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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精選3篇)

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精選3篇)

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 篇1

立合同人:

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精選3篇)

委託方(簡稱甲方):

(名稱、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受託方(簡稱乙方):

(名稱、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_____礦的資源核查檢測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核查檢測礦權概況

項目名稱為:______;採礦許可證編號為:______;礦權的地理位置為: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平方公里;開採礦種為:______;礦區範圍座標為:______(詳見本合同所附礦區範圍圖);採礦許可證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甲方的主要責任義務

1.甲方按檢測要求向乙方提供基本滿足核查檢測需要的有關地質、採掘、測量等技術資料(詳見附件______);

2.協助乙方在礦區開展勘測工作,並提供安全措施、照明、通風等工作條件;

3.按規定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匯交乙方報送的核查檢測成果資料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4.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核查檢測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主要責任義務

1.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勤勉盡責地履行核查檢測工作;

2按照《______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工作細則》及相關規範到礦山實地開展核查檢測工作;

3.編制礦產資源核查檢測説明書及相關圖表,並按規定報送評審、修改。

第四條 資料提供和報告提交

1.自本合同鑑訂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相關資料:採礦許可證(副本)及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地質報告及附件(附圖、附表、選礦實臉)(含電子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電子盤);開採過程新增加地質勘探工作的資料(含電子盤);開採過程編錄圖件(含電子盤)、樣品分析結果;開採設計方案及圖件(含電子盤);礦山開採現狀圖及文字説明(含電子盤);開採坑口、中段、採空區等測量成果表(含電子盤);礦山開採過程與原地質資料變化情況;礦產品市場需求情況簡介;已關閉的採掘坑道、巷道;地質資料是否為國家出資勘查,其儲量在礦山的佔有量。上述資料應加蓋採礦權人公章.

2.核查檢測需要的樣品,由甲方布!並監奮佈置並監控乙方採取,甲方送交有資質的單位分析後向乙方提供測試報告。

3.核測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檢測原始資料一套,成果資料五套及電子文檔一套。

第五條 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計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實地檢測工作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底結束。_____年_____月底提交核查檢測報告送審稿。

第六條 核測費用及支付

1.雙方商定項目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整;報告評審通過後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剩餘款項_____萬元整。

2.甲方不能提供相關測量數據因需補做工作而發生的費用和需在原勘查單位收集地質資料而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已有地質資料不能滿足核查檢測要求(如1:5000或1:20__地形圖、開採方案),需補做相關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雙方據實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責任造成項目不能實施,已經支付乙方的工作費用不予退還,並按合同費用總額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如因乙方責任項目中途不能實施,乙方應退回甲方支付的費用,並按合同費用總額的_____%賠償甲方損失。

第八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合間份,每方各執合間份,國土資源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 篇2

委託方: 茌平縣安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茌平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 (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 茌平縣安康小區廉租房18#樓

茌平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

年 月 日

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監測管理辦法》、省建設廳《山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管理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專項建築實體工程進行檢測。乙方根據有關規範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並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茌平縣棗鄉街以西,文化南路以南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建設單位:茌平縣安居服務中心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監理單位: 項目總監: 聯繫電話: 建設(監理)單位見證員: 聯繫電話: 送樣員: 楊榮花 聯繫電話: 報建面積: (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範圍及時間 1、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2)、鋼筋(含焊接及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3)、建築用砂常規檢測;(4)、建築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5)、砼強度檢測;(6)、砂漿強度檢測;(7)、簡易土工試驗;(8)、混凝土摻加劑檢驗

2、主體結構檢測(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場檢測;(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3)、混凝土預製構件結構性能檢測;(4)、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

3、其他茌平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項目。

4、檢測完成時間:無特殊原因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檢測推遲的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檢測時間。 三、檢測項目及方法

按照“檢測委託書”中的項目進行。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檢測方法,甲方必須在甲方前向乙方遞交檢驗委託書。 四、檢測費用

