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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4篇)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4篇)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4篇)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並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後處理。

二、業務範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從 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儘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3、甲方應正確提供貨物件數、重量、收貨人名稱、詳細地址及聯繫方式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 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濕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為

2、在甲方客户已委託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於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託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為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並註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為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為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為一結算週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彙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後給甲方(不包括複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核對無誤後,(乙方向甲方開具並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於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週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範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税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 方: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户:

乙 方: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户: 簽約時間與地點:

簽約時間與地點: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受託方):

乙方(委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貨物運輸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範圍

1.1乙方負責將收集的航空貨物從鹽城機場出港,現有北京、廣州、長沙等多條航線。運輸方式:航空運輸。

1.2 乙方對甲方的北京航班、廣州航班、長沙航班等(航班以實際運行時刻為準)出港貨實行承包制,每天出港貨量需達 噸,(北京): 噸;廣州(珠海): 噸;長沙(張家界): 噸;全年貨量至少達 噸。

北京 元,廣州 元,長沙 元,放給乙方運行。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押金,今年未能達到合同指標時, 萬元作為補償金,補給甲方,如乙方按量完成,甲方給予乙方貨物運輸補貼每噸 元。貨款結算方式:按月結算。

1.4當貨運旺季時,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貨物正常運輸。不得拉貨,因拉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5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春節等), 乙方需短期暫停執行包量協議時,至少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後,包量協議短期內暫停執行。

第二條 貨物交接及驗貨

2.1乙方應在先前一天晚上 之前向甲方預報第二天貨物的重量、件數和體積。乙方託運的貨物品名、包裝、體積等應符合甲方相關要求,甲方分別負責將包艙噸位(體積)範圍內的貨物全部裝載當天的鹽城-北京;鹽城-廣州;鹽城-長沙等航班。

2.2 甲方應在裝貨前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書上列明的貨物名稱、重量、件數、目的地等信息與實物進行核對,並檢驗貨物的外包裝。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服務要求

3.1乙方不得託運危禁物品或在貨物中夾帶危禁物品,禁止託運貨物與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易污染等危險物品以及混裝。甲方應對所託運貨物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不使貨物受潮、受熱、受損、丟失等,確保所託運貨物的安全。

3.2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危險品、禁運品,所造成相關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

3.3乙方交運的貨物超過包艙噸位的,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艙位許可的情況下保證給予優先發運權。

第四條 裝卸責任和方法

4.1 乙方貨物到達鹽城機場後,由甲方負責裝卸。

4.2 凡是在上機裝運過程中貨物發生摔、碰、損傷或損壞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按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自甲方從乙方接貨之時起至該貨物被乙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時止,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等現象時,除本合同其它條款另有約定外,由甲方按照航空規定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2甲方如將貨物錯運到非到貨地點或非接貨人,應無償運至乙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另賠償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5.3如遇天氣原因,機械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班取消,雙方互為免責,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取消貨物運輸。

5.4如遇國家政策、法規及航空公司運輸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市場油價等因素髮生較大變化,雙方可協商進行議價,但需提前通知乙方,進行運價或艙位調整,並簽署書面確認函,如不能確認,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等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若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的附件與主文部分的內容發生衝突的,除附件中已約定解決此類衝突的具體辦法的之外,悉以合同主文部分的內容為準。

8.2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8.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户行:

賬 號: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3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_____月_______日起需用_______型飛機_______架次運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_月_______日自至______________,停留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自至_____________,停留_______日;運輸費用總計人幣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戴量為________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航可以利用空餘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間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4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飛機____架次運送____ (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餘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國家相關運輸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並且雙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續約由雙方協商後處理。

二、業務範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從 至全國的航空貨物運輸服務,具體航線、航班及價格以合同附件《航空運輸價格協議》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視當日的貨量向乙方提前預定所需航班艙位。若存在大批量貨物,甲方應儘可能提前一天預報給乙方。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和民航總局有關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違反國家禁

