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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公司保密協議(通用3篇)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通用3篇)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 篇1

本協議的雙方為: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通用3篇)

披露方: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包括其關聯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地址為深圳市高新科技園南區高新南一道飛亞達高科技大廈5-10層,郵編:518057(下稱“騰訊公司”或“披露方”);和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註冊地址為,郵編:,(下稱“xx公司”或“接受方”)。

鑑於雙方已經建立或正在探求建立某種合作關係,騰訊公司(“披露方”)可能將向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下述保密信息,雙方同意並達成以下協議:

1、本協議適用於騰訊公司(“披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項目的具體名稱)合作中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接受方”)透漏的保密信息。

根據本協議接受方不會向騰訊公司透露任何其認為或被第三方認為是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資料。所有接受方透露給騰訊公司的資料將不被視為保密信息來持有和使用。

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騰訊公司在簽訂本協議之前或之後向接受方提供的,或接受方因磋商或合作而知悉,持有的騰訊公司之技術,營運,業務或其它方面之資訊,資料或數據。

(2)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騰訊公司之營業祕密,商務機密,與技術有關之知識及信息,創意,設想,方案,提供物品或廠商資料,客户資料,人事資料,商業計劃,促銷及行銷活動,財務狀況及其它商務活動等。保密信息呈現之形式及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或口頭,文件,磁盤,磁盤片,光盤片,電子郵件,電磁紀錄,報告,文字往來,錄音帶,錄像帶,筆記,圖紙,模型,規格説明,彙編文件,計算機程序及其它媒體。

3、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從披露方獲得這些信息前已獲得的信息,並且沒有附加不準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權利及不違反與他人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提供給接受方的信息,並且沒有附加不準使用和透漏的限制。

(4)能夠證明是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

(5)事先有披露方的書面允許。

4、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的義務及限制有:

(1)除經透露方事前書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以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為由,直接或間接編排,修改,利用,應用,開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不論因何種原因,接受方不應反向工程,解碼或分解透露方的原型,軟件等。

(2)接受方應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許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3)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騰訊公司的保密信息,接受方需事先得到騰訊公司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定保密協議。

(3)接受方只限於把保密信息提供給在共同目的下有必要知道此信息的接受方的高級職員,僱員及專業顧問,而不應將此保密信息向其他人士或組織透露;接受方應確保上述職員,僱員,及顧問等亦遵守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若前述人員有違反本協議規定之情況,即視為接受方之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未違約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及所失之利益。

(4)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5)除本協議書另有規定外,雙方就彼此間的合作關係或保密信息進行的任何協商,討論或談判,任何擬定之安排或協議,任何正在協商,談判中的經營或運作計劃,或與前述協商,討論,談判,安排或協議相關的任何其它資料,均應視為保密信息,並依本協議規定保守其機密性。未經騰訊公司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提供或透露前述保密信息予媒體,公眾或任何其它第三人。

(6)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5、保密信息的所有權及歸還:

(1)接受方承認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始終為披露方的資產,而此保密信息的披露並不得視為披露方已將保密信息的權利授予接受方,且披露方並不保證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版權或其它權利。

(2)在合作關係未建立或終止,或根據披露方的要求,接受方應即時返還或銷燬所有根據本協議所接受的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複印件,複製品和對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並向披露方提供已經返還或銷燬的書面確認。

6、有效期間: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約定的保密義務一直有效,出現本協議第3條情況下除外。

7、修訂:

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8、可分性:

一方未行使,遲延行使或部分行使其權利,並不意味該權利被放棄;某一權利不行使並不意味着其它權利被放棄。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經法院判決或經仲裁機構裁決無效,其它條款繼續有效。

9、違約責任:

如果接受方違反本協議,披露方有權要求賠償全部實際及預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10、通知;

依本協議作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均應以書面形式發出。上述文件須以本協議上述的地址,或經一方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發出。雙方的書面往來在如下時間視為收到:(a)通過送信人或郵件或電子副本(傳真)遞送之時,或(b)以索取回執,郵資預付的掛號信方式送遞的,發送三天之後,或(c)以任何其他方式遞送實際收到之時。

11、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協議副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本行以下無協議正文)

披露方: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接受方:

授權代表:

日期: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祕密信息,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祕密信息

本協議所稱的“祕密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祕密或祕密,並註明祕密信息屬於甲方或乙方。

第二條 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祕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祕密信息。

第三條 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祕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祕密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的管轄法院為人民法院。

第六條 生效及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軟件公司保密協議 篇3

甲方: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對其從甲方獲悉的或乙方為甲方創造的保密信息的保密等事項達成共識,共同遵守,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1、乙方因執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職責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為職務成果。該等職務成果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及時提供甲方所需的配合、協助和支持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該等職務成果的知識產權。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利用乙方的業餘時間和甲方以外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書面申報。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沒有向甲方書面申報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其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均歸屬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對該等成果進行使用、許可、轉讓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即使日後證明該等成果是乙方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保密信息的表現形式,可以是有形或無形的,也可以是口頭、書面、繪圖、電子或其它形式的。

3、本協議中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發明權、發現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用權、商業祕密權以及為現行法律規範所認可的其他知識產權。本協議中所稱的關聯交易,是指:乙方與乙方(和或乙方之親屬)參股、入股、任職或者擔任顧問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經濟體進行交易。

4、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條 禁止期限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禁止行業

1、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對於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事項,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違反甲方制定的保密規章制度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之行為。

2、保密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除為執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職責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所必需外,乙方不得對該保密信息加以編輯、複製、備份、刪除、修改、銷燬、發表、披露、傳播、傳授、轉讓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處分。

3、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若乙方在甲方任職前已對其他單位或個人承擔保密義務(簡稱:在先保密義務),並且該在先保密義務在乙方開始在甲方任職時尚未結束的,則乙方在為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將該在先保密義務下尚處在有效保密期內的保密信息用於對甲方的服務,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向權利人支付的賠償款、向政府部門支付的罰款,等等),應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5、乙方在為甲方任職期間,不得采取非法手段獲取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保密信息並將其用於對甲方的服務,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向權利人支付的賠償款、向政府部門支付的罰款,等等),應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6、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保密信息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保密信息由甲方公開或該保密信息已合法向社會公開時止。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對其在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保密信息,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7、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若記錄着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要求乙方返還或銷燬這些載體的,應給予且只須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不含其中記載的內容)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四條 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補償乙方瞭解並同意,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為基本工資,為乙方履行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所支付的費用。甲方另外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和期權價值的30%也為甲方為乙方履行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所支付的費用。除前述保密及競業禁止費用外,乙方不再要求甲方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項及費用。

第六條 支付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返還、銷燬和移交

1、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或銷燬其從甲方獲悉的保密信息及其載體。但當記錄着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保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向甲方辦理離職手續時,應按甲方的要求將其保管的保密信息移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乙方拒不移交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之行為。

第八條 競業禁止以及關聯交易

1、乙方承諾:在受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從甲方離職後二十四個月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質的業務,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諮詢、顧問性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務;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任。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利用自己在甲方的職務便利進行關聯交易,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條 協議文本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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