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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精選13篇)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精選13篇)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1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精選1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轉讓鈑金車間的全部資產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物

位於____市____工業園____路____號廠房的鈑金車間內的全部資產,含生產設備等,具體設備、數量細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代表在庫存清冊上簽名確認的所載設備名稱、盤點數量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

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轉讓標的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第三條 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2.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

3.在乙方支付上述兩期款項後,甲方應以本交易總額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按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給甲方。

4.甲方的收款賬户為:

賬號: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甲方亦可書面委託乙方將上述款項匯入指定的第三人的賬户或甲方的其他賬户。

第四條 交接日期及地點

雙方定於年月日進行交接,各方各派代表人以上負責交接事宜,交接地點為市工業園路號廠房現場。

第五條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甲方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4.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乙方即成為本合同書所指轉讓標的的所有權人,甲方不再對轉讓標的擁有任何權利。

5.交接日前(包括在交接日後才發現的),甲方因原車間生產經營對外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或其他糾紛、對內與原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概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乙方保證用於受讓轉讓標的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即被認為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收到乙方首期轉讓款後,如第三人主張並有充分證據表明其為轉讓標的的合法權利人,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轉讓款,並支付本合同轉讓款的 %作為賠償金。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甲方在與乙方辦理轉讓標的物交接同時,解除與原車間廠房的業主簽訂的租賃合同,並付清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與車間廠房的業主另訂租賃合同,但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2.甲方原鈑金車間聘請的員工,由甲方負責解除合同,並依法補償,支付工資、社保等費用,再由乙方與該部分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乙方不同意留用者,由甲方負責安排。

3.甲方原有生產訂單,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以年月日作為分割日, 年 月 日以前已經出貨或者收貨的歸屬甲方,以後所發生的收貨歸乙方,甲乙雙方共同發函知會生產單的另一方有關本條的安排。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2

關於同意________、________轉讓其股份的決議

時間:________

地點:________

出席會議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表%的股份,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通過。

根據股東________、________先生提出轉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的書面申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會議。會議中全體股東認真聽取了原股東________、________先生轉讓股份的説明,公司股東會就此問題及相關事宜進行了討論,並作如下決議:

1、同意________先生將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________先生,批准了________與________先生關於股份轉讓事宜簽訂的協議。

2、同意________先生將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其中,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購買________%的股份。

3、鑑於股東的變化,股東會決定修改公司章程,並選舉新一屆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選舉股東________、________公司新董事,同時免去________(轉讓股份的原股東)董事、________(轉讓股份的原股東)監事的職務。

4、會議決定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會議決定委託公司職員________負責擬定相關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辦公司變更登記手續,並辦理新設企業的開業登記手續。

股東簽名:________

原股東:________

新增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3

本協議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負責人(其他組織):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專門收購銀行不良貸款、並依法管理和處置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甲方所收購、管理和處置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在性質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

2.甲方根據資產的特點,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擬就其收購的資產以轉讓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讓資產風險的基礎上,願意按現狀整體受讓甲方收購的上述資產。

4.甲方已委託丁方公開競價轉讓本協議項下資產,資產已由乙方競價成交。

為此,甲、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 甲方。本協議中“甲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2 乙方。本協議中“乙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3 丁方。本協議中“丁方”具有本協議開頭部分所賦予的含義。

1.4 不良貸款。本協議中“不良貸款”是指,甲方從銀行收購併加以管理和處置的貸款。

1.5 資產。資產,作為總稱是指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後的剩餘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單項資產則,根據上下文需要,係指任何一項本協議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貸款合同項下經甲方(及/或)貸款剝離銀行處置和回收後的剩餘債權資產(及/或)其形成或轉化的相應資產(及/或)權利。

1.6 資產證明文件。本協議中“資產證明文件”是指,用以證明資產權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書面材料。

1.7 風險。本協議中“風險”是指,資產因法律政策、資產本身以及資產證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導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實現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讓該資產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預期利益無法實現的可能性。