運物資的有關規定。

3、甲方應正確提供貨物件數、重量、收貨人名稱、詳細地址及聯繫方式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艙位;

2、乙方有責任將甲方交予乙方承運的貨物安全、準時地按指定航班運往目的地;同時,在運力緊張的情況下,乙方應優先保障甲方的貨運服務。

3、乙方在接收甲方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場提出,否則視為甲方貨物完好交運。

4、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運輸信息查詢及反饋服務。

5、如遇航班取消、延誤等原因造成貨物滯留或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甲方交運貨物無法按既定時間送達目的地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意見進行處理; 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出現損毀、滅失、盜搶、污染、變質、潮濕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7、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運輸過程中貨物損毀的相關事故報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證明。

四、違約責任和賠償

1、乙方沒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進行出港上站,則予以一定的處罰,處罰標準為

2、在甲方客户已委託甲方投保的情況下,由於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負責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免賠額部分由乙方承擔。未及時開具相關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託甲方對貨物投保或保險公司理賠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的,若屬航空公司責任,損失由甲承擔20%,由乙方承擔80%:若屬乙方責任,則由乙方全額賠償損失。

4、在乙方運輸期間,貨物發生上述事故,無論因何原因,乙方須在7日內向甲方出具事故證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0日內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證明。

未能在此約定期間提供有效正式證明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5、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違約,甲方可根據損失情況向乙方索賠。乙方應付給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賠款,甲方有權在運費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艙位每月超過三次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每月超過5次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甲乙雙方協商簽署得《航空運輸價格協議》收取,如價格發生變動,應該以航空公司的調價額度增減幅度的差價為參考,該價格須有雙方蓋章確認,並註明執行時間。

2、甲方通過乙方承運的貨物,若為乙方正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2元/公斤。若為乙方分單開出的運單,到達港口的提貨費用不得超過0.3元/公斤,否則,超過費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當月運費中扣除。

3、甲乙雙方約定90天為一結算週期。結算之前,由乙方將有關運費統計彙總成立,蓋上財務章後給甲方(不包括複印件、傳真件等),由雙方進行對帳,賬目核對無誤後,(乙方向甲方開具並提供公路內核發票),甲方於收到發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週期款項,未及時支付的按應付款項的0.1%/天交納滯納金。但因法定節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的,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約定範圍內之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且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時,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附件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税務登記證、運輸許可證(國內航空貨

2、甲乙雙方協商簽署的《航空運輸價格協議》

甲 方: 

甲方代表: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户:

簽約時間與地點:

乙 方: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户: 

簽約時間與地點: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6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到 站

經 由

發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收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順 號

品 名

包裝種類

件 數

實際重量

聲明價格

記 事

合 計

發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收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發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收貨人

單位、姓名

電話

詳細地址:

① 中國民用航空貨運單  財務聯

出發站

到達站

收貨人名稱

電話

收貨人地址

發貨人名稱

發貨人地址

空陸轉運

自 至

運輸方式

貨物品名

件數及包裝

重量

價值

計費

實際

航空運費:(每公斤¥)

儲運注意事項

收運站

日 期

經手人

地面運輸費:(每公斤¥)

空陸轉運費:(每公斤¥)

中轉費(每公斤¥)

其他費用:

合計:

② 中國民用航空貨運單  發貨人聯(報銷聯)

出發站

到達站

收貨人名稱

電話

收貨人地址

發貨人名稱

發貨人地址

空陸轉運

自 至

運輸方式

貨物品名

件數及包裝

重量

價值

計費

實際

航空運費:(每公斤¥)

儲運注意事項

收運站

日 期

經手人

地面運輸費:(每公斤¥)

空陸轉運費:(每公斤¥)

中轉費(每公斤¥)

其他費用:

合計:

③ 中國民用航空貨運單  到達站聯

出發站

到達站

收貨人名稱

電話

收貨人地址

發貨人名稱

發貨人地址

空陸轉運

自 至

運輸方式

貨物品名

件數及包裝

重量

價值

計費

實際

航空運費:(每公斤¥)

