簽章生效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押金。租賃押金數額 (¥ 元) (大寫)。甲方收取租賃押金,應向乙方開具相應用途的押金收據。租賃押金的使用:在租賃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租金甲方有權直接從押金中扣除相等數額,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扣除部分補足,重新置於甲方處。租賃押金的返還:租賃期結束,乙方交還鑰匙時,甲方核查無欠費、無物品損失後七日內全額返還不計息。

5.5 電費: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應按時支付此房屋的電費。

5.6 其它費用:乙方應根據大廈物業公司規定,按大廈《裝修手冊》執行。負責支付租賃期間的其它各項費用,包括電費按金、裝修期間的裝修施工服務費、裝修保證金、更換業户銘牌等費用。

第6條 租賃房屋的設計裝修

6.1 乙方的設計裝修方案應符合國家相關的室內裝修安全標準並取得本大廈物業部門的同意。

6.2 乙方裝修期間,應按照大廈《裝修手冊》規定申請對承租房屋的天棚、地面、牆體、電氣等項目進行改造,並嚴格按照甲方批覆的裝修施工圖紙施工,杜絕超出圖紙範圍的一切施工現象發生。

6.3 乙方裝修完畢,應報請甲方驗收,甲方簽署驗收合格意見後,乙方方可正式啟用該裝修單元。

6.4 租賃期結束,乙方保證將裝修改造部分恢復原狀(原大廈竣工圖),含地毯、頂棚及其它電器的相應位置的恢復。經甲方或大廈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退還乙方繳納的各種押金款。

6.5 若由甲方或大廈物業公司恢復,乙方應根據當時價格標準支付工程款。若不支付或逾期支付,大廈物業公司有權從乙方繳納的各種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於工程恢復一個月內補齊。

第7條 租賃登記

7.1 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一個月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租賃登記,登記費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應提供相關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積極協助甲方。

7.3 合同履行完畢或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一個月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

第8條 租賃房屋的維護與修繕

8.1 乙方應在接鑰匙時查驗租賃房屋內部相關設施是否齊全完好,並做相應備案,雙方簽字。

8.2 承租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該房屋及室內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毀,乙方負修復責任。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3 因房屋自身原因引起的損壞,甲方有義務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賠償責任。乙方自行維修,其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可在租金中扣除,屆時以乙方支出相應費用的票據為據。

8.4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護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9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法律和法規享有合同解除權以外,任何一方可以依據本合同規定享有合同解除權。

9.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2.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進行違法裝修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2.3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出租房屋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2.4 乙方利用本出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2.5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接到書面通知後七天內遷離並交回出租房屋。

9.3.1 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3.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3.3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4 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解除的,乙方應於終止或解除之日前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未按約定期限交還出租房屋的,視為乙方放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進入該房屋,將房屋內的物品清點變賣,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所有拖欠款項(含違約金)及物品保管費用後,由乙方向甲方申請返還。甲方也可以不行使上述權利,但乙方應支付該房屋的延期使用費及物業服務費等費用,延期使用費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金的2倍。

第10條 租賃房屋權屬關係變更

10.1 租賃期間,一方如有合併、分立、解散等事項,合同相應的權利、義務轉移至該方的繼受人。

10.2 租賃期間,甲方如轉讓該房屋,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人,由受讓人作為出租方繼續履行該合同。乙方放棄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第11條 違約責任

11.1 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1.2 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每遲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應交租金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遲延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物業服務費及其它費用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繳納辦法按《管理規約》有關條款執行。

11.3 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行使解除權,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期內兩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已支付的多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中抵扣,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其他損失,甲方仍有權追償。

11.4 乙方未正常使用房屋,導致損毀的,應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11.5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合同期內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已支付的多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應在合同終止後30日內退還。如果甲方的違約責任造成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有權追償。

11.6 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出租房屋或提供房屋不合格,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指人力不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戰爭、暴亂、社會性的運動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13條 爭議解決方式

13.1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任何一方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14條 補充協議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5條 其它約定

15.1 乙方須嚴格遵守本大廈《管理規約》、《裝修手冊》、《業主手冊》以及本大廈作為第一流商業大廈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

15.2 乙方需自行負責出租房屋的電話、寬帶申請事宜。

15.3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之時聲明其聯繫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電話:傳真:

如果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為未變更。甲方按照上述聯繫方式通過郵寄或傳真向乙方發送書面通知將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15.4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送交大連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寫字間租房合同範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賃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辦公之需現向甲方訂購租賃由甲方擁有全部物業權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房產,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產”)。

二、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該房地產的租賃定價為每月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賃寫字間每月租賃金共計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在簽定本協議書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於一個月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的定金。

四、乙方承諾在簽署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後七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正式簽定《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簽定時乙方應將本協議退還甲方,在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協議書中的乙方已繳定金充抵租金保證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中規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與甲方簽署《_____________物業租賃合同書》,即視為乙方自行終止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並放棄乙方在本協議中規定的所有權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視為乙方對違約的賠償,甲方有權不予退回乙方已繳付的定金,並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租,而無須通知乙方。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悔約不向乙方出租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房產,即視為甲方違約,甲方必須在違約之日起十五天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本協議則隨之作廢。

六、該房產的用途為辦公使用的寫字間。

七、本協議書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調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協議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_____________租賃寫字間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間租房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有寫字間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寫字間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寫字間符合達到國家對租賃寫字間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所出租寫字間的情況概要。

1、出租寫字間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間位於遵義市 區 大夏第 層(附平面位置圖),面積共 平方米(以寫字間產權證明登記的面積為準)。

(2)該寫字間系毛坯房,無裝修,甲方完成寫字間外立面的裝修,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時的驗收依據。

(3)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寫字間符合國家對乙方所開展營業活動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為簽訂本合同雙方應準備的文件

甲方應提供該寫字間的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自 年 月 日起為寫字間租賃租金起算日,租賃期為 年。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寫字間作業商業性經營使用。經營品類為 收回所租物業,乙方所交房租和綜合設備管理服務費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承租寫字間的依法使用。

4、租賃期滿,如乙方不續租甲方有權收回出寫字間及其附屬設施和裝修,乙方應保持附屬設施和裝修的完整性,不能故意毀壞或拆除,並如期交還。

5、租用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用給乙方。

第五條 定金、租金及相關的費用支付方式。

1、租金

該寫字間租金為 /平方米( 元每平方米)

2、寫字間保證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 整),並於 年 月

(2)寫字間租金支付方式為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的時間為簽訂合同三日內,其後提前15日交納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l、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寫字間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寫字間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本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在使用出租寫字間時所產生的水費、電費、衞生費及乙方在經營中產生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各種税費和寫字間公用面積的水電費及設備維修費。

乙方應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財產保險,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寫字間使用與修繕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寫字問的使用安全。因甲方提供的寫字間及附屬設施質量、設計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負責。該寫字間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五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乙方保證正常使用寫字間的公用設施和設備,不得人為損壞,如有人為損壞,則乙方需保證修復,在公用設施和設備保修期過後的維修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出租該寫字樓地下的停車位,甲方協助、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3、乙方有權對該寫字問按經營需要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該寫字間所有的裝修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對該寫字間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及要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驗收手續,如消防二次驗收等。

4、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寫字間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寫字間及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該寫字間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寫字間的轉讓與出售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該寫字間,出售後,本合同對新的寫字間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若根據自己的經營模式和業務需要,將該寫字間整體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營,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轉租。

3、甲方出售該寫字間,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本租賃合同對購買方仍然有效。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l、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出租的寫字間或所提供寫字間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經營的。

(2)甲方未盡寫字間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的。

3、寫字間租賃期內,乙方如遲交租金時間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寫字間。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繼續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l、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出租寫字間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乙方的裝修及招商等費用進行賠償,甲、乙雙方違約都按租金的10%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寫字間的,應賠償乙方相關費用包括裝修費違約金等,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因寫字間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寫字間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比照本條第4款承擔賠償責任。

4、對於出租寫字間所涉及的債權、債務糾紛均由甲方負責清理。因該類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按違約責任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應於否則自年月 10日內,每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壹仟元整);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還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遲交租金時間超過l0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合同期滿的約定收回所出租的寫字間,同時乙方應補齊所欠的房租,並對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乙方因經營原因難以持續租賃,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在補齊所欠交的房租後,甲方按合同期滿的約定收回所出租的寫字間,雙方解除本合同,並對甲方進行適當的補償。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比照本條第2款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逾期10日內,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支付1000元違約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寫字間。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l、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寫字間,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三條 補充協議的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簽訂於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 附件的法律效力

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籤(章)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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