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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精選28篇)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精選28篇)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精選28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於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説明,並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願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願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並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製作的所有作品屬於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於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佈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後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於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後,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服務監督:________________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知識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申請號/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燬的辦法給予銷燬。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閲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説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________________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________________件,其中:________________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________________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________________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週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覆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乙方的義務和權利、代理費用和違約責任等信息,本合同一式兩份,交由雙方各一份保管,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正當權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__________ 區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深入貫徹___________ 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

_____________ 區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推動“五區”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___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 活動,促進企業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為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企業推薦乙方為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轄區企業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

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諮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____ 個月向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

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户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説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户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説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説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説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籤____月_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戰略合作共識如下:

第一條服務範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範圍內的知識產權及科研管理諮詢與培訓服務:

為轄區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諮詢和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著作權申請註冊,專利無效訴訟和侵權訴訟,商標異議,專利信息利用,專利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建設,科研項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設。

定期為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研發管理培訓,逐步完善企業研發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定期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科技研發,專利、商標、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各種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知識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為企業提供科研管理諮詢服務,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級科技專項立項政策諮詢輔導等。

第二條、甲方責任義務

1、蒐集、調研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組織相關培訓與知識講座。

2、努力為乙方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第三條、乙方責任義務

1、對園區企業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2、及時為園區委託企業辦理專利申請,並在企業提交技術交底書和其他所

3、定期組織專家為園區內企業進行關於建立自主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講座,內容包括:專利法相關知識,專利申請材料的準備,如何利用專利文獻確定新產品的研發方向,專利申請的策略,如何利用專利羣進行專利侵權訴訟等,具體講課內容可根據園區內企業的要求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

甲方應制定年度市場開發計劃,積極利用自身優勢迅速開展工作;

對需要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內容,甲方應以書面指令信函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後,迅速指派相關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開展工作,並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告甲方;

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服務標準開展工作,及時準確的收集傳遞客户信息及技術資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權益;

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相關事務,並應根據具體情況適時調整服務人員數量和時間;

乙方應及時完成服務項目的相關事宜並保證質量,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議改善工作;

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為甲乙方雙方合作事項代理人,負責甲乙雙方的業務往來工作。

第五條保密責任

本合同期內,所涉及本合同條款內容、客户技術情報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其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盡保密責任,造成客户專有技術等技術祕密外泄,形成企業損失,乙方在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有權追溯甲方的相關責任。

第六條費用結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義開展工作並與客户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將客户相關資料和費用打到指定郵箱和賬號,甲乙雙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費或相關服務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極為重要價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信息,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保密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一、甲方的商業祕密

1、甲方商業祕密法律含義: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甲方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保密措施,包括甲方採取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業祕密包括兩部分:非專利技術和經營信息。

2、甲方商業祕密業務範疇:

(1)非專利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祕密或技術訣竅。技術祕密是指甲方在醫療服務或影視廣告策劃服務過程中的技術訣竅或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該技術祕密主要寓於圖紙、資料、膠捲、軟件等載體中。具體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訣竅、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等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是指與醫療經營、服務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等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祕密。凡是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具有保密性質,又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報或信息,均屬於經營信息的範圍。其表現形式為數據、信息、經驗等,多以計算機軟件等為載體。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①未實施及尚未實施完畢的企業戰略規劃、發展計劃、經營方針與計劃、營銷策劃方案、商業模式、投融資決策、服務策略;

②資產購臵計劃、投資計劃、服務推廣計劃、廣告計劃、改制上市、併購重組;

③管理規程、產權交易、財務數據及財務經營分析報告、廣告分析報告、資源儲備、客户信息、招投標事項;

④貨源情報、服務網絡、客户及潛在客户的名單、醫療服務價格、標底、標書的內容;

⑤企業資信狀況、醫療服務的社會認可狀況、供求狀況、市場佔有狀況,服務的區域分佈等資料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模式、方法、公關和管理經驗等;

⑥與廣告業務直接相關的平面設計、影視節目、影視廣告成片及拍攝素材、錄音、後期包裝製作,網絡數據、代碼、頁面、架構、網絡營銷策劃方案;

⑦媒體合作的機構、形式、內容、價格,媒介投放計劃、資金預算方案,營銷合作機構的形式、內容、價格;

⑧人力資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等採購方案、採購對象與價格等。

3、商業祕密來源

甲方的商業祕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①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②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③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1、法律含義:是指那些尚未納入知識產權法保護範圍,又不構成商業祕密,但對用人單位仍具有一定保密價值的事項或信息。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範疇。凡是沒有納入商業祕密範圍,又不受知識產權法規保護的對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項均屬此範圍。