儲運注意事項

收運站

日 期

經手人

地面運輸費:(每公斤¥)

空陸轉運費:(每公斤¥)

中轉費(每公斤¥)

其他費用:

合計:

(貨物運費總數以角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貨物到達處理記錄

到達日期

通知

提貨日期

交件人

收貨人

④ 中國民用航空貨運單  存根聯

出發站

到達站

收貨人名稱

電話

收貨人地址

發貨人名稱

發貨人地址

空陸轉運

自 至

運輸方式

貨物品名

件數及包裝

重量

價值

計費

實際

航空運費:(每公斤¥)

儲運注意事項

收運站

日 期

經手人

地面運輸費:(每公斤¥)

空陸轉運費:(每公斤¥)

中轉費(每公斤¥)

其他費用:

合計: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 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 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 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對甲方送交貨物的空運業務,應及時訂艙、承辦收貨、制單、報檢、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存在的貨物數量、質量正負微差數值為: .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的運輸聲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有關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或航空保險的,由於承運人及其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為滅損貨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幣20元。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 小時通知乙方。否則,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或因此增加相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乙方代發電報通知承運人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正式書面委託,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價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的,按 標準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四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 (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采取拖欠或暫扣運費的手段。

第十七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託運方) :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籤(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9

第一條代理事項

1.1乙方委託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辦理_________地區的國際航線、地區航線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

1.21.1所述的委託與代理是一個廣義的範圍;不能理解為一旦乙方委託甲方從事個案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甲方就事實上成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

1.3乙方對個案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的委託,必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單獨簽發委託書。

第二條職責範圍

2.1對於個案的國際貨物出口運輸事務,乙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委託書(該委託書的內容包括出口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託書缺少上述括號內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書面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授權甲方補記。對該甲方補記的內容,乙方應予以承認。

2.2乙方交給甲方貨物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代號_____、參考號碼_____(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_____、件數號碼_____。

2.3乙方在提供貨物的同時,應提供有關出口的報關文件。該文件應根據不同的貿易性質提供以下的相應單證,包括: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額、許可證、手冊、合同、進口報關副本、協議書及國家有關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有乙方的印章或有業務人員的簽名。如委託書上沒有印章或簽名的、甲方有權拒收委託書。

2.5甲方對乙方送交貨物的空運出口業務,應及時承辦收貨、出口訂艙、制單、報關、報驗、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委託書以及補記內容或相應的書面補正材料正確地製作運單,根據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當乙方有要求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信息及出運航班信息,以及主、分運單號、板箱號。貨物出運後,甲方將有關單證及文件返回乙方,乙方在沒有相反證據的前提下,運單視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户填制。甲方如認為乙方可能不依照協議的規定如期支付運雜費,甲方有權利暫扣有關單證及文件。

2.6甲、乙雙方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或地區、到達國或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2.7乙方保證在所出運的貨物中不夾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國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險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按航空公司有關條例辦理。

2.8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10小時通知甲方。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2.9乙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10雙方對貨物的收運要求: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不予接受。

2.11乙方發出委託後,甲方已定妥艙位,乙方要求撤消委託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應承擔由於撤消委託行為而引起的甲方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託運人(姓名)_________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簡稱承運人)協商空運______(貨物名稱)到______(到達地名),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託運人於_____月______日起需用_____型飛機_____架次運送__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日自_____至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訂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託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 託運人於月日起需用型飛機架次運送(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元。

第二條 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 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噸位。

第四條 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 託運人簽訂本合同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 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 在執行合同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第九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1. 不可抗力;

2. 貨物本身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損或滅失;

3. 包裝方法或容器質量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

4. 包裝完整,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5. 貨物的合理損耗;

6. 託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            承運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

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

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託運人於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飛機____架次運送____(貨物名稱),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元。

第二條根據飛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託運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第三條飛機噸位如託運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餘噸位。

