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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協議(精選22篇)

車輛維修協議(精選22篇)

車輛維修協議 篇1

甲方(送修方):

車輛維修協議(精選22篇)

乙方(維修方):

乙方是專業運輸單位,維修客車業務已有幾十年經驗和歷史,是昆明市營運客車定點維修單位,與甲方的業務往來已有多年的合作關係,為了進一步做好今後的車輛維修業務工作,保證甲乙雙方的業務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為了配合甲方的車輛維修技術管理,甲方指定車輛(見附件一)送乙方進行維修,經甲方送修人簽字報修,乙方在接到車輛時認真核實修理項目,並和甲方車輛管理者聯繫後再進行修理。

二、在修理過程中,乙方應認真負責地按國家技術規範,技術標準進行維修,如遇更換大件或增加修理項目的,需與甲方負責人聯繫認可後方能進行更換,在車輛車廠驗車時,由甲方接車人或車輛管理者簽字認可;否則甲方可以不認可。

三、車輛維修質量保證執行昆明市維修行業維修合同書條款:

1、屬乙方維修的車輛保證維修質量及更換零件(不含電器類)的使用壽命。

2、經乙方維修的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質量保證期為:大修車輛質量保證期為一百天,或行駛二萬公里以內,小修車輛10天或三千公里以內。二級維護車輛為三十天或五千公里以內。

四、在修理車天時間上,乙方保證甲方車輛優先進行維修,以達到甲方的`規定時間,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五、甲方指定乙方為自己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廠,乙方應按本公司內部車輛維修的優惠價格進行結算。

六、甲方在乙方維修車輛的技術檢驗資料,乙方負責進行保管,做到隨時備查(保管期為一年)。

七、雙方遵守維修業務帳務每季度審核,結算的原則,即在每季度月末前乙方把所產生的維修費用清單送甲方審核,甲方應及時審核(審核時間為7個工作日),並在30日內結清維修費用。若甲方不按約定逾期支付修理費用達6個月的,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修理車輛,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和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填寫所屬車輛認可信息表(見附表)以便授權乙方維修,當所屬車輛性質(歸屬權)發生變更,維修時必須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將繼續視作甲方認可車輛,所產生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維修工時定額參照:

1、雲南省公路運輸管理局20xx年文件雲運管[20xx]50號印發《雲南省汽車、摩托車維修工時定額》的通知

2、昆明市維修企業一般收費標準

3、各大汽車廠商頒佈的維修工時標準

4、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條款為了進一步搞好車輛維修業務,促進雙方技術質量管理工作的提高,以達到雙方的生產工作目的,保證雙方的權利義務得到落實體現,盡到各自的職責,共同得到提高發展,望雙方能切實履行。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車輛維修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就甲方一台__________小汽車委託乙方維修保養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一、報價

1、項目工時:按照《__________省機動車維修結算工時定額與收費指南》工時定額標準。

2、正廠配件銷售價:以對應品牌車型4S店對外銷售公示價格(不得高於人保或平安保險公司價格平台)

3、從事汽車裝飾、輪胎更換業務價格按市財政局發佈的指導價執行。

4、如零配件市場價格浮動超過+5%時,須由乙方向岳陽市財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請價格調整並經批准同意後才可調整結算價格。

二、協議範圍

服務範圍為:以維持、恢復車輛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車輛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整車維修、維護、總成維修,小修、專項修理維護,維修救援,汽車裝飾,輪胎更換等相關行為。

三、維修程序

(一)維修時限

乙方對送修車輛做到隨到隨修,急用急修,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全天大修不超過15天,送修單位有完工時間要求的,應最大限度滿足,併為公務車輛提供24小時隨時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務。

(二)送修手續

1、車屬單位駕駛員填寫全市統一格式的《定點維修報修單》(一式二聯),經維修專幹審核,單位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報修,報修單位第一聯由車主單位存檔,第二聯交由乙方結算。

