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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通用3篇)

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通用3篇)

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通用3篇)

承典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典人(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在您簽署本合同之前,請仔細閲讀如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經知悉其含義;

2、您已經確保提交給典當公司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3、您已經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經確認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您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用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

7、如果您對本合同有疑問之處,您可以向典當公司客户經理諮詢。

承典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典人(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名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家庭或辦公電話)、____________(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車輛典當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當物

乙方自願將自有的____________(品牌型號)(小轎車、客車、貨車、其他機動車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的車輛質押典當給甲方。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包括當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甲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為準。

第三條當金及典當期限

經甲方對典當車輛進行評估,估價此典當車輛為(大寫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並由甲方按評估價值的___%向乙方支付當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月綜合費率:______%,月利率______%。雙方約定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當金時預扣___個月綜合管理費,餘下的息費在每月___日前預付下月。

典當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典當具體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___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上確定的典當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典當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四條當物的移交與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車輛在發放當金之日移交甲方佔有,車輛行駛證等全部相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保管,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補辦車輛相關手續或憑證。

典當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第五條保險

典當的車輛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乙方如對典當的車輛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日內辦理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移手續,並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辦理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並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費由乙方支付。

在典當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保險費並履行維持典當車輛保險的有效存續必須的其他義務。如乙方並未投保或續保,甲方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險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乙方對此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用和相關的費用。

如車輛無保險,在典當期內以及甲方實現質押權之前,如有典當車輛遭受被盜、毀壞、天災等無法挽回的損失,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按評估價值金額賠償甲方。

第六條贖當和提前贖當

到期後乙方憑當票、本典當合同及個人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甲方贖回典當車輛,甲方將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返還乙方。

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提前贖當),但乙方必須已償還截止至在該提前還款之日的所有到期應付款項。

乙方提前償還部分的金額最低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________元(RMB_______________.00)且必須為人民幣的整數倍數(提前償還最後餘欠的金額除外)。

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典當綜合費按實際典當月數(_________天以內按半個月計,____________天按一個月計)乘以本合同約定的月綜合費率計算收取。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約定支付綜合費用、利息的或者在甲方通知乙方履行前述義務而乙方沒有履行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依據本合同約定處分質押車輛。

典當期限或典當展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車輛。

第八條絕當

當期期滿_________日後,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即為絕當(死當),如發生絕當,乙方在此確認:

1、甲方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車輛,並以變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償還甲方的當金、綜合費用及其他費用。

2、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變賣、拍賣價格的爭議權和抗辯權。

3、甲方有權就典當車輛實行無底價公開拍賣,拍賣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税費、訴訟費、違約金、拍賣費等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特別約定

典當期內如發生當物與其它法律案件有關,致使當物被有關執法部門扣押、查封、沒收等事宜,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按評估價值金額賠償甲方。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或者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行使質權。

逾期還款(包括本金、息費和其他相關費用)______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_________%計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到期乙方不能償還或不能完全償還其當金而發生絕當時,從絕當之日起至甲方實現債權之日止的實際天數,按月綜合費率______%、月利率___%計算收取息費外,甲方將按當期內當金金額_________%加收違約金。乙方並承擔因拍賣、變賣等有關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處分費、税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獨立條款: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並返回甲方的已發放的當金。獨立條款自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違約責任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續當憑證》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修改的繼續有效。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當票(續當憑證)上記載的典當期限亦隨之到期。

2、典當期滿前,乙方可申請續當一次(續當期限由甲方決定,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申請續當的,乙方必須償還本金_________%的款項及支付應付利息和綜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聲明與承諾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對當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與處分權,車輛無查封、凍結或未解除海關監管等法定不能作為當物的情形。

2、乙方保證當物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經授權其有合法的處分權。

3、乙方完全瞭解合同內容,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乙方確認當物無任何財產、產權糾紛,亦未對其典當物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留置等。

5、當物在簽署本合同前未簽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無出售,無轉讓、無按揭貸款)。

第十二條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當票

2、當金收條(或其他憑據);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提交相關部門。

因獨立條款而發生爭議的,由本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作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 篇2

甲方(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鑑於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融資,《借款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借字第 號。乙方依照國家頒佈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借款金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借款期限:經雙方協商約定本借款質押合同借款期限為,自月至 年 月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並經甲方確認後為準。並在雙方簽署的《借款合同》上予以確認(手續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滿後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借款合同》;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機動車作為本次貸款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借款(當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及可能產生的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後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於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鑑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後,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甲方借款。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還貸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若乙方不能清償本合同約定之債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託 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託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託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如違約,本合同即為無爭議債權文書,債務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製備。由雙方當事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機動車質押典當合同 篇3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名下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動產質押。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所持有的:

(1) 質押物名稱

(2) 數量

(3) 型號

(4) 發動機號

(5) 車架號

質押物明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1.2 經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質押車輛的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 )。甲方用於質押擔保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1.3 質押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可以延期三個月,延期期滿乙方有權通過一切手段處理質物,來保證借款本金及所有息費的全部清償。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2.1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本金__________(¥ )整,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20_年 月日止(實際起始日期以乙方收到相關車管所質押備案證明資料後當金髮放日及本金息費全部結清日期為準)。

2.1.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債權人提前到期的情形。

2.1.3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合同為準。

2.2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2.4主合同變更。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質權人給予標的公司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質權人與標的公司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徵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3.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必須將質押車輛留置在乙方制定的地點,並向乙方移交機動車登記證、車輛保險單及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全部資料,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直至本合同擔保債權全額償清時為止。

3.2質物及相關資料的。在甲方清償典當借款本金及息費後,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辦理權利質/質押注銷手續,並歸還收執保管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及費用

4.1質押登記

4.1.1出質登記。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合同雙方認同,出質人全權委託質權人辦理質物的質押登記手續。質物在未辦理出質登記手續期間,質押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4.1.2解除質押登記。主合同項下所有債權獲得全額清償,質權人可解除質押,配合出質人辦理解除質押的相關手續。

4.2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户直接扣收。

第五條 質物保險

5.1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質物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5.2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5.3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六條 雙方陳述及保證

6.1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質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2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6.3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

6.4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6.5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6.6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6.7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8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質押車輛和票證資料。如果質押車輛出現損壞和丟失,甲方應首先從投保的保險公司取得理賠,不足部分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由乙方負責;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8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6.9因質物質押時和質押期間所徵收的一切税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7.1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措施提前實現質權。

7.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7.3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7.4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7.5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質物的返還

8.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方因隱瞞質押車輛存在共有、事故、交通違章肇事、爭議、被查封或已設定其他擔保等情況的:

(1)甲方應按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項違約金乙方直接於收取本息時一併收取;

(2)同時甲方應另行提供合法的質押物,該質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3)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損失。

9.1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質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提前收回貸款等其他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9.2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9.3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9.4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5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户,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直接扣收。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10.2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10.3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10.4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10.5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0.6本合同自簽訂起成立,自質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10.7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甲方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10.9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質押登記機關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完全一致,不存在歧義,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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