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設計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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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遼寧省城市規劃設計行業_____標準》和《工程設計_____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用地?□?人口?□?其他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
□?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比例尺_________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
□時間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藍圖_________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_________套
□説明書或文本__________________套
□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及啟動資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40%,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30%,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可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_____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委託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_____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規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委託方_________份,設計方_________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設計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日?鑑證日期:___年__月___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_____標準》以及建設部及陝西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協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規劃設計委託概況
1.1規劃設計委託文號、日期
1.2規劃設計地點範圍
1.3?規劃設計規模
1.4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1.5?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第二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資料
第三條?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第四條?_____標準及拔款方式
4.1?本規劃設計按國家現行規定的_____標準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_____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_____項目,由雙方協商確定。
4.2?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_____計算標準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規劃設計費按規劃進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付清其餘規劃設計費,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規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規劃技術深度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負責。
5.1.2?甲方變更委託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後又需作較大修改,導致乙方規劃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1.3?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規劃設計工作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開始規劃設計的,甲方根據乙方該階段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規劃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成果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設,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費。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議。
5.1.6?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收集所需文件和資料,並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5.1.7?規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乙方交付的規劃設計成果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1.8?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9?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按國家現行的規劃設計標準、規範進行規劃設計,根據甲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
5.2.2?乙方對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質量負責,並負責對規劃設計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補充。
5.2.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雙倍賠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賠償。
5.2.4?因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賠償最高限為全部規劃設計費。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規劃設計成果後,參加有關上級組織的規劃設計成果的審查活動,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本合同規定任務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需增加的內容及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六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進行_____(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七條?其他事宜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委託單位(蓋章):?承接單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規劃設計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項目,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設計範圍,服務及成果內容
1.1、按甲方提供規劃設計方案及其它有關資料:
1.1.1、評估現有方案及提供修定及優化規劃佈局。
1.1.2、提供建築概念平面、立面及剖面設計(包括高層住宅及酒店配套,但不包括中心區別墅及商業帶建築)。
1.1.3、在確定規劃修改及建築立面設計後,完成修改規劃概念方案至送審深度。
1.2、各階段成果:
1.2.1、在10個工作日內在現有的規劃佈局圖上以紅線勾劃出規劃所需修正的部份及設計概念分柝圖。提出高層住宅建築的平面初稿及立面風格的參考圖或設計草圖。
1.2.2、甲方同意及確定規劃修定佈局初稿及高層住宅平立面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概念方案修定稿,優化高層住宅平立面,及提供酒店配套建築概念平、立面及剖面設計。
1.2.3、在甲方同意及確定修定稿及高層住宅和酒店配套平立面概念設計後,在5至10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規劃概念方案至送審深度。(送審深度要求見第七條)
1.2.4、根據審查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規劃概念方案。
第二條、收費及支付方式
2.l、收費(貨幣單位:____________港幣):
根據以上第一條的設計範圍和內容,規劃方案設計費為HK$_________萬元整(港幣_________萬元整)。
2.2、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後,三日內支付定金,即規劃設計費的24%: ____________HK$______萬元(港幣______萬元整);提交規劃初稿及高層住宅平、立、剖面(即完成1.2.1服務)五日內支付規劃設計費的50%: ____________HK$______萬元(港幣______萬元整);完成規劃概念方案(即1.2.2及1.2.3項服務)五日內支付餘下的26%:____________ HK$______萬元(港幣______萬元整)。
2.3、若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按進度支付設計費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該收的設計費。
2.4、所有按規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曬圖、照片、影印、電話、電傳、郵遞、速遞等,由乙方自理;但應甲方要求額外增加的圖紙費用另計。
2.5、上述所有支付日期以甲方匯出款項之日為推,並需於匯出款項當日將付款憑證傳真至乙方證實。
2.6、甲方付款應以港幣支付及電匯形式存入乙方指定以下香港的港幣銀行之户口: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有限公司
户口名稱:____________建築師(國際)有限公司
户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幣)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道_________號______大廈
2.7、甲方的一切設計服務全部由乙方在香港提供、完成。設計費包括乙方工作人員2次出差到上海彙報/交流/工地勘查的差旅費,額外之差旅費由甲方負責,另外支付。
第三條、雙方責任
3.1、甲方責任:
3.1.1、向乙方提供開展設計工作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間性負責,如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不齊全,需補充修改,則設計週期相應順延。如甲方提供錯誤的資料造成乙方設計工作的浪費,甲方應按乙方實際發生的工作量補償相關費用;
