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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精選24篇)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精選24篇)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

甲方:___________;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精選24篇)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户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後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以下是“物流公司運輸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繫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户,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行:開户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日期:日期: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3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1.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1.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並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包裝要求

2.1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__省__市__區__街__號)

3.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貨物起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3.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運輸費用

4.1運輸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4.2運輸費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運輸費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貨物的裝卸

5.1貨物裝卸由_____方負責。

5.2貨物裝卸的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6.1託運方的權利

6.1.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託運方的義務

6.2.1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並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七條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承運方的權利

7.1.1向託運方收取運費。

7.1.2對於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承運方的義務

7.2.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7.2.2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並負責託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託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8.1.2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託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___%的違約金。

8.1.4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2.2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2.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託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2.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託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中選擇其一)人民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託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4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20__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實際情況,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守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河源市和平縣.

二.工程內容:土石礦運輸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車輛運輸。運距平均_____17____公里之內。

四.運輸價格:甲方以每噸_______元結算給乙方。

五.合同期為20年______月_____至20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應辦的各項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續。

2.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時間,為乙方提供食住場所,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處理施工場所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果木等保護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運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載及一般違章由甲方負責,若車輛因此被扣車超過24小時,甲方補償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幣。不包含贓車.或之前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如車輛在本工程運輸過程被政府部門沒收,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由甲方賠償給乙方(不包含贓車.或之前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

4.協調與其他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及當地村民百姓的關係(保障道路暢通,專人修路。)

5.甲方保證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貨量運輸,保證每天至少有四車的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運輸貨量時,甲方按一天四車補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時支付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運輸,甲方除付給乙方的工程款項外應承擔乙方的誤工費,每台車叁百人民幣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須事先以書面通知乙方,並需經得乙方同意為準)。甲方超過7天不支付運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討所欠運費和誤工費.並索求兩萬元的合同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同意在20年______月____日晚上10點前。____台20方以上車廂長不超過6點3米工程車,人員,按甲方要求到達指定施工場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乙方車輛超過規定進場時間3天及以上,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以後根據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從甲方安排,聽從指揮。

2.乙方車輛工作暫定每天時間在12小時內(從早上6點至下午6點可以進山。)出山時間不限制.乙方在可以開工的時間內必須全力進行運輸作業不得怠工,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進山運輸情況下必須進山運輸。在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必須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車廂長不超過6點3米工程車進場,時間為20年____月____日晚12點前。首批車輛前3天作為磨合工作協調熟識路況測試.達到甲方情況下乙方同意於3天后開始分批調配車輛到達,並按約定時間全部到齊.如乙方不能按時把車輛到場必須賠償給甲方五千員人民幣誤工費.如測試情況不達到甲方的乙方有權停止施工車輛離場.

4.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協助甲方處理好,由於施工而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邊建設單位(住户)的關係。

5.承擔工程中本身的生產安全責任,併為車輛購買保險.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關事故和生命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車輛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如乙方中途無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運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找其他車隊進場施工。並拒付前工程款及賠償給甲方兩萬元的誤工費。

七.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議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接受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及監督。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八.工程款結算:憑過磅票據,以噸數結算。

九.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車輛____台按期到達後,開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幣15000員給乙方作為生活經費,一週後在運費中扣除。

結算方式為一週一結,每天收工後乙方把運輸單以及加油單交由甲方,甲方開具收據證明。每週星期一下午5點前結算前一星期的運費。第2周開始乙方從運費中扣出人民幣兩萬員作為誤工費合同保證金

十.甲方如繼續需車輛運輸的話,在同等的條件下先優先照顧乙方車隊。

十一.乙方必須能證明本身擁有車輛產權不小於兩輛,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車的簽註.一旦發現乙方非車輛產權所有者視為違約,本合同馬上自動終止。

十二.任何因為天氣原因,道路維修,車輛故障維修保養,安全檢查,政策變動等甲乙雙方非人為原因做成停工,由雙方自行承擔風險,雙方不承擔對方的工補償責任.

