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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代持合同範本/(精選25篇)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精選25篇)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精選25篇)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萬XX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三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摁手印):

年月日

乙方(簽字摁手印):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手機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馬湘迎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手機號碼: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乙方持有公司65%的股份。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投資該公司,委託乙方代為持有公司 %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2 根據本協議,甲方投資本公司,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甲方僅享有分紅權利。甲方在 年後有權向乙方轉讓其所代持的股份,乙方不得拒絕,轉讓對價為原投資款項 元。

1.3 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第二條 委託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並將其擁有的公司 %的股權,計出資金額 元(大寫: 整),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是名義股東,享有表決權、管理權等權利。甲方只享受實際的分紅收益權。

第三條 委託代持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簽訂時生效。甲方在由乙方代持期間,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股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甲方股份有優先受讓權。

第四條 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 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等),由甲方享有。乙方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分紅、剩餘財產分配權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4.3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無需甲方同意,即可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行使股東表決權等。

第五條 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 甲方不得對乙方代持股份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

第六條 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出資人的真實意願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託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七條 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於 (市、區、縣)。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一、股權代持關係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願,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意願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權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

2、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權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願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權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並對代持股權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權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權期間,基於甲方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於股權分紅而產生的税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權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託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願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5、乙方根據甲方意願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協議

雙方及見證人(若有)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託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4

股權代持協議書(個人代持版)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況

1、甲方在 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為持股;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 章程規定承擔股東義務。相關股東權利由乙方代為行使,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代持股份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的薪酬待遇由 決定。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五、代持股份的轉讓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 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作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6

甲方(委託人):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受託人): ,公民身份號碼:

針對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的股權代持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向**公司貨幣出資 萬元,佔%的公司股權,對應註冊資本 元(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現將此股權委託乙方代為持有,乙方亦同意代為持有。乙方不得轉委託他人再次代為持有此股權。

第二條、委託權限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乙方在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向公司註冊機關報備的文件中具名;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對內對外以股東的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

2.2乙方行使代持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其他條款的限制。

第三條、代持費用及期間

3.1乙方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3.2代持股權的期間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對代持股權享有最終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需配合甲方使其享有對公司的財務、業務等知情權。乙方接受甲方的指示,按照甲方的意見行使股東表決權等權利。

4.2乙方因代持股權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代為收取的股息或紅利等投資收益。乙方在獲得投資收益後3日內全額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額日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4.3乙方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不享有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代持股權及其收益的轉讓、擔保、劃轉等處置行為。

4.4甲方認為條件具備時,有權隨時解除對乙方的委託,要求乙方將全部或部分代持股權轉移到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應無條件簽署相關文件,配合辦理所有手續,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4.5若乙方自身因涉及訴訟導致代持股權被法院查封執行,乙方應配合甲方解除查封,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條款

7.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本協議與工商局登記備案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名):

住所:

手機號碼:

乙方(簽名):

住所:

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7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X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X有限公司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某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註冊資本30%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二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4.2 作為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而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力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某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權期間,報酬按 進行計算。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8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擁有深圳市 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以下簡稱“公司”) %股權,甲方將該 %股權委託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權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係的界定

1.1 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乙方同意將以善意、謹慎、勤勉之精神接受與執行甲方的該項委託。。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並依據甲方意願及指示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 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參與公司股東會並依據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依照法律及章程規定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行使上述股東權利,包括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閲權、提案權等。

1.4 委託持股費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1.5股權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2.1 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 %的股權,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權期間,公司發生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縮股、配股或增資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據甲方指示轉讓部分代持股權的,本協議所指之所代持股權數量則同時隨之做相應調整。

2.2 代持股權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並委託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 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按照甲方的意願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3.1 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 如財務管理關係,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户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後,在 三日 內匯至甲方賬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則,每遲延一天按上述金額的千分之一/每天計算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願及指示,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願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間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遵從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願,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 甲方保證其對投資資金擁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權,其上不存在任何現有或潛在的法律糾紛與風險,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關本次股權投資的信息均為完整、確切、真實。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完整、忠實、有效的配合與執行甲方作出相關指示,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濫用股權權利,擅自對外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賠償公司損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歸責於甲方的情況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6.3 乙方應及時地向甲方通知與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目標公司的合併、分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解散、資產出售或購買、清算、訴訟與處罰等重大事項,及涉及代持股權的質押、凍結、強制執行等重大事項),及時回覆甲方就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詢問,並保證其向甲方所作的與目標公司及代持股權有關的陳述、通知、答詢等信息載體中的內容皆為真實、準確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騙、誤導與隱瞞。

