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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精選27篇)

派遣合同(精選27篇)

派遣合同 篇1

編號:

派遣合同(精選27篇)

xx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20__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合同 篇2

紡紗廠普工勞動派遣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 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就派遣員工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註冊、登記或備案並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人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勞務費用並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勞務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並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係(包括勞動合同關係、工資保險關係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係,不存在勞動法律關係。

第二章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年月日起至年月

第四條對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部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時,本合同期限延展至雙方確認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後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籤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並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且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通過)的派遣員工,甲方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派遣員工的派遣關係。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的改進措施回覆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別是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和規章,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二)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勞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費等費用。

(三)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嚴格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的派遣員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員工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批准。

(四)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

第七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若新規定系禁止性條款,本合同相關條款因違反禁止性規定而將面臨發生無效的可能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三)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

初篩,組織面試。

(二)乙方應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並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辦理事項涉及的工本費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五)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於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於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甲方參照甲方僱傭員工處理辦法,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有關責任人追討有關責任。對於派遣員工工作外造成損害的,乙方協助相關部門包括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責任追究並給予甲方賠償。

(八)本合同中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乙方派遣人員的薪資福利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及支付手續。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必須通過健康體檢併合格,體檢報告方存檔。

第四章派遣員工的權益保障

第九條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但應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對甲方造成財產損害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

(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二)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章派遣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書面通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必須詳細註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並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侯選人員和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佈招聘信息時,應註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發佈;招聘可由甲方協同乙方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五條招聘錄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發佈招聘信息,聯繫招聘場地,收集應聘資料,篩選應聘人員;

(三)甲方面試應聘人員,確定獲得錄用資格的人員名單;

(四)乙方組織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體檢和審驗相關證件;

(五)甲方對體檢合格的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場地,乙方用半日的時間對新錄用的派遣員工進行公共職業培訓;對新錄用派遣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對於培訓考核合格者,甲方決定錄用;對於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訓合格後,決定錄用名單。

(六)乙方通知錄用人員入職,並辦理相關的入職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派遣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六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八條勞務費包括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費、管理費等費用。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實際額度支付勞務費。

第十九條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平均工資標準調整,因此需調整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管理費的計發標準,甲方應相應提高勞務費標準,並以雙方協商簽訂後的補充合同或簽訂變更後的合同約定標準支付。

第二十條勞務費標準:

1、派遣員工的工資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社會保險費根據相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如下表:

2、加班費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執行。

3、以上勞務費中基本工資,住宿補貼與崗位津貼即為派遣員工的月税前收入,甲方將連同其他費用一併支付給乙方,並由乙方負責為員工購買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工資支付。

第二十一條勞務費結算流程:

(一)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乙方依據派遣員工的考勤考核等情況,製作《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確認。

(三)乙方收到甲方確認的《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勞務費發票並送達甲方。

(四)甲方收到勞務費發票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當月12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勞務費後,應在每月15日前按時足額地發放派遣員工工資。

(六)乙方應及時將派遣員工的工資以《派遣員工工資單》反饋派遣員工本人。

第二十二條甲方停工期間、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待遇,甲方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三條派遣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人單位負擔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需由單位負擔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其中甲方負擔的費用,先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七章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如欲終止或解除合同應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責任。

第八章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遲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1‰的比例加付滯納金;乙方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佣金及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每日按應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員工加付滯納金。

第三十條甲方連續拖欠款達三個月以上,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依法追回欠款、損失賠償和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三十四條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户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户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並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後生效)。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並經雙方道標籤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公司:公司: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4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户,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6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新修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______ 崗位, ______ 人數,工作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點 ______ 派遣期限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 日止。

(2) ______ 崗位, ______ 人數,工作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點 ______ 派遣期限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員工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依法承擔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______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人社局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書,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乙方保證被派遣員工與本單位員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如乙方無同類崗位的,須參照本單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崗位確定被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______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______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______ 的 ______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______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和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應充分發揚民主,事先徵得職代會或全體員工大會同意後,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不得扣留勞動者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不得向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合同 篇7

