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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轉讓協議(精選14篇)

煤礦轉讓協議(精選14篇)

煤礦轉讓協議 篇1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證代碼:

煤礦轉讓協議(精選14篇)

法人代表: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證代碼:

法人代表: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所有權及其下所包括井上、井下資產、權益等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並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股權資產的轉讓與移交

1.1依據本協議的規定,甲方同意將 煤礦10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全部受讓。

1.2依據本協議的規定,甲方同意向乙方移交在 所建目標公司煤礦礦井的井下全部資源,井上、井下的所有巷道、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築物、地面附着物,井上、井下的所有機械、機電設備、供電線路、道路、辦公、生活設施等井上、井下的所有資產(包括生產、經營領取的所有證件和已繳納的資源價款等)。具體明細見附件1(有雙方簽章)。

1.3甲方轉讓移交的股權、資產,不應被設置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債務擔保。如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債務擔保,所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甲方同意自本協議訂立之日其3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以轉移佔有的方式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全部資產; b)向乙方移交相關資產的檔案資料和技術圖紙、資料。

c)向乙方移交該礦井的所有證件和已繳納的資源價款等各種費用的相關手續。

d)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1.5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的變更登記

第二條基準日

2.1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股權、資產轉讓以基準日為基準,自基準日起原甲方所有的本合同附件1所列資產應屬乙方所有和使用。

2.2雙方商定的基準日為 年 月 日。

第三條價款及其支付

3.1甲、乙雙方充分的估價協商,同意本次轉讓的股權和資產(資產明細表附後)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

3.2協議簽字蓋章,甲方所有證件、手續、資料提供齊全後,

第四條批准

4.1本協議的股權、資產轉讓應獲得雙方董事會(股東會)的批准和同意。

第五條承諾與保證

5.1資格和授權

一方特向另一方承諾和保證,自本協議簽署日該方具有簽訂及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和授權。

5.2資料的準確性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提供給乙方的有關購買資產文件資料是完整和準確的,不會給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帶來不理影響。

5.3資產的所有權

甲方向乙方保證,甲方對其出售的資產:

1)、為甲方所絕對所有;

2)、沒有這隻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債務擔保;

5.4債權債務

1)、至基準日以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應收賬款為甲方所有。

2)、至基準日以前,甲方與普洞村委的所有相關事宜均由甲方處理。

5.5訴訟

甲方向乙方保證,就乙方購買的股權及其項下資產而言,並未有尚未完結的或據甲方所知的潛在的任何訴訟、仲裁或法律的、行政的或其他性質的程序或政府的調查之中。

5.6土地

甲方向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股權及其項下資產所涉及的原甲方的相關手續全部移交給乙方。

5.7協助

甲方應根據國家政策及乙方的要求協助配合目標公司資產權益的批准、劃轉手續的辦理。

第六條税務及費用

6.1因本協議項下股權及其項下資產的轉讓而發生的相關税項由雙方依據適用法律的規定辦理。

6.2雙方因簽署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違約及損害賠償

7.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八條一般性條款

8.1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公開頒佈的法律、法令和條例所管轄。

8.2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約定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8.3修訂和補充

本協議的任何補充將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8.4文字和文本

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持兩份。

8.5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生效。

8.6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8.7全部協議

本協議和本協議附件構成各方關於本協議內容的全部協議。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2

受讓方:(甲方):

轉讓方(乙方):

鑑於:

1、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改委關於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46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礦產資源配置體制改革的意見》(黔黨發[20xx]18號)、《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能源局等部門關於〈貴州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xx]6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關於印發〈貴州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主體資格申報工作細則〉的通知》(黔能源[20xx]4號的要求,為了積極穩妥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深化煤礦整合,有序開發煤炭資源,優化煤炭產業結構)。

2、甲方是一家依法在貴州省甕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3、乙方系依法在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企業。

4、甲方收購乙方煤礦資產,收購完成後乙方所有證照,手續均應變更至甲方名下。

5、包括本協議在內的本次整合方案,需經相關部門批准通過同意後方可實施。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同意將貴州省甕安縣宏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宏福煤礦全部資產份額一次性轉讓給甲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標的

業有限責任公司宏福煤礦的整體資產。轉讓標的具體包括:

