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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例

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例

隨着中國經濟結構轉型步伐的加快,第三產業在產業結構中已成為重要的新生力量。而在國家房產政策的調控之下,寫字樓房屋日益成為人們的投資熱點。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例
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____市 區 大廈 層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 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 平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為____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 4.1該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為____元/平方米(税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個租賃年度(含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直至合同租賃期限結束。

4.2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第一租賃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開始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第一季度租賃。之後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____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甲方開户行:

帳户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月標準為:每建築平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 ___元。

5.2 水費、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5.3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為準。

六、履約保證金

6.1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___ 月_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交房標準及房屋裝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等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2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7.3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

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申報,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

7.4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6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7.7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7.8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8.1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8.2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證金。

8.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 種: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裝飾或附屬物歸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甲方恢復原狀,並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9.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9.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9.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9.5甲方或該房屋管理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

乙方應積極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9.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9 租賃期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後,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追收所欠費用及滯納金,並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協議的,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為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為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郵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後視為送達;(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郵或傳真發出之日期視為送達。

十五、其他約定

15.1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於乙方作為 使用。租賃房屋面積經雙方認可確定為 平方米。

1.2租賃房屋的使用功能為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使用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房屋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2.2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

3.2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

3.3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公攤費等應由乙方自行繳交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繳交履約保證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主張以履約保證金抵償租金及其它應付款項。租賃期限屆滿,在

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房屋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叁日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履約保證金。

4.2每次應繳 (以合同時間為準)。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另計另收,乙方以轉賬或現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變動條款:第五條 租賃房屋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當如實向受讓方告知租賃關係,同時受讓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租賃期間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使用、維護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房屋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承擔一切費用;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6.2乙方對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6.3乙方租賃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僅限於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租賃房屋的自然損耗引起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對房屋的非自然損耗及相關設施損壞有維修、恢復或賠償損失之義務。對租賃房屋的人為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6.4為確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賃房屋內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強的物品。

第七條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房屋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

7.4甲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房屋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房屋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物業管理

9.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房屋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房屋交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就清理該些物品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討。

9.2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廈門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後果。倘若由此對甲方或周圍其它用户的正常運作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10.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A、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換、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原租賃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連續拾天或累計達壹個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A、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一個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的。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1.1由於下列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A、因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

B、因政府徵用、拆遷;

11.2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它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2.1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場所,並將其歸還甲方,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為棄物任

由甲方處置;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歸還租賃房屋的,應向甲方按日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仍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並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房屋,且不負保管的責任或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置。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應支付的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房屋內的財產,經通告後七天乙方仍未補正時甲方有權處理該被留置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將繼續追討。

12.3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或提前終止合同的,為保護甲方權益,自合同終止次日,甲方會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設施,乙方不得以此作為理由提出任何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第十三條 廣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的本體或周圍設立廣告牌,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和報建手續。乙方搬走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恢復原狀,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有關税費

按國家及廈門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税、登記費、公證費及其它有關的税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租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最後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雙方如有任何違約行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以外,違約方應從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賠償給守約方一個月租金數額的經濟損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計息。

16.2出現上述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各事項之一時,例如:乙方累計一個月未向甲方繳交租金、水電;或合同期滿逾期拖延簽訂續租合同的,甲方有權切斷乙方租賃處水電。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斷水電為由,提出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對方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追償手段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正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損失。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7.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由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本着友好溝通的原則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至訴訟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蓋章)

名 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簽訂時間: 乙 方(蓋章): 名 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寫字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XXXX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XXXXX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房屋情況及用途

第一條 路 房屋產權人為貴州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本合同甲方。

第二條 甲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或“房屋”)坐落於 XXXXXXXXXXXXXXXXXXXXX ;位於第 層,共 壹 層;房屋結構為 框剪 ,出租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為 辦公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甲方保證對該出租房屋擁有合法的產權和出租權。如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因出租房屋產權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並保證在本合同期內乙方的承租權不受影響。同時,乙方保證在承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二、租期和交房

第一條 本合同的租賃期限為 陸 年,即自20xx年 1 月 1 日到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條 交房時間:由於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除公共部分外均為毛坯,甲方將給予乙方 60 天的裝修期,故甲方於 20xx 年 11 月 1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若甲方遲於上述時間交付出租房屋,租賃期限按推遲的時間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三條 交房要求: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出租房屋交給乙方,由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為保證合同正常履行,甲方需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手續,乙方予以支持、配合,發生相關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出租人、承租人分別承擔。

