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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合同範本(精選3篇)

審計合同範本(精選3篇)

審計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審計合同範本(精選3篇)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目錄

1.委託事項;

2.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3.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4.甲方權利義務;

5.乙方權利義務;

6.保密條款;

7.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9.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合同的變更;

11.合同的終止;

12.合同的轉讓;

13.通知和送達;

14.補充協議與附件;

15.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合同正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下述第項進行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具體審計業務如下:

(1);

(2)。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現場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適當延長。

第二條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完成本項業務的審計費用為: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2.1甲方在本審計合同簽署後______日內,支付費用總額的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2.2乙方交付審計報告並經過甲方書面確認後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人民大寫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按照下列方式第種方式執行:________________

3.1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按照不高於甲方普通工作人員標準,由乙方先行墊付,審計事項完成後由甲方實報實銷。

3.2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在每一次付款前,乙方應當在上述付款期限之前天開具並向甲方提交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拒絕提供正式發票或所提供發票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審計費用。

5.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確認是否接受乙方增加審計費用的請求。

6.審計過程中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雙方應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的工作量進行評估,對於甲方多支出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予以退還。

7.如果甲方經調查發現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未披露的內容,則乙方應當按照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對甲方進行賠償。

第三條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1.甲方承擔會計責任(管理當局的責任),即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並保證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乙方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乙方查看業務現場,並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託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於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乙方指定的主辦或經辦審計人員與甲方或委託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迴避;

6.甲方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7.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相應審計工作底稿及相應資料原件。

8.當甲方認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執業人員和服務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拒不改正的;

(2)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3)存在嚴重工作過失,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

(4)違約將委託服務業務轉包、分包給其他中介機構的;

(5)受到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喪失執業資質的;

(6)拒不配合工作要求達三(3)次以上的;

(7)應當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業務。

2.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共計份。

3.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查閲甲方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除非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乙方應對其在甲方現場的工作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該等工作人員在現場期間造成甲方及在現場的任何人員的任何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6.乙方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6.1甲方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6.2甲方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6.3因甲方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7.乙方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7.1明知甲方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而不予指明;

7.2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7.3明知甲方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7.4明知甲方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8.乙方應確保其自身、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8.1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8.2索取、收受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8.3接受委託催收債款;

8.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8.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8.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8.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9.乙方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資質,並承諾工作人員及其任何替代人員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0.乙方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六條保密條款:

1.乙方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允許第三人使用或使用於本協議之外的其他目的及用途,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終止後______年。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未及時提供審計所需全部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窩工或修改報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審計報告,雙方可協商由甲方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應費用;

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甲方已支付費用扣除合理費用(由雙方協商認可)後,應退還甲方;

3.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提交審計報告,甲方可以:

(1)拒絕支付服務費用直至乙方向甲方交付審計報告,且每遲延__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審計費用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最終支付的審計費用中扣除。遲延達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或

(2)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其已支付的審計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4.乙方提交的審計報告不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及國家、行業協會相關規定的,其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遭受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付費用重新進行審計。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______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及時加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_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收到後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各自的全部義務、責任,本合同自行終止。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4.在下列情形下,非違約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的:

4.1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3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委託給任何第三人行使。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______日起三(3)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如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保留對審計結果進行復核的權利。經複核後若乙方審計存在較大偏差的甲方有權扣減部分審計費。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執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後,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於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於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由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對甲方的__________進行審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將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本次委託和受託審計的範圍如下

會計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單位委託審計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委託審計的時間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但應另行協商補充約定。

第四條資料提供

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甲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此外,在乙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有關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作出説明或解釋。

第五條審核義務

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

審核的具體事項包括:

1.審核甲方的財務記錄、財務憑證是否適當地保存;

2.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賬目、財務憑證的正確性;

3.審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是否與財務記錄、財務憑證、利潤回報相符合。

第六條報告義務

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甲方會計核算處理存在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重大弊端時,可將該情況報告給甲方。

第七條審計報告的出具

乙方在審計結束前_________日內應向甲方提供審計的結論性意見,作為審計成果。提交審計鑑定工作報告及有關審計工作底稿。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審計鑑定工作質量有權進行監督。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審計報告一式_________份,這些審計報告由甲方分發和正確使用,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但是因乙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甲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忠誠義務

乙方應當將其審計的所有事實對甲方予以披露,同時不能將審計事項披露給第三人,或者利用從審計中得知的信息牟取利益。

第九條保密

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準則另有規定,或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知悉的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第十條審計收費

1.根據_________市物價局規定和委託項目的工作量、難易及風險程度確定審計費用。

2.經協商,雙方確定本項目的審計費用及付款時間如下:審計費用: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餘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因業務需要由乙方墊付的費用,如差旅費等,由甲方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4.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接受乙方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5.審計過程中若因甲方原因中止審計,乙方不退審計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拒絕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審計業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審計報告書;

2.甲方未同乙方協商而擅自變更或減除已簽訂的協議,不得索要已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3.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其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責任並且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協議收入___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在甲方的積極配合下,不能按期完成審計工作,或未同甲方協商擅自變更、減除已簽訂協議的,應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總協議的_________%。

第十二條審計師責任承擔

接受委託的審計師不能以其助手實際完成審計任務為由而免除自己的責任,應當對其自己及其助手的過錯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終止

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審計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一、委託目的及業務範圍

(一)委託目的

(二)業務範圍

二、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真實、合法的審計報告。

2、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受託方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3、乙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4、乙方將於甲方提供審計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後30天之內出具審計報告,如果在審計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審計報告的,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審計單位完整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以及其他在審計過程中所需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被審計單位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告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認為需要發函向有關部門詢證時,甲方應提供方便,並承擔必要的費用。

4、甲方應正確使用審計報告,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與受託方無關。

5、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

三、業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根據廣西區物價局桂價費〔20__〕74號文並結合工作量,最後優惠價為人民幣__X 元(大寫:__元整))。

2、協助服務工作全部完成並經甲方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全款。

3、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現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並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審計費用20%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

四、本約定書經雙方簽署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本約定書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委託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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