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通用16篇)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通用16篇)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簡稱“合同生效日”)由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披露方)和×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為路×號,郵編:(以下簡稱接收方)共同訂立。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通用16篇)

鑑於,雙方正在×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上進行合作,基於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協議》。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2.不在定義範圍接收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接收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裏正當取得的,並又以該接收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d)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3.義務

a)接收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b)接收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並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報,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接收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4.一般餘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個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接收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複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披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d)接收方承認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披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於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接收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披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並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披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並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披露方有權(a)禁止接收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接收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並將繼續是披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並且除了僅僅基於決定雙方之間是否形成合同關係的目的而查閲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權利以外,本協議亦並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不考慮其法律規定的衝突,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其規定和程序進行仲裁。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於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於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於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鑑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告於文首載明的日期生效。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有限公司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規範公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我公司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在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資料、客户統計台帳等客户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8)乙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得的工資數額及工作期間依職權得知他人工資數額。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祕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三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決定。並且甲方對乙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等;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範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祕密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户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户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説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於商業祕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諮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覆“不屬於商業祕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祕密對待。

第二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三條脱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3、乙方同意:由於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諮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本協議不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於)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祕密:____________-(如: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户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範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祕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的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原門診(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範圍內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户,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共同遵守保密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1.1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規章制度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

1.2 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説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以及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1.3 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户名單等經營信息。

1.4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1.5 乙方對上述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其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條 保密義務

2.1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中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業祕密。

2.2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1) 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一)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已經包含保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3.1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扣除後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

3.3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3.4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四條 爭議處理及其他

4.1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6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7

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結為合作伙伴。簽訂此協議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密。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保護其個人專有的與貿易有關的產業信息。

協議雙方同意向對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獨享信息資源,以達到雙方預期的收益。同時也更進一步達成協議此類信息必須被保護以及確保其機密性。

雙方應遵守的原則包括

(一)防止機密信息在未授權情況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泄露任何機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機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幹擾或利用對方的合作機會,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紹並使對方瞭解其技術,商業機密,業務往來,股東,合作方,資金來源以及今後的業務往來或股東合資中可能的合作機會。如果沒有此項機密信息持有一方的書面形式的許可,本方應確保其完整的機密信息,不試圖接觸,徵集,處理或從中得利。如其中一方違反協議將按規定收取其利用此機密信息所得總數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權。

(四)任何破壞協議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糾正,他方按規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僅僅限定在因破壞協議而從預期收效中所損失的。

個人機密指任何信息,數據,知識,無論是口述的,書面的或記錄在任何媒體介質上的因與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眾所知的信息。

個人機密不包括如下內容

(一)不因違約方泄露而被社會大眾所知的信息。

(二)不經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經由他方提供與機密協議有關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領域內的信息。

(五)_____發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證實了的未涉及過此機密的如僱工,代理商,轉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調查或政府機關合法的需求,執法過程中泄露的,在此範圍內。此情況下泄密方將盡最大努力及時地勸説另一方去揭發事實真相。

此協議將依據_______________法律制訂。如任何此協議中的條款被宣佈無效或無強制性,那麼此條款將視為與此協議相分離,其他部分將繼續全面生效。

如雙方在與此協議有關的款項上有任何異議,將向由____________委員會所指定的相關的單個_____者遞交其分歧書。此_____將由_____________實行。__________也將與______________委員會的條款相一致。此_____中所做的任何裁決將是最終裁決,將制約雙方。任何一方將有權向權威法律機構以_____形式遞交此裁決。此_____所需費用,包括但不僅僅限定於法定的雙方所付的費用,將向失去_____權的一方徵收。按_____者所做的裁決。如果_____者的裁決不符,雙方將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費用及其它裁決所需的費用,將平均支付罰款。

此協議中的條款將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有效,除非經雙方書面形式的許可更改,廢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協議中去。

此協議複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守甲方相關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祕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文件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信息。

甲方享有該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發佈的保密信息,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磁盤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信息有無商業價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9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公佈於眾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為甲方項目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複印、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0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户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信息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2.2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為乙方泄露甲方的客户信息和祕商業密。

2.5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對外公佈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户信息屬於甲方的高度祕密信息。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户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户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發佈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台等進行發佈,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本約定為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1

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客户個人信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製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户信息、交易數據、分析數據等數據信息。

5、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户個人信息。

6、產品銷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户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信息。