1、貴州省甕安縣宏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宏福煤礦享有的有形資產:包括但不限於貴州省甕安縣宏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宏福煤礦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所有井下巷道、電力設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產設備、生活設施、庫存物品、煤礦自修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終止。甲方應在抵押關係終止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丙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抵押期限為一年,但在一年以內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煤礦轉讓協議書》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抵押期限延長。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執1份為憑。其餘報送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煤礦轉讓協議 篇3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合夥企業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同意將金鐘大營煤礦全部財產份額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標的為:金鐘大營煤礦100%的財產份額。轉讓標的主要包括:

1、金鐘大營煤礦所有的有形資產(包括威寧縣金鐘大營煤礦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所有井下巷道、電力設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產設備、生活設施、庫存物品、煤礦自修人行路、運輸公路、工業場地的所有權、倉庫、車間及場地上的新舊零件、坑木、液壓支柱等一切材料設備,同時甲方在經營期間上交給各級業務部門的各種安全保證金、土地復墾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地質災害儲備金、礦山維簡費。並將已交過款項的收據及憑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方所有。)

2、金鐘大營煤礦所有的無形資產(包括採礦權及採礦證規定的開採範圍與煤礦有關的技術資料、證照包含的權益等)。

二、權利保證

1、甲方承諾就所轉讓財產份額未向任何單位及個人設定過擔保物權,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為財產份額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2、甲方保證在財產份額轉讓時該煤礦沒有未披露的債務。

3、甲方保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並無與該煤礦有關的任何查封、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

4、甲方承諾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各種證照,現有采礦工程平面圖紙等一切資料的真實性。

三、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金額: 萬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 個工作日首付人民幣(大寫) 元,轉讓總額的 %(小寫金額: 元)的款項到甲方指定帳户。

(2)由甲方負責辦理恢復15萬噸/年的正常生產手續,合同簽訂生效首付款付清後自個 工作日內支付轉讓金額的 %(小寫金額: 萬元)的款項到甲方指定帳户。

(3)剩餘款項轉讓總額的 %(小寫金額: 元),待採礦許可證採礦權人及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變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變更的採礦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後,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四、甲方債權、債務的處理

甲方在轉讓前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原買礦款、退股金及業務部門規定應交的各種保證金、工人工資、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賃費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 個工作日以內由甲方自行一次性處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按規定未交的資源價款、滯納金、各種保證金、税費等由乙方承擔。 其中:1、現有礦區範圍內甲方已租(徵)用的土地全部無償移交給乙方,包括協議及租(徵)用費的付款憑證原件。因地質災害已通過有關部門鑑定或由甲方協議商處理的地災、房屋補償款由甲方負責。

2、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現狀移交,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完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字後,乙方將首付款人民幣 元匯到甲方指定帳户,甲方應協助乙方監管煤礦資產,正式接管日期第二期轉讓款付清後由乙方擇日接管,甲方無條件配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全體股東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權利和主張,亦不得以任何事由向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3、甲方應在乙方接管金鐘大營房煤礦之日,移交煤礦的一切合法手續(包括煤礦技改所需的各級業務部門所發的有效批文、煤礦合法證照、印鑑、真實的技術資料(含電子版)、股東合夥協議、有關合同和租(徵)用地土協議等,除礦上個人用品外,其餘物品都要全部移交給乙方,如未真實移交,根據物品價值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4、由甲方負責辦理煤礦採礦權、營業執照變更等手續,乙方配合,辦理轉讓手續所需繳納的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種費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在協議生效後因違約方原因導致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收購,協議方應承擔雙倍返還首付款的違約責任及承擔相關損失。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付款義務,須承擔按遲延支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支好協商的試進行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4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資源整合主體礦上壩煤礦乾溝河分礦;被整合礦西北鄉嚴家樑煤礦(以下簡稱兩礦),是已經省人民政府及相關行業部門批准的9萬噸生產能力的資源整合礦,“兩礦”工商登記註冊預核名“廣元市天賜煤業有限公司”。根據現有行業產業政策要求,該礦全面實施資源整合,因甲方股東沒有資金投入,無法承擔擴儲、擴能,為了盤活該礦,減少股東的經濟損失,同時有利於發展地方經濟,確保9萬噸標準化礦井建設,,經甲方全體股東研究決定,將甲方全體股東所持有的“廣元市上壩煤礦乾溝河分礦”100%股份作價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廣元市上壩煤礦乾溝河分礦股權出讓人(債權人):股東: 楊傑 趙曉峯 吳興元 楊金貴 賀光成 。

