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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精選12篇)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精選12篇)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

本當事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精選12篇)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牆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塗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1.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2.甲方保證對轉讓的停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沒有未付款項。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的具體地址及編號為:__________位於 ,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 。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 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 _____元),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__________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 _____元),剩餘款項在辦妥更名手續後五日內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產權登記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開發商(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税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車位轉讓的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總價款不超過____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款____‰的逾期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總價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____%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款 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總價款 10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停車位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3

轉讓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

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六、生效條件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見證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4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路號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路1號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做為定金。

2、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每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最後一筆元。

(2)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

四、車位交付: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文件並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5

轉讓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湘湖人家三期編號為 的車位使用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湘湖人家三期編號為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 元。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後,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20__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成立並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6

本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於 年 月

日在 市 (區/縣)簽訂。

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位(車庫)使用權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車位(車庫)”)位於___ 小區第_____(幢/座) (地下/地上)____ __層__ __號,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 __,編號為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車位(車庫)平面圖)。

2、隨該車位(車庫)一併轉讓使用權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 _ _ 。

第二條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車庫)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車位(車庫)與本小區同期開發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權。

第三條 轉讓價格

雙方約定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_ _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內,乙方一次性將總價款以 (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方式

甲方應於乙方付清的所有價款後7天內將車位(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車位(車庫)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車位(車庫存)使用權轉讓後,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2、乙方承諾在使用該車位(車庫)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道,愛護公共設施、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自行承擔並按時交納因使用該車位(車庫)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電費等所有費用。

3、乙方保證不擅自改變該車位(車庫)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以及附屬設備、設施。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方為規範小區管理,維護小區良好生活秩序,擬將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車位有償轉讓給盛達銘築小區業主固定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願訂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如下,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協議正文

1.甲方將位於郟縣盛達銘築小區的 號車位,約 _____ ㎡(以實測面積為準)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車位在小區內的所屬位置(以車位所在的位置實際情況為準)。

2.轉讓給乙方的車位使用年限與盛達銘築小區佔有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_____元(大寫:_____ 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並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後 10 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為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並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 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後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8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編號為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編號為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銀行轉賬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120元。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後,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年月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含管理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成立並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_______層_______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_______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税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見證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0

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 路 號 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路1號 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 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 元(¥ 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做為定金。

2、餘款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按以下第 種

方式分期付清:

(1)分 次付清: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期間,每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後一筆 元。

(2)分 次付清: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日前支付 元。

四、車位交付: 年 月 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

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文件並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 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1

協議各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方為規範小區管理,維護小區良好生活秩序,擬將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車位有償轉讓給盛達銘築小區業主固定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願訂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如下,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協議正文

1.甲方將位於郟縣盛達銘築小區的 號車位,約 8 ㎡(以實測面積為準)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車位在小區內的所屬位置(以車位所在的位置實際情況為準)。

2.轉讓給乙方的車位使用年限與盛達銘築小區佔有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20xx 年 10月 16日起至 2083年 10 月 15 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並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後 10 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為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並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 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後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2

本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於 年 月

日在 市 (區/縣)簽訂。

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位(車庫)使用權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車位(車庫)”)位於___ 小區第_____(幢/座) (地下/地上)____ __層____號,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 __,編號為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車位(車庫)平面圖)。

2、隨該車位(車庫)一併轉讓使用權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 _ _ 。

第二條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車庫)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車位(車庫)與本小區同期開發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權。

第三條 轉讓價格

雙方約定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_ _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內,乙方一次性將總價款以 (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方式

甲方應於乙方付清的所有價款後7天內將車位(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車位(車庫)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車位(車庫存)使用權轉讓後,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2、乙方承諾在使用該車位(車庫)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道,愛護公共設施、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自行承擔並按時交納因使用該車位(車庫)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電費等所有費用。

3、乙方保證不擅自改變該車位(車庫)的用途、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以及附屬設備、設施。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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