1.8 從權利。本協議中“從權利”是指,與資產有關的擔保權等附屬權利。

1.9 轉讓基準日。本協議中“轉讓基準日”是指,甲方計算擬轉讓的資產金額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風險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後,對該資產按原借款合同在轉讓基準日以後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由於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乙方受讓資產後,由於法律政策導向的不確定性,乙方可能無法享有甲方對其轉讓的資產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於税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2.3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發現的重大缺陷,以至於乙方預期利益無法最終實現。

乙方受讓的資產及其從權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多項:

(1)資產債務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

(2)資產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3)資產的擔保協議本身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沒有過錯或僅承擔一部分過錯責任;

(4)資產的保證協議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資產的保證在保證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因沒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主張權利,而造成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或免責;

(6)資產的保證已過訴訟時效,同時缺少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任何證明;

(7)資產的保證人已經破產或下落不明的;

(8)資產的擔保物權在資產訴訟時效完成的兩年內未予行使的;

(9)資產的擔保物權因擔保物滅失而消滅,且沒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權可行使的;

(10)資產的抵押協議應辦理抵押登記而未辦理,抵押協議實際未生效;或因動產抵押協議未辦理登記而抵押物已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資產嗣後因違章或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拆除;

(12)資產嗣後被有關部門拆遷;

(13)資產不能辦理有效權屬證明或證書、憑證或過户手續;

(14)資產的權利證明文件嗣後被有權機關或部門撤銷或變更;

(15)資產存在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有可能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

(16)乙方將承擔本協議簽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資產的有關(包括但不限於)司法文書、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確定的義務和責任;

(17)資產存在權利不完整、第三人擁有部分權利(及/或)第三人對資產已經、正在或將要實施侵權行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被第三人佔用、侵權等情形);

(18)資產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機關或其他第三人某種費用之可能;

(19)資產嗣後有被政府徵用之可能;

(20)資產有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已毀損、滅失之可能;

(21)資產及其從權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其受讓的資產,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甲方在債務人處存有部分未予抵銷的資產,從而導致乙方實際接收的資產的金額與本協議3.6條表述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各資產金額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並完全理解上述風險,自願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並與甲方、丁方簽署本協議。

2.6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貸款剝離銀行投資或自辦實體的項目放棄對貸款剝離銀行(及/或)其投資或自辦實體的追溯權。

2.7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涉及中國各級政府擔保的項目不得向外國投資者轉讓,並應要求其後續受讓人不向外國投資者轉讓該類項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並同意對其受讓的資產中包含的以下三類債權(及/或)該等債權形成或轉化的資產(及/或)權利放棄追索權,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於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1)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不良債權中對國家機關的債權(及/或)其他權利;

(2)經國務院批准列入全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計劃的國有企業債權;

(3)國防、軍工等涉及國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債權以及其他限制轉讓的債權。

2.9 對於最初由貸款剝離銀行簽署,後隨資產由甲方承繼的,或由甲方簽署的,為保全或處置特定資產而達成的訴訟代理協議和清收代理協議以及類似的協議(“第三方協議”),乙方同意,一經本協議生效,其將繼承甲方自轉讓基準日起在該等“第三方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受該等“第三方協議”條款的約束。

2.10 乙方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本協議及其附件揭示的風險,並願意承擔由所揭示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或預期利益的不獲得。

第三條 轉讓標的

3.1 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系本協議1.5條所表述的作為總稱的資產,經過一定時期的回收和處置,其表現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貸款等債權形態,部分資產表現形式可能為其它債權形態,也可能為物權形態,還可能為物上請求權或其它權利、權益形態。

3.2 為便於説明,對於轉讓標的,本協議及其附件、丁方在報紙或網站上所登《競價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貸款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罰息等)形式表述,不論其表述形式、用語及方式如何,作為本次轉讓標的的資產或權利種類(或性質)均依其客觀狀態所唯一確定。