第四條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第五條託運人簽訂本協議後要求取消飛機班次,應交付退機費________元。如託運人退機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協議已發生調機費用,應由託運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第六條託運方負責所運貨物的包裝。運輸中如因包裝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由託運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運輸貨物的保險費由承運方負擔。貨物因承運方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賠償。

第八條在執行協議的飛行途中,託運人如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第九條本協議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涉及航空運輸規則規定的問題,按運輸規則辦理。

託運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xx月 xx日 簽署日期: 年xx月 xx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地方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委託 (乙方)承擔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範圍

1.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為月(客户名稱)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的 (線路) (貨物名稱)。

1.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或符合客户要求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運輸要求

2.1乙方人員和車輛應具備甲方所委託所有傾家蕩產物的承運資質和條件。

2.2對承運的要求是門到門服務。本合同內條款未詳細描述或未涉及到的相關運輸要求,均按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運輸合同及附件要求為準。

2.3委託運輸的每筆業務業甲方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通知乙方。

2.4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任務後,須按照甲方客户要求的時間安排車輛到位。

2.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委託貨物365天正常發運,如乙方不能操作,致使甲方另行調車操作,則差價部分由乙方全額承擔。

2.6甲方對乙方受委託後的整個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問題將按照客户下達的考核罰款為準,甲方有權從每月乙方運費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業務的承諾和違約條款

3.1簽約後甲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户信息和客户的產品有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特別是對合同和運作系統的細節予以保密,不得將上述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2年內仍然有效。

3.2乙方接受委託後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提貨,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提貨遲到而引起客户罰款或甲方經濟損失的,則應在對乙方結算的運費中扣除甲方相應的損失。

3.3乙方在提貨時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遵守甲方客户發貨點的規章制度和裝載規定。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貨物完好無損。乙方在裝貨交接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應的運輸要求,清點貨物數量,且在交接單上註明貨物基本情況並簽字。如接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破損、貨物數量不一致、貨物二次封箱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包括破損、變形、泄露、潮濕等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交接單上詳細註明情況並取得交接雙方簽字認可或其它證明文件,在接到甲方指示後再作處理。乙方未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的,則視為貨物完好,如因乙方未詳盡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及其僱員不得在甲方客户的簽收單、情況説明等書面材料上做出與事實不符或者不利於甲方的情況説明、簽字確認等;乙方認為不適宜運輸,應及時提出,否則交接簽字確認後,則承擔整個運輸過程的貨物完好的一切責任;由於路途顛簸、配貨不當、盜搶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出現貨損,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5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送貨遲到或客户拒收,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6乙方應確保與甲方的業務信息暢通,同時乙方應安排指定人員對甲方每一筆業務進行全程跟蹤,如發生意外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反饋給甲方。並於每天9:00之間將真實準確的車輛動態信息以傳真或其它形式反饋給甲方;如發生信息反饋延誤或信息內容失實現象,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向乙方追索一切賠償。

3.7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貨物的到達時間,使收貨人有合理的時間準備接貨,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或其它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到達目的地後,應配合收貨人清點和卸貨,並按要求讓收貨人簽字、蓋章或填寫收貨人身份證號碼並索取身份證複印件,註明收貨日期。如有破損或數量差異須及時告知甲方,並按甲方的處理方式執行。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短缺、竄貨、錯發/送現象,乙方須承擔客户提出的賠償,並扣除相應的運費。

3.8乙方須在貨物送達七天內,將回單返回給甲方,並做好交接簽收確認。如甲方需加急返回,則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執行。如乙方發生漏籤或遺失回單情況,甲方有權拒付該筆運費。如無甲方客户認可的有效收貨證明,乙方將賠償單據上貨物的全部價值。如甲方回單不能按時返回,則甲方停止支付該月份起預算運費,待有效回單返回後,在下一個預算期時支付運費。(回單不能按規定返回的,按甲方客户規定罰款並在運費中扣除)

