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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

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關係是社會生活中一項非常重要的財產關係,然我國《物權法》並沒有將其納入到物權體系,理論界對於房屋租賃權屬於何種權利亦存在諸多爭議。那麼簽訂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
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租賃合約,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 十一樓 、 共 間房屋(約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作辦公使用,租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該房屋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全部租金。

3、租賃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水、電、暖的供應,但為合理節約能源,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電費由乙方承擔(電費按供電公司營業用電標價計算);冷、暖氣的開放時間隨天氣變化由甲方統一定製,不再向乙方收取費用。

4、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並負責公共區域衞生;乙方應維護該房內清潔衞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在房間內留宿,不得轉租,不得在房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按時交納電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室內裝修時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變房屋的牆體、結構及用途,如需改變現有結構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及配套設施、財物損壞或丟失,應恢復其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6、合同期內,如遇甲方因素以外的任何因素致使乙方經營受到影響,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應安全用水、用電,由於電和水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如因特殊需要收回房屋,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可終止租賃合同。

8、如合同期滿,經雙方移交無誤,租賃合同解除。乙方自己投資改造裝修的設備以及購買的辦公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擔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9、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2

甲方(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將園區位於 室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及配套設施租給乙方使用。

1.2房屋的具體位置、使用範圍以甲方提供的相關權屬證明或圖紙為準,平面圖另見附件。

1.3乙方承租該房屋的用途為: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第三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具體交付條件、內容及交接手續見物業服務須知)。

2.3若乙方在規定之交房日起七日內未辦理收房手續的,則從第八日開始算起算逾期日,乙方逾期三十日不辦理交付手續的,甲方有權利終止本合同。

2.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若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租金應當在本租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將下一期的租金繳納給甲方。

2.5若乙方決定不再續租該房屋的,則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在不影響乙方正常辦公的情況下,帶領潛在客户參觀該房屋。

2.6租賃期滿,如乙方未繼續承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金額:甲、乙雙方確定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 元/日/建築平方米,,以 年 月 日為租金起算日,第一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第二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第三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須按每 半年 支付租金。第一次支付日期為甲方交付房屋前的七個工作日之內,以後租金到期,乙方需提前壹個月支付給甲方,先付後用。

3.3定金支付: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大寫) 整(RMB 元)。合同簽訂後定金轉為合同保證金;如乙方無違約或無損害甲方設施的行為,在合同結束後三個月,保證金返還給乙方;如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返還。

3.4乙方在房屋裝修前需繳納房屋裝修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RMB 元),裝修期為 天,裝修完畢驗收通過後三個月內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3.5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四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4.1甲方保證出租的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甲方提供的牆、頂、地內裝修部分、電路及相應開關、門鎖)、設備處於正常狀態。

4.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4.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交還甲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合法。

5.2甲方保證按時提供出租的房屋。

5.3甲方保證出租的房屋質量良好,如因房屋建設質量引起的事故,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5.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基礎水、電。乙方若增容,費用自理。

5.5如乙方在承租房開辦新公司,需要相關租賃手續和證明,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

5.6甲方對乙方使用房屋有監督權。

5.7乙方不得對外透露房屋租賃價格,如因透露價格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按原價收取,或者收回房屋。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對房屋實施裝修、改造。乙方需將裝修改造方案事先報甲方書面批准,費用自理。如由乙方裝修改造引起的安全問題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負。乙方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損害房屋的主體結構。如涉及主體結構及改變租賃用途的裝修,必須經甲方和設計部門書面批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施工,乙方如對甲方的房屋造成損壞,應當負責修復並賠償。

6.2乙方水、電費(包括分攤的電費)、寬帶費、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交納,甲方可以配合。

6.3乙方要負責對承租房維護,因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承租房損壞,乙方要修復或賠償。

6.4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在承租期間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6.5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引起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將甲方的房屋完好無損的歸還甲方,乙方對房屋內自己購置無法拆除的設施及裝飾歸甲方所有,其餘歸屬於乙方所有。如乙方還要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第七條:做好消防、用電、等安全防事故工作