十三.以上協議均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商定,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合同期限內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在雙方不能處理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當地有關司法部門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6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方式

甲方調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將貨物集中於出發港,由甲方負責裝船(也可以由乙方裝船,甲方指導)。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日內裝完貨物。

第三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船之______日起日運至到達港。逾期運到,甲方須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四條卸船時間

船舶到達後,乙方負責卸船。乙方應在______時內卸完貨物。因乙方責任遲延卸貨的,每遲______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五條運輸質量

甲方應當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損壞、滅失的,由甲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運輸費用

雙方約定,乙方按每噸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運輸費用______元。港口裝卸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七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元。在卸貨後,雙方據實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處理。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承運人:____________託運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與託運人之間訂立的旨在明確海上貨物運輸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本格式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參考文本。在具體辦理貨物承運手續時,各種運輸單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1)承運人、託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2)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包裝等基本情況;(3)裝船港、到達港、中轉港名稱;(4)運費及其支付方式;(5)違約責任。

簽訂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應當按照海商法的規定,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涉外海上貨物運輸,往往涉及第三國的法律規定,在合同中應明確法律適用及糾紛處理方式等問題。另外,運輸單證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承運人應當按照單證記載的要求,認真填寫,避免因填寫不清而導致糾紛。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7

合同編號:

(以下各項務必認真填寫,不填寫的用斜線劃去。)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精準卡航;□精準空運;□精準汽運;□精準城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_黃順平_______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當時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為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聲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件;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憑證。

八、拒運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出發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航班、汽運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三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地將貨物送達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件人,因此額外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後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為30天 ,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3 號對賬,對賬當月 10 號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結算限額為 3000元,兩者俱一即可。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2個月低於 20--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3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5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為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加蓋公章。

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運費達壹萬元(含)以上時應以支票結算,支票收款人必須填寫“ 武漢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過銀行匯款不得超過三天,以銀行電匯單日期為準。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負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為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

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空運貨物最高按20元(人民幣)/千克賠償;汽運貨物丟損在丟損貨物對應運費的3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以上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依公佈時效(附件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品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缺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僅限,精準汽運和精準卡航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精準空運貨物到達簽收後七日內提出,遲延交貨的到達簽收後十四日內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應於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保密條款

1、甲方對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祕密和其它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需採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資料免於被無關人員接觸,包括要求參與本合同工作的僱員遵守本條之規定。

2、甲方給予乙方的各種優惠和其它商業信息,乙方應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終止後,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

十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或經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其他約定

以下約定其它未涉內容或需要補充的內容:

乙方對其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均己向保險公司投保了貨物運輸險,甲方應在其承運乙方的貨物出現毀損,滅失等事故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保險索賠資料(必須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險索賠資料,如當事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警證明等)未達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8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的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託人或有關-(海關、港務-等)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於承運人、受託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航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後立即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後,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______

保費______ 費率______ 裝載工具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 自______ 至______

承保險別:______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

營業部______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包裝形式、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如下:

貨物名稱:

發貨地點:

到貨地點:

收 貨 人:

運費單價: 元/方。

運輸期限:按甲方通知時間。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0

承攬方(甲方):

定作方(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價格及交貨日期等如下表規定:

2.交貨辦法:

(1)交貨地點:

(2)運輸:由甲代辦,但一切運雜費用等由乙負責,甲交運日期即為交貨日期。

3.付款辦法:貨物交貨後,供方隨同提單向乙託收或將單據寄交乙方,乙方根據供方單據電匯供方。

4.驗收辦法:乙應派員到甲倉庫驗收,如不能派員驗收,甲方即按合同規定產品規格數量代為檢驗。

5.違約責任:

6.附則:

(1)合同如有修改須經雙方同意,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2)在執行合同期間,如遇市場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甲方須在天前通知撤銷加工合同,否則按違約處以罰金,賠償對方損失。

(3)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章並鑑證後生效。

(4)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貨物運達站。

(6)收貨人。

(7)合同糾紛的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噸位船舶_____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於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__________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__________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計_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

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

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

承運人:託運人簽章承運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年月日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公路運輸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合同範本《公路運輸合同》。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4

合同編號:mw01-05028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 年 5月 28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5

託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二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三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六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 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6

甲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7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 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編號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噸。(或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月____日時至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元由_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 計____元,全船運費總額為____元。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貨物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

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

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 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8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包裝和防護:託運方將為貨物提供必要的裝物包,以避免貨物在裝卸和運輸。

過程中受到損傷,承運方應為貨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條貨物質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時將指定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承運方上門到託運方提貨,託運方負責裝卸。

第四條承運內容和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託運方委託承運方將成套設備由__________運輸至__________,託運方工廠指定車間貨物運輸合同內。總計費用含保險(人民幣)為__________萬元,貨物安全卸後,託運方在一週內將以上費用支付給承運方,如有拖欠,承運方要收取滯納金__________(總費用10%)計算。

1、承運方發出的運輸車輛必須達到國家的規定標準:

(1)通過當年的年審的車輛。

(2)排氣量經過檢測並達到國家標準。

(3)車輛上必須攜帶消防滅火的設施。(如滅火器)

(4)禁止司機違章駕駛。

2、承運方車輛到達廠區必須遵守我公司的廠規:

(1)廠區內限速緩行。

(2)禁止鳴笛。

(3)裝車限高。(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4)廠區內禁止吸煙。

(5)裝車完畢後必須有防傾倒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具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有牢固外包裝,且外包裝無異狀,其內貨物的損壞、缺少,由承運方負責。

(二)承運方責任

1、貨物未按時抵達目的地,且給收貨方造成不良後果的,承運方應支付託運方合理的違約金,但不超過本次運費的百分之五。

2、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託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19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物流業務需要,委託乙方昆明大千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貨物香煙的運輸送達。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安全、保質、及時、高效的送達的目的地給收貨單位,乙方承諾所從事的運輸經營業務具備相關的合法經營及運輸資質。

二、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限期為五年20__年10月至20__年10月止以簽字蓋章知日起全同生效,合同期滿前3個月,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訂運輸合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甲方雙方應當從新簽訂運輸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運輸費用按照乙方實際承運的貨物的重量計算,甲方每個月6號出單(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運輸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實際完成的運輸單數給予結80%的運輸費用,剩餘的20%的運輸費用甲方暫扣二個月,作為風險保證金,待二個月期滿後,已完成並結算的運輸單無貨損、財損及其它糾紛,甲方支付任何其保險費用(包括不限於乙方轉運、卸貨、配送、人工費等費用)。

四、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的《貨物明細單據》、《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際運貨物無誤後,將運貨物按照託運單位和甲方的要求運送給收貨單位。乙方應當保證收貨單位如實地在相關單據上簽收,乙方在結算運輸費用時應當出具收貨單位已簽收的相關單據到甲方處進行結算運費。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如發出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或其它可能影響貨物運輸時間的情況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除承擔相關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五、貨物起運點:昆明市區範圍內(根據貨物存放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貨物到達地: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及實際的收貨單位。

六、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的通知貨物單據,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收貨後及時、安全的安排運送貨物。除甲方特別要求貨物運送期限外,乙方應當在正常、合理的期限內如實發行貨物義務。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和單位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委託運輸工具)人員所支付的運費差額、甲方因違約給貨主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期內在貨物運輸過程中,運送貨物的人員、車輛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派出的運輸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如發事故或因乙方車輛和人員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相關物損、財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發貨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承運貨物價值證明文件向乙方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人及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責任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單位,或需取消運輸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或取消貨運的要求,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並有權調整相關費用,但在目的地及其所轄區內再增加任何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單位時,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在乙方提交相關結算單據後,在結算日及時支付相應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是相應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單位和指定的地方。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或《發貨單》後,應根據通知或《發貨單》的聯繫方式及要求到供貨單位或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結合《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與實際不符同,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協議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脱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向甲方或託運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或送貨員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或送貨員絕對不可以司客户發生爭執,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報告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發貨單》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的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説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相應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貨物及時保管。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違約金為貨物值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託運單位提供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及產地提供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單位聯繫電話、地址在誤,應當必須及時甲方聯繫導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如發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單位的,乙方必須將情況如實告知甲方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單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的過期到達,超過甲方或收貨單位所要求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乙方需承擔由此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如(地震、紅水、漓石流、橋樑、道路斷裂、火災、盜竊、)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派專人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或損失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後延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甲方的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以補協議形式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0

鑑於締約國認識到需要制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特別是有關此種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責任的統一條件,特協議如下:

第一章適用範圍

第一條

1.以營運車輛的公路貨物運輸的每一合同,不管締約方住地和國籍,凡合同中規定的接管和交付貨物的地點位於兩個不同國家,其中至少有一個是締約國者,本公約均適用之。

2.在本公約中,“車輛”是指在1949年9月19日公路交通公約第四條中所規定的機動車、拖掛車、拖車和半拖車。

3.本公約也適用於屬本公約範圍內而由國家或政府機構組織所從事的運輸。

4.本公約不適用於:

(a)按照任何國際郵運公約條款而履行的運輸;

(b)喪葬運送;

(c)傢俱搬遷。

5.除使本公約規定不適用於締約國的邊境運輸或授權在運輸活動中公約的使用完全限於代表物權之運單的締約國區域外,締約國同意不以雙邊或多邊的特殊協議來修改本公約的任何規定。

第二條

1.除適用第十四條規定外,當載貨車輛上的貨物沒有從車輛上卸下,而其部分路程由海上、鐵路、內河或航空接運,則本公約應依然適用於全程。如果經證明,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貨物所發生的任何滅失、損壞或延遲交付不是由於公路承運人的行為或不行為所造成,而僅由於在其它運輸方式承運期間和由於其它運輸

方式承運的原因而發生的某事件所造成,如果貨物運輸合同本身是根據該運輸方式貨物運輸法規定的條件由發貨人和該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所簽訂的,則公路承運人的責任不應由本公約確定,而應按照其它運輸承運人責任的方式來確定。但如無所述條件,公路承運人的責任應由本公約確定。