3.9車輛在運輸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給予第三人補償,並在此同意保護和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及其貨物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應急安排。在事故和糾紛處理期間,乙方應及時調撥其它相同或更高規格的適載車輛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無法提供替代車輛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3.10如乙方的人員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或死亡,則除非乙方可以證實相關人員傷害或死亡是由於甲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否則乙方應免除甲方的相關責任或確保甲方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3.11如遇貨物破損等其它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客户或政府部門進行解釋或提供證明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相關事宜,並根據甲方需要提供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證明文件、情況説明、簽收單等)。乙方應自簽收記錄、交接單簽收之日和相關情況説明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妥善、良好保存上述文件。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或未能妥善保存上述文件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賠、訴訟而對第三方進行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12乙方在此同意並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並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貨物或文件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或文件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3.13在任何時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辦事處,或其指定公司均無權扣留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否則視為違約/違法行為。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3.14如乙方提供服務的僱員發生變化,則乙方須至少在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供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補充人員接替變動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保證條款

4.1乙方應將元履約保證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打入甲方公司賬號內,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當開具收據交乙方。甲方有權根據運輸量的變化而調整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4.2上述保證金系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作為違約或物損賠償金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後,乙方應在一週內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追償;同時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履約情況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4.3乙方在合同期內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三個月內將上述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標準和付款條件

5.1費和客户規定的免費輔助品運輸),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以任何理由隨意變動運輸價格。

5.2運費結算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第一個自然月運費,以後運費每月15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對乙方結算上個自然月運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在甲方確認回單全部到齊無誤、質量事故賠償處理完畢後,按照雙方約定的支付賬週期,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如因對賬延誤、回單有誤或憑證不齊的,運費結算則順延至下次的支付賬期。

第六條: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他

7.1合同一經簽署,乙方不得直接競爭或間接競爭甲方的客户和競爭甲方參與的競標項目,一經查實,將扣除乙方當月的運費和合同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運輸業務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儘管有前述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對其委託的第三方的所有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7.3本合同的簽訂不構成任何甲方對乙方最低運輸量的承諾。

7.4乙方應符合甲方的質量、環境、安全、職業健康的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環境保護、安全、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請、娛樂、送禮等)違反甲方的清正廉潔規定,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月運費的一半,並立即終止合同。

7.6保險由乙方負責,甲方運價中已含保險費;乙方保險到期如不提供續保憑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一)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水路運輸企業或者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聯户)船民與利用水路運輸貨物的託運方之間達成的有關水路運送貨物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這裏所説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專指在我國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營業性的貨物運輸,而不包括國際海洋貨物運輸。

(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內容

1.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除短途駁運擺渡零星貨物等雙方當事人可即時清結者之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水路貨物運輸往往涉及大宗、長期貨物運輸,所以對特定範圍的重點物資、聯運物資、外貿物資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門綜合平衡運輸計劃,這時承運人必須服從國家的計劃管理。大宗、長期貨物運輸,可按月簽訂運輸合同,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承運人和託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貨物運輸合同。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2.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有下列基本內容:

(1)貨物名稱;

(2)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3)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的還應當載明換裝港;

(4)貨物的重量,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5)違約責任;

(6)特約條款。

水路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容:

(1)貨物名稱;

(2)重量、件數、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

(3)包裝;

(4)運輸標誌;

(5)起運港和到達港,海江河聯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

(6)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7)運費、港口費和其他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8)承運日期;

(9)運到期限(規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貨物價值;

(11)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三)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條款時應注意的問題

1.水路貨物運輸的類別

水路貨物運輸分為整批、零星和集裝箱運輸。一張運單的重量滿30噸或體積滿34立方米,按整批貨物託運,不足此數的按零星貨物託運。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張運單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辦理的集裝箱運輸,可以辦理兩個以上收貨人的拼箱運輸;危險物和易污染、損壞的貨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裝箱運輸。

2.每單運輸的要求

按一張運單託運的貨物,運輸條件必須相同,即發貨人、收貨人、起運港、換裝港、到達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質貨物、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以及性質不同運輸條件不同,不能混裝的貨物,不能用一張運單託運。

