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 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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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股權轉讓協議 篇1
編號:
年月日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mail: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mail: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標的為甲方投資於,該標的賬面價值元,每股賬面價值元;評估價值元,評估後每股價值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後國有股不佔控股地位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元,雙方約定在內,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為保證條件,分次,分別在
付清。
五、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年月日為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六、股權交割
乙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乙雙方於日之內辦妥有關權證的交割,並及時辦理權證變更事項。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本合同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頁,附件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金融股權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稱為乙方):
經徵得他方股東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酒店股權轉讓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限期及方式
1、甲方佔有店有限公司的股權,現甲方將佔 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付清給甲方。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工商部門股權變更手續。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不承擔股權轉讓前各種糾紛的連帶責任。
3、因甲方原因隱瞞相關事宜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本合同轉讓金額的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 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股權轉讓協議 篇3
有關股權轉讓合同範本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E-a: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E-a:傳真: 委託的會員: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電話: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標的為甲方投資於___________________,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元,每股賬面價值_______元;評估價值_______元,評估後每股價值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後國有股不佔控股地位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
四、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內,乙方_______(
①一次、
②分期)通過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 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為保證條件,分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五、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六、股權交割 乙方通過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乙雙方於____日之內辦妥有關權證的交割,並及時辦理權證變更事項。
七、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______________(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____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
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____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本合同及股權交割清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
三、其他 本合同共___頁,附件___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附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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