二、股權受讓方:重慶市德旺煤炭有限公司

三、股權轉讓內容範圍:按省政府批覆的資源整合方案(以下簡稱甲方)

四、股權作價

“廣元天賜煤業有限公司”資源整合主體礦(上壩煤礦乾溝河分礦)資源資產,原作價人民幣萬元。本次股權轉讓乾溝河分礦資源資產作價縮水為萬元,其中含前期墊支資源整合費用20萬元。

五、股權轉讓後雙方約定付款的方式

1、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乙方在20xx年10月30日支付甲方股權轉讓款60萬元,甲方按比例支付縮水後各位股東的股本金,乙方在20xx年5月30日付清80萬元以下股東全部股權出讓款。

2、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在縮水後股權出讓款應收額在80萬元以上的股東股權出讓款,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按季度分四次,每季度初5日內支付給甲方。

3、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10日內進入本礦區開工建設。簽定協議當日,乙方在廣元市銀行開設建設資金帳户存入建設資金 80 萬元,甲乙雙方共同監章專款專用。該款用於支付甲方原欠青苗款、工人工資、土地租金、部門欠款,墊付款。

4、乙方進場後,甲方所欠當地老百姓青苗款及部分工資,部門欠款由甲方確認,乙方幫助甲方墊支付款,該墊付款在甲方應收款中扣減(甲方按20xx年4月18日“債轉股協議”相關條款約定進行清算)。乙方墊付款後最高額不超過70萬元,若超過部分由甲方自己出資現金清償。

六、企業經營管理:

由乙方獨立自主、全權負責九萬噸生產能力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嚴格按照一個礦權、一個法人、一個生產管理團隊、一套系統的原則,規範建設和管理本企業。乙方在本礦技改建設期間和項目完工驗收後經營期間,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在未付清甲方股權出讓款前,乙方出具有效合法的手續用資產做擔保。乙方在企業技改和經營期間若造成礦權損失,以擔保的資產變更企業股權予以賠償。

七、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所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簽訂協議乙方進場後所發生新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負責處理好原煤礦遺留問題,協調好地方關係,確保乙方能夠順利進場組織維修及施工建設。若因甲方債務糾紛以及原遺留問題造成乙方建設停工,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當天的直接經濟損失的2倍。甲方則追究甲方事因造成人的經濟法律責任,並由造成人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九、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中所約定的條款履行,如單方違約,則違約方需向守約方賠償違約金200萬元,並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其它約定:

1、乙方保證按期完成廣元市天賜煤業有限公司“兩礦”資源整合,九萬噸生產能力建設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九萬噸礦井建設驗收合格,則乙方按本協議約定付清甲方股權出讓款,並按第十二條約定賠償甲方違約金。

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完工商註冊登記,採礦權(新證)變更備案登記。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履行,確保按時按期完成各項手續報批各項工程項目建設,若因乙方投資不到位,項目建設拖延、停工已危急到企業生存,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實施自救。

4、甲方為了確保本企業九萬噸生產能力項目順利建設成功,在乙方未付清甲方股權出讓款之前,甲方對項目建設和投資有知情監督權

十一、本協議簽訂時需附甲方全體股東決議,出具授權委託書,由受託人全權代表全體股東履行本協議各項條款的後續執行。

十二、本協議條款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準。

十四、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商定本協議到廣元市公證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5

甲 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合夥企業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同意將織金縣牛房煤礦全部財產份額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標的為:織金縣牛房煤礦100%的財產份額。

轉讓標的主要包括:

1、織金縣牛房煤礦所有的形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織金縣牛房煤礦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所有井下巷道、電力設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產設備、生活設施、庫存物品、煤礦自修人行路、運輸公路、工業場地的所有權、倉庫、車間及場地上的新舊零件、坑木、液壓支柱等一切材料設備,同時甲方在經營期間上交給各級業務部門的各種安全保證金、土地復

2、織金縣牛房煤礦所有的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一於採礦權及採礦證規定的開採範圍與煤礦有關的技術資料、證照包含的權益等)。

二、權利保證

1、甲方承諾就所轉讓財產份額未向任何單位及個人設定過擔保物權,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為財產份額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2、甲方保證在財產份額轉讓時該煤礦沒有未披露的債務。

3、甲方保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並無與該煤礦有關的任何查封、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

4、甲方承諾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各種證照,現有采礦工程平面圖紙等一切資料的真實性。