2.如果公路承運人同時也是其它運輸方式的承運人,則他的責任也應按本條第1款規定來確定,但就其以公路承運人和其它運輸方式承運人的身份應作為兩個不同當事人看待。

第二章承運人負責的對象

第三條

在本公約中,當承運人的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人在其受僱範圍內行事,承運人應對這些代理人、受僱人和為履行運輸而使用其服務的任何其它人的行為和不行為一如他本人的行為或不行為一樣負責。

第三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四條

運輸合同應以簽發運單來確認。無運單、運單不正規或丟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仍受本公約規定所制約。

第五條

1.運單應簽發有發貨人和承運人簽字的三份正本,這些簽字可以是印刷的或如運單簽發國的法律允許,可由發貨人和承運人以蓋章代替。第一份應交付發貨人,第二份應交付跟隨貨物,第三份應由承運人留存。

2.當待裝貨物在不同車內或裝有不同種類貨物或數票貨物,發貨人或承運人有權要求對使用的每輛車、每種貨或每票貨分別簽發運單。

第六條

1.運單應包括下列事項:

(a)運單簽發日期和地點;

(b)發貨人名稱和地址;

(c)承運人名稱和地址;

(d)貨物接管的地點及日期和指定的交付地點;

(e)收貨人名稱和地址;

(f)一般常用的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貨物,説明通常認可的性能;

(g)件數和其特殊標誌和號碼;

(h)貨物毛重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數量;

(i)與運輸有關的費用(運輸費用、附加費用、關税和從簽訂合同到交貨期間發生的其它費用);

(j)辦理海關和其它手續所必須的通知;

(k)不管有任何相反條款,該運輸必須遵照本公約各項規定的説明。

2.如可適用,運單也應包括下列事項:

(a)不允許轉運的説明;

(b)發貨人負責支付的費用;

(c)“現款交貨”費用的金額;

(d)貨物價值和交貨優惠利息金額的聲明;

(e)發貨人關於貨物保險所給予承運人的指示;

(f)議定的履行運輸的時效期限;

(g)交付承運人的單據清單。

3.締約國可在運單上列上他們認為有用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1.發貨人應對由於下列事項不確切或不當致使承運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a)在第六條第1款(b)(d)(e)(f)(g)(h)和(j)項所列事項;

(b)第六條第2款所列事項;

(c)發貨人為使運單簽發或目的在於將其列入運單而給予的任何其它事項或指示。

2.如果應發貨人要求,承運人將本條第1款所述事項列入運單,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承運人應被視為他已代表發貨人如此辦理。

3.如果運單未包含第六條第1款(k)項所列的説明,承運人應對由於有權處置貨物者的不行為所遭受的所有費用、滅失和損壞負責。

第八條

1.當接管貨物時,承運人應核對:

(a)在運單中對件數及其標誌和號碼申報的準確性;

(b)貨物的外表狀況及其包裝。

2.當承運人對本條第一款(a)項所述的準確性無合理的核對方法,他應將他的保留條件連同其理由記入運單。同樣,他應對貨物外表狀況及其包裝所作出的任何保留説明理由。除非發貨人在運單上明確同意受此種保留所制約,否則此種保留對發貨人不應有約束力。

3.發貨人應有權要求承運人核對貨物的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數量。他也可要求對貨物的內容進行核對。承運人應有權對此種核對產生的費用提出索賠。核對結果應記入運單中。

第九條

1.運單應是運輸合同成立、合同條件和承運人收到貨物的初步證據。

2.如運單中未包含承運人的特殊保留條件,除非有相反證明,則應認為當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貨物和包裝外表狀況良好,件數、標誌和號碼與在運單中的説明相符。

第十條

除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其包裝不良是明顯的或承運人知道其缺陷卻未對此作出保留,否則由於貨物包裝不良對人員、設備或其它因素不予負責,他僅應對本條中造成滅失、損壞或延遲他應負責範圍內的那些因素負責。

第十一條

1.為在交付貨物前辦妥海關或其它手續,發貨人應在運單後隨附必需單證或將其交承運人支配和提供承運人所需全部情況。

2.承運人無責任調查這些單證和情況是否準確或適當。除非是由於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對由於這些單證和情況的短缺或不正規所引起的損壞,發貨人應向承運人負責。

3.承運人對運單所規定的和跟隨運單的或交存承運人的這些單證,由於滅失或不正確的使用所引起的後果承擔一個代理所負的責任,但承運人所支付的賠償以不超過如貨物滅失所支付的賠償為條件。