2、乙方在實際維修過程中發現與報修範圍不符時,必須先告知車屬單位,經車屬單位確認並重新開填報修單後再進行維修,嚴禁先修後補、後確認行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維修項目。維修中確需增加修理項目的,需經車屬單位同意,將增加的維修事項及理由報岳陽市財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堅持以“修復”為主、“換件”為輔的原則,根據送修單位出具的《岳陽市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報修單》(以下簡稱《報修單》)對車輛進行檢測,對維修所需的材料費、工時費、管理費等進行測算,並提供修前檢驗報告反饋給送修單位,經確認同意後,方可進入維修程序。對二級維護以上的維修項目,應實行維修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承修過程中,發現需增加維修項目的,應徵得送修單位同意,並補辦報修手續。維修過程中對可以修復、不該更換的零件不得更換,不得擅自擴大維修範圍。

(三)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結算清單,並附乙方維修明細清單,維修明細清單應註明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計價情況,註明優惠事宜,(此單一式二聯甲方和定點維修廠家各執一聯)乙方將結算清單、送修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2、送修方應在送修前的接車時仔細檢查應修部分是否還在質保期內,以便得到維修。車輛竣工,應索取維修出廠合格證,對返修或質保期內維權做到心中有數。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送修方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送修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3、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報修單》、《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送修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四、維修工時費和材料費

1、維修費=材料費+工時費

2、上述維修費為含税價。

五、質量保證

1、乙方所維修的車輛出廠,要符合國家關質量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要達到行業或部門標準,並對出廠車輛實行質量責任保障,即:_一級維修車輛行駛20__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十天之內;大修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一百天之內。在上述質保期內,凡因修理質量問題造成車輛故障或機件損壞,經汽車維修行業管理部門認定,乙方要及時無償地進行修復,對造成車主單位車輛安全事故的直接損失,乙方要全部賠償。(若乙方質保期高於上述標準的,可按乙方的質保期執行)。提供其他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20__年7號令)、《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及岳陽市現行的行業標準執行。

2、在甲、乙方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3、維修合格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詳見乙方提供的質量保證書。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協議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送修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換潛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協議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

1、本協議以人民幣結算。

2、乙方在車輛維修結束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應向甲方出具結算清單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税率為17%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收到所有結算手續後15天內辦理結算支付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對乙方維修質量進行監督。

(2)協同市汽修辦、監察、審計、物價、工商、技術監督、司法、財政等部門對各單位定點維修制度的執行情況實施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建議有關部門按《岳陽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按行業規範和標書協議中的承諾約定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汽車維修做到四優,即:“時間優先、質量優良、服務優秀、價格優惠,”並接受送修單位的監督。

(2)乙方應嚴格執行協議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價、技術監督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有《岳陽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管理辦法》第六章“監督與管理”第四十第的情況之一的,累計三次的,甲方將終止與其簽訂的年度維修協議。

(3)乙方須嚴格執行行業規範,杜絕虛開亂領造假違規行為。

(4)對各單位定點維修情況進行監督。及時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反映違反《岳陽市市直行政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管理辦法》規定的有關人和部門的情況。

(5)協議期滿後,甲方授予的“定點維修廠家”的牌子,由甲方無條件收回。

(6)協議條款和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八、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執行協議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岳陽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管理辦法》第六章“監督與管理”第四十條的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發出警告,累計三次甲方將終止與其簽訂的年度維修協議。

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協議,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3、送修單位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向送修單位追究經濟賠償。

4、定點服務單位辦理結算的價格未按其入圍價格執行,第一次違規,給予警告,並處罰違規項目金額二倍的處罰;第二次違規,給予嚴重警告,並處違規項目金額五倍的處罰;第三次違規,取消其定點資格。

九、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協議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協議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協議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在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送修單位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4)如果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出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協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十、乙方交貨延誤

1、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項目,並將竣工車輛交付送修方驗收使用。

2、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將受到以下制裁;沒收履約保證金、加收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

3、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項目和與送修方辦

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十一、誤期賠償

如果乙方沒有按照送修通知單規定的時間或承諾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向送修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__________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________元整,是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協議。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協議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協議義務,乙方,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協議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協議的協議。