3.1.2、按雙方商定的條款給付乙方規劃設計費,若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按進度支付設計費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收到該收的設計費;
3.1.3、在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條件;
3.1.4、工程設計需變更、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供足夠的基礎資料。需作重大修改或重新設計時,甲方應使用正式文件通知乙方,並增加乙方所需工期及協商增付乙方相應的設計費。若終止設計,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1.5、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設計文件、圖紙、方案的着作權屬於甲方(署名權歸乙方),但甲方應維護乙方設計成果(圖紙、方案、文件)的嚴肅性,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若甲方需重複使用應得到乙方的同意及按有關規定給付乙方重複使用的費用。
3.1.6、甲方需提供乙方不需考慮設計的別墅區及商業帶的建築圖紙,以配合完成修改規劃概念方案設計。
3.2、乙方責任:
3.2.1、根據甲方提交的設計要求,以及有關設計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技術要求並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交設計文件、圖紙、方案;
3.2.2、保證設計文件、圖紙、方案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在設計過程中必須加強與甲方和其它相關設計顧問的溝通和協調。
第四條、停建及緩建
4.1、停建:
當甲方終止或中斷規劃工程,或乙方被通知無限期停止工作時,此工程作停建論。甲方須按本合同第二條內的條款支付乙方相應各階段已做出之局部或全部規劃設計費,結清後,合同終止。
4.2、緩建:
如本工程在停建後於合約有效期內恢復施工,無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緩建論。乙方需繼續依據合約條款提供設計服務,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規劃設計費由雙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緩建而引致任何增加工作,甲方應按實際情況給予乙方補償。
第五條、調解與仲裁
5.1、協商:
在設計期間或完成設計之後,如對雙方簽訂的合同書中的條款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
5.2、調解及仲裁:
若上述的協商辦法不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過程中做出的任何仲裁決定雙方必須遵守執行。在仲裁之後,除仲裁內容外,其它條款仍繼續有效並執行。
第六條、其它約定
6.1、本合同所指的設計任務書是甲方對該項目的具體要求,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
6.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應按順序編號,當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時,應按補充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條、概念規劃文件內容及送審深度標準
7.1、_________現代城(暫名)項目地概念規劃文件內容及送審深度如下:
1、設計總説明(含準確技術經濟指標)
2、基地位置圖(彩色)
3、基地分析圖(彩色)
4、總平面圖1:______1000(彩色)(含準確技術經濟指標)
5、總平面佈置圖1:______1000(黑白)
6、總平面交通分析圖(彩色)
7、總平面景觀分析圖(彩色)
8、總平面豎向分析圖(彩色)
9、住宅單體平面、剖面圖及經濟指標
10、酒店單體平面、剖面圖及經濟指標
11、總體鳥瞰圖(手繪亦可)
12、住宅單體效果圖(手繪亦可)
13、酒店單體效果圖(手繪亦可)
14、其他需補充的文件
7.2、補充説明:
1、總平面圖技術經濟指標必須與各建築單體指標計算相吻合(原規劃中別墅及商業的指標暫不變)。
2、總平面圖中地上建築層數和地下建築層數及範圍必須標註清楚。
3、最終送審圖需做成至少20套A3方案本,一套電子文件光盤。最好帶工作模型。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補充協議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雙方已就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項目規劃設計事宜簽訂合同,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合同約定的規劃設計費用不包括本合同在中國______的所有税項,國內税項由甲方另行支付或者辦理免税證明。
2、甲方付款幣種為港幣,按付款當天匯率結算。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規劃設計合同 篇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委託合作協議: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甲方是指依法簽署本合同,並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委託乙方代為撰寫鳳陽縣服務業與節能減排“_________”規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乙方是安徽科技學院城建與環境學院。
第二條保證和聲明
1、甲方是年齡為十八週歲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具有安徽户籍的中國公民,或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註冊的企(事)業法人;
2、甲方有法定的權力簽署、履行本合同或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任何外部和內部授權、批准和同意均已獲取;
3、甲方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與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全部責任;
4、甲方已經閲讀並完全明白、理解本合同的內容,簽署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
5、乙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6、乙方具有簽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的事項為:撰寫甲方實施鳳陽縣服務業與節能減排“_________”規劃。
第四條委託報酬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壹萬伍仟元(¥15000.00元)人民幣,定稿後支付餘款伍仟元(¥500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和乙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對在受託過程中獲悉的對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透密其商業祕密,因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造成對方損失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
3、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必須向乙方提鳳陽縣服務業與節能減排“_________”規劃相關的資料、文件、報表、證照,對於乙方提出的問題應及時解答,並對乙方要求補充的資料予以補充。
4、乙方需要進行實現調查考察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協同乙方進行調查,費用由甲方支付。
5、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盡職進行完成受託事項,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則乙方需要向甲方作合理解釋。
6、甲方應確保其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其提交資料失實或欠缺,影響乙方工作進度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將本合同的受託事項轉讓給其他人。
第六條合同解除條件
1、如果下列任何情形發生,甲方、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履行條件已喪失的,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雙方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害;或者乙方怠於履行本合同,逾期後經甲方催促後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退回的定金和委託辦理項目的所支出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其他
1、甲方、乙方簽署本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2、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或乙方仍有權追究對方在本合同存續期內的違約責任。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據。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編碼:
簽字時間:年月日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户名:
賬號:
編碼:
簽字時間:年月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_____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武漢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武漢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説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
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_____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
規劃設計合同 篇6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委 託 方:
設 計 方:
籤 訂 日 期:
委託方:[ ]
設計方:[ ]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 ]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遼寧省城市規劃設計行業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其 他: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 稱 :
規 模 :□ 用地 □ 人口 □ 其他
階 段 :□ 區域規劃 □ 總體規劃 □ 分區規劃 □ 控制性詳細規劃
□ 修建性詳細規劃 □ 專項規劃 □ 其他
設計內容:
第五條 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比例尺[ ])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 □軟盤)
□其它資料
□時 間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藍圖[ ]套
□彩圖[ ]套
□説明書或文本[ ]套
□時間、地點[ ]
第七條 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萬元。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為定金及啟動資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40%,計[ ]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30%,計[ ]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可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 ]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委託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規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份,委託方[ ]份,設計方[ ]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名稱: 設計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7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因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設計內容
乙方為甲方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a.甲方廠區總平面佈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c.甲方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二條設計期限
乙方於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第三條設計報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a.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並經甲方審核通過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各方義務
a.甲方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所需基礎資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報酬。
b.乙方義務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及其相關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資料;
(2)及時解決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中涉及有關的技術問題。
第五條工程驗收
a.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需經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
b.甲方專家委員會須於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意見,甲方專家委員會未於前述期限內提出意見,視為甲方接受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c.甲方專家委員會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提出異議或意見的,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或其專家委員會異議或意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進行修改後提交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經甲方專家委員會次審核,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未獲通過,甲方有權拒絕接受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不向乙方支付
第二期報酬。
第六條其它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8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北京XX公司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名稱暫定)概念規劃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包含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費如下:
1.本合同設計內容為在概念規劃設計,該項目規模約?萬平方米。
2.根據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此部分工作費用?萬元。
3.概念規劃設計工作內容為:
(1)概念性總平面佈局
(2)交通、園林、功能等分析圖
(3)建築方案選型
(4)建築總體造型設計
(5)設計説明
第三條?設計成果及提交數量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成果為:
(1)規劃設計説明
(2)總平面圖(彩色、黑白圖各一張)
(3)功能分區圖
(4)交通分析圖
(5)景觀示意圖
(6)建築方案選型
(8)總體鳥瞰圖(不超過2張)
(9)主要人視點效果圖(不超過4張)?注: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設計成果1式3份,裝訂成冊(A3)。
第四條?設計週期
1.概念性規劃方案: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
注:1.以上設計週期不包括政府審批及甲方確認成果時間。
2.如在乙方開始設計後甲方變更設計任務書內容,則設計週期需由雙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條?設計取費
1.本合同總價為:?(即人民幣:萬元)
2.付款進度:
注:1.乙方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甲方應支付相應階段設計費,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
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則乙方有權暫停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此後設計成果的提交時間則根據付款時間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設計費萬元。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內容、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設計費、返工費,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甲方關於本項目的所有設計指令必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簽字後以正式傳真形式下達給乙方,並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政府批件及附圖;乙方據此開展各階段設計工作並以此作為相應階段設計工作開始時間。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時,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簽署圖紙簽收單。
甲方指定的本項目負責人為?(手籤)。如甲方中途更換本項目負責人,需提前1周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各階段圖紙後3日內給乙方回覆成果確認單或修改意見單,否則乙方下一階段設計工作時間根據實際確認時間相應順延。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並對其負責。
(2)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法律法規執行。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6)乙方應與甲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及時聯絡,積極合作。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修改變更指令應儘快做出迴應(最多不超過3日)。具體修改或變更的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則乙方應配合修改,並不再收取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該階段應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超過3個月,甲方應按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設計費。
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
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已收定金。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費用中不包含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份數時,甲方自付費用。
3.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需另行支付費用。
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可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後,在設計過程中任何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對設計的修改意見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且加蓋雙方公司公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北京建築設計
規劃設計合同 篇9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承擔方(乙方):
根據《_____》、《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以及國家與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及規章,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規劃設計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項目規模:
4.規劃階段:
5.規劃設計內容:詳見(附表一)
第二條 規劃設計基礎資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規劃設計與相關文件資料。