海外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為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為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僱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眾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而被僱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為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應根據僱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髮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後僱主於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為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於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紮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鑑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僱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僱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後無法恢復正常工作,僱主有權終止解聘並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在僱主告誡後仍無改進而被僱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為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後,確保僱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於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僱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僱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僱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僱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僱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僱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後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僱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並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僱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僱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後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範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後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僱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税後,實際税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採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僱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儘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為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僱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僱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並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為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僱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於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僱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僱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8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繫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校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繫方式: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願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一、合作範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_____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儘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並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信息。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繫,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並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並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説明原因,然後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説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繫,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_____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應形成相應書面文件,然後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保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9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互聯網公司勞務派遣合同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0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為全日制。

3、工期為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税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籤認,項目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負責人: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派遣合同 篇11

甲方:新疆伊犁河流域開發建設管理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烏魯木齊市保安服務公司沙區勞務派遣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員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衞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範區域:

對甲方伊河大廈及伊河大廈的門前、側門、停車場等人身和財產提供24小時輪流執勤和保安服務,具體治安防範區域,以伊河大廈規劃範圍區域為準。

二、 保安費結算:

1、根據行業現行標準,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費, 人每月合計 元(大寫: ), 本費用包含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2、本合同保安費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3、當月保安費用於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費票據。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保安執勤人員提供執勤場所和值班室。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參與。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甲方應積極採納,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隊員應予以表揚和獎勵。

5、甲方應在乙方治安防範的區域內安裝必要的監控設施。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派遣具有保安上崗資格證的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衞服務。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員辦理並按期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統籌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配備相應的保安服裝、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須為所派遣的保安人員辦理合法居留證件。

3、乙方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甲方搞好治安保衞工作。

4、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要着裝整齊、儀態端正、文明執勤、堅守崗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久後上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保證忠於職守,確保甲方警衞目標的安全。如發生火災、盜竊、搶劫、打架鬥毆等事件,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甲乙雙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回報。

6、乙方應提前將每月的值班計劃安排提交甲方備案,嚴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務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由於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

2、乙方負責對雙休日、節假日等執勤保安人員的調整安排,保證每位保安人員每週休息時間不得少於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擔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行終止。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滿意或者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滿意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一個月的協商期滿後,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員應採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時執勤,白天、夜晚各兩班,白班每組兩人,夜班每組兩人,每班執勤6小時。

2甲方根據現場治安防範工作的需要,有權提出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的保安費用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相對穩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傷、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崗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調換保安人員應獲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雙方領導的管理,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如有不勝任保安工作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

5、乙方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因保護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導致保安人員傷、殘、亡等,甲方出於人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最高補助額為烏魯木齊市上年度城鎮居民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家國或相關政府部門對保安費進行調整時,本合同約定的保安費也予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費,每遲付一日,乙方則按照當月保安費用的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工作失職、脱崗、缺崗或玩忽職守造成治安防範區域發生火災、盜竊、搶劫等致使人、財、物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乙方當月保安費總額的50﹪;但是,相關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個月內破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隱患的書面建議,因甲方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保安人員遲到、早退、脱崗或缺崗每發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罰當日的保安費。

5、解除合同未去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務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12

__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單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至今已經工作____年____月,現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請予批准。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有關事宜,協商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乙方及勞務人員三方關係

甲乙雙方為經濟合同關係,乙方與勞務人員為勞動關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勞務,並承擔對勞務人員的勞動關係責任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及數量

1、年齡為18~40週歲,男性,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崗位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數量為人。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施工地點,因乙方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還要按每遲到一人罰款元進行處罰。

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及勞務人員花名冊。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調離、調換。乙方私自調離勞務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元進行處罰。

四、勞務人員作業項目及要求

1、勞務人員作業項目:。

2、乙方勞務人員要按照甲方對施工生產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程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目標,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應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敬業愛崗教育,使勞務人員遵章守紀,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聲譽。