十三、税費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税費,均乙方負擔。

十四、協議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

本協議經甲方、乙方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的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雙方均有權向岳陽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掃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協議 篇3

甲方:xx市國家税務局

乙方: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為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甲方通過 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後續籤合同 確定乙方為XX年7月1日 ~XX年7月1日青島市國家税務局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所在區域國税局 (以下稱用户)的機動車輛維修,也可以承接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的機動車輛維修。用户車輛在乙方維修時,乙方應與用户簽訂汽車維修合同,乙方與用户簽訂合同中所做出的承諾對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的其它單位同樣有效。

第二條 用户在乙方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向用户收取的維修工時費和維修材料費不超過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

第三條 當零配件供應廠商調整零配件價格時,乙方應將價格調整依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調整維管理費率(維修材料加價率)。

第四條 用户在乙方維修車輛時,乙方應保證所採用的零配件為正廠件。為保證維修車輛的質量,乙方零配件的採購應通過生產廠或成建制的零配件供應商等主渠道進行採購。對用量較大的通用零備件和耗材,甲方如認為有必要可以採取政府採購的形式確定供應商,乙方必須到指定供應商處採購。

當乙方改變零配件進貨渠道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 輔助材料採購和工藝要求:

乙方維修用户車輛時所用的輔助材料和工藝,應保證是正廠輔助材料和正廠工藝。

第六條 用户車輛送修時需持《青島市國家税務局系統車輛定點維修送修單》,未持有《送修單》的車輛,乙方不得維修(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單,但必須得到用户車輛管理部門的確認),否則,甲方不支付維修費用。

第七條 費用結算:用户車輛維修後,經用户驗收合格並簽字,乙方據此定期直接與用户結算。需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由用户負責與保險公司協調,由保險公司支付。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車輛維修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的以及用户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户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户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接受用户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青島市國家税務局所屬各單位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户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車輛維修質量保證符合國家機動車維修標準。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完成。若用户有完工時間要求的,乙方應儘量滿足。乙方在完工時間內不能交付車輛,應通知用户並協商交付時間,若無故拖延,乙方應承擔延誤責任。

4,乙方根據用户的報修要求填寫《送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送修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户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用户回覆同意重新補報《送修單》後,乙方按正常的維修方案進行維修。若乙方發現用户車輛存在《報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車輛維修結束後,要將維修車輛換下的配件交用户接收司機檢驗由用户進行處理,未經用户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處理。

5,乙方應為用户開具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同時附有《送修單》回執聯,將工時費,材料費分列清楚。在《送修單》上不能將材料費列全的需單列材料清單,材料清單必須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相符,有詳細的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如材料清單與報修項目,作業項目,換件項目不相符時,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6,用户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7,乙方應具有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管理系統,及時登記車輛維修情況,定期向車輛所屬單位提報維修,維護建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車輛維修合同規定的維修項目和期限完成維修。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合同規定,給予用户經濟賠償。

二,因維修質量,服務承諾及其它乙方原因給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車輛維修委託後,未徵得甲方同意後不得轉廠維修。否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十一條 監督管理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户維修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車輛維修經營資格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維修廠定點資格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1,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0。5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為甲方提供車輛維修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車輛維修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中各種行為的。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户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説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XX年7月1日至XX年7月1日止。

第十五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車輛維修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户,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_______年1月1日起至_______年12月31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車輛維修協議 篇5

送修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修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維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維修程序:

1、甲方填寫"送修單"。"送修單"上應註明送修車輛型號、車牌號碼。

2、在維修過程中,乙方如發現其它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延長維修時間,應及時通知甲方。

3、"送修單"需經甲、乙雙方責任人簽字確認。

4、"送修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質量保證:

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維修合格出廠車輛的質量保證里程為:

1、整車大修和總成大修:_____________公里。

2、二級維護:_____________公里。

3、一級維護、小修:_____________公里。

第三條、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為:每月結算一次。

2、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送修單和結算單。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送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2、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3、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

5、乙方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遲延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完成維護義務,則乙方應向甲方每________日交付該車輛總維修費用的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維修費用中扣減乙方應當支付的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車輛維修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

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户,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乙方:

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車輛維修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公開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相同客户要服務最好;同類維修項目、要價格最低、質量最優、速度最快。

2、對甲方維修車輛大保的發動機,要保證3萬公里不出問題。如出現技術和配件問題由乙方承擔。如駕駛員造成的機械故障由甲方承擔。

3、做好甲方車輛的二級維護保養,對維修後出現的問題,要優質、快速、無償的給予修復,並辦二級維護髮票。

4、做好甲方上線車輛年審的辦理,確保合格通過。

5、負責協調交管部門,及時解決甲方車輛因此而造成的交通滯留問題。

6、乙方對甲方車輛要優先給予經維修,對拋錨在路上的甲方車輛能夠隨叫隨到,及時給予搶修。

二、車輛維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的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需經領導批准,並加蓋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簽字或蓋章後一併交於甲方司機。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甲方交乙方大保的車輛3公里運轉正常後,乙方可執維修報告與甲方對所修車輛費用進行結算,其他維修車輛零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五、合同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考慮到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户,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為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享有配件優先使用權。

二、車輛送修

1.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需持有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車輛維修通知單,乙方見單後方可按此協議維修車輛。

2.甲方車輛維修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項目和經辦司機姓名。

三、維修項目

1.維修項目由甲方在車輛維修通知單上註明,車輛維修單位領導批准,並加蓋報修單位和財政局公章。

2.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項目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3.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司機對進行必要維修項目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4.乙方維修完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司機。

5.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結算方式

維修費累計達5000元以上或每三個月時,乙方執配件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與甲方結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結算,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__年 1月 1日起至 20__ 年 12月 31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車輛就事故損壞部分由乙方委託甲方進行修復,經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協商事故車簽定維修協議。

1、乙方的事故車輛修理,依照保險公司核定結果進行,維修項目及更換配件以保險公司和甲方核定為準。

2、乙方事故車維修方案,先按照保險公司定損換件進行、在維修過程中若發現有保險公司不同意換件但必須更換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及保險公司進行追加,費用另算。

3、事故車輛現場及定損手續齊全,甲方只負責修理。如需做現場處理或協助辦理,駕駛員需乙方提供。

4、事故車輛能開的情況下,乙方需將車開到甲方維修站,如需要請拖車,拖車費用由甲方承擔。(特殊情況除外)

5、事故車輛理賠手續齊全,甲方按保險公司核定修理發票金額7%返回乙方。

6、事故車輛的.修理費用結帳方式按月結進行,甲方憑當月所有的核定發票金額並修理完畢車輛,扣返回給乙方7%後,餘額每月的25號結算。(不以核定金額是否到乙方為準)

7、事故車輛的修理工期,以保險公司定損完畢後,視事故車的損壞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過程中,若臨時增加或更換維修項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車輛修理完畢後,驗車標準及提車條件,甲方與乙方必須一起對維修部分進行檢查,確認維修部分無誤(不得按新車標準驗車)。

9、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1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車輛維修協議 篇10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色

4.車型

代碼/車架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車輛維修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設備。

三、所有服務項目、更換設備/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徵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並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後,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並簽名確認後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後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設備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註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並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簽訂本協議後,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後,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後,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12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__

4.車型代碼/車__架__號

6.行公里數___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

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

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

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

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13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色

4.車型

代碼/車架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車輛維修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規範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後,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複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_

車輛維修協議 篇15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色

4.車型

代碼/車架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項目,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設備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説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項目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16

委託人(甲方):

承攬人(乙方):

1.託修車輛基本信息:

車牌號品牌型號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登記日期里程錶公里數

用户陳述:

注:(故障發生狀況、行駛速度、發動機狀態、發生頻度、發生時間、部位、天氣、路面狀況、聲音等描述)

2.維修材料:

品名零件號製造商規格型號價格數量類別提供商及提供方式

注:1、以上內容可另附頁。

2、“類別”指“原廠件”、“副廠件”或“修復件”。

3、“提供方式”指“甲方自備”或“乙方提供”。

4、“提供商”指“乙方所提供的維修材料的供應商”