6.4因乙方自身的對外債權亦或其他法律糾紛,致使代持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侵害甲方實際享有的股權時,乙方需在 十 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

6.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權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代持股權。

6.6 乙方有義務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厲害關係人披露本協議下的股權代持情況,乙方及乙方配偶、繼承人等,於任何時候不得對本協議下的代持股權主張權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託、轉代持。

6.8 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並瞭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願。

七、違約責任

7.1乙方擅自轉讓、贈與代持股權,致使代持股權由善意第三人獲得的,乙方須按照每股價值的1.3倍支付違約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在甲方處分代持股權時,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工商登記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並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3因乙方與他人的法律糾紛致使股權被凍結、強制執行等措施,乙方為按照本協議約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權的權利負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並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7.4 因甲方出資不實或其他出資瑕疵致使乙方承擔出資瑕疵責任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7.5 任何一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元,並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7.6 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主張權利以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全部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或質押物費用、交通費等所有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八、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8.1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年。

2.2 代持期限屆滿後,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持續。

8.3 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係,或對代持關係進行調整。

8.4 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願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並收回代持股權。

8.5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8.6一旦本協議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託關係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的十 ( )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九、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十、爭議解決方式:

10.1 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並受其管轄。

10.2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後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 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本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1.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屆時需要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11.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於20 年 月 日簽署於廣東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 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並願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以下無正文,為本協議之簽署頁)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 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1.2目標公司繫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及所有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或紅利、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全部或部分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或乙方有使甲方權益受損之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乙方將相應的代持股份轉給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 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10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任何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對股份進行轉讓、質押、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上浮400%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4.5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目標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第五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六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為持股費用,該費用應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責任免除

8.1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8.2甲方行使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股東權利時,乙方如拒絕履行其配合和協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向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或出具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要求的各項有關法律文件、拒絕與甲方簽署新委託持股協議等),乙方應就每次違約按照代持股份公允價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8.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國家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協議一方或雙方確實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發生不可抗力或受國家法律、法規變化影響的一方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相應地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9.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摁手印) 乙方:(簽字摁手印)

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0

股權代持協議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   元出資(持有公司   %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根據其具體授權實施具體代持行為。

第2條 委託權限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章程中認繳出資、在公司股東名冊和出資證明書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在需要股東簽署的文件上具名,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行使其他股東權利。

2.2代持股權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知情權、管理權、監督權、查賬權、收取股息或紅利權以及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均由甲方以接受乙方委託的方式具體行使,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同時,向甲方出具表決權委託行使授權書。

第3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獲取、轉讓、質押、出資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代持股權全部或者部分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積極配合辦理有關手續。

3.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者依據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則顯屬不適當的代持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4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代持股權轉委託第三方持有。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任何事項,均應至少提前5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遇特殊情況無法提前通知的,應在合理期限內及時通知甲方,以保證甲方的知情權。

4.3在未獲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附帶權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4.4乙方收到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形式的收益(包括現金紅利、股權溢價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及時轉交給甲方,並保證在獲得該等收益後2日內全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否則,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作為損失補償。

4.5在甲方擬向公司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或者實施其他處置行為時,乙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5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委託持股期間內,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報酬或費用。

第6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為:自本協議生效時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7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

第8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 協議的生效

9.1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附件一:確認函

本人/本公司對上述股權代持協議知情且無異議。如委託方      向公司提出變更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申請,本人/公司均願意協助辦理。

(其他股東和公司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1

實際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3、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

二、委託代持股份

甲方將其所有的 (下簡稱“目標公司”)名下的 股份(下簡稱“代持股份”),計出資金額為 元,通過本協議,委託乙方作為名義持有人。

三、委託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以目標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參與其相關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權利。