2.乙方應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文件。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甲乙雙方在規劃設計項目進行過程中,可另行簽訂《項目階段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應加蓋法定代表人名章、技術總負責人名章、單位技術專用章和資質專用章(即四章齊全)。否則_____正式成果,不負任何技術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規劃設計_____及支付進度
(一)本項目_____
1.分項_____
2.總_____
本工程總_____為:
(二)付款進度
1.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預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規劃設計完成後,定金抵做規劃設計費。
2.乙方完成 工作時,甲方應向乙方再付總規劃設計費的 %;乙方提交 時甲方應向乙再支付總規劃設計費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規劃成果時,甲方向乙方結清該項目全部_____。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有關規劃設計資料和建設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達到規劃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規劃設計費,否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或拒交規劃設計成果。
3.甲方對乙方進入現場作業人員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甲方須維護乙方的規劃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及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內容進行規劃設計。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規定的規劃設計成果,並對成果的質量負責。
3.乙方負責向甲方及有關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規劃設計方案,協助成果報批。
第五條 違約責任賠償辦法
1.甲方如不能按時向乙方交付規劃設計資料,原定完成規劃設計時間應按甲方實際交付資料的時間向後順延。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三個月內無法進行工作時,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資料有誤,所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如中途變更規劃設計要求時,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設計返工或影響進度時,乙方除延長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期外,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規劃設計費用。
5.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應減收規劃設計費。
6.如因乙方規劃設計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除在規劃設計上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向甲方減收或免收規劃設計費。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給的定金不再退還。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則雙倍向甲方退還定金(指簽訂合同後不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填寫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與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10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2、《城市綠化條例》1992年_____頒發
3、《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GBJ75-97
4、《公園設計規範》GJJ48-92
5、《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_________
6、我國現行城鄉規劃法相關的規程規範與標準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項目名稱:
4.2?建設規模:公園規劃總面積約350畝,直接工程成本約
為人民幣壹仟陸佰萬元。
4.3?設計階段:方案設計、詳細規劃。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5.1建設用地現狀資料、電子地形圖(1:500)、規劃紅線範圍等。
5.2規劃設計要點。
5.3建築平立剖面及相關圖紙。
5.4?園區給排水、電氣接口位置。
5.5?提交時間:簽訂合同後三天內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1、提供的詳細規劃文件應符合城鄉規劃法相關的規範規程和技術標準。
2、簽定合同後5天,提交規劃方案1份。
3、規劃方案確定後10天,提供修建性詳細規劃評審資料8份,A0展示圖板一套,電子光盤2張。
4、評審通過後5天,提供正式修規性詳細規劃成果8份(包括文本、説明書、規劃圖冊),規劃電腦彩噴A0圖一套,電子文件光盤4張。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合同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包乾。_____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規劃設計評審的組織會務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按壹拾陸萬計),計?元。
8.2?提交評審資料時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陸萬計)。計?元。
8.3?提交正式成果後一個星期內支付20%(按壹拾陸萬計)。計?元。
8.4?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支付的一期設計款;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5?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6?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9.1.7?開工時間的確定:合同簽訂甲方簽字蓋章後次日作為本項目設計的開工時間。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9.2.3?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4?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款項;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第十一條?_____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提交正式詳細規劃文件為止。
12.2?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苗木的生產廠或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苗木的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執?肆?份,設計人執?貳?份。
12.6?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建設行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1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規劃法〉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建設部及黑龍江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 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協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規劃設計委託概況
1.1 規劃設計委託文號、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規劃設計地點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規劃設計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資料
序號
文件及資料名稱
內容要求
份數
提交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序號
規劃設計成果名稱
內容要求
份數
提交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條 收費標準及拔款方式
4.1 本規劃設計按國家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協商確定。
4.2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收費計算標準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 規劃設計費按規劃進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付清其餘規劃設計費,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 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規劃技術深度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後又需作較大修改,導致乙方規劃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規劃設計工作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 已開始規劃設計的,甲方根據乙方該階段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規劃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應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乙方有 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成果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設,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費。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議。
5.1.6 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收集所需文件和資料,並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5.1.7 規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乙方交付的規劃設計成果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1.8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9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按國家現行的規劃設計標準、規範進行規劃設計,根據甲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
