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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協議(獨家銀行)(通用20篇)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通用20篇)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通用20篇)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銀行_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款雙方依據等法規以及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_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檔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

金額

序數

幣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貸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息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户。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貸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貸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

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貸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息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貸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以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法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署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2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月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3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  月  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為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兑換,付款應向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税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税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税務”)。如果任何税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説明而不含税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税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税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税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税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户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説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税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税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税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税務。

5.10 文證税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證税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税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税,依擔×國的税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税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税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税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税有關的全部税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税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税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税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4

本貸款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簽署:

(1)____________,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借款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2)【WFOE的名稱】(以下簡稱“貸款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其註冊地址為[·]。

借款方和貸款方以下單稱“一方”,合稱“各方”。

鑑於:

1.借款方因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與【另一出資方名稱】合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教育事業需籌備資金,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按本協議的條款提供貸款以助借款方設立學校發展其教育事業;

2.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借款方同意將上述資金用於設立__________________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發展其教育事業;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為特定目的,即僅供借款方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第三條貸款賬户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借款方指定的貸款賬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向上述貸款賬户匯入款項視為貸款方向借款方的貸款。借款方應於收到貸款當日向貸款方出具收款確認。

第四條貸款使用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貸款方提供的貸款必須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而不得因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借款方在收到上述借款後應將借款全額及時匯入學校帳户作為借款方對學校的出資。

第五條貸款期限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歸還貸款。在借款方將其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合法轉讓給貸款方或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前提下,貸款方將放棄本協議下的貸款或以本協議下的貸款抵銷出資份額轉讓價款。

第六條貸款利息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支付貸款利息。否則貸款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向借款方收取利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借款方將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貸款,即僅將貸款用於對____________的出資並且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並且以此貸款金額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7.2借款方將嚴格遵守與貸款方以及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已經簽署的或者將要簽署的其他有關協議(“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錄1所列的協議。

第八條貸款方的承諾和保證

8.1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該筆貸款符合其章程的規定並且已經依法取得了貸款方董事會、股東或股東會的同意;

8.2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協議以及相關協議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向借款方要求歸還貸款或者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借款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借款方對相關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貸款協議的違反),在貸款方書面要求其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限定期限內未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除應當返還貸款並加付利息外,還應當向貸款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若給貸款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還應當向貸款方賠償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並在貸款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支付第一筆貸款後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事項,如適用的法律、爭議的解決、進一步保證、費用及支出、繼任者和受讓人、通知、完整的協議、棄權、無默示棄權、聲明、可分割、語言和份數、標題等,適用相關協議的約定。本協議約定的事項與相關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以下空白,為簽字頁)

[簽署頁]

以資證明,各方已於頁首載明的日期在___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協議。

[借款方]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貸款方WFOE]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

貸款銀行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簽訂

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____________貸款銀行: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或負責人:____________擔保單位: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6

鑑於:

1、合作各方擬共同出資向 公司(下稱“丁公司”)提供融資;

2、合作各方擬共同出資向丁公司購買其開發的房產。

各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協議的各方當事人為: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丙方: (身份證號 )

第二章 基本合作方式

第二條 各方共同出資 萬元人民幣,各方出資金額分別為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丙方出資 萬元。

第三條 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委託 銀行向丁公司提供貸款 萬元。

第四條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義向丁公司購買本合同附件一(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列的房產。購房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第五條 合作各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權益、承擔風險。

第三章 各方關於合作提供貸款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貸款的相關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提供貸款。

2、貸款期限為18個月,貸款利率為 。

3、丁公司應以 項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為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4、貸款應於相應的抵押擔保登記手續完成後發放。

第七條 各方權利義務

1、未經乙方及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或延長貸款期限。

2、甲方收悉利息及收回的貸款後三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按合作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具體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為準。

3、甲方遲延分配利息或收回的貸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額的1%支付滯納金。

第四章 各方關於合作購房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購房的相關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義購房,相關手續均交由乙方辦理。

