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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房屋租賃合(精選17篇)

寧波房屋租賃合(精選17篇)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 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寧波房屋租賃合(精選17篇)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弄: 號: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 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其他:

B :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衞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説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2

出租人:

聯繫電話:

承租人:

聯繫電話:

出租人(甲方): 證件 證件號碼: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 證件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寧波市 區(縣)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住證。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元/月;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一 付 三 ,租金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0日左右,向房東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寧波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賃合同期內,如乙方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強制乙方替甲方尋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雙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條 雙方義務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45 日通知對方;同時,甲方還應退還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賃期內,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約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契約,並嚴格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衢江區府東苑38-1-601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結構為二室一廳的房屋,面積93平方,小儲14平方)。租賃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押金 元 共計人民幣 元。

二、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與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不得利用該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如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與出租方無關,房屋租賃期內,乙方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可無償收回該出租房。

三、任何一方未及時履行本契約,或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另方有權提前解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努力,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仔細閲讀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簽字: 電話:

承租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 證件號碼:

承租人(乙方): 證件 證件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寧波市 區(縣)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居住證。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租金: 元/月;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一 付 三 ,租金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0日左右,向房東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

(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寧波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賃合同期內,如乙方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強制乙方替甲方尋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雙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條 雙方義務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45 日通知對方;同時,甲方還應退還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賃期內,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約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守信。

一、物業情況

1、 甲方房屋坐落在

2、 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情況 室內

2、設計用途:

二、租賃期限即租金情況

1、租賃限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月),按 個月付一次。先付後住,其中一次付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乙方付款後,由甲方出具收據為憑,以後每次付款必須提前15天,依次類推。

三、其他費用

1、租賃期限內的公共衞生間用水、電、通訊、有限電視、電梯電費、空調費、物業管理費、租房税費等均由 方承擔費用,費用承擔方按實際使用量結算,並按繳費單數據金額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

2、申請電話的費用由 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租賃期間電話費由 乙 方承擔。

3、如乙方需要提供發票,則甲方儘可能提供相應如餐飲、服務業、交通等發票。

四、押金

1、乙方需向甲方交電費、電話費及財產押金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押金後應予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錢將房屋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並付清使用乙方應付費用,甲方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費用。

五、交房時空調、電錶讀數

1、空調流量表度數 ,電錶度數 。

2.其它: 。

六、甲的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確保相關設施主機、正常使用,同時確保房屋內外結構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2、甲方應確保對該房屋是有出租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它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它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約使用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責賠償責任。

3、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進行裝飾及添臵固定設備(但裝修圖紙需經甲方確認),並協助乙方辦理房屋裝修審批及其他涉及房屋使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滿時,不再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5、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繼續租賃該房屋,如果房屋還再準備在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6、本房屋為辦公用房,如乙方需要辦理營業手續,甲方應提供相應證件配合乙方辦理。

七、乙雙方義務

1、 在入住時應檢查甲方房屋室內設備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臵,以後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日期一週內支付,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而無需支付乙方任何損失及裝修補償金。

3、 乙方不得利用所租進行違法活動,若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視乙方無續租權。

4、 在租賃前滿後,乙方將房屋交還甲方時,房屋情況與屋內設施設備應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如有多處打通的應該按原件予以分隔,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維修及賠償責任。

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6、 如乙方不能租該房屋,則應在合同期滿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簽訂租賃合同。

7、 如乙方不能租該房屋,則應在本合同期滿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營業執照地址也應變更)。

八、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充好的房屋設施,保證用電暢通,並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裝修設施及財產,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如甲方提供裝飾設施及財產物品自然折舊則與乙方無關。

2、本房屋出租為 ,如乙方因公需要進行再裝修的,須甲方書面同意。如甲方在合同未到錢收回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裝修損失及違約金;乙方承租時(不管合同期滿或者未滿),屋內固定無條件賠償給甲方。

3、乙方合同期滿如不續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鎖門離去,甲方有權入室清理,乙方遺留物件不予保留。

九、違約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且過錯方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元(大寫 元)。 若違約金不足彌補過錯損失,則違約方還需要將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簽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明或有權出租合法證明。

