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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轉讓合同協議書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協議書

車位也是轉讓的比較多的東西,所以車位轉讓合同也比較常見,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轉讓合同,喜歡的閲讀一下哦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協議書

個人之間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佳園佳園小區 地下停車庫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庫位於佳園佳園小區1幢與2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為a-005號的停車庫,具體車庫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庫平面附圖為準。甲方保證對以上車庫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庫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庫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佳園小區”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佳園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庫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即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庫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庫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庫轉讓金後,原佳園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庫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佳園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庫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庫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庫,須服從和遵守佳園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佳園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標準版的車位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小區 號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位於 小區 幢與 幢之間的地下庫,編號為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為 米× 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保證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該車位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齊全、真實有效。確保該車位無任何其他權屬爭議(含:如屬共有財產,則甲方已經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產權糾紛、經濟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車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權屬爭議、產權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確認於本協議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條。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後,將關於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原件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交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條。如今後乙方進行車庫的產權變更辦理,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後,甲方相關於該車位的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六、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 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相關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如甲方違反協議,則守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付款項,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反協議,守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交付的該車庫權屬憑證原件,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八、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三、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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