第十二條

1.發貨人有權處置貨物,特別是以要求承運人停止在途貨物運輸的方式來改變貨物交付地點或將貨物交付給非運單所指定的收貨人。

2.當第二份運單交給收貨人時或當收貨人按第十三條第1款行使其權利時,則該權利即告終止。此自以後,承運人應聽從收貨人的指令。

3.收貨人有權自運單簽發之時起處置貨物,如果發貨人在運單中註明有如此説明。

4.如收貨人在行使其處置貨物的權利時,已指示將貨物交給另一方,那末其它人無權再指定其它收貨人。

5.行使處置權應遵照下列條件:

(a)發貨人或如在本條第3款所述情況下擬行使權利的收貨人出示上面已列明對承運人的新指示的第一份運單和向承運人賠償由於執行該指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滅失或損壞。

(b)當指示到達執行人手中時執行該指示是可能的,同時既不干擾承運人的正常工作的進行,也不妨礙其它貨物的發貨人或收貨人;

(c)該指示並不造成貨物的分票。

6.由於本條第5款(b)項的規定,當承運人不能執行收到的指示時,他應立即通知給他該指示的人。

7.未執行本條規定的條件中所給予的指示,或已執行指示而未要求出示第一份運單的承運人,應對由此而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向有權提賠人負責。

第十三條

1.當貨物到達指定的交貨地點後,收貨人有權憑收據要求承運人將第二份運單和貨物交給他。如果貨物滅失已成立或在第十九條規定的期限屆滿後貨物並未到達,收貨人對承運人有權以其自己名義享受運輸合同產生的任何權利。

2.援引本條第1款所授權利的收貨人應支付運單中所應支付的費用,但就此事如有爭執,除非收貨人已擔保,否則不應要求承運人交付貨物。

第十四條

1.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或者根據運單規定的條件,在貨物到達指定交貨地點前執行合同已經或成為不可能,承運人應按第十二條規定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

2.但是,如果情況允許按不同於運單規定的條件進行運輸和如果承運人不能根據第十二條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取得指示,他應採取他認為對有權處置貨物者最有利的措施。

第十五條

1.如果貨物到達指定交付地點後的情況妨礙貨物交付,承運人應要求發貨人給予指示。如果收貨人拒絕接貨,發貨人應有權處置貨物而無需出示第一份運單。

2.即使收貨人已拒絕接貨,但只要承運人未從發貨人處收到相反的指示,收貨人仍可要求交貨。

3.當收貨人行使第十二條第3款的權利而指示將貨物交付另一人後發生交貨受阻的情況,本條第1、2款應適用,一如該收貨人是發貨人,另一人是收貨人。

第十六條

1.除非要求得到指示和執行該項指示而發生的費用是由於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疏忽所引起,否則承運人應有權享受償還該費用的權利。

2.在第十四條第1款和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承運人可為有權處置貨物者立即卸貨,自此以後運輸應視作終結。然後,承運人應代表有權處置貨物者掌管貨物。但承運人也可將貨物委託給第三方掌管,在那種情況下,他除履行合理謹慎選擇第三方的責任外,不負任何其它責任。在運單中應付的費用和所有其它費用應以

貨物擔保。

3.如果貨物易腐或貨物的狀況證明如此、或當棧租費將超過貨物的價值,承運人可出售貨物而無需等待有權處置貨物者的指示。在其它情況下,如果在合同期限屆滿後,承運人未從有權處置貨物者處收到要求他合理執行的相反的指示,他也可將貨物進行出售。

4.如貨物已按照本條被出售,在出售的貨款中扣除由貨方承擔之費用後的餘額應歸有權處置貨物者所支配。如果這些費用超過貨款,承運人應有享受其差額的權利。

5.出售貨物的手續應由貨物所在地的法律或習慣來確定。

第四章承運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1.承運人應對自貨物接管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全部或部分滅失和損壞以及貨物交付中的任何延遲負責。

2.但如果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是由於索賠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是由於索賠人的指示而不是由於承運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由於貨物的固有缺陷或承運人不能避免的情況和承運人不能防止的結果所造成,承運人應免除責任。

3.對由於為履行運輸而使用之車輛的不良狀況或由於承運人已租用其車輛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僱人的錯誤行為或過失,承運人不應免除責任。

4.遵照第十八條第2至第5款,當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在下述一種或一種以上情況中產生的特殊風險所引起的,承運人應予免責:

(a)當已在運單中明確議定和規定使用無蓋敞車。

(b)如貨物根據其性質,在無包裝或未予妥善包裝時易於損耗或損壞的情況下,無包裝或包裝不良;

(c)由發貨人、收貨人或代表發貨人或收貨人所從事的貨物搬運、裝載、積載和卸載;

