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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 篇1

買方:______

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買房:______

見證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經辦人:______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經辦人:______電話: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對 區 路弄 號 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 )所享有的權利*於甲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商”)所簽訂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

甲乙雙方在上海立謙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謙房產”)協調下,*友好協商,就該房地產權*轉,事宜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願意出讓(出售合同)所記載的該房地產之全部權利,乙方願意接受《預售合同》所記載的該房地產之全部權利。

2.雙方商定轉讓價為人民幣

3.首期款人民幣整)甲方已於月 圓整 (RMB 圓整),由乙方分壹次付清。 圓整 (RMB 年 圓 圓整(RMB 月 圓整),其中定金人民幣 年 日簽收,餘款人民幣 圓整,乙方於 日前支付與甲方,但此款善於立謙房產。萬圓整(RMB 圓整 ),出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貳期款人民幣付與甲方,但此款暫存於立謙房產。此時由立謙房地產保管的兩筆款項總計為人民幣 圓整(RMB 圓整 ),指定優先用於償還該房地產業銀行貸款,持甲方到其貸款銀行還清該房地產之銀行貸款時,由立謙房產直接支付與貸款銀行。叁期款人民幣 圓整 (RMB 圓整 ),由乙方以按揭貸款形式支付,待乙方貸款銀行放款後五日的由立謙房產轉付與甲方。貸款不足部分由乙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告壹*並取得收件收據之同時支付與甲方;

4.過日元及相關費用

雙方商定於開發後以書面形式同意轉讓(出具書面同意書或於權益轉讓書上蓋章)之,後五日內甲乙雙方共同至上海市徐彙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屆時甲乙雙方須及時提供辦理預告登記及銀行貸款所需全部材料,並各自付清辦理預告登記所需相關費用。

5.權利保證:

① 甲方保證,上*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因甲方無權處 分或超載權限處分該房地產而導致的違約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② 在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抵押權人(即中國銀行上海市支行)。甲方應於本協 議生效後叁拾日內,到款銀行還清該房屋的銀行貸款並辦理撤銷抵押登記手續。逾期未註銷的,甲方在未取乙方發揮的情況下,須承損違約責任。

6.違約責任(此須款不因本協議無效而無效)

①若由於甲方或乙方原因而最終導致《買賣合同》廢止或該房屋無法如期辦理預告登記的,責任方在未取得乙方諒解的情況下,就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權益轉讓價的10%做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圓整 (RMB 元整 )。

②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諒解的情況下,每逾期一日付款,乙方應 按未付房款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二十日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③ 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將辦理預告登記需的相關資料交於立謙房產或於交易過程中不 支付税費支付全而至使登記手續無法順利辦理的,責任方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7.若因第三方原因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負本協議所規定之違約責任,並於甲方該房地產之《上海市房地產權證》辦理完畢後五日內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該房地產轉讓價*技本協議之約定不變,屆時乙方按本協議所付之房款作為甲乙雙方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購買該房地產所付房價款的一部分。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立謙房產執一份,上海市**區公證處執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區個人經濟房轉讓協議書 篇3

關於指標房轉讓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赫章鉛鋅礦沉陷區搬遷安置房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含享受優惠補貼的元在內的轉讓費共___________元。

二、轉讓後,有關部門若需要修建房屋所需各種手續證明,甲方無條件提供。

三、轉讓後,房屋在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增加投入和辦理有關手續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建房指標所享受的優惠歸乙方所有。

四、按文件要求,交房三年後,該房可按商品房交易,甲方必須提供各種手續按乙方的要求辦理過户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本協議是轉讓人和被轉讓人及其親屬經多次協商所簽訂協議的所有人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六、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產權屬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七、有關部門在辦理該房的各種證件後,甲方必須在5天內交給乙方保管。

八、因國家政策因素導致該房在四年內不能施工建設,甲方無條件在四年後的1月之內將乙方所支付的轉讓費如數歸還乙方。

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條款,終身不能反悔,若其中一方反悔,除退回另一方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外,另賠償違約金貳拾萬元(200000元)。

十、因國家政策導致雙方不能交房,不屬甲方違約,只退本金,不賠償違約金。

十一、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房,責任由甲方負責。

十二、如乙方將房產證作抵押貸款,一切費用和負面影響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甲方親屬簽字:乙方簽字:證明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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