3.3 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由甲方整體轉讓給乙方。

3.4 資產之數量及情狀均以現狀為準,乙方已通過詢問甲方的有關人員、查閲有關檔案資料、到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了買方盡職調查,並已獲取資產現狀的詳細情況和具體信息,乙方對資產現狀無異議。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為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資產前,非因甲方出於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關利益目的而致資產現狀之任何變化,乙方均認可資產現狀未改變。

3.6 甲方向乙方轉讓對等户債務人共計筆資產,賬面金額為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同時向乙方轉讓户實物資產或權利。具體詳見本協議附件一。資產的實際數量以本協議附件二清單中所指有關資產證明文件能夠有效證明的屬於甲方的資產及/或權利為準。

乙方充分理解和認可以下對轉讓標的的特別説明並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包括但不限於以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或轉讓無效,要求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或轉讓、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轉讓基準日起(含轉讓基準日當日)至資產實際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

(2)不論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類主體為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於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②貸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③相關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④代甲方回收資產的其他主體。

則,上述兩種情形均視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並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Ⅱ .轉讓基準日之前(不含轉讓基準日當日),如果以下四類主體為甲方利益回收相關資產(可能包括但不限於a.回收實物、物上請求權、現金、股權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b.達成有關以物、以股權等資產(及/或)權利償債的協議;c.作出有關抵債裁定;d.依職權對債務人或相關義務人作出財產處分決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該等事實的,視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關資產(及/或)權利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並不因此影響轉讓價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②貸款剝離銀行(包括貸款剝離銀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權代表);

③相關司法機關(包括但不限於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或仲裁機關;

④代甲方回收資產的其他主體。

3.7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包括資產原協議本金、截至轉讓基準日按原協議產生的利息、罰息以及為實現資產發生的應由債務人承擔的費用等。

3.8 前款資產賬面金額是以本協議附件二所列資產證明文件並僅僅是以其為依據計算的。

3.9 乙方允許實際接收的資產金額與本協議3.6條確定的轉讓金額以及本協議附件一所列各資產金額存在如2.4條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條 轉讓價格

4.1 甲方將3.6條轉讓標的整體作價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4.2 基於甲乙丁三方對轉讓標的的風險特徵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約定,不得以轉讓價格“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變更或撤銷本協議。

第五條 價款支付

5.1 在資產競價成交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將4.1條所載價款一次性全數匯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第六條 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閲讀和理解

6.1 甲方應於乙方履行完畢本協議第5.1條價款一次性全數支付義務之日起三十(30)日內,將資產證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應在甲方交付資產證明文件時作書面簽收,並將簽收憑證(即本協議附件二)交於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以甲方檔案中現有文件資料為準、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1)《借款協議》;

(2)《擔保協議》;

(3)《放款憑證》;

(4)《債權轉讓協議》;

(5)《催收通知書》,等等。

具體交接的資產證明文件清單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6.4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債務人名稱或實物資產名稱或權利名稱”一欄中債務人名稱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籤《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債務人名稱填寫,其與資產之對應關係及解釋概以甲方內部系統及其理解為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並於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債務人名稱“的對應關係予以核對並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5 本協議附件一《資產轉讓清單》中“原貸款合同編號”一欄的填寫系甲方按其與貸款剝離銀行所籤《債權轉讓協議》所附“轉讓債權清單”所列示的貸款合同號填寫,原貸款合同自身可能並無固有合同編號亦或“原貸款合同編號”與原貸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編號可能並不一致,其編制原理、與資產之對應關係及解釋概以貸款剝離銀行與甲方在雙方《債權轉讓協議》簽署時的理解為準,乙方對此予以認同並於簽署本協議及其附件時已再次對資產與“原貸款合同編號”的對應關係予以核對並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6 甲方對其交付的資產證明文件的性質判斷(包括但不限於對於該文件是否能起到資產證明作用的判斷、該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屬於其在本協議附件二中所歸類別的判斷等)及在本協議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欄目歸類放置等諸事項業經乙方認可,乙方同意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6.7 乙方聲明,其對甲方交付的上述資產證明文件已經過充分閲讀,並對以下事實已有充分認識:從甲方受讓的資產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並且僅僅是以上述資產證明文件為依據的。