4、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勞務人員在甲方場所滋事,影響甲方人員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可對乙方處以1000~20__0元的罰款。

五、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提供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後,甲方根據經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人員工資及乙方管理費用。其中:勞務人員工資按工種支付,具體如下:。管理費:甲方按乙方勞務人員工資總額的%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2、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發放後應將發放單據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對無正常原因,乙方不發放或不及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的行為應予以處罰。

3、勞務人員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管理保證金,如乙方管理達到甲方要求,次月返還一半,其餘在工程竣工後一次性返還,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給甲方帶來損失,扣除罰款後返還剩餘金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勞務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達到上崗的要求。必要時乙方可書面委託甲方培訓、取證,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按照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向勞務人員發放,甲方進行監控。

3、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4、乙方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員因工負傷或死亡,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務合同。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勞務合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②勞務合同期限屆滿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説明情況後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②乙方勞務人員不能勝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身體狀況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權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勞務用工合同。

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人員身體健康,並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②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

5、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勞務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勞務合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應按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週不超過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小時,每月不得超過小時。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七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八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九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本合同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15

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合同,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勞務派遣合同書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合同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合同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合同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內容為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衝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准,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並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年2月日起至__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於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週一到週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週一到週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__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7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卡號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甲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願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佈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徵求乙方的意見,並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於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並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規章制度,並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佈;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佈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並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係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十三、甲方應當自在乙方第一個工作日之前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以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者鑑證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派遣合同 篇18

甲 方: (用人單位)

乙 方: (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武漢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武漢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武漢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 篇19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泰興市誠安物業物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物 業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合同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內,受甲方 委託,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員和甲方3名內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護巡邏工作。安保人員實行部 定時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時保持1名保安人員,22:00——次日凌晨7:00時保持2名安保人員在崗執勤。

二、勞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安保勞務費 元/人/月(含乙方代發的安保人員工資、社會勞動保險、考核工資、等級工資、管理費、)安保勞務費半年共計人名幣:肆萬五千一百貳拾元整,在 乙方進駐後,有甲方一次性預付給乙方。安保勞務費包含以下費用:

1、 安保人員工資含基礎、考核、等級、工齡、超時工資等工資。

2、 社會保險金含養老、醫療、工傷等工資

3、 管理費含税金、培訓費、服裝費,勞動合同解除備付金等其他辦公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指派人員對安保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 權要求調換不適應在甲方的安保人員。

2、 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3、 負責處理安排安保人員在 執勤中與甲方人員發生的爭議,與乙方共同處 理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爭議。

4、 免費提供當班安保人員工作餐和 必要的 執勤用品(如手電筒、筆、雨 具及各類登記簿)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加強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及督查,及時處理違紀安保人員和調換 不適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提高保安服務質量。

2、

3、 對服務範圍的 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本合同約定的安保職責以外的工作,有權拒絕非甲方指定負責人的直接 指揮。

4、 遇安保人員學習培訓或重大活動時,可提前與甲方聯繫,甲方應予支持, 但乙方應保證人員在崗執勤

5、 與安保人員建立合理的勞動關係,及時發放安保人員工資,提供執勤所 需的制式服裝。

五、 乙方安保 人員的職責

遵守甲方門衞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質量管理體系中門衞服務的相關文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安保服務要求。

1、 對出入人員實行嚴格驗證,並依據甲方相關的 制度嚴格詢問、聯繫、登 記、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 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查,嚴禁 物資流失;禁止私自將危險品和違禁物品帶入。

3、 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4、 加強夜間的巡邏檢查,做好盜竊、火災的防範工作,在崗期間保證每90 分鐘巡邏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與甲方內保共同做好服務區域內的 安全。

5、 協助做好疏導工作,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 上崗執勤文明禮貌,着裝規範統一。甲方員工上下班前後15分鐘保持單 人立崗,重大活動時,需立雙崗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 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雙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若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政策變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約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確定續簽的相關事宜。

七、違約責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許的情形外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合理可預期的損失。

