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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合同(精選3篇)

照明合同(精選3篇)

照明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

照明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確定,由乙方承擔 杭州灣海景大酒店外立面泛光照明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的照明設備提供以及安裝、調試、交驗及質保期維修等技術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 總則

1.1 項目名稱:泛光照明工程

1.2 項目地址:

二、 合同內容

2.1 甲方確認由乙方承擔本工程照明系統的照明設備、安裝、調試、交驗和質保期維修等技術服務。

三、 合同金額與支付

3.1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總金額為元整(即人民幣整)。

3.2 上述合同金額已包含在現場現有條件下的照明設備供應、設備安裝、調試、保質期維修及税金等費用,但不包括現場倉儲和總包管理費、總包配合費。

3.3 具體支付方式按如下的付款方式:

1) 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50%的預付款;

2) 施工隊伍進場,管線安裝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至60%的工程款;

3) 燈具全部到達現場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至80%的工程款;

4) 設備全部安裝完畢,調試完成後,由甲方組織驗收;甲方在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至100%工程款。

四、 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1) 指派一名現場代表,代表甲方向乙方發出有關指令,協調工程事宜,檢查工程質量,辦理工程簽證,解決施工過程中必須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2)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場所及配套設施(施工用水、用電)。

3) 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良好的保安接地裝置。

4) 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及器材存放場所。

5) 已安裝完畢設備的安全保護。

6) 竣工驗收:在乙方安裝完畢後,向甲方提出驗收要求5天內,甲方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提出整改意見或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否則應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合格之日即為移交之日。

7) 負責與本工程有關的消防許可。

4.2 乙方責任

1) 負責本工程設計與施工進度的安排與實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竣工和交付使用。

2) 按合同所附清單,負責本工程設備材料的供應。

3) 嚴格按照國家頒行的施工及驗收規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設計要求來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過程中若發生質量問題,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甲方簽證後實施。

4) 負責本工程的調試工作。

5) 負責作好並妥善保管現場各類安裝調試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6) 協助甲方組織竣工驗收。

7)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負責保修一年。

五、 工期及進度計劃

5.1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在甲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條件下,本工程的施工工期為

六、 保修

6.1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工程竣工後實行保修,保修期為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一年。

6.2 在保修期內,乙方接到通知後工作時間4小時內、非工作時間24小時內應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和排除故障。

6.3 保修期內,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和設備故障問題,由乙方無償負責保修,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責任方承擔。

6.4 保修期後,乙方以優惠條件終生維修,酌情收取維修費用,如果維修過程需要調換相關設備、材料,則相關價格及相關施工費用不高於此標準。

七、 爭議、違約和賠償

7.1爭議

1) 甲乙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取得一致,雙方任何一方可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調解或上海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為最終裁決。

2) 爭議發生後,除調解部門或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外,雙方應履行合同,保持連續施工,保護已完工程。

7.2違約

1)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和交付使用,或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3賠償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中途無故終止協議,應向對方賠償損失。

2) 甲方未能按協議約定支付款項,乙方可以按以下程序規定向甲方索賠,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施工,質量未達到標準,或未能在合同工期內竣工和交付使用,甲方可按以下程序規定向乙方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後兩週內,向對方發出要求賠償的書面通知; 對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一週內應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提供證據,如在一週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被確認。

八、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餘條款即可終止,保修期滿,本合同自然失效。

九、 附則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隨時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或合同;

9.2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照明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築法》的原則,就甲方開發的“售樓部”項目的泛光照明施工工程,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售樓部”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泛光照明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供貨時間、施工及工期

1、為了確保工期,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接到通知書後,保證5天材料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2、甲方為乙方提供安裝工作面,乙方按照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安裝。

3、20xx年10月15日進場進行施工,20xx年10月25日施工完成。

4、如遇下列情況,甲方工地代表簽字,工期順延:

a. 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對工期有影響的。

b.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材料和設備供應辦法

現場施工用的水、電由甲方協調總承包方配合。其它原材料乙方自行提供。所有進場材料均需甲方和監理驗收籤認後,方可進入,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場。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固定總價;合同金額為:小寫50332.00元(大寫:伍萬零叁佰叁拾貳元整)。

六、付款方式:

1、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十日內支付合同金額的95%,留5%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無息支付。

七、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質量評定和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

