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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維護保養合同(精選3篇)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精選3篇)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地點: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精選3篇)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茲委託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乙方在用電梯(扶梯)。為了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職責,雙方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訂立契約,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維護保養電梯(扶梯)明細:

合同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條 維護保養方式及服務範圍、要求:

1、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養人員,定期對乙方的電梯(扶梯)進行規範性維護保養,維護保養應按GB/T18775《電梯維修規範》執行。

2、甲方對電梯提供24小時緊急故障處理服務。

3、電梯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時,乙方應立即電話或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通之後 小時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4、甲方維保負責人 ,聯繫電話: ,移動電話: 第三條 維保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辦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辦法: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乙方出示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許可資質證。派遣保養人員,必須配戴《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胸卡,並應遵守乙方有關規章制度。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對乙方電梯(扶梯)進行維護保養。每次工作完畢,甲方維保人員應請乙方管理人員在《(電梯)扶梯維護保養報告書》上簽字確認。

3、甲方在維護保養電梯時,如確認需維修或更換零件時,應列出維修項目、維修費用,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簽字許可後,甲方方可進行,並應保證向乙方提供正廠原裝備件。

4、若電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檢驗不合格,屬甲方維護責任,甲方負責整改及其費用。

5、在合同維保期內,因甲方維保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則由甲方負責承擔事故處理費用,並負責免費修復。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委託給甲方進行維護保養的電梯(扶梯),應是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檢測並取得電梯(扶梯)使用註冊登記證的在用電梯(扶梯)。

2、在維護保養期限內,乙方不得委託其它單位或個人(含甲方人員)對電梯(扶梯)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及附件加裝、裝修。

3、應按國家法規要求、配備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資格證的人員、負責電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檢查及運行操作管理,並對轎廂、層門、地坎門進行日常衞生清理保潔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為損壞導致電梯(扶梯)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負責。

5、電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檢驗申報及檢測費用。

第七條 免除責任的事項: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雙方免除賠償責任。

2、乙方採用非正廠配套的產品裝置而造成電梯(扶梯)故障、事故與甲方責任無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酌情延長付款時間),甲方有權停止服務,終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且連續超過兩個月以上時間未進行維保,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償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電梯維護保養技術細節及電梯製造廠商規定的維保技術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經濟合同仲裁機械申請仲裁或向 法院起訴。

3、附件備註: 。

4、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由甲方報送:邵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備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的規範要求,為保證電梯安全運行及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承擔派出專業人員,對貴單位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負責維護保養工作的任務和內容:

(一)工作任務:每月由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二次例行保養,主要是對電梯進行日常和定期的檢查、調整、潤滑、更換、清理等工作活動;以保證電梯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一旦出現運行故障,迅速到達現場排除,恢復電梯的正常運行。

(二)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潤滑的工作項目

(1)對機械、馬達和控制器進行注油和清潔。

(2)對電梯機件進行潤滑。

(3)轎頂上所有安全裝置進行檢查、調整。

(4)檢查井道內轎廂和對重導靴、對重、緩衝器、保險裝置及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

(5)保持導軌適當之潤滑,導靴運行正常。

(6)檢查並潤滑廳門、轎門、門鉸鏈、門吊板、門導靴。

(7)檢查曳引機鋼絲繩張力並清潔。

(8)打掃機房、井道、底坑的衞生(不含轎內、廳門外的衞生)每月一次。定期檢查維護限速器、安全鉗及各項安全裝置,每年做一次空載安全試驗。

2、年檢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配合甲方、特種設備安全檢測

3、乙方在對電梯進行保養及維護工作時,對所有正常損壞的機件或需更換的機件,均應及時予以更換,不得遺留設備安全運行隱患,保證電梯的安全正常運行,更換機件(含油料)所需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不屬維護範圍之部分:

1、人為的損壞部份

2、井道進水或底坑滲水造成電梯部件被淹沒或受潮損壞部份。

3、自然災害。

以上原因造成電梯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協助用户進行有償修復。

二、乙方維護保養電梯工作所依據的標準是

GB7588-20xx、GB/T19775-20xx、GB10060-93,通過正常的維護保養,確保電梯的安全正常運行,並達到技術監督部門的年度檢驗合格。

三、維護保養的時間

維護時間從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屆時期滿,協議履行完畢自動失效,如需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

四、安全工作責任

1、乙方在維修保養中,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一系列電梯法規和標準。否則造成使用單位的人身設備事故和損失,乙方應負全責。

2、乙方對電梯用户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的召修服務。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時內派出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否則,遭致用户投訴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及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方須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本台電梯的維保工作,並填寫電梯維修保養記錄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備案保存。

五、維保電梯的品牌、型號及保養費用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年度分兩期支付維保款,在計費年度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總額50%,首期款元,保養期滿六個月後五日內支付另外50%,次期款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對電梯的保養,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不按服務內容或約定的時間進行保養,甲方可單方中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梯維護保養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使用户安全、正確、方便地使用電梯,保證電梯能正常運行,現經甲、乙雙方磋商協定,就甲方所服務的 內的電梯維護保養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電梯型號及保養費用

二、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終止本合同,均應於本合同終止前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如雙方未曾依上述規定提出終止合同,則必須在合同期滿時方能終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三、 保養等級內容

A級保養:保證保養電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檢查調整個安全部件及各活動部件,並定期進行清理潤滑(依據電梯保養週期表內容執行)。提供全天24小時應急修理服務,在維保期內乙方負責免費提供為保證該設備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電梯配件更換及維修產生費用(電梯的裝修、照明更換除外),負責實施技監局年檢前後的整改工作,並達到質檢局的各項年檢標準(但年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保養期內甲、乙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 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時付款。

(2) 甲方應按電梯操作規範,合理、安全、正確地使用電梯,避免出現人為的損壞;

(3) 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4) 儘可能為乙方人員提供有關保養、維修的各種方便,以便儘快地使設備恢復正常運作;

(5) 前述電梯及其附件均為甲方財產,應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只負責執行一切有關保養維修服務。

2、乙方職責

(1)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相關的維修許可證、作業人員證等相關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並且在每個電梯中張貼維修人員的電話號碼及“乘客須知”提示牌;

(2) 以顧客滿意為最高目標,提供一流、優質服務;

(3) 每月至少兩次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

(4) 定期向甲方報告保養設備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並做好詳細記錄,每月甲方彙報一次;

(5) 提供各部件潤滑(運行系統、傳動系統)以及整機運行情況檢查;

(6) 檢查調整各項機件及安全保護系統;

(7) 指導甲方操作及正確使用設備;

(8) 以電梯保養週期表的內容實施保養。

五、保養工作中的免責範圍:

1、 在保養合同期內,因甲方人為或惡意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使用不當引起的零配件及電器元件嚴重損壞等情況,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承擔乙方的修理人工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公共設施損壞造成的電梯整修和零部件的更換由甲方負責;

3、 由於現行的適應於電梯設備的法令、法規變化而必須進行的工作,而這種法令法規的變化生效於甲方與本公司簽訂合同日期之後,對於這種變化,乙方負責及時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電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設備、財產、人員

2、乙方應安排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維修、維護,在維修、維護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疏忽、失職造成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賠償義務。

3、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承擔本合同總標的金額20%的違約金。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5頁,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雅安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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