3、根據本協議,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四、委託持股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本協議生效之日去至目標公司終止之日止。

五、股份收益權利、委託持股期限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須需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和或良好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足額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法律責任;

2、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4、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5、在股權代持中,當條件成熟、實際股東準備解除代持協議書時,税務機關如果要求名義股東按照公允價值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或者個人所得税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公司實際經營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其的指示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或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其行為不能違反《公司法》規定或者是其他法律的相關規定,要確保在目標公司的經營過程中,要合法、誠信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作為名義股東,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3、針對實際出資人的不合法指令,名義股東有權利予以拒絕執行。

4、乙方方認為甲方不合法、誠信經營目標公司時,有權依法解除該股份代持協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行使的權利受到本協議委託權限的限制。

七、違約責任

1.如果因甲方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沒有及時、足額出資等違約行為造成了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因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失相當的賠償金額。

2、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意願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因此損害其他股東或債權人利益時,被訴訟或者是有其他行為時,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並且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包括不限於為實現自身權利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權利)。

3、3、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第六條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相關的內容,違約方都要向守約方承當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金額等同於損失的金額。

八、保密條款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2、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3、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章): 乙方(簽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3

股權代持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兩方於    年  月    日在 上海市   區   簽訂。

委託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受託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目標公司:

地址:

第一條委託事項  

1、委託方自願委託受託方作為對               公司(下稱“目標公司”)出資人民幣元(下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100 %,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受託方自願接受委託方的委託,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託權限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3、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委託方權利義務

1?委託方的權利應當以公司股東的權利為依據並實際享有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身份權、知情權、表決權、股東會召集權、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分配利潤權等。

2、委託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託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3、委託方通過受託方參與對公司事項的表決。受託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委託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託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受託方應根據委託方書面指示表決。

受託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委託方作書面通報。

4、委託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託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受託方收到委託方糾正通知的,應當立即糾正不適當行為。 

5、委託方有權指示第三方代為出資。

第四條 受託方權利與義務  

1、受託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託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委託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託方事先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託方利益的行為,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給甲方或目標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2、未經委託方事前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在委託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託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託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收益分配權

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轉讓股權

1、在公司工商登記註冊後,委託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

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分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等)。

3、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股權轉讓己方成為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目標公司對此予以確認並認可,乙方需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相關工商變更事宜。

第七條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配,委託方有權取得公司分配的財產。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因乙方違背在本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則需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託方各成員與受託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委託方及受託方簽字、目標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2)份,協議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月日

目標公司(蓋章)

日期: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4

本協議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下述各方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3.甲方擬購買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計_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稱“代持股權”),並於購買後,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由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通過上述代持股權,以____________公司的名義持有北京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鑑於此,甲方基於對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一、代持股權

1.甲方擬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股權轉讓款”)購買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權。於甲方依本協議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項後,甲方委託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計_____%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2.就本條第1款所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於股權轉讓款的等額美元支付至經過甲、乙及丙方一致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賬户,通過該第三方機構以人民幣將甲方的股權轉讓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個人賬户。乙方及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過第三方帳户匯入的股權轉讓款後1日內,向甲方出具相關收款通知(標明收款時間及收款金額)。乙方及丙方應於收受上述股權轉讓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金作為出資款項支付至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金賬户,並應於完成出資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匯款憑證以及合法出資證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3.乙方及丙方應於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本金賬户收足人民幣 元整(小寫:__________)並驗資完成後,立即將該筆款項用於投資到__________公司,以取得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二、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僅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權下的全部權利,包括代持股權的使用權、處置權及收益權。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權產生的表決權和/或任何股東權利,均授權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東會決議。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決權和/或股東權利。

2.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權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歸甲方所有。

3.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代持股權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稱“轉讓方”)就向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徵求其他代持股東同意的,該方應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書面向該方表示其知曉並同意轉讓方向該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前,該方不得同意轉讓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4.公司解散時,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數額分取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財產,並將該等剩餘財產無償轉交甲方。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於本協議約定的以__________公司的名義對__________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事宜,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投資的實際情況及實施進度,並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公司進行出資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及時提供相關合法的出資證明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____________公司實際取得__________公司_____%股權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股東資格證明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同意增加____________公司為股東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變更股東的通知書、修改後的股東名冊等一切文件,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3)甲方可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代持股權或者與其相關的信息,乙方及丙方應及時提供並依據甲方的要求做出説明。