2、 如甲方拖欠勞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欠款,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人民幣8000元。

3、 安保人員書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隱患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財務人員不遵守財經紀律,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附則: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於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e.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21

乙方是:____

甲方是: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文、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見證人:見證人:

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2

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派遣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接受甲方轉移派遣(以下簡稱派遣),到________崗位工作。

派遣期限為24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二年,從生效之日起計算。

試用期為三個月,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決定。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户口落户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住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傳真:傳真:

郵箱:郵箱: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內人員的工資標準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單位當月劃撥的款項後十個工作日內(最遲不得超過當月最後一天)通過郵局以工資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並代繳個人所得税。試用期的工資為正常工資的80%.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為乙方依法辦理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四險一金”費用由用工單位支付)

乙方工傷、患職業病等待遇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在確定工傷殘疾等級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工傷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相關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或家屬。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意外死亡的,用工單位可依據吉林省吉勞險字(9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待遇撥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費用後負責及時支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因患職業病或工傷導致無法履行崗位職責、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所發生的賠償、補償、工資及其它費用均由用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承擔。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由用工單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條件。用工單位不能依法履行義務時,由甲方向用工單位交涉,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單位對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按照工作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第八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或幫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將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技術資料、商業資料返還,不得保留。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萬元,同時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當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適當變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經試用期或年度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無故連續曠工15天或年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8、在甲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進行裁員時。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由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並不需對乙方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勞動權益的;

6、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由用工單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及時支付給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況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佈死亡或者宣佈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佈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以上4、5款情形,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情況下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提前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不同意續簽合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甲方: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建立業績檔案;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就業手續;

3、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晉升檔案工資手續;

4、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定職手續;

5、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應屆統招畢業生)辦理集體户口落户手續;

6、按照政策規定,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材料相關的證明。

7、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社會需求為乙方進行就業推薦,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手續。

乙方: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有權查詢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

3、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專業水平,按時完成甲方及用工單位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4、根據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專項培訓,具體培訓協議另行簽訂。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沒有約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字時,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進行告知,乙方簽字視為確認。

甲方(章)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住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傳真:傳真:

郵箱:郵箱:

派遣合同 篇23

勞務條約是民事條約,是當事人各方在對等商議的狀況下告竣的,就某一項勞務和勞務功效所告竣的條約,勞務條約不屬於休息條約,從法令合用看,勞務條約合用於條約法和民法公則和別的民事法令所調解,而休息條約合用於休息法和相干行政法例所調解。

勞務調派條約書

甲方(勞務調派單元)

地點:

聯絡人:

乙方(實踐用工單元)

地點:

聯絡人:

甲方按照乙方的消費(事情)需求,為乙方供給勞務調派職員和勞務調派相干效勞,按照《中華羣眾共和國休息法》和《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等無關法令法例,為明白單方的權益任務,經甲乙單方商議分歧贊成,訂立以下條約:

1、勞務調派限期:

本條約限期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

2、勞務調派內容:

一、甲方為乙方供給契合乙方用人需要的相干勞務調派職員和勞務調派效勞。(乙方詳細需要勞務職員前提詳見乙方〈崗亭人材需要表〉);

二、甲方輸入調派給乙方的勞務職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調派職員簽署休息條約,發下班資,並打點各項無關保險福利報酬等其餘相干事件。

3、勞務用度結算與付出:

一、勞務用度的組成:

(1)勞務職員的人為報答(根本勞務費、查核勞務費)(尺度不低於姑蘇市劃定的最低人為尺度);

(2)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勞務辦理費:每人每個月元;

(3)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貿易保險費:每人每個月元;

(4)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個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實踐繳費基數調解);

(5)乙方每個月付出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個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實踐繳費基數調解)

二、結算工夫和方法:乙方應在每個月日前將實踐發生對付的勞務用度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並供給各項勞務用度結算明細清單。勞務職員人為應由甲方在每個月日前付出。