三、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或者與職務有關的業務交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相關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①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②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③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④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紙、圖表、電腦、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無條件的將這些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6、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至勞動關係解除兩年後的次日止)乙方不論在何種單位就職,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期間所執行業務之客户名單,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執行業務期間自行發展起來的客户名單;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不得勸誘甲方任何在職人員離職。

7、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商業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四、競業限制:

①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第二條知識產權條款

一、與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屬於甲方;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及甲方不對外公佈的信息、技術資料等完成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提供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施工工藝、設計方案、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確規定的祕密信息,乙方認為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並明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特定情況下著作權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四、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將甲方的商標、字號等進行註冊或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一經發現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後,要求乙方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曉並自願按其規定執行。

第四條違約賠償責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損失賠償金額由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乙方違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各項費用組成。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權利義務的終止

甲、乙雙方協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務必以電話或郵件形式知會對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術祕密或者商業祕密已經公開;

2、甲方法人終止,且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已經全面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8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____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9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已同企業即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乙方在為企業工作期間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決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原材料供應商名單等)、產銷策略(市場銷售方面的研究情報,折扣或回扣計算表等)、財務數據(價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種明細表等)、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技術、經營祕密信息。為此,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對其所擁有的商業祕密加以明示確認,確認方式包括:

(一) 加蓋保密標識;

(二) 不能加蓋保密標識的,用專門的企業文件加以確認,並將文件送達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人員;

(三) 保密義務人能理解的其他確認方式。

二、乙方對在職期間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交換的企業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即除了得到企業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內其他職工或企業的外部業務者如供應商、銷售商進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企業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企業或企業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三、企業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或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被公知但未產生使該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從而破壞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屬祕密的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這些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企業的商業祕密,並以證明該商業祕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對其保管、經手的有關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文檔、磁盤、實物應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得遺失、毀壞、磨損、污染。

五、乙方同意將其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為了企業的利益迅速向企業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乙方在職期間所開發的與企業工作有關的軟件(含代碼、技術文檔)屬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辭職之後________年內所做的與其在甲方任職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應屬職務發明,歸企業所有。

本條不影響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對其所做的非職務發明的權利。

六、乙方同意為企業利益盡最佳努力,在職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不引誘其他職工離職,離職之前不搶奪企業客户。

七、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對企業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乙方均承認企業因投資、培訓和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同意: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商業祕密。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離開企業。

在勞動合同終止兩年內,不得組建、參與組建或受僱於這樣的企業。

八、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驗收通過並由甲方代表簽字後方可離職。

九、乙方同意如違背上述條款內容規定,給企業造成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費具體金額及支付方式見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

十一. 本協議書系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1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XX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僱於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製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祕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於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後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並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准,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註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採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複製、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採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批准後,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在保密協議簽署後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閲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複製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於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佈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複製。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範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説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户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製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户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併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户名稱、客户聯繫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繫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後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該等成果產生後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於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於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儘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祕密並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僱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複製、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佈)、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用於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閲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註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於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准而未能獲得批准,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佔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僱用關係終止後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户、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脱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託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夥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並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為甲方的僱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係;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誌、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誌。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係的期間內或者其後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户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户、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並非由於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並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佈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於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後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於停聘日支付,其餘各期應於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並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於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後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於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於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受僱於甲方並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祕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准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後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籤訂所需的文件並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僱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僱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並向甲方賠償數額等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3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僱傭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範圍或非職務範圍內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祕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本協議保護範疇。

乙方離職後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資料、客户統計台賬等客户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7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 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8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精選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户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説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0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註冊號:,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户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閲、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範本精選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中國台灣)獨家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及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行使相關知識產權的權利,簽訂本合同。

一、許可的知識產權種類

1、甲方的商標(中國商標註冊證號碼:第號);

2、甲方商號、商業口號、商業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務表、技術祕密、甲方的其他知識產權;

4、經營方式、商業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權地區向其他侵權人提起訴訟的權利;

6、其他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知識產權權利。

二、許可使用範圍

1、乙方有權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條所涉的甲方的知識產權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店鋪名稱標註、商品提供、服務提供、產品標註、合同簽署、商業談判、侵權訴訟、再許可等。

2、甲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僅許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關權利,不得許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識產權權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許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許可使用時間,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四、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許可使用費

(1)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一家實體店,應當支付甲方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第二家實體店起,乙方應當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年的許可使用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的下一年度開始前的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許可使用費;