(4)對於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持有代持股權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權或者其產生的代持利益承擔。

(5)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辦理轉移代持股權的有關手續。

2.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成為代持股權的名義佔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隨時將其代持股權按甲方要求之條件轉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轉讓代持股權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權轉讓協議(附件一)及相關之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內容。

(2)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權,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代持股權不屬於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財產,其完全屬於甲方的財產。

(4)乙方及丙方應當為甲方及其處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5)乙方及丙方應盡最大誠信和努力處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相關的事務。

(6)乙方及丙方須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持有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妥善保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7)若____________公司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權,或____________公司擬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8)若乙方或丙方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某某公司股權的或對該股權做任何其他的處分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9)在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權之同意書(附件三)及相關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二及附件三中之留空內容。

四、違約事件和違約責任

1.下列事項構成乙方或丙方的違約事件:

(1)乙方或丙方(以下稱“違約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權限處分其代持股權或者前述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2)違約方違反作為受託人的謹慎管理義務,處理代持事務不當,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3)違約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2.如果發生前述違約事件,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代持終止後的處理事項。

3.無論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本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之終止協議通知7日後,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時程內(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信息、資料或權益;或(2)簽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轉讓代持股權所需的各類文件的,每延遲1天,乙方或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權所代表金額按年利率1.0%計算的遲延履行補償金。

5.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致使甲方合法權利遭受損失的,該方應當予以補償或者賠償。

6.乙方及丙方就其因於本協議項下所有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本條項下的賠償義務),向甲方負完全的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義務或賠償責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為全部的請求。

五、其他事項

1.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應嚴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信息。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的內容告知某某公司的所有股東或者XX公司的利害關係人。

2.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雙方約定,乙方、丙方接受委託並履行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項不收取任何報酬;乙方、丙方為處理與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務墊付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償還該費用;該費用的支付,可以從因目標股份產生的權益中抵扣。

六、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對於各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由當事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在爭議發生後一(1)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七、協議的生效及終止

1.本協議自甲、乙、丙各方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其終止本協議之7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發出之書面終止協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須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信息、資料或權益,並按甲方要求將代持股權轉讓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並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對於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權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應表示同意,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且須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

八、聯繫地址及通知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中文姓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4.本協議項下之通知,應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傳真方式發送至上述傳真號碼(需對方收件確認),或親自送達至上述地址。

5.一方擬變更上述約定之聯繫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據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變更。

九、其它

1.本合同之增刪修改,非經合同各方以書面協議為之,不生效力。

2.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被確認無效時,其它條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該無效部分,將影響合同目的之實現者,則全部無效。

3.本協議附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任何於本協議生效前經雙方協議而未記載於本協議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均無拘束力。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已於文首之日由協議各方簽署,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中文姓名]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 元出資(持有公司 %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根據其具體授權實施具體代持行為。

第2條 委託權限

2.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章程中認繳出資、在公司股東名冊和出資證明書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在需要股東簽署的文件上具名,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行使其他股東權利。

2.2代持股權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知情權、管理權、監督權、查賬權、收取股息或紅利權以及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均由甲方以接受乙方委託的方式具體行使,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同時,向甲方出具表決權委託行使授權書。

第3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獲取、轉讓、質押、出資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代持股權全部或者部分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積極配合辦理有關手續。

3.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者依據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則顯屬不適當的代持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4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代持股權轉委託第三方持有。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任何事項,均應至少提前5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遇特殊情況無法提前通知的,應在合理期限內及時通知甲方,以保證甲方的知情權。

4.3在未獲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附帶權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4.4乙方收到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形式的收益(包括現金紅利、股權溢價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及時轉交給甲方,並保證在獲得該等收益後2日內全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否則,應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作為損失補償。

4.5在甲方擬向公司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或者實施其他處置行為時,乙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5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委託持股期間內,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報酬或費用。

第6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為:自本協議生效時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7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

第8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 協議的生效

9.1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6

委託方:

受託方:

鑑於:

一、A科技有限公司實際出資人為委託方。

二、受託方同意委託方委託、代委託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委託方與受託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委託方自願委託受託方作為對A科技有限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託方自願接受委託方的委託,以自己名義對公司出資,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託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二)委託方通過受託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託方參加公司股東會、菫事會前,應與委託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託方在公司股東會、菫事會表決的事項,受託方應事先對有關表決事項徵得委託方同意。受託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董事會表決的情況向委託方作書面通報。

(三)委託方基於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記變更後,委託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委託方可以在本委託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託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在委託持股期限內,委託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委託方仍委託受託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受託方,則委託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財產。

(六)委託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託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委託方不能隨意干預受託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託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受託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託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託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委託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託方事先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託方利益的行為。未經委託方事前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三)受託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託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託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受託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託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四)在委託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託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託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 股權過户税費的承擔

在受託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託方承擔;在受託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無權就委託事項收取報酬

委託方與受託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委託,受託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委託方收取報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託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除不可歸責於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委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託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託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受託方不願受讓委託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託方同意的情況下委託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受託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導致委託方解除協議的,受託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三)受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託方應將代表股權轉移到委託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託方的委託持股協議並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以合理價格向受託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條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託方與受託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本協議自委託方及受託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後委託方如需繼續委託受託方持股,本協議繼續有效,如不需繼續委託,雙方辦理股權過户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簽字頁)

委託方: 受託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送達郵箱:

乙方(受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送達郵箱: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前提下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協議內容:

一、代持標的

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並委託乙方作為該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代持股權下的相關股東權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該 %股權的實際出資人,享有該 %股權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股東權益;

2、應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行使屬於股東的相關股東權利;

3、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4、代持期間其他股東的連帶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可隨時解除本股權代持協議;

6、甲方確認,本代持協議解除時公司其他股東願意配合辦理相關的股東變更登記;

7、甲方有權對乙方代持期間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乙方超越本協議約定範圍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享有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投資或股東收益,該等權益均歸甲方所有;

2、乙方對代持股權下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任何對該等權益的處置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3、乙方代持的 %的股權在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或行使其他與股東身份相關的重大權益時,就相關事項的處理或表決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4、代持期間,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或公司所產生的義務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承擔的,乙方予以最終賠償;

5、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股權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乙方不承擔公司破產清算的法律責任,乙方因此承擔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他方代持該股權。

四、持股費用

乙方代持甲方股權,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代持費用。

五、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因簽訂本協議而獲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及本協議本身,均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或者政府強制需求的披露,任何一方不得將因本協議簽訂獲悉的對方商業祕密泄露他人,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解除或者終止後繼續有效。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或者拒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即構成違約。除本協議特別約定之外,任何一方的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的任何損失、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該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只能向本協議簽訂地 市 區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至甲方要求協議解除或者公司解散、註銷時終止。期間,因甲乙雙方股東身份發生變化的,由雙方另行簽署相關的協議;

2、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簽署各方預留的地址及聯繫方式均是各方有效的地址及聯繫方式,任何一方因地址或者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照本協議預留的地址及聯繫方式送達的,郵寄送達三日後即視為有效送達日,電子郵件發送成功的,郵件發送次日即視為有效送達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被代持人):

乙方(代持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 有限公司所有的公司註冊資本的10%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 有限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由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蕪湖睿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對 有限公司僅享有股東分紅權益。

2、甲方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本協議同時具有授權書效力,授權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無需另外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即可自主行使決策權。

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0 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應提前30 日通知乙方。

5、在乙方代持股權期間,因乙方的名義股東身份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均由甲方獨立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給予足額補償。

第五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19

委託方:

受託方:

鑑於:

一、A科技有限公司實際出資人為委託方。

二、受託方同意委託方委託、代委託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委託方與受託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委託方自願委託受託方作為對A科技有限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託方自願接受委託方的委託,以自己名義對公司出資,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託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託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二)委託方通過受託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託方參加公司股東會、菫事會前,應與委託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託方在公司股東會、菫事會表決的事項,受託方應事先對有關表決事項徵得委託方同意。受託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董事會表決的情況向委託方作書面通報。