6.8 除非本協議另有特別約定,甲方完成本協議第六條所約定的資產證明文件的交付義務即視為完成了對乙方的資產交付義務。

第七條 資產轉讓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將有關債權資產轉讓事實通知債務人,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7.1所述的資產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第八條 資產與風險轉移時間

8.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甲方實際享有的全部權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為轉讓標的的資產上的風險也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 與資產有關的從權利的轉移

9.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與轉讓標的有關的從權利也同時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且甲方認為根據資產性質和現狀能夠辦理有關手續的,應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資產擔保權的轉移

10.1 資產保證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保證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保證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1第(1)項所述的資產保證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資產的保證合同約定主債權不可轉讓或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可與保證人協商,如保證人同意,可另行簽訂資產的保證合同。

10.2 資產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抵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2第(1)項所述的資產抵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 資產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

(1)對資產的質押擔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規定,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應於本協議簽署後協助乙方通知質押人擔保權轉讓。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即視為甲方已履行了本協議第10.3第(1)項所述的資產質押合同權利轉讓通知義務,乙、丁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未明確認可、司法機關或仲裁機關不予認可等)否認甲方已履行該義務,並不得提出減少成交款、解除協議或賠償損失等類似要求。

(3)如果質押合同權利的轉移需要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依法清收保證

11.1 對於受讓的資產,乙方保證在受讓後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清收。

第十二條 陳述與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甲方是一家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收購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出讓事宜取得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甲方受本協議約束。

12.2 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中國自然人),已就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受讓事宜取得乙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乙方受本協議約束。

(2)乙方保證此次受讓甲方資產不會直接或間接違反財政部下列規定:下列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企業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

(3)乙方保證,其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12.3 丁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託對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見證本協議的簽署,辦理成交價款的交割,已就本協議項下資產的轉讓組織競價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准,授權其代表在本協議上簽字,並使丁方受本協議約束。

(2)丁方保證,其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實的,不存在故意隱瞞和欺騙的情況。

第十三條 税費負擔

13.1 涉及本次資產轉讓及後續付款、交割、過户(如有)(包括間接過户時的所有環節)及其他履行事宜發生的所有費和税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保密

14.1 基於本次資產轉讓所獲得的對方的任何祕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據法律法規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實體、個人或公眾。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三方為履行本協議而各自委託的專業機構和人員。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雖然不可抗力為法定的免責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違約,或者三方都違約,違約方均應放棄以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機構)免除自身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並給乙方、丁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丁方的實際損失,但是賠償額最高不超過甲方因本協議實際獲得的轉讓價款的百分之零點五(0.5%)。

16.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即按應付而實際未付的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繼續予以補償,直至補足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按本協議約定付款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於本協議第十二條12.2款第(2)項所作的有關陳述和承諾如果存在不真實、故意隱瞞或者欺騙等情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並應賠償甲方不低於本次轉讓價款的損失。

(4)鑑於甲方和丁方已經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説明了資產的指向及風險、瑕疵和缺陷,乙方理應充分注意併合理報價,乙方如嗣後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於顯失公平或有重大誤解、資產地址有誤、資產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資產權利等)為由,主張競價無效、撤銷、變更或解除競價、要求減少支付成交款並獲司法機關認可,乙方應立即無條件、不可撤銷地補償甲方不少於成交價款及相應利息的損失。