5.2.2 乙方對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質量負責,並負責對規劃設計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補充。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雙倍賠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賠償。
5.2.4 因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賠償最高限為全部規劃設計費。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規劃設計成果後,參加有關上級組織的規劃設計成果的審查活動,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本合同規定任務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需增加的內容及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進行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七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委託單位名稱:
承接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省外規劃設計單位準入批准文號:
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補充條款
委託單位(蓋章):
承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序號
項目名稱
規模
工日定額(工日/公頃)
難度係數
物價係數
其他係數
設計費總額(萬元)
規劃設計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規劃設計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因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設計內容 乙方為甲方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a.甲方廠區總平面佈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c.甲方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二條 設計期限 乙方於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第三條 設計報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a.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並經甲方審核通過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各方義務 a.甲方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所需基礎資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報酬。 b.乙方義務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及其相關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資料;
(2)及時解決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中涉及有關的技術問題。
第五條 工程驗收 a.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需經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 b.甲方專家委員會須於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意見,甲方專家委員會未於前述期限內提出意見,視為甲方接受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c.甲方專家委員會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提出異議或意見的,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或其專家委員會異議或意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進行修改後提交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經甲方專家委員會次審核,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未獲通過,甲方有權拒絕接受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不向乙方支付
第二期報酬。
第六條 其它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規劃設計合同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以上雙方就中國石材總部基地總體規劃方案、建築單體方案設計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位置:
二、 項目名稱及建設規模
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三、 設計任務:
1. 總體規劃方案設計;
2. 建築單體方案設計;
3. 個工作日,其餘
設計成果交付時間另行商定。
四、設計成果:
(一)規劃用地位置圖(區位圖);
(二)規劃用地現狀圖;
(三)土地使用規劃圖(劃分功能區和地塊);
(四)道路交通及豎向規劃圖;
確定道路走向、橫斷面、各支路交叉口座標、標高、停車場和其他交通設施的用地界線,各地塊室外地坪規劃標高;
(五)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
(六)工程管線綜合規劃圖;
1.給水規劃圖;
2.排水規劃圖;
3.電力規劃圖;
4.電信規劃圖;
5.熱力管線規劃圖;
(七)空間形態示意圖(鳥瞰);
(八)地塊劃分編號圖;
(九)地塊控制圖則;
表示規劃道路的紅線,地塊劃分界限、地塊面積、用地性質、建築密度、建築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
(十)規劃分析圖(用地分析、交通分析、區位分析、功能分析、環境景觀分析)
(十一)單體方案圖:平面、立面、剖面。單體效果圖。單體包括:展示區用房、標準廠房、大廠、商務行政區;
(十二)沿潮白河環境示意圖;
(十三)中央景觀大道環境示意圖;
(十四)主入口商務行政區做兩個方案。
(十五)報規劃局的文本(各種分析圖及平面、立面、剖面圖、效果圖、規劃設計理念、説明、技術經濟指標)。以上內容精裝A3文本4套,有關效果圖A1圖板1套,光盤2套。
五、方案設計費用: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商定本次建築設計費用為 元人民幣。設計人員青島—香河往返路費及食宿費由乙方承擔。如有較大或較多設計修改,其設計費用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1、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幣。
2、報規劃局的文本交付甲方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元人民幣。
3、方案批准後的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 ) 元人民幣。
4、甲方將每筆設計費匯至乙方指定賬户。
開户行:
名 稱:
賬 號:
六、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 2 份,甲方1份,乙1 份。
2、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和建築單體設計方案的設計成果項目如有缺項應給 予完善設計,費用不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15
概念規劃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合同目的及依據
第二條, 工程概要
第三條, 委託工作範圍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標準
第七條, 設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雙方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賠償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第十二條, 其他
第一條 合同目的及依據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的概念規劃設計工作,為明確雙方的工作範圍、職責、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及建設工程批准文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2.3國家現行建築工程規範、技術要求,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規範和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 工程名稱:
2.2 地點:
2.3 工程性質:
2.4 項目規模:
2.4.1概念規劃範圍:佔地面積約畝;
2.4.2項目佔地約 畝【暫定】;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暫定】;
2.5 項目邊界條件:
2.5.1項目四至範圍:詳見附件二:產品落位圖(電子版);
2.5.2周邊交通情況:詳見附件二:產品落位圖(電子版);
2.5.3:周邊自然資源條件:紅海灘濕地公園;
2.6 項目經營定位:參見概念規劃設計任務書(電子版);
2.7 項目地形紅線圖:詳見附件一:地形紅線圖(電子版);
第三條 委託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項目以下階段設計及配合工作。
3.1總體概念規劃
乙方在對地塊充分踏勘及解讀的基礎上,參考甲方給定的項目定位建議和設計任務書,在進行充分的產業研究基礎上,完成項目總體概念規劃,乙方根據審核意見進行修改,直至達到甲方及政府要求。設計深度詳見附件一《設計任務書(節選)》。
3.2乙方負責按甲方審定的概念規劃對政府彙報,並配合甲方委託的視頻動畫製作單位提供技術及設計資料支持,對甲方委託的後續報規及建築方案設計單位進行交底。
3.3如果乙方設計的概念性規劃方案獲得政府認可,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委託乙方承擔後續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及施工圖設計,雙方將屆時另行簽訂委託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約定的概念規劃設計費將抵作後續合同設計費用相應的預付款項並最終抵作後續合同設計費相應部分。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
4.1 設計委託時甲方應提供項目地形圖及用地紅線圖;
4.2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交設計任務書;
4.3 甲方應配合乙方的工作進程,在尊重乙方工作的前提下及時提出有關設計要求(包括使用功能、技術配置等)和修改意見;