十、免費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情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 使用。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暫定為 年。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需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的年租金為 元整。

租金按 個月為壹期支付。 平方米。 出租給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費用。 甲方應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六、 乙方義務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費用。

七、合同終止及解除規定

在租賃期限內甲、乙雙方均不能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均構成違約。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承租的房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為放棄,可任憑甲方處置。

八、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和附件,則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茲位於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出租事宜,今委託________________代理出租,當乙方促成該房屋簽定租房合同時,甲方應返給乙方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作為中介費。甲方不得越過該公司直接與我公司所帶客户(其公司或友人)在半年內簽定租賃協議或轉借,否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賠償乙方雙倍中介費用作為違約金,如果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七日,甲方將每日加付其佣金的0.5%作為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付,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特此為證。為方便出租,甲方留給乙方鑰匙___________套/把,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委託期限為年,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為您整理的房屋租賃代理協議書範本的相關知識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青海省西寧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二)。

(三)。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委託代理人:出租方代理人(簽章):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9

房屋租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對此做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其次,房屋租賃當事人還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租賃房屋相關法律常識一、房屋使用期間的造成的租賃物損壞的,應當由誰承擔維修義務?      《民法典》第220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221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222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9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並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第10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二、關於租賃房屋轉租問題      原則:房屋轉租應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剩餘的租賃期限。《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釋》第15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例外:若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後續知道房屋被轉租的,應當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否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解釋》第第16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三、租賃的房屋經過裝修後,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無效時,對於裝修物如何處理?      (一)租賃合同無效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9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二)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時,裝修物做如下處理:      《解釋》第10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第11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2、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3、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12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裝修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十三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一房數租的,如何維權?     一房數租,也即是出租人在未告知承租人的情況下,將房屋多次出租給他人,《解釋》第六條對於一房數租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佔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關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買賣不破租賃,《民法典》第229條作出了明釋:“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也即是,房屋在租賃期間,出租人若要將租賃房屋出售的,租賃合同仍對受讓人繼續有效,但還需注意以下例外情況:      (一)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民法典》第230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解釋》第21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買賣可破租賃的情形!      一般情況而言買賣不破租賃,但有以下情況的,買賣即可破租賃:      《解釋》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六、租賃房屋有抵押,租還是不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因此,若租賃房屋抵押在先,出租人仍有權將房屋出租,承租人也可租賃該房屋,但承租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也即是後成立的租賃合同關係不得對抗成立在先的抵押合同,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時,此時租賃合同對於房屋新的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也即是“買賣可破租賃”。此時,如果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未告知承租人租賃房屋有抵押的,出租人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出租人已告知的,則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七、房屋租賃後,出租人將房屋抵押的,承租人應該如何防範法律風險?      《民法典》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由此可知,租賃合同僅對抵押權的實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對於承租人而言,只要租賃合同成立在先,抵押在後,則抵押權的實現不會對承租人造成多大的影響,對於出租人而言,應當將房屋已經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人,由抵押權人決定是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抵押,出租人未告知的,則應當對抵押權人因此而生產的損失承擔責任。      現代社會,房屋租賃已是一個很普通的現象,隨着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對於房屋租賃需要注意的事項越來越多,希望法律風險的防範對於現在或將來的出租人、承租人能在房屋租賃中保駕護航。

20__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簽約時間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0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市_____街道_____小區_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季度結算。每季度第一個月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約________㎡,乙方因承包________________超市,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該套住房,現就有關租房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由於住房幾年無人居住,部分設施及裝修已遭破壞,所以,乙方必須自行裝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費。

2、租用期限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收費年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計叁仟元整。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和水電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自覺修復或更新。租用期滿後,乙方所裝修和增設的門窗等,一律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繼續租用,可以續交租金每年元,或再行協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電費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電部門交費,用電卡和水錶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該住房。如有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首次裝修費5000元,並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費。乙方如有違約,提前退房,甲方有權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費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裝修設施。(主鐵防盜門、鋁合金推拉窗、防盜網)

7、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明人: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2

甲方:________ (出租方)

乙方: ________(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就租賃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甲方房屋符合以下條件

1、甲方是該房屋所有權者,並持有房產證;

2、該房屋為合法建築,且作為危險房;

