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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18篇)

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18篇)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承包地租賃合同(通用18篇)

乙方:

甲方將位於地租賃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四至及畝數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畝數:約50畝。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每年 (¥ )。實行一年一支付,即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租金。

四、甲方保證此林地產權清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

五、乙方對所租賃的林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租。

六、如在租賃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實行其他開發建設需徵用此林地時,此合同無條件終止,但甲方應從徵地補償款中向乙方支付當年投入的成本

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租賃經營,在同等條件下,只有優先租賃權,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租賃經營,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治理成果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王弼臣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20_年,即自20_年8月9日至20_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_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王弼臣 身份證號碼:6102411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碼:6022417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8月9日至20xx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王x 身份證號碼:x 乙方(承租方):賈富旺 身份證號碼: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自本村承包的家庭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出租給乙方,並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承包地位於昌黎縣大蒲河鎮楊家營村村南,地塊名為“賈家墳”,土地畝數為3畝,東臨賈玉林承包地,西臨賈志宏承包地,南臨卜營村的土地,北臨賈志廣的承包地。

二、租賃期限為10年,即自20__年8月9日至20__年8月9日為止。

三、該承包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1000元,一年一給付,給付時間為上打租,即於每年的8月9日前給付下年租金。

四、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的用途為進行農業生產經營,包括種植農林作物,進行畜牧養殖等。

五、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塊土地上興建進行農業經營等所必須的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租期屆滿時,臨時性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由乙方負責拆除並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徵用該土地,則因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其它補償歸甲方;如其它單位、組織、個人等因需使用該土地而解除本合同,必須徵得乙方同意,且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自主經營、自由種植,甲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必須保證交地時水、電、路等暢通無阻,履行期內,如出現水、電、路等人為障礙,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有關機關、個人協調解決。

九、本合同到期終止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承包地以轉包、轉租等形式將承包經營權再流轉給第三人,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賠償。乙方無故也不得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如乙方在該承包地上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以及興建臨時設施、建築須向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則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8月9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填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組面積約 餘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叁拾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甲方將以上土地出租給乙方用做養殖、種植、農產品深加工,不能改變用途。土地所有權必須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年每畝耕地為荒坡為 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兩個月無兑現租金,視為自動終止合同。

3、合同簽定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隨意變更土地承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無償提供給乙方現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方盡力保護乙方生產環境和日常生產關係的協調。

5、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徵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屬物及損失的賠償金歸乙方所用。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所有,此時甲方無條件退還剩餘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對該項目有優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與承包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要保護好自然環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產經營期內,如對空氣、水源造成污染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生產過程中,需要工人時,在同行條件下,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嚴格按合同辦事,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造成損失,有違約方負全部責任,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務必遵守,若有違約,違約金為租金的30%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為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 胡大村面積____ 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南起胡大村進村的水泥大路,西至_與相鄰村交界,東至通村新路,北至相鄰村交界。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由於這些土地涉及的村民比較多甲方分四組選四個村民代表和乙方籤合同,由每組的村民代表 代簽合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十四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地每年人民壹佰元整,水田每畝壹佰伍拾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第一年乙方付甲方一年租金,第二年乙方付甲方二年租金,第四年乙方付甲方剩下的十一年租金,十一年租金分三次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根據國家政策補償乙方。

3.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 ____年_ __月__ 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浠水縣蘭溪鎮袁壠村委員會

乙方(承包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經村民大會表決通過,以公開協商方式將葉奄山(村級用地老林場)以租賃經營方式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租賃土地的用途

乙方將租賃轉的土地用於: 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三、土地租賃時限

土地租賃期限六十年,從20xx年二月七日至20xx年二月六日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更改土地租憑年限不足六十年時,甲方應用另立合同的方式無條件向乙方補滿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賃租金

1、租賃期限內,土地租賃總租金人民幣合計 萬元。

2、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承租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五、土地租賃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賃租金已於 年 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六、租賃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租賃土地為葉奄山(村級用地老林場),面積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土地類型為:荒山

七、租賃土地交付

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應當將租賃土地交付給乙方;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金;②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續租時,按本合同約定收回租賃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賃租金。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無論種植、養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預;②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徵佔補償標準,有權獲得與乙方投入相應的補償;③可以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出租或發包給他人經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②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對租賃土地,乙方有權重新進行規劃改造,規範經營。

十、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租賃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與此同時,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全部投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3、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該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租賃期內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礎設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乙方投入額的十倍予以賠償,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終止或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設備屬土地發包方所有。

2、乙方對投資建設的農業基礎設施、建築物、附屬物、附屬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臵權,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3、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種植的經濟作物、苗木、果樹等難以移植的,由有關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予以現金收購。

