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磚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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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標的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計量單位 總價(元)
合 計 大寫: ¥: 元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砌塊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到場後損壞率應小於 %,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後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籤或蓋章,以後籤或蓋章一方的籤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瓷磚供貨合同範本瓷磚合同(2) | 返回目錄瓷磚供貨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
編號
數量
金額
品牌
規格
色彩
編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註
合計人民金額(大寫):
二、 質量要求及檢驗標準:按現行標準執行。
三、 交貨地點:
四、 運輸方式:
五、 包裝標準及費用:紙箱包裝,由供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六、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提貨時由須方任意抽驗收貨,提出異議期限為提貨之日起五日之內,超出期限,責任自負。
七、 結算方式:現款提貨,合同簽訂後需方付總款的 為定金,以後按先打相應的款再發相應的貨方式結算:其定金在最後一批貨款中扣除。
八、 供貨時間: 年 月 日開始第一批貨,需方如分批提貨的,應擬訂分批提貨時間並按時提貨,並在 年 月 日前將最後一批貨提完,否則視需方違約。需方實際進貨數量必須達到合同數量的99%以上,否則視為需方違約,如違約,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還給需方。
九、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地所在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異議期內提出異議,供方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驗處理。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做出處理,如繼續鋪貼,供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及時供貨,供方不屬違約,雙方重新協商供貨時間。
十三、貨款必須匯入供方指定賬號,否則由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供方不負責。
十四、驗收標準;以雙方封樣為準。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後,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從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提完最後一批貨後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貨單位一份,購貨單位三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開户行: 帳號:
法人代表(委託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委託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瓷磚供貨合同範本(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標的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計量單位 總價(元)
合 計 大寫: ¥: 元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砌塊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到場後損壞率應小於 %,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後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籤或蓋章,以後籤或蓋章一方的籤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瓷磚購銷合同瓷磚合同(3) | 返回目錄瓷磚購銷合同一:
合同編號:
瓷磚購銷合同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就需方向供方採購 施工所需陶瓷磚的相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需方向供方採購的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及金額:
序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
(元)總金額(元)
1
2
金額合計: (¥ 元)
備註:
1、供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適用於要求支付定金後再發貨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後(以需方付款憑證為準) 個工作日內完成供貨。
2、表中的單價為包乾單價,含貨物、貨物加工、運輸、裝卸、税金及其他費用等供方為完成供貨需支出的全部費用及利潤。本合同約定的包乾單價不受物價、人工費、政策性調整等任何因素影響。
3、貨款總額暫計為人民幣金額(大寫): (¥ 元)。需方實際應支付的貨款總額按甲方實際採購的各規格瓷磚實際鋪貼數量乘以以上表中約定的單價計算。
重要提示:
1、由於玻化磚吸水率僅0.03%以下,如果上牆鋪貼,請使用專業的瓷磚膠結劑、或用109#/107#瓷磚膠水和水泥漿混合鋪貼,後者用於工程單價相對合適。
2、牆面磚鋪貼前:應將磚背面上的瓷磚白色粉沫用濕海綿清洗,然後用瓷磚膠結劑或含有109#/107#水泥漿鋪貼,否則用不了幾年磚體便會出現空鼓現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製造、檢驗及驗收標準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運輸、裝卸及費用負擔: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點( )並完成卸貨,運輸及裝卸貨物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1、按上述供貨產品國家技術標準驗收,如有質量問題在未鋪貼前向供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供方將在2個工作日給予答覆。
2、供方提供的產品出現整磚斷裂或暗裂現象的,供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
六、產品色號的確認:
1、本合同內的產品,如單個產品超過 ㎡以上,則供方會有兩個色號供應,需方應嚴格按供方要求分開鋪貼。
2、需方應嚴格按色號分開(供方在供貨前以發函形式提醒)施工,並將該批次色號用於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後期維修時不知道該批次施工時的色號,而造成供方無法提供等同的色號產品給予維修或更換。
七、貨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據採購量與供貨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約定完成供貨並經需方初步驗收合格後,需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元,現場鋪貼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且供需雙方核定實際供貨數量後十五個工作日結清餘下款項。付款前,供方應向需方開具足額發票,否則需方有權順延付款時間直至供方提供足額發票之日止。
八、違約責任:如供方未能按時交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以合同約定交貨日起算每延誤一天,供方按實際違約貨物價值的萬分之五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約定貨款的,每延期一天則應按應付而未付貨款額的萬分之五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供貨超過10日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需方選擇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雙方當事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交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執貳份、需方執肆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手 機: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對公帳號:
開 户 行:
手 機:
傳 真:
年 月 日
瓷磚購銷合同二:
購銷合同 需 方:
供 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為了保障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明細:名稱,型號,規格,顏色,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符表“清單”(共1頁)。
二、合同總額:xxxx
三、材質要求及技術標準:材質按雙方認可的樣品為標準。
四、交貨及退貨: xx月xx日前交貨並安裝完畢,退貨產品表面無污損,無滲水,至購貨期開始30個工作日內方可退貨。
五、運輸費用:合同貨物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六、交貨地點:xxxx
七、驗收標準及驗收期限:驗收標準 按供方提供的產品清單及企業產品生產製作標準;驗收期限:供方安裝完畢後,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應在三天內組織驗收,如逾期仍未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八、結算方式:預付合同總額的!!!!,驗貨後付!!!!發貨,安裝完畢付剩餘!!! (政府招標,學校,福利社保等單位除外)。
九、違約責任:1,合同一經簽定,供需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單方無故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一次性賠償對方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需方須及時付款。3,供方按合同按時交貨。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遞交國家有關法 律部門進行裁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持二份,籤蓋章生效。需 方:xxx 代表:xxx
地 址:xxx 電話:xxx 供方:河北長河雕刻廠 代表:
地址:河北省曲陽縣 電話:
瓷磚購銷合同範本示例瓷磚合同(4) | 返回目錄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標的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計量單位 總價(元)
合 計 大寫: ¥: 元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砌塊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到場後損壞率應小於 %,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並填寫驗收單後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並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採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後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籤或蓋章,以後籤或蓋章一方的籤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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