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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精選26篇)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精選26篇)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

甲方: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精選26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限制補償:每月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為上述____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____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____行為作出補充。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後的____限制

3.1 離職後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於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於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户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户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説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____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____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____限制補償。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 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 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 日,以後每月 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 元,共計 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 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5

小編為大家收集競業限制協議合同範本,希望競業限制協議合同範本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6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二、競爭業務____區域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範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並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後,與本協議有衝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月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8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2.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義務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 /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5.任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6.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_員工(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9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範圍。

期限: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户,也不將甲方的客户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並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並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後,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祕密研製、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徵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並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並適用於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0

競業限制合同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1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甲方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2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競爭業務

1、競業禁止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____年內不得:

1、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與甲方或關聯方具有競爭性的實體企業;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僱員、董事、監事、經理、合夥人、管理人員、顧問、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3、引誘、遊説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遊説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係;

4、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4

你好,競業限制通知的合同範本是:

甲方:_______________(企業)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5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區域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7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8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勞動者):                                    

身  份   證  號:                                     

鑑於乙方從事職務對甲方具有重要影響並知悉甲方商業祕密,故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生產、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產品,甲方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包括:

(1)                                           

(2)                                           

(3)                                           

2、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自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在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主要包括:

(1)                                           

(2)                                           

(3)                                           

3、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自離職後二年內不得自己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不得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二、甲方義務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係前十二個月工資收入的十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向甲方退還;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至企業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2、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章):                            員工(簽字):

簽訂時間: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競業限制的含義及期限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後,都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中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業祕密信息。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______年內(不超過兩年),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後,甲方向乙方在競業限制的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幣經濟補償。

第二條 競業限制與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除另有約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再受其約束。

3.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額外支付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當履行。

第四條 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1

競業限制和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由甲乙雙方依法建立了勞動關係。甲乙雙方一致理解並確認,乙方作為甲方之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可避免地接觸、瞭解和知悉與甲方生產、經營相關的祕密信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並承諾遵守如下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書中,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1.1競業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之日起的     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1.2甲方競爭者:指在中國區域內所從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與甲方主營業務(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業、公司、或個人;

1.3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公司:____________。

1.4競爭行為:指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內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與甲方主營業務有關的工作內容。競爭行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受聘於甲方競爭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設立與甲方競爭的公司,為客户提供服務、提供諮詢,為客户進行_____等行為,競爭行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業務聯繫,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業、公司或個人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競爭行為的服務,為甲方的競爭者與甲方客户建立或試圖建立業務聯繫,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等行為。

1.5甲方的機密信息:指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商品、經營及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客户名錄(包括甲方現有客户以及潛在客户)、甲方為客户提供服務的業務流程、價格政策、客户的消費習慣、客户的購買需求等,無論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論甲方是否已經以明確的書面方式標示該信息為機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處離職之日,正在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或曾經接受過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個人、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

第二條  競業限制及保密

2.1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為自己,為甲方競爭者,或者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從事競爭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或者為甲方競爭者提供含有競爭行為的服務或工作;不得向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2.2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3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4乙方承諾不得披露甲方的機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

2.5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潛在客户進行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行為的聯繫,亦不得為甲方競爭者推薦、聯絡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潛在客户;

2.6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許可乙方所在職公司、單位、企業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單位與甲方客户進行交易,乙方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並説明其瞭解到的交易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存在違反競業限制之行為;

2.7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2.8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承諾對甲方的機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2.9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所有條款之行為同時構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

第三條 經濟補償

3.1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離職後補償金: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補償金;

3.2競業限制的時期為乙方離職起___年內,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應當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匯款/乙方到甲方處領取/甲方通過銀行或郵局支付,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到達乙方賬户後視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賬户信息為    ,乙方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4甲乙雙方理解並確認,上述補償金數額條款是公平合理的數額。在競業限制期內,如果有關法律對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新的強制性規定,則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3.5無論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離職後補償金,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義務;

3.6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參保記錄、工作情況以及員工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第四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4.1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4.2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3競業限制期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也不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但仍然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獲悉的內幕信息和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所述之競業限制或者保密義務之約定,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     萬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如果乙方由於違反競業限制責任獲取了任何利益或者報酬,乙方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報酬均歸甲方所有;

5.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5.4本協議第5.1條所屬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甲方由於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6.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6.2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常州市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常州市 區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7.1在簽署本協議前,甲乙雙方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及協商,雙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後果,且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簽署;

7.2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7.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7.4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7.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2

甲方(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祕密;鑑於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包括但不僅限於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後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燬;

乙方保證:記錄於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祕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燬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並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製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户籍地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           手機:             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                      聯繫方式:

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競業限制範圍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

2、不論因何種原因,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計算)乙方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或協助他人開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

3、所謂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與甲方同類及類似的行業:

壹、                                                ;

貳、                                                 。

第二條  競業限制補償

1、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應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其金額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支付日期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離職後第二個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幣;

貳、其它金額: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帳號:

户名:                       ;

開户行:                     ;

帳號:                       。

如乙方上述帳號無法收款,則乙方應書面提交其它收款帳號,或上甲方辦公地收款。此時仍視為甲方已按時付款。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無正當理由,甲方遲延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兩個月,則乙方可以終止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遲延付款不超過兩個月時,乙方仍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但可要求甲方補足經濟補償金;

2、甲方可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但在該義務終止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仍應按約支付經濟補償金;

3、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將違約行為所獲收益返還甲方,並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如該金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乙方還需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4、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第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第五條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4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5

你好,撰寫競業限制協議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年__月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經理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26

甲方:(企業)                 營業執照碼: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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