2、質量保修期12個月,自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計算。

八、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任何一方已施工完畢的項目,應妥善維護,杜絕污損。如有污損,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一)甲方責任:

1、派駐現場代表負責驗收簽證,協調,監督等工作。

2、組織圖紙會審和進行技術交底。

3、施工期間質量,安全檢查。

4、負責協調總承包方及時提供工作面,為乙方提供施工機械進出道路及材料堆放場地。

5、協調乙方和總承包方在施工上的矛盾,併合理解決。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會議紀要、現場施工規範、技術操作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在施工期間接受甲方、質量監督站和監理公司、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以及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施工現場規定,施工中必須配帶安全帽及做好其它安全保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地方政府對施工工地交通和文明施工等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相關人員和監理方的管理,保證施工現場的文明整潔。

4、按規範整理工程資料,交總承包統一歸檔。

九、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交貨及甲方中途退貨,違約方應償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產品驗收後,延期付款,需方每天向供方付總金額的1‰的滯納金。

十、調解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未果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照明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建設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實現本合同目的,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名稱:會所外牆泛光照明系統工程

3、承包範圍: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瓏源一品會所外立面效果圖,按照泛光照明的設計規範,結合勘查實際現場情況,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範圍。

本工程的界面劃分,會所照明控制箱下樁頭至泛光照明全系統,包括控制裝置、燈具,管、線纜、配件、支架等。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調試、包一次通過驗收。

二、 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閉口總價為人民幣:x元,大寫:x元整。

2、全部工程安裝完成,系統調試完畢並一次通過甲方或專業部門驗收合格,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後14天內,甲方付至乙方工程結算金額的97%工程款。

3、質保期滿後並經物業管理部門確認無質量問題及無維修遺留問題後14天內,甲方無息支付乙方質保金3%。

4、合同總價中包括泛光照明(含附屬配套控制裝置、燈具,管、線纜、配件、支架等)的設計、製造、運輸、安裝(包括預埋)、腳手架、調試、管理、利潤、税金、保險、驗收等一切費用,工程量乙方報價已經包含所有內容,實際工程量大於報價部分,甲方不予追加報價。

三、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1、按國家有關泛光照明施工規範和標準及施工圖紙保質保量。

2、工程保修期為 貳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簽字之日起計。

四、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施工,要求乙方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要求乙方保證施工質量,督促乙方施工進度;

2、 甲方需盡最大可能為乙方提供施工的便利條件,甲方需負責提供乙方施工期間的用水用電,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 負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溝通解決工程施工中的問題。

4、 甲方需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辦理乙方工程結算。

6、 甲方委派為甲方現場專業負責人。

五、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泛光照明相關的手續。

2、乙方須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根據工程實際施工狀況,繪製會所泛光照明工程竣工圖及資料一式四份。

3、 負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相關規範、滿足使用要求,達到效果圖基本效果。

4、 接受甲方的監管,服從甲方協調管理,在施工中與其他相關部門協作配合,驗收完畢後及時退場並保持工地的清潔,並負責其施工產生的垃圾清運及費用;

5、 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結構坍塌和裝飾損壞、火災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經營損失,也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 負責採取相應措施保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前應制定完整的施工安全制度及相應的突發事件預案,乙方在施工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負責按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保證工程如期完工。

7、 乙方委派為本工程負責人。

六、質保期服務

質保期 貳 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提供24小時報修熱線電話,並保證隨時有人接聽;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報修後於8小時內到達現場,並保證於24小時內排除故障。逾期,甲方有權委派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七、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本工程總工期為30天。

由於乙方原因延誤工期,視為乙方違約,由於甲方原因工期順延。

八、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任何一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則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3、 因乙方原因導致總工期拖延,則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 如施工過程中工期延誤達30天及以上,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退場,乙方同意無條件服從並在甲方發出退場令的3日內全面清理徹底退場,並全部賠償甲方因工期延誤所帶來的各項損失。所有未結的工程款項,待全面退場之後再與甲方結算。

5、 甲方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繳納合同總額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6、 因乙方質量問題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甚至造成因使用該設備造成的業主財產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燈具、控制裝置、線纜等均需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且相互匹配。如不合格或不匹配的,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如乙方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的,乙方應承擔全額價款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機關仲裁解決。

十、附件

1、泛光照明佈置圖

2、報價單

3、效果圖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照明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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