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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精選3篇)

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精選3篇)

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 篇1

日期: 年 月 日

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精選3篇)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石化分公司

1 投標邀請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有關標準,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進行招議標。歡迎有相應供貨、施工、服務能力的企業,就該項目提交密封投標。

招標名稱: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檢維修項目名稱

1. 檢維修項目的內容要求:詳見招標項目要求。 2. 投標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3.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4. 開標地點:

地址:寧夏銀川中國石油寧夏石化公司北京西路1338號機動設備處

2 投標方須知

2.1 投標單位要求

1. 信譽。

2.投標單位在工程完工後應向用户單位提供6套完整的圖紙和施工檔案投標資格:投標方必須是註冊法人,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

3.投標單位所使用的產品必須嚴格按相關的規定進行加工處理並提供加工過程質量記錄。驗收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4. 投標報價應為含税價,並且有分項報價。

5.投標單位須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包括技術人員、備品、備件方

面等)。

6.本項目要求所需材料、工器具必須 年 月 日前運抵現場。

7.投標單位認可招標文件規定的全部條款。

2.2 投標文件格式及簽署

1.投標文件技術部分一式5份,一份正本和4份副本,商務部分一式1份,

並明確註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須打印,並由經正式授權

的代表簽字。對錯處作必要修改時,應由原簽署人簽字。投標文件技術部分一式5份,一份正本和4份副本,商務部分一式1份,並明確註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總報價的格式按下表報價。但內容不限於此,各分項(及其他設備)必須有詳細報價,詳細報價的格式按照下表進行報價。

2.3 簽訂合同

1. 根據評審結果,進行功能需求、詳細方案確定、價格調整等工作,並進行商務談判。確定出最終的設計方案及總包價格,簽訂工程合同。

2. “招標文件”、中標方的“投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 2.4 投標文件組成

2.4.1投標書中技術標與商務標分別封閉投標。 2.4.2技術標的內容包括:

1)施工組織計劃及甘特圖、業主配合條件、總體施工方案、施工部署、項目管理和責任、供貨時間、工程進度和工期保障、 質量保證、測試、檢驗和驗收、技術文件和服務等內容。

2)資格審核文件彙編:這些資格審核文件應該包括但不限於(已經在我公司備案的除外):

1、營業執照

2.税務登記

3.企業代碼證書

4.開户銀行許可證

5.行業資質證書

6.法人、聯繫人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7、聯繫地址、郵編、E-mail

2.4.3商務標書應至少由以下幾個文件組成:必須提交主要部件的材料明細,及其它們的產地、單價等;材料的加工、運輸/保險、安裝/調試、税金等費用;工程報價彙總。

2.5工程結算付款

全部檢修安裝工程完成投用一個月驗收合格後按合同總價款的 %付款,合同總額的——%作為質保金,系統運行一年後無故障一次付清。

投標單位應明確承諾若中標後,在施工過程中與地方部門發生的關於施工許可、產品準用等協調問題及相關費用,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處理。

3 檢維修項目的內容及範圍

4、檢維修(工程)的技術要求及有關的其它要求

4.1、在檢修、安裝及系統設計製造中所遵循的標準及規範如下(但不僅限於此): 除上述規範外,還應遵循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遵循公安部的相關規範標準和要求。

5. 檢維修項目的實施計劃及統籌時間

6、檢維修項目的保運及維修條款

7、其它方面

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 篇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約地: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新疆鄯善火車站鎮廣匯(LNG)液化工廠。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氣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乙方報下月的承運計劃)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台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違約金壹萬元損失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氣檢維修項目招標書 篇3

合作投資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方經共同協商,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如下合作投資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有限責任公司名稱: 

地址: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天然氣、液化氣存儲加氣、汽油、柴油儲存加油、汽車雙燃料改裝

第三條:合作期限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本協議約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總註冊醬規模確定為人民幣 千萬元。

其中:

(一)股東 出資 萬元。

佔合作投資企業的股份 %,具體投資比例待其他股東股份確定再定。

(二)股東 出資 萬元。

佔合作投資企業的股份 %。

該資金在本合同簽署後向 交付,用於前期手續辦理。

如公司辦理項目未獲得批准,某某某原款退還。

如不能退還由某某某在都幫房地產有限公司的糧油市場項目中的收益擔保償還。

(三)本合同尚有其他股東,具體投資股份比例待定。

雙方可以引進投資股東共同發展合作項目。

第五條:合作投資企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註冊、經營。

第六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投資企業由由股東組建股東會,並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依照《  》規定的原則管理公司並經營,投資股東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利潤分配:每年度以實際財務結算利潤為依據,投資股東各按股份比例分紅。

企業利潤分配時,應照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和法規留足各種提取資金比例及企業繼續發展經營的擴大再生產資金後按本條約定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企業財產承擔有限責任,如企業發生債務應以合作投資企業的財產償還,有限責任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可申請破產。

破產清算按各自投資比例承擔。

(三)合作期間,遇有國家徵用時,各股東按股份比例享有補償費。

第七條入股、退股、股權的轉讓。

(一)入股。

1.新股東入股,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股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股的新股東與原股東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股的新股東對入股前企業的債務承擔。

(二)退股。

1.自願退股。

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股東可以退股: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股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股東同意退股;

③發生股東難以繼續參加有限責任公司的事由。

在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期限的,股東申請退股,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股東。

股東擅自退股給有限責任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股。

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無繼承人同意繼承股東權利義務。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指定繼承人承接股東權利義務。

個人喪失償債及支付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全部股權。

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股東退股後,其他股東與該退股人按退股時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允許股東轉讓其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股對待,否則對轉讓人按退股處理。

股東以外的第三人受讓股權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第八條人員分工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股東會為本合同約定公司的最高管理機構,股東會選舉的董事會為本公司的執行機構,以董事會形式執行有限責任公司事務。

董事會行將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對公司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

(二)有限責任公司委董事長或總經理身份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其權限為:

1.代表企業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3.對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和採購及銷售

4.支付企業應付款項及債務;

5.管理公司財務,按期公佈合作經營帳目及收益或虧損。

6、向股東分配利潤。

(三)其他管理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和技術人員以公開招聘方式擇優錄用,禁止家族人員擔任重要崗位管理者。

第九條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

1.股東享有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活動由股東共同決定,按投資比例及所佔股權比例享有表決權。

2.股東享有有限責任公司利益的分配權;

3.股東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積累的財產歸全體股東共有;

4.股東有退股的權利。

(二)股東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和章程維護有限責任公司財產的統一;

2、以各自的股權比例分擔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如發生需要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情況,按投資比例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發生此類行為,其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進行的業務獲得利益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

如私自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從事經濟活動,給有限責任公司造成損失,應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股東在通化參與經營與本有限責任公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股東同意外,股東不得同本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交易。

(四)股東不得從事損害本有限責任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一方股東退股,其餘股東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股東入股經營。

(二)在股東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股東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股權,如繼承人同意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股東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股東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股東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

2.清算人由雙方委託的中介機構擔任,自有限責任公司解散後15日內雙方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股東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有限責任公司所欠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有限責任公司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股東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投資比例和股權比例分配。

5.清算時有限責任公司有虧損,有限責任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以有限責任公司資產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股東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股東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二)股東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股權份額的,如果他股東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股東,可按退股處理。

(三)股東私自以其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股權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股處理;由此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股東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公司法》而導致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股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股東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

成,由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股東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股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股東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股東簽名、蓋章後生效。

股東: (簽章) 

股東: (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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