(d)特別是由於斷裂、生鏽、腐爛、乾燥、滲漏、正常損耗或蟲蛀特易造成全部滅失或部分滅失或損壞的某些貨物的性質;

(e)包裝上標誌或號碼不足或不當;

(f)承運活動物。

5.根據本條,承運人對造成貨物滅失、損壞或延遲的某些因其它貨物的損壞以及由此所引的任何費用,發貨人應對承運人負責。

第十八條

1.對第十七條第2款所規定的原因之一所引起的滅失、損壞或延遲,承運人應負舉證責任。

2.當承運人確定案情中的滅失或損壞能歸因於第十七條第4款所述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特殊風險,則應推定就是這樣引起的。但索賠人有權證明滅失或損壞事實上不是全部或部分歸因於這些風險之一。

3.如有大量短少或整件的滅失,此種推定不應適用於第十七條第4款(a)項中所述情況。

4.如貨物由裝有特殊設備以便保護貨物不受熱、冷、温度變化或空氣濕度影響的汽車承運,除非承運人證明他對這種設備的選擇、維修和使用的情況均已採取了理應採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照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索賠第十七條第4款(d)項規定的利益。

5.除非承運人證明,根據情況他已採取了一般理應採取的所有措施和已按給予他的特別指示行事,否則承運人無權享受第十七條第4款(f)項的利益。

第十九條

當貨物未能在議定的時效期限內交貨,或雖無此種議定時效期限,在考慮到實際情況後,運輸的實際期限,特別是分票運輸,在通常情況下組成整票貨物所需要的時間超過了允許一個勤勉承運人的合理的時間,則視為延遲交付發生。

第二十條

1.在議定期限屆滿後三十天內或如無議定期限,從承運人接管貨物時起六十天之內貨物未交付的事實應視為貨物滅失的最終證明,所以有權提出索賠的人可視貨物已經滅失。

2.有權提賠人在收到對滅失貨物的賠償時,可提出書面要求--在賠償支付後一年期間如貨物被找到,應立即給他通知。對他的此種要求應給予書面確認。

3.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十天之內,在交付運單上應付費用和退還他收到的賠償金(減運其中包括的費用)後,上述有權提賠人可要求將貨物交付給他,但不損害第二十三條中交貨延遲賠償的任何索賠和如可適用的第二十六條。

4.如無第2款提及的要求或在第3款所述三十天期間無任何指示或在賠款支付超過一年後貨物仍未找到,承運人有權根據貨物所在地的法律處理該貨物。

第二十一條

如果貨物已被交付收貨人而未按運輸合同條款收取承運人應收取的“現款交貨”費用,承運人應向發貨人負責賠償不超過該費用的金額,此種賠償不妨礙他對收貨人的訴訟權利。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託運方)代理人:_________

承運方:證件號: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

貨單號:____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

注:運輸車輛為乙方自己的運輸車輛;

車型號:車身長:米,車牌號:發電機號:。其中運輸路途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油費等全部費用有乙方支付,途中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貨運司機)負責把貨運到到達點貨物起運地點温江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收貨人聯繫人電話:

三、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00時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共計;付款方式餘額;貨到達地點託運方支付給乙方。

五、本協議生效後,已裝車的貨物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意外損失,(如火災、丟失、油污、髒爛、磨損、漏雨等人為災害)均有乙方運輸單位及個人按市場價格負責全部賠償給甲方。

六、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七、雙方義務

收貨人(甲方)的義務及責任: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

承運方(乙方)的義務及責任:如果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八、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使生效。貨、款兩清時,終止本協議。注:中途不準配貨,如發現配貨罰款50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甲方單位蓋章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2

一)鐵路貨運合同主要條款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根據託運人的要求,按期將託運人的貨物運至目的站,交與收貨人的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大宗物資或整車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名稱要寫全稱,要寫詳細的地點和聯繫電話;發站和到站;貨物名稱;貨物重量;車種和車數;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零擔貨物用貨物運單代替合同,貨物運單應載明以下內容: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貨物名稱;貨物包裝、標誌;貨物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承擔日期;運到期限;運輸費用;貨車類型和車號;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

二)鐵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基本義務

1.託運人的基本義務

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和要求向鐵路承運人提供運輸的貨物。

對運輸貨物進行包裝,以適應運輸安全的需要。鐵路承運人有權要求託運人改善貨物的不良包裝,如果託運人拒絕改善,或者改善後仍然不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包裝規定要求的,鐵路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如實申報貨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質。這是託運人的基本義務之一。危險品貨物必須按照危險品的規定運輸;鮮活貨物要按照鮮活貨物的規定運輸。以免造成鐵路運輸事故。

