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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財務保密協議(精選7篇)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精選7篇)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1

甲方:企業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精選7篇)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

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保密信息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户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條 保密範圍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户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四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保密協議開始生效。

第五條 保密費用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費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費用人民____元月。

第六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信息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守甲方公司財務部的祕密,維護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乙方在甲方財務部工作期間的下列事項為保密事項:

1.會計核算的相關數據和經營信息,財務上的收支、成本、利潤、税負方面的數據;2.財務管理的彙總數據、合併會計報表數據、各項財務指標分析;3.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各項審計問題;?4.其他財務數據、財務信息中的祕密事項。

5.因履行職務行為而獲悉的其他部門不宜公開的信息和祕密。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職期間,對其所掌握的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祕密事項應自覺保密,不得在公司內公開談論或向無關人員泄露;未經所在部門領導批准,不準無關人員調閲財務信息資料,不得對外披露或允許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財務祕密。

2.乙方離職或退休後兩年內,不得披露、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其所掌握的上述公司財務祕密,除非該項祕密已被公開。

3.乙方在職期間或退休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和掌握的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的保密事項在與本公司有同類競爭業務的企業中兼職或自行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4.甲方有權根據公司保密需要,依法制定、實施相關保密制度和措施,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遵守情況。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4項規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和後果大小予以行政和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資關係。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2項規定的保密義務,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為調查、追究其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各種合理費用和訴訟費用。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3、4項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停止該項侵權行為,致使公司財務祕密泄露的,依據本條第2項規定補償甲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四條乙方在職其間因工作需要調離原崗位的,應依新崗位的特殊要求另外簽訂保密協議,除重合部分外,並不當然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第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4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財務相關法律法規,按自願、平等、互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保密範圍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則、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給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户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條:財務機密保密範圍

1、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狀況;

2、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3、客户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4、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5、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構成本、管理成本;

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7、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8、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第三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的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手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括有職位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一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第六條第二款,其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其年收入三十倍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商業信譽、商業營業上損害,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承受損失時,乙方應賠償不足部分的損失。造成重大損失的,有權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附則

本協議是《員工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員工合同》同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5

甲方:企業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① 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② 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③ 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④ 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⑤ 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① 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② 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③ 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④ 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⑤ 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⑥ 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① 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② 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③ 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④ 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① 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② 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③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信息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户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條 保密範圍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户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四條 保密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保密協議開始生效。

第五條 保密費用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費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費用人民__________元/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信息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財務保密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

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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