(三)委託方基於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記變更後,委託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委託方可以在本委託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託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在委託持股期限內,委託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委託方仍委託受託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受託方,則委託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財產。

(六)委託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託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委託方不能隨意干預受託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託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受託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託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託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委託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託方事先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託方利益的行為。未經委託方事前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三)受託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託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託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受託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託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四)在委託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託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託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 股權過户税費的承擔

在受託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託方承擔;在受託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無權就委託事項收取報酬

委託方與受託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委託,受託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委託方收取報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託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除不可歸責於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委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託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託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如受託方不願受讓委託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託方同意的情況下委託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受託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導致委託方解除協議的,受託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三)受託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託方應將代表股權轉移到委託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託方的委託持股協議並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託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以合理價格向受託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條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託方與受託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本協議自委託方及受託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後委託方如需繼續委託受託方持股,本協議繼續有效,如不需繼續委託,雙方辦理股權過户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一、事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以乙方名義向丙方投資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向乙方匯款______萬元用於丙方,自此乙方成為丙方名義上的股東,並代甲方持有丙方______%的股份。

二、解除股權代持

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係,具體如下:

1、乙方將其持有的丙方______%的股份轉讓給甲方。

2、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三方承諾

為避免因股權代持產生的糾紛及解決因股權代持可能的產生的不利後果的承擔問題,經三方協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諾:

1、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生效後,乙方持有丙方股權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響與乙方無關,若因此受到有關_____採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損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承諾: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結,乙方不會向丙方主張任何股東權利。

3、丙方承諾: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一切損失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應協商一致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份,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變更時間以工商登記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1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下述各方簽訂。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以下稱“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 某某公司(以下稱“某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 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某某公司100%的股權。

3. 甲方擬購買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計100%的股權(以下稱“代持股權”),並於購買後,由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權,由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權。

4.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通過上述代持股權,以某某公司的名義持有北京ABC公司(以下稱“ABC公司”)34%的股權。ABC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鑑於此,甲方基於對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本協議”)。

一、代持股權

1. 甲方擬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幣 元整(小寫:¥ RMB)(“股權轉讓款”)購買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權。於甲方依本協議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項後,甲方委託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計100%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2. 就本條第1款所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於股權轉讓款的等額美元支付至經過甲、乙及丙方一致認可的第三方機構賬户,通過該第三方機構以人民幣將甲方的股權轉讓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個人賬户。乙方及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過第三方帳户匯入的股權轉讓款後1日內,向甲方出具相關收款通知(標明收款時間及收款金額)。乙方及丙方應於收受上述股權轉讓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資金作為出資款項支付至某某公司的資本金賬户,並應於完成出資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相關匯款憑證以及合法出資證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3. 乙方及丙方應於某某公司的資本金賬户收足人民幣 元整(小寫:¥ RMB)並驗資完成後,立即將該筆款項用於投資到ABC公司,以取得ABC公司34%的股權。

二、代持利益

1. 乙方及丙方僅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權下的全部權利,包括代持股權的使用權、處置權及收益權。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權產生的表決權和/或任何股東權利,均授權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股東會決議。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根據甲方的書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決權和/或股東權利。

2. 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權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歸甲方所有。

3.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轉讓、贈與、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代持股權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方或丙方(以下稱“轉讓方”)就向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徵求其他代持股東同意的,該方應立即將該情況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書面向該方表示其知曉並同意轉讓方向該第三人轉讓其代持股權前,該方不得同意轉讓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4. 公司解散時,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數額分取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財產,並將該等剩餘財產無償轉交甲方。

三、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於本協議約定的以某某公司的名義對ABC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事宜,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投資的實際情況及實施進度,並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某某公司向ABC公司進行出資後的3個工作日內,及時提供相關合法的出資證明原件供甲方查核,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丙方於某某公司實際取得ABC公司34%股權後的10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股東資格證明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同意增加某某公司為股東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東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門審核同意變更股東的通知書、修改後的股東名冊等一切文件,並提供複印件供甲方留存。

(3) 甲方可隨時向乙方及丙方瞭解代持股權或者與其相關的信息,乙方及丙方應及時提供並依據甲方的要求做出説明。

(4) 對於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持有代持股權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權或者其產生的代持利益承擔。