三、租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條 租金標準及遞增

1、租金:每月按人民幣 23.00 元/平方米(大寫: 貳拾叁 元/平方米)計算;月租金為人民幣: ¥19,941.00 元(大寫: 壹萬玖仟玖佰肆拾壹元整 ),年租金共計人民幣: ¥239,292.00 元(大寫: 貳拾叁萬玖仟貳佰玖拾貳元整 )。

2、遞增:租金每三年遞增一次,即從20xx年1月1日起,在前三年租金基礎上按10%遞增計收,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月租金為:19,941.00元/月×1.1=21,935.10元/月(大寫: 貳萬壹仟玖佰叁拾伍元壹角整 ),年租金為:21,935.10元/月×12月=263,221.20元(大寫: 貳拾陸萬叁仟貳佰貳拾壹元貳角整 );

3、車位租金:甲方配租乙方使用固定車位數為5個,暫按120.00元/月/個計租,乙方按月支付甲方車位租金 ¥600.00 元(大寫: 陸佰元整 ),年車位租金為 ¥7,200.00 元(大寫: 柒仟貳佰元整 )。車位租金將在租賃期滿三年時視市場行情作出調整。此後,每三年調整一次,具體調整情況由合同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第二條 租金交納方式:

以”先交租後使用”的原則,按季度(從計租日起每三個月為一計租季度)交納,首季租金¥ 59,823.00元(大寫: 伍萬玖仟捌佰貳拾叁元整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此後,乙方應於前一季度末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乙方季交租金按屆時遞增標準執行。租期內,由甲方根據乙方按期所交租金的銀行進賬單及時提供房租發票。

第三條 費用

1、合同保證金

乙方在交納第一季房租同時,應向甲方交納¥ 21,000.00 元(大寫: 貳萬壹仟元整 )作為合同保證金,待甲乙雙方終止合同且乙方未出現違約、欠款時,甲方在終止合同後三日內,無息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本金。

2、 物業管理及其他

⑴ 物業管理費用標準

所租房屋及車庫已由甲方委託XXX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理,故在租期內:

①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所租房屋按每月 2.4 元/平方米(大寫:貳元肆角 /平方米)計交物業管理費。月物業管理費為¥ 2,080.80 元(大寫: 貳仟零捌拾元捌角整 ),年物業管理費合計為: ¥24,969.6 元(大寫: 貳萬肆仟玖佰陸拾玖元陸角整)。

②車位物業管理費

使用車位則按每月 50 元/車位(大寫:伍拾元 /車位)計交物業管理費。月車位管理費為¥250.00 元(大寫:貳佰伍拾元整),年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 ¥3,000 .00元(大寫:叁仟元整);

③ 辦公用房及車位物管費年合計為: ¥27,969.6 元(大寫:貳萬柒仟玖佰陸拾玖元陸角整)。

⑵ 物業管理費的支付方式

辦公用房物管費與租金同期為季交,甲方向乙方代收(季度)物管費為 ¥6,242.4 元(大寫:陸仟貳佰肆拾貳元肆角整);車位物管費於車位實際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按季代收,季收車位物管費為¥750.00 元(大寫:柒佰伍拾元整 )。租期內,若因客觀原因導致物業管理費用另有調整時,以調整後的費用標準計費。

⑶ 其他

租期內,乙方應按月足額交納水、電、氣及其相關費用,不得拖欠。

四、房屋裝修

第一條 乙方的裝修應遵循“保護房屋主體結構”的原則,裝修前乙方應將裝修方案書面報甲方審定同意。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甲方有權責令停工並恢復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修、裝及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建築垃圾乙方自行處理。

第二條 房屋裝修和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影響或破壞相鄰單位或個人的辦公、生產的良好秩序與環境。乙方與相鄰單位或個人發生矛盾時,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的行為給相鄰個人或相關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房屋原有裝修及附屬設施應予妥善保留,若乙方不使用可拆卸部分,甲方可拆除、運走,並承擔相關費用;如果乙方需留用可拆卸部分,甲乙雙方共同清點,確認備案。乙方造成房屋不可修復的損壞應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四條 乙方在裝修、使用過程中應符合消防、衞生、環保等規範,完善消防安全設施,裝修竣工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 必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含消防)備案、竣工資料及裝修圖紙一份,以便甲方存檔備查。甲方對乙方所提交圖紙應予行業保密。

第五條 乙方自行辦理環保、衞生、消防、治安、工商、税務等相關經營手續並承擔費用,並按規定自行負責所租面積內消防及治安問題。

第六條 乙方根據需要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自行安裝、調整及維護租賃房屋的供水、供電、消防設施,因乙方原因影響房屋正常使用或其他租户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賠償責任。