(5)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6)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關司法機關、仲裁機關或相關債務人、擔保人及其他責任人發出的資產及/或權利轉讓通知(或類似稱謂)中,或者在媒體上發佈的該類轉讓公告中,無論其內容如何表述,對於甲乙雙方而言,該類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關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及/或)權利歸屬、還款義務向誰履行、責任向誰承擔等)與本協議衝突或矛盾的,以本協議為準。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協議不應歸其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應該立即將其移交甲方。如果因為乙方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按本協議應歸甲方取得的任何權利、權益、財產、資產等減少或消失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3 丁方的違約責任:

丁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17.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終止、解釋、執行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糾紛應首先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兩方該爭議的存在(要求開始協商)後六十(60)天內,三方仍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該會仲裁規則裁決。

第十九條 完整協議

19.1 完整協議

(1)本協議為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協議,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諒解和來往通信中的相關內容。

(2)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作出、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變更、修改或補充

20.1 本協議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三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21.1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各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4

轉讓人:

受讓人:

轉讓人與受讓人就  A有限責任公司黃木工區資產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人將其在黃木工區的所有資產轉讓給受讓人,包括地面建築物、磅房、提升設備、運輸設備、發電設備、井筒、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等轉讓人已投入到黃木工區的所有資產,清單附後。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三、轉讓方應將在開辦黃木工區過程中已取得的地質勘探資料、設計圖紙、開採方案等資料無償提供給受讓方。

四、受讓方在此協議簽訂後日之內把轉讓價款支付給轉讓方。

五、轉讓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日之內與受讓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六、在辦理交接手續前因經營活動產生的債權債務、工資、税費、電費及工傷保險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但不包括因礦產資源產生的相關税費。

七、在辦理交接手續後,黃木工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税費、工資、電費、工傷保險及其它無法預見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八、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以轉讓方與受讓方在移交資產清單上簽字的具體時間為準。

九、資產所有權自辦理交接手續時轉移。

十、轉讓方在黃木工區的工作人員應根據受讓方的決定在徵求工作人員意見的基礎上選擇是否繼續在黃木工區工作,但在辦理交接手續後日之內,未經受讓方同意,轉讓方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原工作崗位。

十一、轉讓方與石門縣新鋪鄉黃木村之間的義務由轉讓方履行,其權利由受讓方承繼,但轉讓方應履行的義務不包括20__年12月31日之後的義務。

十二、雙方若在簽訂此協議後簽署非解除協議之外的一切協議及其它行為均不影響該協議的效力。

十三、雙方已充分考慮此協議履行的一切風險,除非雙方簽署解除此協議的書面協議,該協議中約定的履行義務不因任何因素的影響而發生改變,包括不可抗力。

十四、因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經催告仍未履行的,違約方除承擔繼續履行義務的責任外,還應按此協議轉讓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因其它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實際損失外,還應按實際損失額的50%支付違約金。

十五、資產清單為此協議的組成部分。

十六、此協議一式六份,自轉讓方法定代表人、受讓方簽字加蓋轉讓方印章後生效。

轉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5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保證:

甲方保證在對上述資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財產,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保證資產未被查封,並保證資產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讓方(乙方):

年月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6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年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年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

(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3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4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年月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年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

(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3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4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7

股權資產轉讓協議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年月日在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幣萬元,其中,甲方佔%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萬元,實際出資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的股權以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年月日於市

(備註: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8

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

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

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

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

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

第二條

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 (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義見下文)的全部資產;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合法從事其目前正在從事的業務;

4.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已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予乙方,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5.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對於_________的資產評估報告(定義見下文)予以確認,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6._________廣播電視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批准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向乙方轉讓,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7.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_________:_________,其資產詳情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之資產評估報告。

2.轉讓資產:即_________。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甲方應將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

4.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資產評估報告: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估值報告,由_____編寫,並經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轉讓生效日(不含轉讓生效日)之間的期間。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將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及利益,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將確保在轉讓生效日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有關的合同(包括本協議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項合同、保單)變更、房屋、_____權屬證明的變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有權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依法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轉讓資產