8、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可以經數據、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乙方失去保存涉密信息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信息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因乙方泄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户的個人信息,因乙方泄露導致客户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 無限期 ,直到涉密信息依法經公開時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為《保密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2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項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信息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信息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信息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數據、實驗數據、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內容信息。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數據”、“嚴格保密”、“專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信息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信息列為“保密信息”的聲明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信息:(1)披露時已公開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信息。(3)披露時為祕密信息,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信息。(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發佈、公開的信息。(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謂“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項目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謂“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信息。

第2條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信息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信息”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信息”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發佈、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泄密方防止該等“保密信息”進一步被泄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信息”被進一步泄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泄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信息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信息”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項目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項目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信息”,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信息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信息。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信息”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信息”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文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______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祕密範圍

1、甲方經營信息: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户名單、客户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絡和渠道、客户抵押物信息、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户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户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户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外部的)人員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信息。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項目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項目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5

保密協議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鑑於

(A) 為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  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僱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採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閲讀或機器閲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  “項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鑑於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並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  保護和控制

為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採取類似於為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於)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   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複製、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複製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認和賠償

(1)   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   如果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  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於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  終止

(1)  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於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  公司可以於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並且接受方應於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佔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將其交還公司;或

(B)  銷燬保密信息並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燬;或

(C)  銷燬保密信息並允許公司目擊該銷燬

本協議終止後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  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鑑於此,本協議於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蓋章

保密協議(公司VS員工) 篇16

(上市企業)與(參與*項目的證券公司或其它主體)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之保密協議

本《保密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正在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的總體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

2、乙方為根據中國法律法規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財務顧問、代辦股份轉讓、證券承銷及保薦、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顧問等從業資格);

3、在項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經或將要向對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第1條保密信息的定義

1.1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與項目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一旦公佈會對披露方造成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具有實用性並經披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傳遞。

第2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2.1接收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過程中進行股權融資,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薦投資方或需要乙方將甲方股權融資項目推薦給投資方,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授權向相關投資方提供保密信息。

2.2接收方保證對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不低於對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護手段進行保密。

2.3接收方為與項目有關的目的,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監事、高管、僱員或諮詢顧問(合稱“關聯人員”)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關聯人員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關聯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接收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保密義務,並促使關聯人員履行與接收方同等的保密義務。

2.4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該保密信息之時,該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4.3保密信息是接收方從對披露方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2.4.4該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或關聯人員獨立開發或獲得的;

2.4.5經披露方事先或事後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保密信息;

2.4.6接收方應法院、仲裁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證券/金融監管機構、自律機構等有權機關之要求,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其他監管規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要求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為保密信息。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情況,披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接收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披露方應賠償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或承擔的責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他人對接收方提出權利請求或索賠、接收方進行調查、準備、抗辯所支出的所有費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損害。

2.7若披露方要求歸還或銷燬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歸還或銷燬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據監管和行業自律要求必須保留存檔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權機關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權為了辯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儘量避免、減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損失。

第3條排他條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就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再與任何其他實體簽署與本協議目的、內容相同或相類似的戰略合作協議或其他類型的文件;乙方應作為甲方開展本項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條違約責任

4.1任一方(“違約方”)或其關聯人員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2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一方對另一方因本協議項下行為而導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潤損失、未實現預期的成本節約、商業信譽損失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5條協議有效期

5.1本協議經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於文首載明簽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保密期限截至項目完成之日或甲方書面通知提前終止本項目之日起12個月止。

項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日。

第6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6.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6.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如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和執行。

第7條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政策法規的重大變化、金融危機、地震、水災、傳染性疾病、國際制裁以及戰爭等情形,而這種客觀情況已經或可能將會對本協議的一方或多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本協議的履行產生重大實質性不利影響。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該方有權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應被視為違約。如果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後發生不可抗力,則該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發生為由免除責任。

7.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本協議另一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7.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採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後果對本項目造成重大妨礙,並且本協議雙方未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第8條通知

8.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聯繫方式用傳真發出或快遞方式發出。如果該等通知以傳真方式發出,則於發件人傳真機顯示傳真業已發出時視為送達;若以快遞方式發出,則於郵件寄出後的第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8.2本協議雙方的寄送地址及傳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8.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方式中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時,該方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則另一方依據本條規定向上述地址發出的通知將被視為已被送達。

第9條其他

9.1本協議中標題僅為閲讀方便,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對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9.2本協議對雙方及其權利義務繼承人均有約束力。

9.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9.4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完全有效並應被執行。

9.5一方當事人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權利的放棄必須以書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協議及其附件(如有)構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本協議項下相關事宜達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協議,並取代了一切先前達成的諒解、安排、約定或通信。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系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關於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項目之保密協議之簽字蓋章頁)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wk0kz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