(2)第二家實體店的許可使用費:乙方決定開張第二家實體店前,應當告知甲方,並在告知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二家店的許可使用費,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許可使用期滿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許可使用費。

(3)乙方以後開張的實體店按照第二家實體店的方式支付許可費。

五、知識產權保證

1、甲方保證其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無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享有無瑕疵的使用權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應積極參與、協助乙方打擊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識產權行為,維權費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質量監督及保證

1、甲方可對乙方生產或者銷售的許可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商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檢,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有權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標後作價處理或者作銷燬處理。

甲方檢查或者抽檢的質量標準:按照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進行。

2、乙方應當保證其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者服務符合中國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如有違反,應當承擔相關責任。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乙方可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本合同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3、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商標的聲譽,保證產品質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標、商號標牌等樣品製作文字、______86.圖形商標、包裝袋、吊牌、產品宣傳書、防偽貼、合格證等輔料以及其他用於產品銷售必須具備的標識,包括但不限於自己使用及對第三方再授權使用。

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該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及其他標識,剩餘的商標標識應該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監督下銷燬。

乙方已經附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合格產品應當在半年內銷售或者處理完畢。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或者未足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遲延交付技術祕密、配方等,並有權禁止乙方在相關實體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識產權,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產品或者服務出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時,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支付有關許可使用費後,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權利,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發現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獨家許可使用權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訴訟,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許可使用費,直至甲方配合為止。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知識產權權利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或者權利有瑕疵,導致乙方受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有關知識產權如被有關行政或者司法機關最終宣佈無效的,還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許可使用費並承擔乙方為實現權利的合理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部門一份,備用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2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複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3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製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説明書、售後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採用委託開發的形式委託乙方為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註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閲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________年簽署的“委託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合同範文精選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5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職責

1、負責蒐集新客户的資料並進行溝通,開發新客户;

2、通過電話與客户進行有效溝通了解客户需求,尋找銷售機會並完成銷售業績;

3、維護老客户的業務,挖掘客户的最大潛力;

4、定期與合作客户進行溝通,建立良好的長期合作關係;

5、負責專利、商標文件的撰寫,需要有相關專業知識。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要求

1、熟悉法律等相關知識,熟悉專利等申請流程;

2、熟練使用電腦等辦公軟件,工作責任心強;

3、思維嚴謹,做事認真,能承受很強的工作壓力;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外部交際能力,反應敏捷。

知識產權顧問關鍵技能專業能力法律知識營銷文案編寫個人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獨立工作能力開拓能力

知識產權顧問升職空間知識產權顧問 → 知識產權主管 → 產權經理

知識產權顧問薪情概況應屆畢業生3300.0________年經驗3300.0________年經驗3800.0________年經驗5100.00知識產權顧問工作內容

1、在公司培養和指導下有計劃地開拓知識產權市場,尋找、聯絡客户;

2、推廣知識產權代理業務;

3、解決客户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4、瞭解客户需要,為客户提供相關的專業解決方案,並建立、維護我公司專業、誠信的形象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6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7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後依法享有的權利。通常分為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版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1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___,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

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地把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甲、乙方現就媒體載體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區域性許可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許可乙方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使用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專利,使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不在協議區域的協議時間內與

第三方簽訂和本專利相關有許可的使用權;

三、甲方在提供專利技術的同步提供實施本專利相關的策劃案,包括的公司的運作、管理、佈局等文字材料;

四、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將專利技術的區域性使用權的使用費用以現金的形式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户,本專利區域性使用權轉讓的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五、乙方對於本專利涉及的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專利人和

第三方已經公佈的內容外,乙方不得將專利內容和策劃案的內容透露或者轉讓給其它方,如有此類行為發生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許可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解決;

七、在協商未能解決爭議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協議的附件

①專利證書的複印件;

②專利相關策劃案文稿;

③簽約雙方的證明文件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3

許: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

_________(被許)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使用,且________(被許)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

本合同許是________(許)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許允許被許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支付該年度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不需向許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

b)有權要求被許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義務:

(

a)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

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造成任何損失,許保證使被許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進行賠償。

(

c)許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要求,在被許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

d)本合同簽訂後,許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

e)根據被許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所有。

6.4 被許義務:

(

a)非經許同意,被許不得與

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

8.1和

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該等終止。一俟被許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陳述和保證:

(

a)許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許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 被許陳述和保證:

(

a)被許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被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被許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被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 不可抗力

1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

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

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標準樣書.2(

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 其他規定

1

2.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

2.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

2.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

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

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蓋章):_________ 被許(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

長期知識產權顧問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

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

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

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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