檢測費用按茌平縣人民政府收費管理辦公室頒發的《茌平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收費許可證標準》(證號:371523210701)規定執行,標準未明確規定單價的項目費用雙方協商確定。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託按實收取 □ 記賬形式

五、相關權利與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後,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託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並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商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諮詢服務的權利。

3、在檢驗過程中,若甲方對乙方檢驗人員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見,可向乙方

提出申訴。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

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

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諮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

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補充説明: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0635-4241691 傳真: 地址:

傳真:0635-4241086 地址:茌平縣商業街南首

建設工程見證人員授權書

茌平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根據《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測管理規定》的要求,現授權下列人員對茌平縣安康小區廉租房18#樓工程施工過程中建築材料取樣送檢實施見證:

以上見證人員對本工程見證取樣送檢試驗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

建設單位(章):

監理單位(章):

年 月 日

礦山儲量核查檢測合同 篇3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地址: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原則,現就甲方將樣品檢測項目長期委託乙方完成事宜,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樣品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項目進行檢測、報告。

二、工作條件和要求

1、乙方必須對樣品的一切檢測數據和檢測技術要求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將與樣品有關的技術資料用於任何經營及開發活動。

2、甲方已知曉並認可乙方的檢測能力和資質範圍,應按照乙方要求提交與檢測有關的材料及必要的檢測依據或文本。同時,甲方在每次送樣時還應與給予乙方委託檢測的憑證。

3、乙方應按照專業操守盡其所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分析測試任務,並向甲方出具檢測報告。在甲方與第三方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完成對甲方的測試任務。

4、甲方對提供樣品資料的真實性和樣品的代表性負責,甲方對檢測結果若有異議,可於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複檢,複檢費用另行結算。如甲方未在______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視為甲方已經認可乙方的檢測結果。乙方可不再保留甲方的檢測樣品,並可自行合理處置,如有其他約定的,按其約定。

5、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作為本協議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的提供的委託檢測協議簽署視為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該項目聯繫人如發生變更等情況,甲方應於變更前______日將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將做出相應客户記錄變更,否則,如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三、檢測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按雙方協議優惠收取甲方檢測費用。

2、按次結算:甲方保證檢測樣品到達乙方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檢測費用。

3、按月結算:每月結算一次且必須在下月______號之前結清上月檢測費用。

4、結算費用時可以用支票、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收到結算費用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正式發票。檢測樣品、檢測報告及發票等可以通過特快專遞等方式遞送。

四、保密、競業約定

1、乙方現告知甲方,乙方與其僱員已經簽有知識產權及商業祕密保護、競業禁止協議的事實,因此甲方同意絕不直接或間接引誘、幫助或促使乙方的僱員違反前述協議的應有法律真意,否則,甲方與乙方的僱員共同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2、基於乙方所屬行業所需的技術和保密等特殊性,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至協議終止後的______年內,不直接或間接聘用乙方僱員、或介紹乙方僱員到第三方任職、或誘使乙方僱員直接或間接投資、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近似的業務,否則,甲方在此期間因此員工所得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不低於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認真履行本協議下的各項義務。

2、乙方只對甲方送檢的樣品自身的檢測結果負責,由於樣品的檢測結果與樣品所代表的同種產品物質真實情況存在的客觀誤差,所引發的一切法律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樣品的檢測結果與樣品的真實情況超過正常的客觀誤差範圍,乙方承擔此樣品此檢測項目的______倍檢測費用的賠償責任,除此之外,乙方對其它任何原因導致的檢測結果誤差及檢測結果的使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六、適用法律及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如雙方約定之內容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可依法經協商一致後變更本協議。

2、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因本協議或其附件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應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總部/分會提出申請,請求根據仲裁委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七、協議的生效、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正式簽訂時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2、有效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改變或終止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對於由以下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遲交付或履行不能均不負有法律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1)戰爭或軍事行為。

(2)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洪水、旱災、颱風、地震、火災等。

(3)集體罷工或暴亂。

(4)國際制裁。

八、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於期滿或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後終止。本協議的終止將不影響雙方之間已有的其它協議或合同的效力。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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