2、購房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3、商品房買賣合同應列明丁公司負有回購義務,即:

4、各方協商一致可要求丁公司在購房後半年到一年半內回購所購買的全部房產,回購價格詳見附件一。

5、乙方應按附件一與丁公司簽訂購房合同。

第九條 各方權利義務

1、對所購房產的任何處分行為均應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乙方未經甲方及丙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出租、出售、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所購房產。

2、乙方應於收悉回購款後三日內將所得款項按合作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具體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為準。

3、乙方遲延分配所得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額的1%支付滯納金。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一方未能按本協議的約定如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則每延期一日,應向合同其他方分別支付其他各方已出資額的萬分之 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乙方擅自處分所購房產的,除全額賠償給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損失外,還需另行以擅自處分的房產的購房價的30%承擔違約金,該筆違約金由甲方及丙方按照出資比例分享。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因此達成的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通知

第十四條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文件均需以書面方式發送至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則未能送達的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一切由專人送達的通知、文件均視為當天收到,以郵件的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為收到日。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合作各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 份,各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協議各方簽署如下: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7

甲方(借款人)(企業)

法人代表: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8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xx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9

甲方(債權受讓人):

乙方(債權轉讓人):

丙方(債務人): 聯繫電話:

丙方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妥善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就債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債權轉讓

1、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轉讓債權,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乙方受讓債權。

2、三方一致確認,截至20xx年 月 日,丙方尚欠乙方本息共計 萬元(包括本金 (萬元)、利息 (萬元)

3、經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並生效後即向甲方償還債務,乙方與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中各項歸屬於債權人的權利在此一同轉讓給甲方,如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丙方仍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罰息、違約金等。

4、丙方向甲方償債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

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及金額。

5、還款賬號: 賬户名: 開户行:

上述還款賬號信息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賬號信息。

第二條 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

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3、丙方承諾並保證:

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明知乙方的債權轉讓行為,自願並有能力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清償上述債務。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維權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費、公告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本協議生效後,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第五條 送達地址

甲、乙、丙三方確定本合同首部所載明的聯繫方式為本合同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因聯繫方式變更未書面通知對方而導致相關文件、文書未能送達的不利法律後果由聯繫方式變更方承擔。即對方郵寄或以電子郵件發送的相關文件、文書一經交郵或發送,即視為送達。

第六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方應友好協商解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0

聯營股本貸款協議書

合同編號: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佈的《民法典》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於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賬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户。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並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於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税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户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於任何原因“關、停、並、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佔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餘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賬户中主動扣收,或採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後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

簽約地點____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1

校內學費貸款協議書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與借款人關係: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擔保人證明單位:_________

借款人因家庭經濟困難向貸款人申請貸學金,貸款人經審查同意發放貸學金,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具體協議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並遵守《_________大學學生校內學費貸學金實施辦法》。

二、雙方同意_________為借款人_________的擔保人。擔保人必須經所在單位或人民政府證明有自行支配的合法財產收入,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並負有經濟連帶責任。

三、退學、轉學、出國的學生,在辦理離校手續前,應還清貸款。學生在學習期間,因觸犯國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或違反校規校紀,受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因學習不努力,成績不及格而降級或受退學警告的學生,則終止貸款。假報家庭人口和經濟收入情況取得貸款的學生,一經發現,立即終止貸款並追回全部已發貸款,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四、擔保人證明單位有義務協助貸款人催促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貸款。

五、借款人畢業前一次性還清貸款。

六、借款未還清的學生,畢業時將畢業證、學位證留在教務處抵押,待還清貸款後再發給本人。

七、借款人在校期間免息,畢業後未還清的貸款,按國家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按月支付違約金。

八、還款時需經學生工作處審核後,填寫還款證明,到財務處還貸。

九、獲准後將貸款轉入本人賬户,抵當年未交學費。

十、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總計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

