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市區裝修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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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市區裝修合同 篇1
發包方:承包方:合同編號:工程地址:簽訂日期:
市建築裝飾協會編印年 月修訂支持單位如下:鄭州仲裁委員會環境治理專業委員會鄭州商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河南見地律師事務所商都信息港家裝頻道河南億博裝飾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使用説明及釋疑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承、發包住宅裝飾裝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必需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依法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且具有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格。外地進鄭施工企業要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是企業法人下屬分支機構,需有企業法人出具的委託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託證書。
3、工程發包方,對需裝飾住房擁有合法使用權,或已取得擁有合法居住權人的正式委託。對本住宅裝飾裝修工程具有法定發包權。
4、開工: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施工現場開始運作視為開工。
5、竣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經承包方、監理單位、發包方共同驗收,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單》確認工程合格後,視為竣工。
6、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工程實踐證明:垃圾清運、施工環境污染補償、燃氣管網改造、表前水電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費用由甲方直接給付相關單位或部門可減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煩。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減頁,增加條款可另行補充;劃線部分必須填寫,不得留空。
9、建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登記備案各一份。 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發包方名稱: 甲方現居所地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手機號: 承包方: 法人營業執照編號: 法人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建築資質證編號: 資質專業等級: 委託代理人姓名: 辦公處所: 聯繫電話: 設計負責人姓名: 辦公處所: 聯繫電話: 施工負責人姓名: 辦公處所: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1-
1.施工地點:區路小區號樓室。
2.房屋結構: 結構 層 室 廳 廚 衞 陽台;
2.1、 室,建築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
2.2、 廳,建築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
2.3、 廚房,建築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
2.4、 衞生間,建築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
2.5、 陽台,建築面積分別為: 平方米;
2.6、其他,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3.工程內容及做法;
4.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4.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4.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4.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
5.工程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雙方約定:如施工圖紙變更,造成材料、人工費用調整的,工程價款據實調整。
第二條工程監理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專業監理公司實施工程監理,與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監理公司名稱、職責,監理工程師姓名、聯繫方式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工程施工圖
3-1.工程施工圖包括效果圖和施工詳圖,其中工程效果圖 張,施工詳圖 張,分別由 方提供,並交對方二份。
3-2.所有圖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設計規範要求。
3-3.提供圖紙一方,應向對方作完整的技術交底,所有圖紙必須由甲方簽字認可。
3-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對方提供的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複製或轉讓給
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4-1.開工 日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以便於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安全合格的水源、電源。
4-3.負責到物業管理部門告知家裝工程開工事宜,辦理相關手續。
4-4.支付應當由業主承擔的有關對外相關費用。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以及其它相關部門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
、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對室內樓地面加載超過設計承載標準的荷載,如鋪貼較厚石材、砌築牆體等。
、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其他違章施工行為。
7.凡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經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出具書面證明和施工圖紙後,交乙方存檔實施。4-
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使用該處所部分居室的,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4-
9.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材料供應等其它義務。
第五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相關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等,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未經許可,不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對樓地面施加較大荷載,未經許可不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不擾民,不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承擔因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停水、停電、管道堵塞、滲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並將垃圾存放於甲方指定地點。
5-3.告知甲方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技術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
第六條工程變更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議定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7-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要求,產品合格,並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乙方驗收後由乙方承擔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產品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堅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2.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裝飾工程。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7-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應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進行驗收,並確認備案簽字。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7-4.雙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設備,以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為準。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異議提出方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由最終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對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8-4.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文字約定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本工程執行5021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50327-《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18680-18688-《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6016-97《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
9-2.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執行18883-《室內空氣質量標準》、50325-《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檢測認證;其費用先由申請方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按下列若干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第五階段階段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簽署工程驗收單。