1.設備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所有用於生產的設備動產,包括但不限於:工具、設備、辦公室的陳設及有關裝置、計算機、電話、傳真機和複印機,以及其它的辦公室設備和運輸工具。

2.不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機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設施。

3.文件和資料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或附屬於轉讓資產的全部業務記錄、財務及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統計資料、説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等文件和資料,無論是以文字形式或以電腦軟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記錄的。

4.合同權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由甲方在轉讓生效之日前所簽訂並存在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修正、修改或補充,包括但不限於列載本協議附件四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購買、租賃、定做、運輸及建築安裝的主要合同、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_____單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協議、契約、承諾函、保證函、信用證、提單、貨單、各種票據及其他任何有關的法律文件。

第四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所反映的評估結果以及_________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應當在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的轉讓生效日後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本協議前款規定的轉讓價格總數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所述轉讓資產的轉讓在下述條件獲得完全滿足時生效: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並不會構成甲方違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

2.甲方對轉讓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產權,並不會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負擔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3.在本協議簽署日及轉讓生效日,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_____或行政處理程序。

4.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影響轉讓資產的合法性或甲方對其所有權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許可、批准、同意、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轉讓生效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在轉讓生效日之前對轉讓資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轉讓生效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8.甲方沒有關於有關轉讓資產的、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9.於轉讓生效日,轉讓資產中的房屋、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1.在轉讓生效日後,甲方本身不會(而甲方亦將促使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有關企業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2.在相關期間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對轉讓資產進行使用及保養及經營管理。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擁有其正在擁有的資產,併合法經營其正在經營的業務。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並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應予適用的_____有關法律法規或_____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證券上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轉讓生效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而守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簽署後,當發生針對轉讓資產或乙方,但起因於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佔有、使用轉讓資產的行為,而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判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三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但是,甲乙雙方在此互相同意對方指定其各自的有關的附屬企業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及承擔的全部義務,同時視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屬企業所享有及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關於資產轉讓的政府批覆(略)

三、證明轉讓資產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覆等)(略)

四、合同清單(略)

五、_____單(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10

公司企業資產轉讓合同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擁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資產(包括有形無形資產)。詳見合同附件財產清單。

以上轉讓標的性質屬於 (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其他)。

二、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抵押權、質權、承租權情況如下:

轉讓方確認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書面的告知義務。

三、甲方聲明與保證

1.對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四、債權、債務處理方案

1.甲方在轉讓前所享有的一切債權,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轉讓前的所負的一切債務(包括應繳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條第3項外,全部由甲方承擔;

3.

五、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1.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轉讓標的以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的確定依據為: 。

2.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條件: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將本合同第一條項下所涉財產產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書變更到乙方名下之時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賬户為:

六、產權交割

1.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資產清單等系列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單》移交給乙方,乙方核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批件的過户手續;

4.

七、轉讓涉及的有關費用負擔

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乙方應承擔以下費用: 。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確 %支付違約金;

4.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5.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6.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轉讓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附財產清單如:

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於 ,地號為 的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年。2、座落於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於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設備、房屋清單明細詳見審計事務所驗資報告之所附關於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頁,被評估資產確認……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1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義見下文)的全部資產;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合法從事其目前正在從事的業務;

3.乙方有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的全部資產,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轉讓上述資產;

4.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已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覆,同意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予乙方,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5.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對於_________的資產評估報告(定義見下文)予以確認,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6._________廣播電視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覆,批准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向乙方轉讓,該批覆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

7.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_________:_________,其資產詳情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之資產評估報告。

2.轉讓資產:即_________。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甲方應將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

3.轉讓生效日:本協議第五條所述之轉讓生效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條件仍未能完全達成,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資產評估報告: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估值報告,由_____編寫,並經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轉讓生效日(不含轉讓生效日)之間的期間。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將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及利益,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將確保在轉讓生效日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有關的合同(包括本協議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項合同、保單)變更、房屋、車輛權屬證明的變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有權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依法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轉讓資產