十一、此表一式四份,學生工作處、財務處、貸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證明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2

甲方(委託人):

地址:

主辦人: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委託人): 銀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傳真:

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丙三方現將委託貸款事宜,本着自願、誠信、互利、公平、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原則 ,簽訂委託貸款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主辦人 先生根據甲、乙、丙三方簽訂的本委託貸款合同的金額,將 先生( 籍)( 銀行股東)在華人民幣20億元整,存入中國 銀行分行開立的存款人 先生專用賬户,存款人的姓名、存款人的護照、賬號、密碼、外管局批文、資金移動手續,在撥款時一併提供給乙方。

第二條款到位十個工作日內,由受託銀行 分行,負責開立存款人 先生的專用賬户,其專用賬户的憑證和存款人的進賬單交給甲方主辦人 先生。

第三條委託貸款年率5.8%計人民幣 萬元整,存款税由存款人繳納,一次性操作服務費10%計人民幣 萬元整,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在款到位20個工作日內,由受託銀行代收代付人民幣 萬元整支付給委託方主辦人 先生。

第四條在款到位20個工作日,因故乙方未能按時代收代付第一年的年利息和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萬元整支付給 先生,由乙方受託銀行 分行負責賠償動款損失,其標準按動款時間每億元每天按 元計算,支付給甲方主辦人 先生,本金全部退回,所開立的 先生專用賬户撤銷。

第五條從20xx年 月 日起,不論國家利率如何調整,受託年利息5.8%仍然不變,由乙方受託銀行中國 銀行 分行負責代收代付當年利息 萬元整交給甲方主辦人 先生,丙方逾期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每天每億元按1750元計算賠償給甲方,但最遲不準拖延15天。如超過15天還沒支付利息,每億元每天按15700元計算賠償給甲方。如果超過兩個月未付利息,不論何故,已借給丙方的資金由乙方受託銀行負責追收,乙方受託銀行不負責墊付。本委借方貸款合同終止,本金全部退回,所開立的 先生專用賬户撤銷。

第六條動款辦法:存款方專用賬户的資金,必須按時如期到位,正常履行合同時,委託方不準移動專用賬户的資金,乙方受託銀行根據銀行法和根據本合同條款,不用再通過甲方可隨時轉款到丙方賬户,實行專款專用,保證資金安全。但受託銀行負責按時代收利息和追收到期本金,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款執行。

第七條委託貸款時間:從20xx年 月起,到20xx年 月止,共計五年,具體條款如下:

甲方的責任:(委託方)

1、甲方主辦人 先生負責按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時間資金到位。

2、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收回每年利息和結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時專款到位,按每天1570元賠償丙方。但最遲不準超過15天,款仍未到位,每一天按15700元計算賠償給丙方。如超過兩個月款還不到位,不論何故,依法按違約賠償,包括給丙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乙方的責任:(受託方)

1、為丙方存入委託貸款人民幣20億元整。由乙方根據中國 銀行 分行負責開立存款人 先生委託貸款資金的專用賬户,將收款人 先生户名的進賬單交給甲方主辦人 先生。

2、年利息5.8%計人民幣 萬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務費10%計人民幣 萬元整,兩項總計人民幣 萬元整,在款到位20工作日內由乙方受託銀行中國 銀行 分行負責代收代付給甲方主辦人 先生,否則按本委貸合同第四條執行。

3、本委貸款項在乙、丙方兩方同意支付貼息的前提下,可續簽。甲方同意用款企業提前還款,還款利息按年計算,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4、本委託貸款合同一式五分,甲、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自簽字日期生效。

5、本合同翻印、複印、電傳、過期一律無效。

甲方(委託人):主辦人簽字:

乙方(受託方):中國 銀行 分行(公章) 行長(簽字):

丙方(用款方):法人代表簽字:操作方(主辦人)簽字: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第一條 總 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月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幣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人售房單位賬户。

二、貸款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 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人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人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人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權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5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購買的位於_________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6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職務 ,