10-2.各階段工程完成,乙方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二天內不能按期參加驗收,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10-3.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 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結清尾款。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雙方進行竣工驗收辦理移交手續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10-4.甲方不能如期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後, 日內既不組織驗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異議,視同驗收合格。期間甲方應另外承擔乙方所發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10-5.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使驗收不能正常進行,耽誤甲方按時居住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 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 年。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採用銀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後,甲方按進度先後分批支付合同價款的70%給乙方,然後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户,將合同價款的30%存入銀行,並向銀行出具《委託監管存款申請書》。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時間進行驗收後,向乙方出具委託付款通知書,乙方持付款通知書到銀行取得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比例與時間表批次形象進度時間預期時間付款比例金額1對公司認可後
年 月 日定金2簽訂合同之日 年 月 日30%元3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通過驗收 年 月 日20%元4工程進度過半,油漆工進場前 年 月 日20%元5工程竣工驗收,確認合格當天 年 月 日30%元6增加項目簽訂項目變更單時100%元備註:除合同尾款為銀行劃撥外,其餘為現金支付。
11-3.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製品基本製作安裝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12-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誤 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 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全部價款。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或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直接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按甲方意願決定是否到協會備案登記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違法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14-4.因第三方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附件
一:裝飾施工內容表;附件
二:工程報價單;附件
三: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附件
四:乙方提供材料、設備表;附件
五:工程項目變更單;附件
六:階段驗收通知單;附件
七:工程竣工驗收單;附件
八:工程結算單;附件
九:工程保修單;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其內容應包括上列示範附件內容。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地址:
郵編:郵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備案登記登記編號:
登記時間: 年 月 日
鄭州市市區裝修合同 篇2
裝修合同就是為了房屋裝修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的合同。小編就為大家帶來了20__裝修合同樣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居室規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⑵_____廳,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⑶_____廚房,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⑷_____衞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陽台,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5.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進行:
付款要求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元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鄭州市市區裝修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方:
設計方:
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飾裝修設計一事,經協商同意,達成協議如下:
第1條工程概況
1.1房屋結構和麪積:廳廚衞;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1.2裝修後的使用用途:
第2條設計內容和範圍
雙方商定採取:
由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即室內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
專業施工圖設計的第種方式,具體以乙方簽發給甲方的設計委託書或根據乙方口頭設計委託內容而整理並簽字確認的紀要為準。
第3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設計基礎資料
甲方最遲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地形圖;地質資料;房屋平面圖;設計委託書;根據口述整理的設計委託紀要;房屋結構照片;設計説明等第項設計基礎資料,以作為乙方設計的依據。
第4條設計收費
4.1雙方商定採取: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計取設計費;室內各部位裝飾裝修效果圖設計元/份;專業施工圖設計元/份的第種方式。
4.2上列設計費合計為元整)。
第5條設計的階段及其期限與設計費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以作為定金。
5.2設計的第一階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資料並在實地勘測後____日內,提出設計構想,並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由甲方審閲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即元。
5.3設計的第二階段:乙方在收到5.2項設計費後的____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及物料樣板,由甲方確認後,須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的,即
5.4設計的第三階段:乙方在收到5.3項設計費後____日內,完成所有圖紙、設計、包括立、剖面圖、大樣圖及物料清單等。
5.5設計修改費:甲方對一經確認的任何一個階段的設計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將視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設計修改費。
5.6外出差旅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員到外地參加會議、指導、處理設計或施工中的問題等,除了按有關規定提供食宿、交通、辦公條件外,須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費用。
5.7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圖紙、物料清單,由乙方加蓋公章後有效。否則,應為無效,即不對其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第6甲方責任
6.1按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項目向甲方提交設計基礎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設計的時間隨之順延;如果因提交的資料有誤或對其提交資料提出修改,而導致設計返工,須另付設計修改費。
6.2對未經甲方確認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不得索取帶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圖紙。否則,因此而產生的後果,尤其是影響房屋結構、採暖、給排水、強弱電效果等不良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4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數據、計算軟件等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否則,按本合同第9.3項承擔違約責任。
6.5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
第7條乙方的責任
7.1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項目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將指派設計師到現場進行解釋圖紙和技術交底,並不定期地進行跟蹤、指導,協助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其期限為90天。如果甲方在該期限內要求設計師常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指導或在該期限屆滿後,仍需乙方設計師提供技術服務,則須按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7.3因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的,除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標準的要求,應予以拒絕。
7.5參加本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釋
8.1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非經與對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合同。
8.2雙方就合同變更和解除達成一致後,應制作補充協議,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9條違約責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屬甲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則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進行到何階段,就按該階段金額比例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屬乙方單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論是否已經開始設計工作的,則應雙倍返還已經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設計費和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設計設計成果的,應按設計費總額的2‰的比例,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以上的,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履行本合同,並書面通知違約方。
9.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圖紙、數據、計算軟件等商業祕密和設計成果,向第三方轉讓的,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
第10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現場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11條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設計人員配合加工訂貨、對外談判、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外出技術考察等,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11.2乙方在設計及裝修施工的過程中,可不必徵得甲方許可,在施工現場從事設計業務方面的廣告宣傳,並對裝修全過程的進展、竣工狀況進行拍攝記錄存檔。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當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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