三、乙方付出給甲方的相干勞務用度,甲方必需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4、甲方的權益和任務: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用人需要,在本條約簽訂先天內為乙方運送調派到達法定用工年齒、體檢及格、持有崗前培訓及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及格的勞務職員赴乙方事情,甲方在天內打點好相干上崗手續並供給休息政策指點效勞。

二、乙方將實踐發生對付的相干勞務用度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條約商定工夫為勞務調派職員發下班資、交納相干保險用度(勞務職員小我私家答允擔税費部門由甲方從人為中代扣代繳)

三、甲方賣力勞務調派職員從命乙方的事情崗亭擺設,委派專人賣力輔佐乙方對勞務調派職員的一樣平常消費辦理、崗亭變更、勞務查核,服從乙方制定的寧靜消費、休息規律、操縱標準、崗亭義務制等乙方各項辦理規章軌制,實現乙方安插的休息(事情)使命。

四、甲方賣力按期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有用的勞務跟蹤和勞務辦理,能夠採納多種情勢理解乙方利用勞務調派職員的狀況,乙方應予以共同;甲方應輔佐乙方教誨勞務調派職員服從國度法令、法例,有任務輔佐乙方做好勞務調派職員的思惟事情。

五、甲方應賣力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調派前的政策、法令教誨,職業品德培訓,供給須要的倡議和指點,並照實引見乙方狀況。

六、甲方應答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調派前的安康體檢和崗前培訓,獲得體檢及格和崗前培訓及格證者方可運送調派給乙方,體檢和培訓用度由承擔。

七、甲方賣力勞務調派職員的任命、退工、退保費手續,輔佐乙方處置勞務糾葛和勞務職員檔案辦理,賣力處置勞務調派職員因在乙方事情期滿或因違背乙方各項辦理規章軌制被停止勞務事情的事件。

八、勞務調派職員在乙方事情時期發作工傷、職業病、滅亡等變亂的,乙方應實時傳遞和共同甲方處置。發作的響應用度和打點處置手續由甲方賣力處置……

九、乙方若有違背本條約、拖欠對付勞務用度和違背休息政策法例損傷勞務調派職員正當權利舉動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談判,請求乙方持續實行任務並按實踐喪失的狀況向乙方索賠。

十、甲方勞務調派職員在事情中因成心或嚴重不對給乙方形成經濟喪失的,經甲乙單方認定或相干機構認定後,由義務職員賣力補償,甲方應共同乙方停止追償。

5、乙方的權益和任務:

一、乙方利用勞務調派職員必需明白其見告勞務事情內容和請求和勞務人為報答等。

二、乙方應為勞務職員供給根本的休息前提和崗亭休息庇護,並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須要的崗亭培訓和寧靜教誨。勞務調派職員發作事情傷亡變亂或因工形成圈外人損傷變亂(經無關威望部分認定),乙方應輔佐甲方按國度相干劃定處置。

三、乙方需按本條約劃定實時足額向甲方付出本條約相干勞務用度,不得拖欠。

四、乙方有權根據訂定的各項辦理規章軌制對勞務調派職員停止考勤查核賞罰等綜合勞務查核,乙方可對勞務調派職員採納響應的賞罰步伐。

五、乙方有權查問甲方發放勞務調派職員的人為(勞務費)和交納相干保險費等狀況,乙方能夠依法向甲方談判請求改正,因而形成乙方喪失的,甲方該當賜與乙方補償。

六、乙方對勞務調派職員實施天天八小時每週最少歇息一天的事情軌制,乙方因消費需求勞務職員加班的應按無關國度劃定付出勞務職員加班費或賜與調休。

七、按照《中華羣眾共和國休息法》和《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甲方勞務調派職員有以下狀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觸及經濟懲罰或經濟補償等成績時,根據乙方相干規章軌制由甲方賣力處置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實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的;

(2)嚴峻違背乙方休息規律和各項辦理規章軌制的;

(3)嚴峻瀆職,兩袖清風,給乙方形成元以上喪失的;

(4)被依法追查刑事義務的;