按規定憑證運輸的貨物必須出示有關證件。

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如果是保價運輸的,必須申報價格,並按保價運輸支付保價費。

2.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認真清點託運人提供的貨物,在與貨物運單核對無誤後,即可籤認。鐵路承運人一旦籤認,承運手續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以保證即時運輸。

由託運人裝車的貨物,要負責將車輛送到裝車地點。鐵路承運人應當指導特殊貨物的裝車,並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及時通知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並將貨物交付收貨人。

發現多收託運費要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3.收貨人的基本義務

及時到車站領取貨物,逾期領取要承擔保管費。

補交託運人未交的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發生的墊付費用。

規定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要及時組織卸車。卸貨完畢後,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洗刷消毒。

(

三)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選擇鐵路貨物運輸方式

鐵路貨物運輸方式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要用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託運;不夠整車的,按零擔託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託運。按零擔託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於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00件。

零擔託運、集裝箱運輸,貨物快速運輸都應按照相應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

2.鐵路貨物運輸的一批託運要求

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託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遊車的貨物,每一車為一批。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一批的重量和體積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質重貨物重量為30、50、60噸(不適用貨車增載的規定);二是,輕浮貨物體積為60、95、115立方米。

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下列貨物不得按一批託運:危險貨物與非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易腐貨物與非易腐貨物;投保運輸與未投保運輸;性質不同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

3.要車計劃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長期限簽訂整車大宗物資運輸合同的,須同時提出月度要車計劃表,其他整車貨物可用月度要車計劃作為運輸合同,交運貨物時還須向承運人遞交貨物運單。

____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編制按《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4.貨物的託運

貨物的託運是簽訂合同的重要階段。託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貨人可以數批合提一份運單。整車分卸貨物,除提出基本貨物運單一份外,每一分卸站應另增加分卸貨物運單兩份(分卸站、收貨人各一份)。 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託運人按一批託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託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的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由發站存查;一份隨同運輸票據遞交到站;一份退還託運人。除個人託運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單內容的其他單據代替物品清單。

託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借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5.運輸保險和保價運輸

託運人在託運每件價值在700元以上的貨物、每件價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和不是上述限額的貨物時,可投保貨物運輸險。

託運人託運不屬於國家定價的貨物或個人託運的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貨物(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聲明價格和不聲明價格兩種,由託運人決定按哪種方式運輸,並在貨物運單託運人記載事項欄內註明。

個人託運貨物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規定辦理。按聲明價格運輸的貨物,鐵路部門核收保價費。

6.貨物的運輸包裝與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質量、運輸距離、運輸種類、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於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頒包裝標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與託運人共同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託運人託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籤)。用堅韌材料製作標記,在每件貨物兩端各粘貼或釘固一個,包裝不適宜粘貼或釘固的,可使用拴掛的辦法。不適宜用紙製標記的貨物,應使用油漆在貨件上書寫標記或用金屬、木質、布、塑料板等材料製成的標記。 對於托運行李,搬家貨物的,除使用上述標記外,還應在貨物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籤)。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標準,在貨物包裝上做好包裝儲運圖示標誌。貨件上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記和包裝儲運圖示標誌,必須撤除或抹消。

7.鐵路運輸貨物的數量確定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或者單按重量、件數承運。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散堆裝貨物;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00件。

託運人組織裝車,到站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按託運人在貨物運單上填記的件數承運。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託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和有過秤清單以及一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並核收過秤費。貨物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的確定,必須準確。

8.押運

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温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數每批不應超過兩人,特定者除外,託運人要求增派押運人或對上述以外的貨物要求派人押運時;須經承運人認可。對押運人應核收押運人乘車費。

派有押運人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姓名和證明文件名稱及號碼,經發站審核後發給押運人須知,並在貨票甲聯註明,由託運人簽收。

9.貨物運輸費用

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託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時支付費用。對18點以後承運的貨物,車站應在貨票承運日期戳記下注明翌字,其運輸費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於臨時發生搶救、救災,防疫等情況,在發站支付確有困難,經發站鐵路局同意,可以後付或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

10.承運

零擔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車站在承運貨物時,應將領貨憑證及貨票丙聯交給託運人。託運人應將領貨證及時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憑證向到站聯繫領取貨物。

1

1.貨物的交付與提貨

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站應不遲於卸車完畢的次日內,用電話或書信,向收貨人發出催領通知並在貨票內記明通知的辦法和時間。有條件的車站可採用電報、掛號信、長途電話等通知方法,收貨人也可與到站商定其他通知辦法。