五、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第一條 乙方應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自行完善符合本行業的消防設施。按規定要求需另行安裝消防設備的,應由乙方自行配備並承擔費用;乙方需併入甲方原消防系統的,需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影響甲方原有消防系統的正常使用,因乙方的消防設施損壞後影響甲方消防系統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或修繕責任。

第二條 所租房屋內的公共消防通道為相鄰區域使用人共同使用。嚴禁乙方在消防通道上堆放任何雜物,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因乙方堵塞消防通道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經營場地、庫房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設施要求,並接受安全部門的監督。

第三條 乙方發佈廣告的內容及形式、方式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甲方及物業管理方許可的前提下自行辦理髮布室外廣告的相關手續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且廣告不得影響出租房屋的整體形象及美觀;乙方所做室外廣告的管理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費用負擔

第一條 租賃期間,由乙方按期承擔經營期間發生的水、電等相關費用,且應當按其總表與各分表的水、電用量分攤損耗的水、電費用。水、電費按當地供水、供電部門用水用電的性質價格計算。對服務行業用水用電需獨立設置計量的,由乙方自行辦理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二條 乙方獨立使用的設施設備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交房時甲方提供詳細設施設備清單)。

第三條 本合同規定所發生的費用按合同條款甲方向乙方收取,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如有新的項目需收取,應經甲乙雙方認可並簽訂相應補充協議。

七、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簽訂後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不交納保證金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體結構,造成房屋損壞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造成甲方壹萬元以上損失的。

4、連續拖欠租金達30日的。

5、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超過1個月拒付租金的。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

7、利用承租房屋開展違法活動或被經公安、工商等機關查處停業的。

8、無正當理由干擾甲方正常工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搬遷並交回房屋,乙方預交款項不予退還。若因上述情況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已如期交納保證金,甲方不按時交付房屋的。

2、甲方與其他承租人的合同約定侵犯乙方權益又拒絕改正的。

3、因甲方的房屋結構發生質量安全問題(因乙方裝修或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質量安全問題除外),危害乙方人員及財產安全或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4、如因政府對房屋的拆遷、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控制,不能預見預防或不可避免的事故)造成乙方停業,甲方不同意免收停業期間租賃費的。

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若因上述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在租賃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或其它政府行為需拆除出租房屋,或者因出租房屋涉及拆遷的,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3、非因乙方原因致使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

第四條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並退還保證金。如因政府徵收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承租房屋時,屆時可按相關征收條例及規定進行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額外補償要求。

八、安全責任和維修責任

第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經營場地內外的安全保衞和防火、防盜、防汛工作,並積極配合和遵守出租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有權對上述行為進行監督。如因乙方責任導致發生火災、失盜等安全事故,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房屋發生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維修。

第三條 對乙方裝修改造房屋,須符合國家對經營用房安全的相關標準,且作防水、滲水處理,若租期內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問題或因水或其它原因給相鄰用户和結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自行修繕並承擔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四條 租賃期間,因乙方不合理裝修改造或保管使用不當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五條 供水、供電、消防設備等系統的維修和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六條 甲方負責租賃房屋公共設施的維護、維修並承擔費用。

九、續租及返還

第一條 租賃期屆滿前,乙方有意繼續租賃,應於合同租賃期限屆滿3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確定是否續租,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二條 合同租期屆滿不再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租期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騰空返還所租賃房屋,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如因下述情形,乙方未按時歸還房屋的,自逾期返還房屋之日起,乙方應按照每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房租,直至返還出租房屋為止。

1、合同租期屆滿10個工作日後,乙方繼續佔用出租房屋的;

2、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項第一條的約定解除合同,並通知乙方限期還房後,乙方繼續佔用出租房屋的。

第三條 乙方返還房屋時,乙方裝修部分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可自行處置,但拆除該物件時,不得損壞甲方房屋結構。對乙方添置的不可分離附着物及設施設備應完好、無償交予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出租前的結構原貌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轉租、抵押和轉讓

第一條 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條 合同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不購買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在乙方放棄或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甲方仍有保障乙方使用權、協調受讓人按原合同條款繼續履約的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一條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按年度須向對方支付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5%的違約金。

第二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造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間,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履約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兩倍的賠償款。

十二、其他條款

第一條 因乙方責任發生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第三方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追究第三方的責任。

第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協商解決,簽訂的補充條款或協議、附件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印刷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及履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自雙方簽章後乙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承辦人: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承辦人: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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