3、該房屋暫未被納入拆遷範圍;

4、不存在法律、法規等禁止出租的其它情形。

二、房屋位置: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暫定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終租賃時間雙方協商。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必須在租賃期滿壹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可續簽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年租金為15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伍佰元整),年租金在

五、其它相關事宜

1、該房屋具有獨立的供水、供電、網絡線路,且經相關部門核准。

2、乙方在租賃期內,自覺交納水、電、網絡使用費用,不得間隔或拖欠。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的由乙方交納的其它費用。

4、在租賃期,乙方根據需要,需改水改電等,應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5、乙方在合理使用其房屋時,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需裝修、改造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不得轉租房屋。

7、租賃期滿,乙方應將房屋及設施完好交給甲方。

8、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甲方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租賃費按實際居住天數計算。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高新區昆明正大紫都城2幢9層907號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57.67 平方米,使用面積 46.99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20xx 年 8 月 1 日至20xx 年 8 月 1 日。雙方合同的續簽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第三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時間累計達1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離,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幣 1200 每月,每季度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應提前 5天交納,如遇特殊情況可雙方再行協商,協商不成仍按該條款執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拿到鑰匙後,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本合同期內的承租方權利。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方轉租或合租房屋,應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出租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與網頁文字、圖片描述基本一致,否則承租方有權拒付租金。

2、出租方承諾其有權簽訂本協議並承諾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體提出權利主張,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及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承擔。

3、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權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應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並提供複印件留存。

4、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當保證承租方在租用期間使用房屋並保證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無理收回房屋,否則應當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承租方損失。

5、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1200 元。

6、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1200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二、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租用期內,承租方應保證出租方的房屋權益不受損害。

2、 承租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或採取其他侵害行為。

3、承租方應當愛惜房屋內的傢俱等設施,不得故意損害,否則應當賠償出租方相應費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應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證,並提供複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無故拖延交納租金。若無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 金 1200 元 。

第七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承租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 承租方需在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合同期滿承租方結清:水電費和燃氣費,且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出租方退還承租方押金。

2、 室內家用電器、傢俱用品正常損壞的承租方不予賠償。家用電器等用品在保修期內的出現故障,由承租方直接與保修服務商聯繫免費上門維修。

3、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結清該房合同期限之前發生的水電、寬帶、物業等全部費用。

4、 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承租方交納的費用。

5、 出租方若在租賃期滿第二年調整租金時,應提前1個月向承租人説明。以便雙方續租。

6、 承租方在租期內寬帶、物業、有線電視費用均由出租方支付。

7、 補充

8、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調,作出補充規定,無協商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相關事宜。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4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4

在農村很多人還是沒有合同意識,下面是b整理的關於農村朋友間房屋租賃合同書,歡迎閲讀參考!  範文一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____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的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範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

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

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衞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_號的房屋

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 ,完損等級_________ ,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他人調劑交換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_______個月或空置__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處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日交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賃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繳納房產租賃税費,繳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19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 ,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 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 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_次扣除;

3. 乙方負責維修;

4. 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_____方承擔_____元;所有權屬________方。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 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和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元。

2. 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 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 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送市房管理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

全同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協調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使用,面積是 平方米,經雙方商定,每月租金 元,年租金為 元。

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法:按一年收費,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到期續租應提前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受優先權。

四、乙方按時交納房租金,如乙方不按時交納房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另租他人使用。乙方應每次提前三十天交納房租金。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包括工商、税務、水、電費、地税、房屋租賃税、房管局房屋租賃費、債權、債務及安全保衞,包括消防設施及消防安全,所有一切後果連帶責任等等,都由乙方全部負擔。

六、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税,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擔。乙方因電源、火源管理不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給甲方。乙方在租賃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裝修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收回房屋,需取得乙方同意,否則,甲方要承擔乙方所有損失。

七、在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用甲方房屋作任何形式抵押或擔保。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寧波房屋租賃合 篇17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  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二

篇一: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 用地,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 ____,房屋狀況為 ,產權證號碼 。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准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3-2、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百 元整)。

4-2、租金按 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後乙方應於每期的 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百 元整)。

5-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後,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 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後,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 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C、 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 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 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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