(5)被調派勞務職員與其餘單元成立休息干係對實現乙方事情使命形成嚴峻影響,經提出拒不矯正的;

(6)被調派勞務職員抱病大概非因工掛花,醫療期滿後不克不及處置原事情,也不克不及處置乙方另行擺設的事情的;

(7)被調派勞務職員不克不及勝任事情,經培訓或調解崗亭查核,仍不克不及勝任事情的。

八、按照本條約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調派職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供給或傳真無關書面質料或無關部分認定究竟質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置;按照本條約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調派職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早30天書面告訴甲方以便甲方處置。

九、除法令劃定和本條約有商定外,,乙方不得隨便遣返退回本條約時期的甲方勞務調派職員,若有按《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和無關法令法例處置。

6、其餘商定事變:

一、因乙方消費運營發作嚴重變革或因其餘主觀緣故原由乙方確實需求淘汰用工或不克不及持續用工的,由甲乙單方商議處置,肯定乙方需淘汰或不克不及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休息條約條例》和無關法令法例響應劃定付出經濟抵償金。

二、本條約實行過程當中,條約無關內容如與國度新公佈的法令、法例和休息保證政策紛歧致的,按新的法令法例政策施行。

三、本條約碰到不成抗力或當局政策變革等緣故原由以致條約沒法持續實行或單方以為需求修正、彌補時,由甲乙單方商議處置。

四、甲方所輸入調派給乙方的勞務職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實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而受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補償乙方所付出的被遣返職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天分證書費、勞務辦理費、相干保險費。

五、甲方因乙方需求本市城鎮勞務職員,無關用工手續打點等用度,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六、甲方在打點勞務調派職員勞務調派事件中遇有主要事變需求乙方決議的,應徵得乙方贊成前方能施行。

七、因主觀狀況發作變革或本條約期滿前,單方均應提早30天書面告訴對方本條約能否持續實行,能否持續實行由單方商議處置。

7、條約糾葛處置:

因實行本條約發作爭議的,由單方商議處置;商議不可的,單方均有權向有統領權的法院提告狀訟。

8、其餘事變:

一、乙方〈崗亭人材需要表〉和勞務用度結算明細內容為本條約有用構成內容部門。

二、本條約未盡事件,由甲乙單方商議分歧後書面彌補商定,彌補條約與本條約內容有紛歧致的,以彌補條約內容為準。

三、本條約一式兩份,經甲乙單方具名蓋印後見效,甲乙單方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劃一法令效率。

甲方(蓋印)乙方(蓋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拜託代辦署理人:或拜託代辦署理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4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務派遣協議示範文本標準版。

(二)替代性崗位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_____人,具體崗位為__________,派遣協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 _ (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 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 醫療 工傷 失業 生育 ,總費用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佈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户;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税金由 承擔勞務派遣協議示範文本標準版。

三、勞動安全衞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二條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於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勞務派遣協議示範文本標準版。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勞務派遣協議示範文本標準版。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勞務派遣協議示範文本標準版。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派遣合同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和 市人事局《關於試行人才派遣深化人事代理制度的意見》等文件規定,就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的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乙方及用人單位三方之間的關係

(一)甲方為人才派遣機構,按用人單位提供的擬租人員的條件、租賃項目、租賃時間、工資待遇等為其選聘推薦擬租人員,並提供相關的人事管理服務。

(二)乙方為受派遣人員或被租賃人員,接受甲方派遣到租賃單位工作。

(三)用人單位為租賃單位,合理使用乙方完成約定工作任務。

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其中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方式

(一)甲方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招聘並派遣乙方到用人單位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應服從租賃單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其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具體崗位工作職責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依法確定。

(三)試用期內,如租賃單位按工作標準考核、考評後,確認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也可以將乙方退還。本合同履行期內,用人單位因業務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也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安全、衞生

(一)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施市規定的工作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二)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對乙方進行工作安全衞生教育。

(三)乙方從事有害身體健康的崗位工作,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併發放保健補貼。

(四)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施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如遇租賃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租賃單位安排租賃人員執行 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租賃單位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與租賃單位協商安排。