經常居住地: 。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

根據甲方業務需要和借款申請,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貸款業務,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一、甲方根據業務需要,融資總需求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文件、收入證明文件、地址證明文件及其它財力證明文件,委託乙方協助辦理抵押或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事宜。

第二條 擔保條款

一、為保證貸款發放機構的資金安全,甲方將位於 省 市 區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抵押給貸款發放機構。

二、甲方承諾配合貸款發放機構及乙方辦理本條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按貸款發放機構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規定條件下,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申請貸款展期,並在貸款發放機構批准後及時與其辦理展期手續。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貸款發放機構提供有關情況資料,並保證所提供情況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

四、甲方應按貸款發放機構的規章制度按期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六、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七、借款期間甲方如發生聯繫資料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通知乙方和貸款發放機構。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檢查、審核、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況和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在甲方借款期間有權監督瞭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聯繫方式,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提供甲方的真實資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三、在協助甲方辦理貸款事宜期間,乙方根據業務需要有權扣押甲方的相關證件。

四、乙方根據甲方提交的相關貸款申請材料,協助甲方向貸款發放機構辦理貸款業務。

五、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委託貸款事宜,併為甲方規避貸款發放機構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須遵守貸款發放機構的相關規定,在甲方違反貸款發放機構的條約並拖欠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利協助貸款發放機構追討貸款資金。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一切有關資料應予貸款發放機構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委託貸款協議當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元)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的基礎費用。甲方承諾,不論乙方辦理貸款業務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求乙方將已經收取的基礎費用退還甲方。

二、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 %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發放貸款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 %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協議或合同所造成的損失,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未及時給付乙方報酬時,甲方承諾按貸款總額的 ‰/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七條 訴訟管轄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必須保證在申請貸款事宜之前和申請期間個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黑名單

二、本協議與相關的附件為甲乙雙方確定委託代理關係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雙方委託代理關係的法律性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協議自甲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時則為簽字)、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變更與解除須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所有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確認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其他約定”中另行約定,“其他約定”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__

(特別提示:請當事人各方在合同文本的每一頁上均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約定

第一條 委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一、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具備借款人資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和自然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並能以其自身名義進行本項經營活動或參與訴訟,且對其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二、甲方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甲方在辦理貸款事宜之前已充分了解違反國家金融機構的貸款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均是本人合法、有效地親自辦理。

三、甲方為本合同的貸款事宜而向乙方(受託方)和第三方貸款發放機構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此次貸款事宜的事件。

五、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之上的,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2、使用虛假經濟合同的;3、使用虛假證明文件的;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5、以其他方式詐騙貸款的。

二、貸款發放機構有權採取以下追繳行動:

1、 宣佈所有款項全部提前到期,可要求一次性全額償清。

2、 通過新聞媒體公告催收。

3、 委託相關公司進行合法催收。

4、 視情況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察。

三、貸款發放機構有權對惡意拖欠客户採取以下措施:

1、 將債務人列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黑名單並通報各銀行及相關金融機構。

2、 在國內主要媒體上披露。

3、 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其產生的相關費用(案件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公告費、執行費等)按照合同規定均由債務人承擔。

本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委託貸款協議書的補充文件,本附件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

委託人簽字(甲方):       告知方簽字(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7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_________________%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違約金。

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

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

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

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8

(暫行)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户,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户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並借記借款人賬户。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户。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户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

借款人: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19

合同編號: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證件類型及編號:聯繫方式:法定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職務: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擔保方(以下稱丙方):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貸款金額及用途甲方將貸款人民幣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 貸款利息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1、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

2、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

3、簽訂合同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

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

2、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

3、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

4、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2、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擔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罰則

1、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

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還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2、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可對擔保財產強制執行。

第八條 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1、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罰。

3、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5、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擔保協議》

貸款協議(獨家銀行) 篇20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1 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 人民法院 管轄。

第十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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