3.貨物運到期限的規定

貨物運到期限的計算,從貨物承運次日起至抵到達港卸船時止。其間包括:起運港發送時間5天;每一換裝港的換裝時間7天;運輸時間按各線運價里程除以規定的運輸速度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因自然災害、水上救助、等候通過船閘等原因所耽誤時間不計算在內。

4.運輸計劃的提出、執行、變更、補充

水路貨物運輸實行計劃運輸的,應及時提出運輸計劃。大宗貨物、長期貨物以及全月累計託運量滿100噸的零星貨物,託運人應於每月13日前,向起運港提出下月貨物託運計劃。超過500千克的劇毒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危險貨物,應提出月度託運計劃。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帶浮物、笨重長大貨物,無論數量多少,均應提出月度計劃。起運港應於當月28日前將核定的下月度運輸計劃通知發貨人。

對已進入港口的貨物,由於承運人的原因,當月未運出的,港口應在次月優先發運,發貨人再辦理託運計劃手續。

救災、搶險、政府指令急運的物資,不受計劃限制。遇有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貨人可提出要求,承運人可採取停裝、限裝措施。

託運人因故需變更運輸計劃或計劃外運輸時,應向起運港提出貨運變更計劃表或補充計劃表。運輸計劃只能變更一次,補充計劃不辦理變更。

5.提交運單的要求

託運的貨物必須與貨物運單記載的品名相符,託運人應如實填報貨物的有關情況,貨物運單要填寫清楚,收貨人的地址要真實確切,填寫的發貨符號要與貨件上標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貨物名稱要寫具體的品名,如品名過繁,不能寫完,可填寫運價分級表規定的概括名稱。

文物,稀有、珍貴物品,尖端、精密儀器,應單獨提交運單。一件貨物的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藥材、百貨、工藝美術品等,應在提交運單時詳列品名。

根據中央及省(市、自治區)規定禁運、限運以及需辦理海關、檢疫、衞生、公安等各項手續的貨物和應隨附有證明文件的貨物,託運人應將文件隨運單同時提出,並在運單內註明文件名稱。

6.運輸貨物重量和體積的確定

起運港具備符合國家規定計量手段的,託運人應按起運港核定的數據確定貨物重量;託運人整船散裝貨物確定重量有困難時,可以要求承運人提供船舶水尺計量數,作為託運人確定的重量。按照規定實行重量和體積擇大計費的貨物,應填寫貨物的重量和體積。笨重長大貨物,還應列出單件貨物的重量和體積(長、寬、高),還應在貨件上標明。

7.運輸貨物的包裝、運輸標誌

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在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原則下進行包裝;需要隨附備用包裝的,應提供備用包裝。

按件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貨件兩端塗刷、粘貼運輸標誌,不易塗刷、粘貼的應拴掛運輸標誌。運輸標誌內容包括:運輸號碼(或發貨符號),到達港、收貨人,貨物總件數,起運港。在某些直達航線和一條龍運輸線上,也可採用包括到達港、收貨人和發貨符號的“一標三用”的簡明標誌。運輸標誌用鋼筆、毛筆填寫,字跡應明顯、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免制運輸標誌,但應在運單“發貨符號”欄內註明集裝箱號。

託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製作包裝儲運指示標誌(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 8.貨物託運的注意事項

託運人自行決定是否投保貨物運輸險,但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

實行保價運輸的個人生活用品,應提出貨物清單,逐項聲明價格,並按聲明價格支付規定的保價費。

承運人應按運輸計劃確定的船的品種派船運輸,在裝運前,由發貨人驗艙,合格後方可裝運。

託運人託運易腐貨物和有生動、植物,應在貨物運單內註明容許的運到期限和運輸要求。起運港應認真審查,如同意承運,應儘快配船裝運,到達港應儘快卸船交付。

須使用冷藏裝運的易腐貨物,託運人和承運人應在提送、平衡月度託運計劃時確定,並同時商定冷藏温度。

承運人在航行中對承運的有生動、植物應保證所需淡水供應,所供淡水,江河運輸免費,海上運輸照章收費。運輸有生動物所需飼料由託運人自備,免費運輸。

按照貨物屬性或雙方商定需要押運的貨物,託運人須派人隨船押運。押運人數由承運人確定,託運人應在運單內註明押運人員的姓名和證件,押運人員應遵守船舶的有關規定。押運人員隨貨乘坐貨輪、貨駁、按五等艙位購票,乘坐客貨班輪按所乘艙位購票。