4.4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規定內容的各階段設計圖紙及相關文件,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查認定,並出具書面修改意見或書面確認函。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5.1 乙方工作進度及時間安排見本合同附件一【設計任務書(節選)】;
5.2 乙方設計成果除滿足附件一【設計任務書(節選)】外,還應達到國家《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__年版) 有關規定要求。
第六條 設計標準
6.1設計文件依據甲方的委託設計任務書和提交的基礎資料編制。
6.2設計文件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項目所在地省、市有關設計法規、規範,其深度達到國家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
6.3設計文件需表達清晰、準確,充分表現設計意圖。
6.4設計文件需滿足政府規劃主管部門的要求。
第七條 設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根據乙方的設計進度支付相應設計費。
7.1 乙方設計費:
7.1.1設計費固定總價人民幣xx元整,小寫xx元(含税),固定包死。
7.1.2上述設計費含税,並已涵蓋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乙方全部工作內容,幷包括乙方人工費用,設計成果製作費用,辦公通訊費用和利潤等,及不超過4次的正常設計方案彙報以及不超過x次的乙方赴項目現場踏勘的差旅費用,超出次數雙方另行協商。因乙方原因超出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7.2 設計費支付進度
7.2.1雙方合同蓋章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
xx元作為預付款,乙方開始設計工作;
7.2.2乙方根據前期訪談及調研結果提交兩個概念性草案進行首次彙報並供甲方選擇,根據草案選擇結果,乙方選定一個設計方向繼續深化設計,過程中甲乙雙方隨時溝通方案,達到中期成果要求(工作量學習%),面向甲方及政府進行中期成果彙報,中期成果經甲方書面確認並給出書面意見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xx元作為進度款,乙方繼續深化設計;乙方設計方案及圖紙未能通過甲方認可,以兩次為限,如仍不能得到甲方認可,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合同,並依據甲方認可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設計費用。
7.2.3乙方提交概念規劃深化方案後,提報甲方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改(無論政府是否最終同意實施該方案),經甲方最終書面確認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成果的所有MAX模型,MAX模型經甲方審核確認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額的x%,即人民幣xx元作為合同尾款。
7.2.4每次申請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要求的有效發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甲方應陸續提供乙方設計基礎資料【詳見合同第四條】。
8.1.2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條8.1.1款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準確性及前後一致性負責。
8.1.3甲方在不違背國家規範、設計方案沒有顛覆性調整的前提下,有對方案設計任務書進一步深化、修正和調整的權利。
8.1.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及地方有關法規、規程進行設計諮詢。甲方若通知乙方不依照政府規定進行設計諮詢工作,則應書面通知乙方並對可能引起的乙方重大返工和進度延誤負責。
8.1.5甲方應及時提出各種規劃設計諮詢的要求、及時答覆乙方提出的問題及確認乙方的設計諮詢成果。所有的問題和答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確認及答覆時間均不計算在乙方設計諮詢時間內。如乙方提交設計成果後7個工作日內未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意見,乙方應提醒甲方儘快確認,如7個工作日後仍未得到甲方書面確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確認通過乙方的設計成果。如甲方有重大設計諮詢修改,應向乙方明確表達意圖,並提供有關修改委託的書面要求及原始資料。
8.1.6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的設計諮詢進度、設計深度,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各專業設計人員的安排並取得甲方認可,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
8.1.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暫停合同設計諮詢工作並預計暫停時間超過兩週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評估暫停工作時乙方已完成工作量,並在暫停設計工作通知下達之日起30日內支付相應的設計諮詢進度款。
8.1.8甲方變更委託設計諮詢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交資料造成顛覆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重新設計且重新設計工作量超過原設計工作量的30%以上時,雙方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追加費用。
8.1.9乙方提交的變更(修改)設計費用過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時,甲方有權另行委託設計。由於變更(修改)而造成合同執行有困難時,雙方可以按已完成設計階段(經甲方認可工作量)辦理結算,並終止合同。
8.1.10甲方委託為項目負責人(聯繫電話:,合同約定的電子郵箱:),負責與乙方的所有業務往來。甲方所有要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如果更換本項目的負責人,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
8.1.11甲方應協調後續設計單位與乙方緊密配合, 解決方案的相關枝術問題確保滿足後續設計。
8.1.1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設計費用金額、支付條件及支付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設計諮詢費。
8.1.13乙方提交設計成果經兩次修改後仍不能在最後期限達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按已完成設計階段(經甲方認可工作量)辦理結算。
8.2 乙方責任
8.2.1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技術規範、標準、規程、政府審批部門有關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委託工程設計諮詢,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滿足設計諮詢深度和質量合格的設計諮詢資料,並對其負責。
8.2.2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各階段設計工作;乙方在取得甲方書面通知後方可進行下階段的工作。
8.2.3乙方不得對已批准的設計成果擅自作出任何重大修改或增減,如必須修改時,應迅速通知甲方。
8.2.4造成的設計諮詢進度和時間節點的滯後應由乙方承擔。(見第九條違約責任9.2條)
8.2.5乙方按合同附件一【設計任務書】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8.2.6乙方應負責在設計範圍內作必要的修改。對於非顛覆性的一般修改,甲方將不另行支付費用。顛覆性的重大修改的約定如下:
(1) 甲方要求改變已經批准或已選定的設計成果導致的設計修改;
(2) 甲方變更設計任務書的主要建設條件、已向乙方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導致的設計修改。
8.2.7乙方交付設計諮詢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諮詢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8.2.8乙方負責向後續設計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對項目後續設計提供顧問服務,詳細解釋設計意圖。
8.2.9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8.2.10項目各階段設計彙報會,乙方主創建築師等至少應有兩人蔘與,並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準時抵達。
8.2.11乙方應配置視頻或電話會議系統,保證甲乙雙方設計過程中的順暢溝通。
8.2.12因產品銷售或企劃等部門對外宣傳需要對設計諮詢作客觀詮釋且甲方認為有必要邀請乙方參與時,則乙方有協助之義務,甲方需支付相應的差旅費和開銷費。
8.2.13該項目乙方項目設計主創建築師(見附件二)應對設計進度、提供給甲方的階段性設計成果和技術資料的質量負責;同時,應協助每次的階段性設計成果彙報會或向政府部門(與方案設計相關)的重要彙報會。
8.2.14乙方委託 為項目負責人(聯繫電話:,電子郵箱:),負責與甲方的所有業務往來。乙方所有要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換項目負責人。
8.2.15乙方應保證方案設計能滿足後續施工圖設計技術要求,由於乙方方案深度不夠或技術性考慮不周全而影響了後續施工圖設計進程,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在階段付款時雙方協商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須按與甲方商定的時間、方式、標準、深度或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標準、深度完成提供商定或合同規定內容的圖紙;乙方未按約定時間開展或交付工作成果的,每延誤一天,應承擔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總額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應承擔本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9.2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且超過約定期限 日仍未支付的,之後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 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
9.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未開始工作的,應退還甲方所付定金(預付資金),已開始工作的,雙方按已完成工作階段(經甲方認可工作量)辦理結算。
9.4 乙方應控制雙方約定的工作進度和質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任何進度調整,應書面徵求甲方同意。