3.結算方式: 。

4.驗收及提車:驗車日期: 交車日期: 交車地點:

5.違約責任:

(1)遲延履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 元/日;

6.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其他約定: 。

8.附則:

(1)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辦人在簽約前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件及甲方(乙方)的委託簽約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請在簽字前充分了解有關事宜,認真填寫表格內容,仔細閲讀並認可背書合同條款,特別是黑體字部分。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主要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汽車總成修理、整車修理或二級維護。其他維修項目也可參照使用本合同。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向乙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貴重物品及相關證件。

(二)要改變託修車輛車身顏色,更換髮動機、車身或車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向乙方出示相關手續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自備維修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材料質量問題產生的相應責任。

(四)應當根據乙方維修工作的需要積極履行協助義務。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驗收、結清維修費用並提車。

(六)對乙方擅自將維修工作轉託他人,或維修質量達不到國家、行業標準或天津市地方標準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對乙方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未按照規定出具結算髮票和《維修結算清單》的,有權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應當對託修車輛進行維修前進廠診斷檢驗,並填寫《進廠檢驗記錄單》。一式兩份,由檢驗人簽字後現場將其中一份交與甲方。

(二)應當妥善保管託修車輛及固定或遺落在託修車輛上的附件、設備及有關物品。除因維修或檢驗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託修車輛。違反上述約定造成託修車輛損壞的或原託修車油耗不合理增加的,應當無償修理或加油並賠償損失。

(三)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及雙方約定的維修材料,否則應當無條件更換,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維修過程中換下的配件、總成,竣工交車時應當交由甲方自行處理;但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棄物品,應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處理。

(五)託修車輛竣工質量檢驗的各項技術指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標準或天津市地方標準的要求,並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並交甲方保存。

(六)向甲方交付託修車輛時,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結算髮票,並附《維修結算清單》,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

(七)對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維修費用的,可對託修車輛行使留置權,但留置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託修車輛,否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量保證期以《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載明的期限或里程為準,但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返修車輛質量保證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計算。

(九)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導致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託修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的相關證據的,乙方應當及時無償返修,做好車輛返修記錄,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託修車輛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聯繫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汽車維修企業對車輛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維修費用。由此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十)因乙方維修行為造成託修車輛原完好部分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免費更換及維修,因此遲延履行的,按照遲延履行違約責任標準執行。

四、其他條款

(一)《進廠檢驗記錄單》、《維修結算清單》、《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應當經甲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結算價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車維修項目工時費和材料費價目表執行。預定維修項目以雙方確認的《進廠檢驗記錄單》為準;實際維修項目以《維修結算清單》為準。

車輛維修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指定乙方為維修車輛的唯一定點單位,訂立如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二、維修費用

1、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山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

三、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結算一次 ,甲方根據維修費用清單椐實支付維修費用。

四、質量保證

1、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3、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4)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2、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經催告仍未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18

甲方:(定點單位)

乙方:(維修單位)

為規範車輛維修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證維修質量符合國家維修行業標準。

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使用維修配件,確保更換配件是本地區同品牌同型號的最低價格,工時費收費標準按市場最低價格。

四、甲方保證24小時提供維修服務,市內緊急救援15分鐘到達現場,市外根據路途情況爭取最短時間到達。優先搶修,及時交車。

五、非緊急維修時,甲方需根據乙方負責人簽字的車輛維修通知單進行維修。緊急維修時,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現場確認後,方可維修。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因甲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內容包括:維修項目、具體部位、耗材、部件、工時費、質量保證期及經辦司機簽名,此單多聯複寫,以備結算時使用。

八、結算方式:每三個月時,甲方執維修結算單及維修發票與乙方結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19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____台,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台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為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

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____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

乙方實行______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____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

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20--年--月--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20

託修方(甲方):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______________

2.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3.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4.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

5.代碼/車架號: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項目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項目,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__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______________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工時費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設備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維修協議 篇21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項目,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項目的接修。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税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項目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説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審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付款。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打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車輛維修協議 篇22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____台,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台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為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項目。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打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審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

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____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____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

乙方實行______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____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

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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