9.貨物的承運、交付和提貨

託運人按照起運港籤認的貨物運單,按指定的日期和地點將貨物集中進港。起運港按運單認真驗收。起運港對貨物驗收完畢(託運人自行裝船的,貨物裝船完畢)在運單上加蓋港口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貨物到達港口後,由到達港指定卸貨地點,並向收貨人及時發出到貨通知,在貨票內註明通知時間。單位提貨,提貨人應在提貨單上籤章並加蓋公章(或憑單位介紹信),個人提貨,憑個人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並在提貨單上籤章。

收貨人應及時組織提貨,並在收貨時驗收貨物,付清港口費用和按規定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託運人少繳的費用以及中途墊款。由收貨人自理卸船的貨物,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卸船作業,將船艙、甲板打掃乾淨;對裝運污穢貨物,有毒害性貨物的,應負責洗刷、消毒,使船艙恢復正常清潔狀態。

從到達港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催提、查找,滿30天(個人託運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貨物滿60天)仍無人提貨、拒絕提貨或超期不提的貨物,港口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對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貨物,也可以轉棧,並按規定計收轉棧費和貨物保管費;對性質不宜保管的貨物,由港口及時適當處理。

10.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當遵循法律的規定,符合法定的條件。

(1)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程序

託運人要求變更運輸時,應徵得承運人同意後,提出貨物變更運輸要求書並隨附領貨憑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由於承運人原因,要求變更運輸時,必須徵得託運人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因航道障礙、海損事故、自然災害,貨物不能抵原來到達港,或執行國家命令變更運輸時,承運人可以改變到其他港口卸貨,並及時通知託運人提出處理意見。變更運輸後的運輸費用,由變更後的到達港向收貨人按實結算。

(2)變更和解除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的形式

變更或解除月度貨物運輸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或變更計劃表等),必須在貨物發送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對方提出。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只能變更一次。

(3)允許變更和解除的範圍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貨物運輸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使運輸合同無法履行;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籤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籤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19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三、甲方的義務: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0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噸。(或_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_____港_________號碼頭。由乙方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至_______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_________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仲裁機關裁決;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1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來源:本站 )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因施工需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合同內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運輸費。

二、合同價格

1、沙子、石子:每噸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2、瓜子片:每噸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結算噸位按照沙場過磅運輸單為準。(施工現場地磅抽查)

三、費用結算方式

費用累計每三個月付到______%,年底結算後餘款付清。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和具體要求,以便乙方及時組織材料及車輛。

2,甲方在材料進場前 ,必須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場地。

3、乙方人員機械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並與其他機械、人員緊密配合,乙方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所有車輛必須手續提全且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4、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規定時間及時到指定沙石場組織材料進場,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現場指定地,不得影響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______%,扣除違約金。

5、合同簽訂後至合同解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價格,甚至以罷工相威脅,此種情況一旦發生甲方有權按乙方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_______%為乙方結算.並同時解除本合同。

6、合同簽定生效,乙方必須將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存檔,否則不予以結算。

五、安全責任

1、乙方對其機械及人員的安全自負全責。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規程及機械操作規程操作,對他人、物件、設施等造成傷害和損傷的,其全部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使用機械,嚴禁搶道、長時間佔道、接、打電話,違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4、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否則不得使用。

5、司機不得帶情緒操做車輛,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同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該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結算後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3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樣本閲讀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户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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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_ 年 5月 28日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篇24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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