三、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金額: 萬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五個工作日首付人民幣(大寫)轉讓總額的30%(小寫金額: 元)

(2)由乙方負責辦理恢復30萬噸/年的技改手續,合同簽訂生效首付款付清後自五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總額60%(小寫金額: 萬元)的款項到甲方指定帳户,恢復技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3)剩餘款項轉讓總額的10%(小寫金額: 元),待採礦許可證採礦權人及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變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變更的採礦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後,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餘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四、甲方債權、債務的處理

甲方在轉讓前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原買礦款、退股金及業務部門規定應交的各種保證金、工人工資、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賃費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個工作日以內由甲方自行一次性處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按規定未交的資源價款、滯納金、各種保證金、税費等由乙方承擔。

其中:

1、甲方已預訂的所有設備概歸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同支付,已竣工工程和已採購設備的質保金和應付款乙方在收購款中按實扣除。

2、現有礦區範圍內甲方已租(徵)用的土地全部無償移交給乙方,包括協議及租(徵)用費的付款憑證原件。因地質災害已通過有關部門鑑定或由甲方協議商處理的地災、

3、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現狀移交,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完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字後,乙方將首付款人民幣 匯到甲方指定帳户,甲方應協助乙方監管煤礦資產,正式接管日期第二期轉讓款付清後由乙方擇日接管,甲方無條件配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全體股東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權利和主張,亦不得以任何事由向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

3、甲方應在乙方接管織金牛房煤礦之日,移交煤礦的一切合法手續(包括煤礦技改所需的各級業務部門所發的有效批文、煤礦合法證照、印鑑、真實的技術資料(含電子版)、股東合夥協議、有關合同和租(徵)用地土協議等,除礦上個人用品外,其餘物品都要全部移交給乙方,如未真實移交,根據物品價值由甲方補償給乙方)。

4、由甲方自行辦理煤礦採礦權、營業執照變更等手續,乙方配合,辦理轉讓手續所需繳納的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種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在協議生效後因違約方原因導致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收購,協議方應承擔雙倍返還首付款的違約責任及承擔相關損失。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付款義務,須承擔按遲延支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通過支好協商的試進行解決,協商不成,由織金縣人民法院管轄。

八、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6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

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受讓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二條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轉讓煤礦的名稱:

轉讓煤礦的探礦許可證號:

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於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座標範圍,該煤礦的座標為: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範圍。

第三條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築物,構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第四條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萬元。

第五條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於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萬元於前向甲方支付最後轉讓金萬元轉讓金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為準,並以轉賬憑據為證。

第六條煤礦移交後的風險責任

甲方於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後,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劃分承擔。

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購買後因甲方證件問題導致停產及關閉的由甲方全部承擔賠償。

2﹑因村民鬧事堵廠的,及無火工用品,煤炭出鏡問題導致停產超過10至15天以上的全部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燬損事故;由乙方負責。

4,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由甲方全部。

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____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築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在接收甲方礦井後,按公司規定每噸煤300元以下,每噸15元提取我公司。

第八條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築物及設備明細,便於移交時核對無誤。

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後,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

第九條煤礦轉讓後雙方的責任

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後於____年_月__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後於____年_月__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甲方在移交前後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

轉讓方:______受讓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簽訂日期:______

煤礦轉讓協議 篇8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年月日在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的股權,該公司於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和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甲方佔%的股權,應出資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萬元人民幣; 佔%的股權,應出資萬元人民幣,實%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的股權於年月日向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9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

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經典煤礦轉讓合同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座標,井田面積:井田範圍拐點座標,及開採深度以採礦許可證為準,另附採礦許可證複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採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採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餘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後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10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該公司賬面價值萬元,評估價值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人,涉及銀行債權元。該公司轉讓行為已經同意。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為,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

六、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雙方約定在內,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指定的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為保證條件,分次,分別在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產權交易中心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核對與驗收,核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為交割完成。

八、税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税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雙方選擇

(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煤礦轉讓協議 篇11

購貨方(甲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居間人(乙方):居間方代表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之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促成甲方

與賣方 就電煤萬噸購銷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並與之訂立購銷合同的,應當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如果甲方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無需向居間人支付報酬。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與第三方煤炭購銷合同簽定成立,即視為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並且該買賣合同一經簽訂,買賣合同副本即應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條 居間期限:

居間期限由甲方與賣方 建立煤炭購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與賣方不存在煤炭貿易合同關係為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人或單位再次簽署本次煤炭購銷的居間合同。隨着本合同約定的買賣繼續進行的階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甲方與賣方存 在煤炭貿易關係,本合同一直有效。

第三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與賣方每次實際交易額×元/噸(税後)支付給乙方。甲方在簽定合同後,每月實際交易拿到提貨單時一次性向居間方支付相對應的服務費。甲方在見到提貨單同時以現金轉賬形式分別轉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户,受益總額必須符合下表,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賬户與户名不符合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更正錯誤,報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與下列賬號、户名、金額相符的轉賬憑憑為準。單位:元

受益人開户行賬號每噸受益受益總額

元萬元

元萬元

元萬元

元萬元

受益人

開户行

賬號

每噸受益

受益總額

萬元

萬元

萬元

萬元

(在不超過總額的情況下,手寫的賬號户名金額有效)!

第四條 保密義務

乙方對居間行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簽約情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又將本合同約定事項委託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與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視為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其與買賣合同成交額(如實際履行總金額大於合同成交額,則按實際履行總金額計算)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實際交易噸數×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居間服務報酬或者居間費用,超過五個工作日應按照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 萬元。

4、甲方不依約向乙方提供其與第三方 簽訂買賣合同副本,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萬 元。

5、如甲方簽定煤炭購銷合同生效後,二十工作日內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居間方) 10 萬元報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代表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未盡事項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傳真或掃描件同樣具有法律效益。公司名稱、金額、賬號、日期手工填寫,雙方視為接受、同意併合法。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證件名稱(號碼) 證件名稱(號碼) 身份證: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煤礦轉讓協議 篇12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採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採礦權出讓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於 ,礦區範圍拐點座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採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採主礦種為 ,開採方式為 開採,開採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採儲量 噸。

第六條 根據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採範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採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採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 縣(市)元。但本合同約定的採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採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採礦權價款,並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採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採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採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採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 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範圍、開採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採方式、開採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範圍;

(二)變更主要開採礦種;

(三)變更開採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採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採經營。需轉讓採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採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採礦的,應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採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採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採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採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採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採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採的礦產資源。由於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採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採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採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採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採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礦轉讓協議 篇13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吳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二)轉讓煤礦的採礦許可證號: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於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座標範圍,該煤礦的座標為:採礦許可證劃定的範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築物,構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二)轉讓煤礦的現有人員,本着去留自願的原則,由轉讓方一次性結清工人賬目。甲方留*名人員協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資*元由乙方負責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務。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萬元(大寫;拾萬)。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即定金)*萬元(大寫;萬)。

(二)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萬元(大寫;萬)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三)於*年*月**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東更改同時向甲方支付轉讓金*萬元(大寫;拾萬)

(四)前一次轉讓金以莎車縣喀拉圖孜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帳號;中國工商銀行莎車縣支行帳號:收到並開具收據為準,第二,三次轉讓金轉存公司指定帳户,並同時於*年*月**日前完成法人及股東更改。

第六條 煤礦移交後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於*年*月**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後,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因乙方經營管理而要關閉該煤礦;

2、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燬損事故; 3、因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礦滅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礦後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並不免除應向甲方支付的轉讓金。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築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應着手做好全礦的移交工作準備,並配合乙方做好接收準備,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應配合乙方做好煤礦的有關手續,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五)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礦井的採掘工程平面圖,供電系統圖,通風系統圖等技術資料和印章,證件。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築物及設備明細,便於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後,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後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如在此期間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礦井的損失,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時,乙方乃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後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轉讓金後向乙方提供煤礦的生產圖紙資料,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東變更手續,。

(二) 乙方於*年*月**日接收公司煤礦後,該礦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行完成煤礦的改擴建及技改,乙方必須按期足額繳納甲方的轉讓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後於*年*月**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轉讓費價款時,應按未交價款的兩倍支付甲方的違約損失。如到期*年*月**日乃未交清全部轉讓價款,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損失外,甲方有權收回轉讓礦井的經營權和全部財產。

(四)甲方在移交前後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一條: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法人和股東更改的正常手續費均由乙方負責,採礦證的資源價款,植被恢復費除甲方已交外其餘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公證時對乙方應付的轉讓價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證書”,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本合同生效條件成熟時生效,解除條件成熟時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根據本座標的額,應向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協議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丙方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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