(5) 甲方有權隨時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辦理轉移代持股權的有關手續。

2. 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成為代持股權的名義佔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隨時將其代持股權按甲方要求之條件轉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乙方及丙方應於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轉讓代持股權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權轉讓協議(附件一)及相關之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內容。

(2) 乙方及丙方代持股權,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 代持股權不屬於乙方或丙方的自有財產,其完全屬於甲方的財產。

(4) 乙方及丙方應當為甲方及其處理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5) 乙方及丙方應盡最大誠信和努力處理與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相關的事務。

(6) 乙方及丙方須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為甲方的最大利益,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持有代持股權。乙方及丙方應妥善保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7) 若某某公司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所持有ABC公司股權,或某某公司擬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8) 若乙方或丙方擬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某某公司股權的或對該股權做任何其他的處分的,必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

(9) 在簽署本協議同時,簽署同意甲方收回乙方或丙方代持股權之同意書(附件三)及相關股東決議(附件二),並授權甲方在任何時候填寫附件二及附件三中之留空內容。

四、 違約事件和違約責任

1. 下列事項構成乙方或丙方的違約事件:

(1) 乙方或丙方(以下稱“違約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權限處分其代持股權或者前述代持股權產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2) 違約方違反作為受託人的謹慎管理義務,處理代持事務不當,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任何損失;

(3) 違約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2. 如果發生前述違約事件,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及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代持終止後的處理事項。

3. 無論甲方是否通知乙方或丙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本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事件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4. 若乙方或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之終止協議通知7日後,未按甲方要求及甲方安排的時程內(1)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信息、資料或權益;或(2)簽署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轉讓代持股權所需的各類文件的,每延遲1天,乙方或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代持股權所代表金額按年利率1.0%計算的遲延履行補償金。

5. 乙方或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致使甲方合法權利遭受損失的,該方應當予以補償或者賠償。

6. 乙方及丙方就其因於本協議項下所有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本條項下的賠償義務),向甲方負完全的連帶責任。甲方有權就乙方或丙方各自的義務或賠償責任,向乙方或丙方任一方為全部的請求。

五、其他事項

1. 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安排,甲、乙、丙各方都應嚴格保密,除非法律要求,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丙各方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相關信息。但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的內容告知某某公司的所有股東或者天雲有道公司的利害關係人。

2. 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 雙方約定,乙方、丙方接受委託並履行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項不收取任何報酬;乙方、丙方為處理與目標股份有關的委託事務墊付所支付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償還該費用;該費用的支付,可以從因目標股份產生的權益中抵扣。

六、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對於各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由當事各方協商解決。如果在爭議發生後一(1)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有約束力。

七、協議的生效及終止

1. 本協議自甲、乙、丙各方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其終止本協議之7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自乙方或丙方收到甲方發出之書面終止協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須向甲方或其指派的人員轉移有關代持股權的全部信息、資料或權益,並按甲方要求將代持股權轉讓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並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對於甲方收回乙方及/或丙方代持股權或要求乙方及/或丙方將其代持股權轉讓予第三人的,乙方及/或丙方應表示同意,不得行使優先購買權,且須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轉讓所需的各類政府審批及變更手續。

八、聯繫地址及通知方式

1.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2. 乙方:[中文姓名]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3. 丙方:[-]

地址:[-]

收件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4. 本協議項下之通知,應以信函寄出至上述地址,或以傳真方式發送至上述傳真號碼(需對方收件確認),或親自送達至上述地址。

5. 一方擬變更上述約定之聯繫地址或方式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據上述方式通知另一方做變更。

九、其它

1. 本合同之增刪修改,非經合同各方以書面協議為之,不生效力。

2. 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法被確認無效時,其它條款仍然有效,惟去除該無效部分,將影響合同目的之實現者,則全部無效。

3. 本協議附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任何於本協議生效前經雙方協議而未記載於本協議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項,對雙方均無拘束力。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已於文首之日由協議各方簽署,本頁為簽署頁。

甲方(委託人):

授權代表(簽字):

公司蓋章:

乙方(受託人):[中文姓名]

簽字:

丙方:

簽字: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 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三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4.5乙方應向自身的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父母、配偶、子女等依法享有繼承和財產分割權利的權利人以及以債權、擔保等法律關係可以主張財產分割請求權的權利人)告知本協議所稱股權代持事實,確保所代持股份不因以上利害關係人的主張而導致甲方作為實際權利人的權利減損,否則應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5.1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5.2乙方完成受託代持股份事項後,甲方自願將由乙方代持股份中的10%無償贈與給乙方。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本協議共兩頁,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摁手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簽字摁手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3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鑑於:

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因此,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_________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___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4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公司法》、 《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 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情況

1、甲方出資 元(大寫: )持有 (以下稱目標公司)的 %的股權,並委託乙方代持,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託。

2、甲乙雙方籤時本協議時,甲方按每股 元價格購買,共計購買萬股,將 元(大寫: )代持款於 年 月 日轉入乙方指定賬户: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二、代持方式

1、委託期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指令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東表決權及其他股東權利,具體如下:

(1)股東會會議召開前,乙方應當將會議具體議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根據甲方的意見行使表決權。

(2)就目標公司涉及投資、融資、合作、擔保、購置或處置資產、高層管理人員任免及其他重大事項,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 根據甲方的意見行使股東權利。

(3)委託期間,目標公司如增資的,乙方應提前書面徵求甲方意見,甲方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公司新增的出資。

2、乙方依本協議約定在代理範圍因委託事務產生的權利、義務,法律後果及代持股權對應的收益、虧損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應本着善意和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委託事務。

三、委託費用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收益,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乙方拒不改正的,視為乙方違約,應按第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持股權期間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以下股東權利時,必須要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股東權利:

(1)公司股東會召集、出席、表決權;

(2)股東會提案權;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權;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項表決權。

(5)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時的優先購買權。

2、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3、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在代持期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擔保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自己的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7、乙方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及利息(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分紅,甲方授權處置代持股權的處置收益等)後15個工作日內,扣除經相應税費後,將剩餘收益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六、 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 委託解除與終止

1、本協議項下委託因如下情形之一終止:

(1)甲方解除委託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委託的;

(2)目標公司清算解散的。

2、委託終止後,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就委託代持期間的損益進行清算,並在清算後第二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代持款。

八、 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濫用股東權利,擅自處分代持股權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而解除的,乙方應將代持款視為借款返還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乙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代持股權收益超過30日的,乙方應將代持款視為借款返還且自代持之日起按月利率2%向甲方支付利息。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引發訴訟產生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保全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權代持合同範本/ 篇25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出資(該等出資額佔 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託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 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及工商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 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託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協議之日為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 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讓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發生的相關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在委託持股期間,若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若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獲得 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併入代表股份一併由乙方代持。

4、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表股份為限,實際享有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5、 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進行增資,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6、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7、 甲方有權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2、 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行使表決權。乙方應當將每次表決的後的結果書面告知甲方。

3、 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甲方持有股權並善意、謹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權有關的權利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當將甲方應得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分紅收益、分配的剩餘資產及其孳息、現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時交付給甲方;不得侵佔或截留甲方應得投資收益、優先認購新增註冊資本、分配剩餘資產的權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2日內將該筆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轉讓、處置代持股權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權上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權的義務,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必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公司資產。

6、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7、如由於乙方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權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

9、在代持期間如甲方需將代表股份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時,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協助。

10、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六、甲方乙方聲明

設立____________的資金、增資、____________公司現在和將來的運營資金及對外投資的所有資金系甲方投入或____________公司融資產生(即便是該資金是以乙方名義已經投入(融資)或將來投入(融資))。乙方不投入任何資金。

七、協議的終止

1、在協議履行期間, 公司出現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存續的事項時,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解散、撤銷、破產等,本協議繼續有效,直至 公司註銷公司登記時終止。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的,各方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及本

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妥善處理好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盡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協議的承繼

乙方發生不能履約的情形時,包括但不限將乙方自己的股權全部轉讓、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協議中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託人承繼並由承繼人作為新受託人與甲方重新簽署委託持股協議,乙方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關損失。

十、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三款的,按照該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通過書面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約定事項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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