4、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進行更新改造 ,由甲方對乙方予以合理補償(具體以審計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在不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如果乙方從事農業經營項目,爭取的國家政策扶持及有關資金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雙方約定:本合同不因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解除。

5、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賃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申請縣人民政府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填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組面積約 餘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叁拾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甲方將以上土地出租給乙方用做養殖、種植、農產品深加工,不能改變用途。土地所有權必須歸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年每畝耕地為荒坡為 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須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兩個月無兑現租金,視為自動終止合同。

3、合同簽定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隨意變更土地承包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無償提供給乙方現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方盡力保護乙方生產環境和日常生產關係的協調。

5、在租賃期間如國家徵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屬物及損失的賠償金歸乙方所用。土地出讓金由甲方所有,此時甲方無條件退還剩餘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國家對該項目有優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與承包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3、要保護好自然環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產經營期內,如對空氣、水源造成污染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生產過程中,需要工人時,在同行條件下,乙方應優先使用甲方的勞動力。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嚴格按合同辦事,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造成損失,有違約方負全部責任,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務必遵守,若有違約,違約金為租金的30%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為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一份。

附:土地平面圖(注土地平面圖可有甲乙雙方協定提供,該合同為租用合同,主要經營種養殖業項目)

發包人羣眾代表簽字:

發包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承包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村委會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9

依據X省農場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X省農場發包負責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 )大隊( )號地耕地面積( )公頃承包給乙方。 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湖南省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責任人身份證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

甲方將位於面積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種植經濟作物。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元,承包金總共計元。

2.乙方向甲方分期交付承包金,首次支付人民幣元,剩餘承包金次年全額付清。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種植的開發、應用。

5.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種植經濟作物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複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土地面積上建築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為準,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2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

甲方將其經營的古牧地(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大棚蔬菜生產經營。

轉包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轉包期限

轉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包期限不得超過 年)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轉包金 元(大寫: )作為轉包金。每年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方式支付轉包金。

1、( )年一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轉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權得和義務的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轉包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後收回流轉的土地。

2、在土地轉包期內甲方與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的承包關係不變,所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中包括了一事一議和籌資籌勞)。

3、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農用設施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

5、乙方在轉包土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合同期滿后土地保持良好。

8、其他約定:

1全部被徵收、(1)當甲方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國家徵收、徵用後徵用,甲、乙雙方的合同關係終止,村集體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補償轉包前形成的歸所有者,轉包後形成

2部分被徵收、徵用。甲、乙的歸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歸甲方所有處理。 雙方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涉及土地各種補償費、補助費按○

(2)轉包期內發生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國家及相關部門的補助歸乙方所有,但不能因該因素對抗甲方收益。

(3)國家給予的土地流轉補貼應根據明文規定來實施,如果是補貼給流轉土地的農民就歸甲方,如果明文規定是補貼給合作社的就歸乙方,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歸乙方自行處理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因政府徵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費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甲方必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每畝500元,此款不含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 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必須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 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街)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3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羣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20xx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範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並報 村和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羣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代表簽字:

鑑證方單位(簽章): 鑑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5

發包方:__北呂村 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 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得種植大型灌木影響周邊農作物,不得建造建築物,不得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 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共計人民幣_____ 元。

2.乙方於_ _年__ _月__ _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5.乙方不得因為土地開發利用影響周邊土地的農業生產。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政府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應無條件的讓地,合同解除。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合理規劃及提高大嶺煤礦的經營效益,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大嶺煤礦坐落在永興縣境內的北風井的維修及管理權、實行個人承包經營。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在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維修、保養等。

二、 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如在維修生產過程中與甲方巷道貫通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如果在維修及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皆由乙方負責。

四、 礦井“五證一照”由甲方負責。如電力等由甲方提供,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價格同等主井)。

五、 自簽證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人民幣___元,至第四年年底為止,全部交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權。

六、 因天災、政府政策性原因,停產達到十五天,甲方每月按承包費天數折算減免。

七、 乙方投入的財產設備設施到期後,處理權歸乙方所有。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地租賃合同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面積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承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的承包期限,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超過期限不受法律保護)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每畝租金__元(摺合小麥__斤),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為:以合同簽訂時每畝小麥斤數乘以市場平均價。

2.簽訂合同時交保證金__元,_月_日前交__元承包金,餘額部分_月_日前交清,同時保證金轉為租金,以後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當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後再種地。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權將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時追償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上級政府給予農户的各項涉農補貼仍有農户領取。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處理好各項矛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內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 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自建部分建築設施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年承包金總額的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簽證單位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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