收貨人在到站查詢所領取的貨物未到時,到站應在領貨憑證背面加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貨物運抵到站,收貨人應及時領取。拒絕領取的,應出具書面説明。自拒領之日起____日內,到站應及時通知託運人和發站,徵求處理意見。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____日內,應提出處理意見並答覆到站。

從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不能實行催領通知時,從卸車完畢的次日起),經過查找,滿____日(搬家貨物滿____日)仍無人領取的貨物或收貨人拒領,託運方又未按規定期限提出處理意見的貨物,承運人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對不宜長期保管的貨物,承運人根據具體情況,可縮短通知和處理期限。

1

2.貨物運到的期限

鐵路運輸貨物,應在規定的運到期限內運至到站。貨物運到的期限從承運人承運貨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規定計算:

(1)貨物發送期間為____日。

(2)貨物運輸期間:每25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____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00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____日。

(3)特殊作業時間: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____日;二是運價里程超過250公里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型集裝箱貨物,另加____日,超過1000公里加____日;三是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____日;四是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____日;五是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____日。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的計算:起算時間從承運貨物的次日(指定裝車日期的,為指定裝車日的次日)起算; 終止時間,到站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貨車交接地點時止。

貨物運到期限,起碼天數為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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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貨物運到逾期的責任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超過規定的運到期限時,承運人應按所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下列數額的違約金:

逾期總天數

違約金

運到期限____日____日____日____日____日____日以上____日15%20%____日10%15%20%____日10%15%20%____日10%15%15%20%____日10%10%15%20%____日10%10%15%15%20%____日10%10%15%15%20%____日5%10%10%15%15%20%貨物運到期限11天以上,發生運到逾期時,按下表規定計算違約金:

逾期總日數佔運到期限天數違約金不超過110時為運費的5%超過110時,但不超過310時為運費的10%超過310時,但不超過510時為運費的15%超過510時為運費的20%

當事人違約責任、

索賠時效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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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條規定,鐵路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如變更標的物、運輸期限、到站、收貨人;在貨物發送前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關係。

鐵路貨運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託運人和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變更到站。

貨物承運後發送前,託運人可向發站提出取消託運,經承運人同意,貨物運輸合同即告解除。

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時,應提出領貨憑證和貨物變更要求書,提不出領貨憑證時,應提出其他有效證明文件,並在貨物變更要求書中註明。同時,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3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並通過甲方電子信息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户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户的指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並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信息時止的期間,為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併成功完成本合同約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税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類型、商品性質、區域範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 )向乙方發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户姓名、配送地址、聯繫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註信息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核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着統一工裝, 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髮,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為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迴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並確保與甲方及客户之間的信息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綁不牢固以致不便於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污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户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户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甲方(含甲方委託第三方)或甲方客户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污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絡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為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託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於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於配送後15天內將客户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下面第

【1、2、3、4、5】項的規定進行結算,如遇節假日、店慶日,結算期相應順延:

1、結算週期為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後,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税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户的真實、有效性,並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為,不會被認為是協助乙方進行套現、洗錢、偷逃税等違法行為,否則,由此招致甲方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 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替甲方對此做出表述與承諾。乙方對賬人員及對賬人員授權書詳見附件。

乙方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帳 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的所有信息,包括複印件、分析數據、報告以及與所提供信息有關的文件、報表有保密義務;泄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後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為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污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為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後10天內給予確認,並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後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為原則,但對於“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污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污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註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雙方確認的《貨運委託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為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為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地區貨物運輸合同格式 篇24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及時的將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貨物轉運到指定的卸貨地點,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範圍

凡甲方經火車運輸到大理東站的一切物資,均由乙方負責承運。

二、運輸價格

大理東火車站至瑞麗倉庫運輸價格為隨行就市,乙方代甲方辦理完一個車皮,甲方應交付150元/車的車皮代理費,開具發票。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經甲方委託後,必須安全、及時、快速的將甲方的貨物運到甲方指定卸貨地點。

2、乙方裝運前,必須認真查驗車皮所裝貨物的完整性,如發生車皮內貨物有短少及被盜現象,應配合甲方、請車站

貨運室查驗,並出具證明,以便索賠。

3、乙方裝貨時,必須認真填寫貨物運送清單,寫明汽車所裝貨物名稱、件數、重量以便甲方入庫驗收。

4、甲方在驗收入庫時,若發現數量與運單不符時。應減出多收數量,短少部分由乙方按出廠價加火車運費負責賠償。

5、乙方倒短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車、驗收。若壓車時間過長造成台班損失應有甲方負責。

6、乙方在倒短運輸中,應保持車輛清潔,以確保商品不受污染,若商品污染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關於汽車運輸及鐵路運輸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全面協調。

四、本協議有效期

從20--年1月1日 至20--年12月31日。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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