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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煤礦是人類在開掘富含有煤炭的地質層時所挖掘的合理空間,通常包括巷道、井硐和採掘面等等。那麼對於煤礦轉讓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煤礦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煤礦轉讓合同格式
煤礦轉讓合同範文一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

(二)轉讓煤礦的探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於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座標範圍,該煤礦的座標為: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範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築物,構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 萬元(大寫; )。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 萬元(大寫;

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二)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最後轉讓金 萬元(大寫:

(四)轉讓金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為準,並以轉賬憑據為證。

第六條 煤礦移交後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後,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劃分承擔。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購買後因甲方證件問題導致停產及關閉的由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因村民鬧事堵廠的,及無火工用品,煤炭出鏡問題導致停產超過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燬損事故;由乙方負責。

4,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由甲方全部。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築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在接收甲方礦井後,按公司規定每噸煤300元以下,每噸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築物及設備明細,便於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後,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後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四)甲方在移交前後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範文二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座標,井田面積:井田範圍拐點座標,及開採深度以採礦許可證為準,另附採礦許可證複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採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採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餘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後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法人):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範文三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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