9.5 如果甲方與乙方發生與合同有關或合同本身產生的任何形式的爭端或分歧,不論在工程設計諮詢進展中或完成後,也不論在合同終止、中止、解除或違約前或後,雙方應通過共同協商解決爭端或分歧。爭議未解決前,甲方有權不支付任何費用。
9.6 乙方主創建築師、項目負責人(見附件二),如果更換,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換;同時替換人應具備與被替換人同等的能力和資質。否則將視為乙方行為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由此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9.7 乙方承諾的所有項目組設計人員在服務期內如需更換,應徵得甲方同意,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的,甲方有權按照每人次1000元標準作為違約金從應付設計費用扣減。
9.8 乙方應獨立親自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內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將本工程轉包他人或分包設計,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停止支付設計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9.9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後五日內返還甲方已付的定金(預付資金),並按合同總價的 %計付違約金給甲方。
9.10 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以及其他應支付款項),甲方有權在應付的設計費中直接予以扣減,不足以扣減的,甲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賠償
10.1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10.2 由於乙方設計諮詢錯誤造成該建築工程的直接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諮詢費,且乙方應根據直接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1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每筆設計費用後,乙方相應階段的設計文件的全部著作權(不含署名權)即轉移至甲方。乙方無權就此提出異議。乙方保證不將其用於本項目以外的項目。
11.2雙方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取的對方信息均有保密義務,並且不得用於履行本合同無關的活動中,或者用來進行不正當交易。
11.3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過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另一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於用本項目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及賠償責任。
11.4如果甲方因乙方在設計過程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索賠、訴訟或受到其他損害,乙方要承擔一切責任,且甲方有權在支付乙方設計費時將該部分損失扣除和對超出設計費的部分向乙方繼續提出索賠。
11.5雙方有權在本項目對外宣傳時互相使用對方標識。
11.6方案成果終稿經甲方審核確認後,效果圖MAX模型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其他
12.1 合同的權利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2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2.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外的設計諮詢資料及文件份數的,乙方另收工本費(按乙方所在地區圖文和模型製作大客户的收費標準計價,以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為準)。
12.4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諮詢工作服務的,甲方需另行付費。
12.5 甲方要求乙方陪同出國考察時,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不能履行的當事人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應證明,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與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書為準。
12.11設計成果的提交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2.11.1設計方以快遞的形式郵寄設計成果至委託方在本閤中約定的地址處或委託方變更後的地址處;
12.11. 2通過本合同約定的指定郵箱;
12.11.3通過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交設計成果,委託方應簽收設計方的蓋有公章的《提交設計成果簽收單》。
設計成果以上述方式提交時,應同時電話知會委託方。
12.12委託方接收設計成果:
12.12.1郵寄送達的設計成果,以委託方指定人員簽收為準,無正當理由拒絕簽收的,以設計方郵寄郵戳日後的第3天視為已提交。郵件發出,設計方應電話通知項目協調人.
12.12.2通過指定郵箱傳送的設計成果,以委託方在線接收時為已提交;
12.12.3直接送達的,以簽收單上註明的送達時間為準。
12.13異議期
委託方如對設計方提交的設計成果有異議的,需在接收後或視為接收後的7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已確認。書面異議文件提交送達按12.11條規定的方式提交給對方。
12.14本合同中所列各方地址即為各方各自的送達地址。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或收件人發生變化的,均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因地址變更不及時通知對方而導致的不利後果由未發出通知方承擔。雙方向對方在本合同列示的送達地址或變更後的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它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日之後的第三個工作日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12.15本協議附件有:
附件一: 設計任務書(節選)
附件二:設計人員名單;
附件三:乙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設計資質複印件(加蓋公章)、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四:廉潔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規劃設計合同 篇16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將位於__項目的景觀工程設計委託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計週期
此項目設計週期__天,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的景觀設計工程
根據項目的特點乙方的設計工作分__概念及初步設計__階段.__深化擴初設計__階段.__施工圖設計__階段
根據乙方的設計進度各個階段的時間安排如下
三、乙方的詳細工作任務
1.概念設計,初步設計階段
·概念設計階段
甲方將項目總體規劃方面的情況告之乙方,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項目總體規劃和甲方對景觀設計的初步設想,開展概念設計,確立總體景觀設計的主題,能夠和項目總體規劃有機的結合,內容如下:
A)概念設計説明;
B)總體景觀設計概念分析圖和組團分析圖;
C)總平面圖;
D)主要景觀區域的分佈圖,可用圖片的形式來表達。
·初步設計階段
(1)乙方根據經甲方確認的概念設計及其意見,開展方案深化設計(進一步表達方案的構思和內容)。
A)方案設計説明和主要植物品種的説明;
B)景觀方案彩色部總平面圖,其中包括道路鋪裝、綠化;
C)景觀結構分析以及景觀立體模式分析;
D)項目各級景點和景區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説明;
E)用以表達主要景點(__經與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圖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觀小品;
F)項目景觀道路設計圖,提供平面和文字説明。
2.深化擴初階段
擴初設計是為了控制景觀設計的細部效果,並根據甲方確認的總體環境規劃,完成分區的細化及深化設計工作。
該階段的設計成果包括:
1.總技術説明:
2.項目園境規劃平面圖(彩色),以及分區放大平面圖:
3.3-5張A3彩色透視正式圖,用以表達方案確認後的景點透視效果;
4.各種户外空間小品的資料、部分大樣圖象提供局部透視或參考圖片);
5.提供各種鋪裝大樣和地面停車處理方式;
6.各種水體設計的資料及部分大樣圖和説明,包括部分景觀節點詳圖;
7.園林照明系統、排水系統、噴灌系統組織的佈置圖及部分大樣圖、燈具的選型圖;
8.綠化栽種區域地帶的地形整體,垂直分佈圖;
9.植物品種和佈置圖及觀賞特性(主要景觀樹木的選型圖和選擇苗木的藝術要求);
10.提供物料表及各種材料、顏色資料。
3.施工圖設計階段
該階段的設計成果包括:
1.硬園景佈置圖
2.灌溉佈置圖
3.户外標高圖
4.園林__建築界面之立、剖面圖
5.水體平、剖面及施工大樣設計圖
6.各種小品的平、立面及施工大樣圖
7.各種室外選材之佈置圖及施工大樣圖
8.設計説明及物料表
9.材料明細表
10.植物技術指標
11.硬園景定線圖及工程做法表
12.水電設計的施工圖
四.報酬及其支付方法
參照國家及河南省規劃設計收費有關標準,經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的景觀設計單價為______平方米。景觀的計價面積為:總規劃用地面積減去規劃用地內建築單體的總基礎面積。即:總規劃用地面積__平方米減去規劃用地內建單體的總基礎面積________平方米等與__平方米。則項目的總設計費=總景觀設計面積乘以設計單價。
本項目實際確定的景觀設計費總計:__元整。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在乙方進行景觀設計的每個階段,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提供建議。
2.乙方進行景觀設計的每個階段工作完成後,甲方組織會審驗收。
·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計所需的項目建設規劃方案及項目的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所需設計院的總圖.設計所含的所有專業電子版圖紙)。
2.在乙方進行設計過程中,甲方應保持與乙方的充分溝通,定時會審圖紙。
3.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審核確認後,在乙方進行深化設計時甲方不得推翻原來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而重新設計,否則甲方向乙方補償合同額50%的修改費。
六.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權利