甲乙雙方同意,在評估基準日,本協議所述的並將於轉讓生效日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甲乙雙方確認,在轉讓生效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但不限於:

1.設備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所有用於生產的設備動產,包括但不限於:工具、設備、辦公室的陳設及有關裝置、計算機、電話、傳真機和複印機,以及其它的辦公室設備和運輸工具。

2.不動產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機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設施。

3.文件和資料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或附屬於轉讓資產的全部業務記錄、財務及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統計資料、説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等文件和資料,無論是以文字形式或以電腦軟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記錄的。

4.合同權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由甲方在轉讓生效之日前所簽訂並存在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修正、修改或補充,包括但不限於列載本協議附件四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購買、租賃、定做、運輸及建築安裝的主要合同、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險單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協議、契約、承諾函、保證函、信用證、提單、貨單、各種票據及其他任何有關的法律文件。

第四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所反映的評估結果以及_________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應當在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的轉讓生效日後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本協議前款規定的轉讓價格總數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生效條件

1.本協議所述轉讓資產的轉讓在下述條件獲得完全滿足時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一日期作為轉讓生效日或解除本協議,上述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即為轉讓生效日。

第六條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並不會構成甲方違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

2.甲方對轉讓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產權,並不會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負擔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3.在本協議簽署日及轉讓生效日,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4.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影響轉讓資產的合法性或甲方對其所有權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許可、批准、同意、授權,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轉讓資產中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該等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五的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直至轉讓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轉讓生效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

6.截至轉讓生效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在轉讓生效日之前對轉讓資產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轉讓生效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8.甲方沒有關於有關轉讓資產的、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9.於轉讓生效日,轉讓資產中的房屋、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0.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轉讓生效日前的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1.在轉讓生效日後,甲方本身不會(而甲方亦將促使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有關企業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2.在相關期間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對轉讓資產進行使用及保養及經營管理。

13.即使在轉讓生效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擁有其正在擁有的資產,併合法經營其正在經營的業務。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並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應予適用的香港有關法律法規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證券上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轉讓生效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而守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簽署後,當發生針對轉讓資產或乙方,但起因於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佔有、使用轉讓資產的行為,而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判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三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但是,甲乙雙方在此互相同意對方指定其各自的有關的附屬企業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及承擔的全部義務,同時視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屬企業所享有及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關於資產轉讓的政府批覆(略)

三、證明轉讓資產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覆等)(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擁有的廣州____大酒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拾_萬元整接收甲方的___大酒樓,本協議簽訂後即付定金人民幣:__萬元正。

二、雙方決定於__年月_日開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倉庫的存貨、吧枱的存貨及出品部、海鮮池的存貨,乙方依據清點數量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以人民幣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及財產清單清點,清單以外的財產屬乙方接收甲方的財產: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儘快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變更等手續,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東的所有股權一併轉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選。

六、甲方須協同乙方辦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轉名手續,該於續辦完後,乙方在三日內支付_拾萬元人民幣的押金,另乙方需備好籤租約所需的房產證。

七、乙方同產權單位簽約時如談及的減租條件成功的話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同意將現有員丁.留給乙方,但乙方不用的員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雙方以移交完畢後的簽字日為生效時日,由此時起該酒樓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時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費。沒辦齊手續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據為證。如現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__元的租費。

十、附增加條款:

1.與______公司簽訂合約租金,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爭取租金降至__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內控制在______元/月以下。否則,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____大酒樓,甲方應在7日內退還乙方定金_萬元正。

2.如各種移交手續,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變更,與___公司租約變更等手續無法辦齊,甲方應在7日內將定金人民幣_萬元正退還給乙方,乙方即移交場地,並清算債權債務,如7日內不退還定金,將追究甲方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間資產轉讓合同書 篇13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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