7.1乙方應在所租賃的房屋內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對所屬員工進行必要的消防知識培訓,做到萬無一失。如因乙方責任失火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的火災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用電等安全防範工作,如造成火災等人身安全事故,是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和乙方對租賃房屋維修的區分

8.1甲方維修的範圍:涉及房屋主體質量的維修,由甲方負責。

8.2乙方維修的範圍:室內日常的損壞、維護、裝修、改造等,由乙方負責維修。

第九條: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以解除

9.1乙方如超過2個月不繳納房租,構成根本違約,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將房屋出租給其他單位。

9.2乙方如對所租賃的房屋進行轉租、轉借、分租。如將房屋用於非法活動。如將房屋以任何方式抵押給他人,或者以房屋入股。或者改變租賃用途。

9.3乙方如擅自改造房屋,特別是對房屋主體結構造成危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法

10.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視為違約。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水災、戰爭、政府規劃拆遷等)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經濟損失。

10.2租賃期內,雙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並一次性補償對方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10.3如屬於乙方的責任,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屬於甲方的責任,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責任。

10.4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租優先權,雙方續簽合同。

10.5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10.8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間房屋租賃合同範文3

承租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

第一條 租賃房屋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於乙方作為 使用。租賃房屋面積經雙方認可確定為 平方米。

1.2租賃房屋的使用功能為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使用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房屋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2.2租賃期限屆滿前如乙方需續租,應提前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

3.2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

3.3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公攤費等應由乙方自行繳交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繳交履約保證金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根本性的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4.2每次應繳 (以合同時間為準)。物業管理費、公維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另計另收,乙方以轉賬或現金形式支付。

4.3租金的變動條款:第五條 租賃房屋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當如實向受讓方告知租賃關係,同時受讓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租賃期間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保養使用、維護和管理

6.1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房屋及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房屋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承擔一切費用;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6.2乙方對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

6.3乙方租賃本合同項下的房屋僅限於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租賃房屋的自然損耗引起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對房屋的非自然損耗及相關設施損壞有維修、恢復或賠償損失之義務。對租賃房屋的人為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6.4為確保安全,乙方禁止在租賃房屋內外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強的物品。

第七條 防火安全

7.1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應在租賃房屋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7.3出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須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

7.4甲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房屋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房屋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八條 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物業管理

9.1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房屋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房屋交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所留物品均被視為棄物任由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就清理該些物品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討。

9.2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廈門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後果。倘若由此對甲方或周圍其它用户的正常運作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條 提前終止合同

10.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A、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換、共同使用的;

B、乙方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原租賃用途的;

C、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D、乙方拖欠租金連續拾天或累計達壹個月的;

E、乙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A、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交房時間一個月以上尚未交房的;

B、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

C、甲方有其他根本違約行為的。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1.1由於下列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A、因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

B、因政府徵用、拆遷;

11.2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它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它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2.1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場所,並將其歸還甲方,屋內所留物品均視為棄物任

12.2如乙方拖欠租金等應支付的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房屋內的財產,經通告後七天乙方仍未補正時甲方有權處理該被留置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有不足甲方將繼續追討。

12.3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或提前終止合同的,為保護甲方權益,自合同終止次日,甲方會執行停止供水、供電設施,乙方不得以此作為理由提出任何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第十三條 廣告

13.1若乙方需在租賃房屋建築物的本體或周圍設立廣告牌,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應取得相關有權管理單位的許可,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和報建手續。乙方搬走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除並恢復原狀,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有關税費

按國家及廈門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税、登記費、公證費及其它有關的税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租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信件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本合同最後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為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到前述地址,均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雙方如有任何違約行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以外,違約方應從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賠償給守約方一個月租金數額的經濟損失,逾期按日千分之三計息。

16.2出現上述第十二條提前終止合同各事項之一時,例如:乙方累計一個月未向甲方繳交租金、水電;或合同期滿逾期拖延簽訂續租合同的,甲方有權切斷乙方租賃處水電。乙方不得以甲方切斷水電為由,提出賠償或其他責任要求。

16.3由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對方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追償手段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公正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損失。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

17.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7.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由本協議引起的爭議雙方本着友好溝通的原則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至訴訟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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