1乙方發現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設計所需的圖紙及其他技術圖紙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基於本合同完成的設計成果著作權歸乙方,不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次工程設計成果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其它方面和項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時,乙方有權終止設計。其間造成的延誤的工期及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並支付乙方損失(按合同額的2倍)。
·義務
1.乙方要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設計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變設計內容。
七.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進行景觀設計工作,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約定要求與乙方交換意見,定期會審方案,圖紙及甲方多次修該設計造成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審核確認後,在乙方進行深化設計時,甲方不得推翻原來的概念和初步設計方案而重新設計,如果甲方執意要改變方案,應向乙方補償相應的設計費。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規劃設計合同 篇17
城市規劃設計合同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建設部及黑龍江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協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規劃設計委託概況
1.1 規劃設計委託文號、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規劃設計地點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規劃設計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資料
┌────┬─────────┬──────┬────┬─────────┐
│ 序號 │ 文件及資料名稱 │ 內容要求 │ 份數 │ 提交時間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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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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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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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三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
│ 序號 │規劃設計成果名稱 │ 內容要求 │ 份數 │ 提交時間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四條 收費標準及拔款方式
4.1 本規劃設計按國家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協商確定。
4.2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收費計算標準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 規劃設計費按規劃進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 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付清其餘規劃設計費,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規劃技術深度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間。
5.1.2 甲方變更委託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技術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資料錯誤、或提交資料後又需作較大修改,導致乙方規劃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1.3 合同生效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規劃設計工作時,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開始規劃設計的,甲方根據乙方該階段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規劃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分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成果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設,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規劃設計費。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另議。
5.1.6 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收集所需文件和資料,並支付所需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5.1.7 規劃設計成果的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乙方交付的規劃設計成果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5.1.8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9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按國家現行的規劃設計標準、規範進行規劃設計,根據甲方提出的技術深度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向甲方提交規劃設計成果。
5.2.2 乙方對其提交的規劃設計成果質量負責,並負責對規劃設計成果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補充。
5.2.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雙倍賠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賠償。
5.2.4 因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成果最終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賠償最高限為全部規劃設計費。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規劃設計成果後,參加有關上級組織的規劃設計成果的審查活動,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過本合同規定任務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需增加的內容及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進行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第七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當及時協商並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
│委託單位名稱: │承接單位名稱: │
├─────────────────┼──────────────────┤
│ (蓋章)│ (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電話: │電話: │
├─────────────────┼──────────────────┤
│傳真: │傳真: │
├─────────────────┼──────────────────┤
│省外規劃設計單位準入批准文號: │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 │
│ │證 書 編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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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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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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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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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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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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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規 │ │
│劃 │ │
│行 │ │
│政 │ │
│主 │ │
│管 │ │
│部 │ (蓋章) │
│門 │ │
│鑑 │ 年 月 日 │
│證 │ │
│意 ├─────────────────────────────────┤
│見 │鑑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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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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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補 │ │
│ │ │
│充 │ │
│ │ │
│條 │ │
│ │ │
│款 │ │
│ │ 委託單位(蓋章): 承接單位(蓋章): │
│ │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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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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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項目名稱│規│工日定額(工│難度係數│物價係數│其他係數│設計費總額│
│號│ │模│日/公頃) │ │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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