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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地承租合同(通用3篇)

畲地承租合同(通用3篇)

畲地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畲地承租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面積0.8畝畲地承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鐵礦加工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畲地復耕押金。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捌佰元整(800.-元)。

2、交付租金方式分八期交納,每期交三年租金貳仟肆佰元。簽訂本合同時交第一期租金年貳仟肆佰元,以後每期租金都是每期第一年1月1日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期的承租金。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畲地租用到期復耕費捌仟元(8000.-元)。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租金交付時間交納租金,逾期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利解除土地租賃合同收回土地。

2、合同期滿或者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負責復耕土地:清理搬走地上廢礦石等遺物乾淨,平整土地,並在租用土地上鋪上一層30公分厚肥泥。若乙方沒有復耕達到上面所説的標準,甲方有權利沒收復耕押金。

3、在合同期間,由於乙方原因放棄經營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經營生產,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要求復耕畲地,收回畲地,不退剩餘租金。

4、乙方租用土地旁邊原來有的生產隊道路保持暢通,保持道路路面6米寬度,乙方不得佔用路面經營。

5、在經營過程中,乙方不得超越租地範圍經營,不得污染周邊羣眾農作物。如有經營引起的矛盾糾紛,乙方自己理順解決,與甲方無關。

6、乙方必須按照依法經營,若受到處罰,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租方:(簽字)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簽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畲地承租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房屋租賃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位於_____縣_____路_____號_____門店租賃給乙方使用,房屋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面積以城建部門實際測繪面積為準),房屋租賃用途為商業。

二、租賃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務等相關部門收取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税務等相關部門收取税、費時,由乙方直接向税務等相關部門繳納税、費。

租賃使用期間房屋衞生費、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設施維護費等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賃期滿,乙方若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未簽訂租賃合同繼續使用房屋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證金標準及交納

租金標準為一個年度_____元整(¥:_____)實行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租賃期滿,乙方若繼續使用該房屋未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標準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標準的雙倍計算租金。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租賃保證金_____(大寫):_____),租賃保證金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欠交租金、違約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財產損壞賠償款外,剩餘部分如數返還乙方。

活動期間租賃開辦特色餐飲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從簽訂之日起計算,第二年乙方給甲方按相關標準繳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賃使用的風險責任承擔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應當保持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原狀,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加強安全管理,確保租賃財產的安全,否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租賃期間發生人身傷害及被盜、火災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若對房屋、設施、設備或臨近他人的物品有損壞應由乙方進行賠償。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電設施的容量、安裝位置,不得存儲危險物品。

租賃期間,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房屋的交付與返還

簽訂本合同並且乙方交清租賃保證金和租金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按簽訂合同時的現狀向甲方返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七、增添財務的歸屬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對房屋進行增添附屬設施。但乙方對房屋增添附屬設施時不得對房屋有任何損壞行為。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屬設施,必須保證原貌、不得損壞,附屬設施甲方不予補償。

八、合同的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關單位要求交納税款、房屋衞生費、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費及設施維護費的。

3、擅自將房屋轉借、轉租給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及房屋現狀的。

5、任何有損房屋及附屬設施行為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大寫)_____元整(¥:_____),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不按約定數額及時間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擔逾期應付款10%的違約金。

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乙方為及時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納正常租金之外,每延遲交付一天承擔_____元違約金。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畲地承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________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租期

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等其他費用。

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________元計算,乙方以________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之日為止。

第六章押金

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和詳細説明。

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____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____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3.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____日或送達日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____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定

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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