(二)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況下,乙方不得以應休假為由拒絕租賃單位的工作安排。

(三)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按照國家、施市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在合同期內,乙方應當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國家、施市規定的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帶薪休假待遇。

六、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紀守法,遵守租賃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愛護租賃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租賃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應保守租賃單位的商業祕密,未經單位同意,不得非法向外界提供租賃單位的任何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否則,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工資福利和支付方式

(一)乙方的工資標準由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工作的性質、要求及難易程度與租賃單位協商確定,並徵得乙方的認可。

(二)乙方的工資採取下列 方式支付。

、租賃單位按月將工資直接支付給乙方。

2、租賃單位將工資按月在次月5號前支付給甲方,然後由甲方在 0號前支付給乙方(需要繳納所得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繳)。

(三)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考核情況,對工作表現良好的人員,每月給予元以上的獎勵(試用期間不享受獎勵),獎金可由租賃單位支付給乙方;也可由租賃單位提供給甲方,由甲方隨工資一同支付。

(四)每年年終,甲方應當要求租賃單位根據效益情況,發放適當的效益獎金。獎金額由租賃單位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考核情況確定。效益獎可由租賃單位直接支付給乙方;也可由租賃單位提供給甲方,然後由甲方代付給乙方。

(五)乙方若是從事特種職業(駕駛、一線施工、焊接等)的人員,出工補助執行租賃單位規定,由租賃單位直接支付給乙方。

八、保險福利待遇

(一)租賃單位同意給乙方按每月元的基數為其繳納(①基本養老保險;②失業保險;③工傷保險;④生育保險)項保險;以每月元的基數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二)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屬(①一般②特種)職業,租賃單位 (①同意②不同意)為其辦理 (①意外傷殘保險 ②重大疾病保險)等輔助性保險。

(三)乙方的各類保險費用中,應由單位繳納的,由租賃單位按月在次月5號前支付給甲方;應由乙方個人繳納的,由租賃單位或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甲方每月 0號前為其辦理保險手續,並將辦理的情況及時反饋給乙方。

(四)如乙方因公傷、亡,由租賃單位會同甲方,通過政府社保機構,按照國家、施市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社保之外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有關規定需租賃單位支付的部分,由租賃單位承擔。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由租賃單位按照國家、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在合同期內,如乙方患有與其從事的工作相關的職業病,由租賃單位按照國家、施市有關規定,保證乙方治療,其工資和保險待遇由租賃單位按國家、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如乙方系女性,在合同期內,其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由租賃單位按國家、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被派遣人員的退還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和租賃單位可提前辭退乙方,並且不受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限制。

、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租賃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故意損害租賃單位合法利益的;

4、泄露租賃單位商業祕密,給租賃單位造成損失的;

5、拒絕向甲方提供其人事檔案去向及相關證明材料的;

6、無理取鬧給甲方聲譽造成損失的;

7、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和租賃單位可以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租賃單位按照國家、施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租賃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因租賃單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租賃單位不得退還乙方:

、乙方患病或負傷,尚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系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租賃單位按照國家、施市有關規定給予撫卹或者一次性經濟補償,同時解除本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租賃單位召回乙方:

、在試用期內的;

2、租賃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租賃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作報酬或提供合同規定的工作條件的;

4、租賃單位不按合同約定支付人才租賃管理服務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被派遣人員的人事檔案關係及户籍管理

(一)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管理乙方的人事關係和人事檔案,內容包括:

、負責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清理、歸檔、保管等工作,按規定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閲、借用、轉遞工作;

2、認定乙方參加工作時間、計算連續工齡;

3、為乙方辦理轉正定級,代辦初聘職稱,核定、記載檔案工資。

4、為乙方代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考);

5、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有關證明;

6、管理、接轉乙方黨組織關係;

7、認定並保留乙方原身份,流動時按國家規定辦理流動手續;

8、協助租賃單位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入本人檔案;

9、辦理乙方(大專以上)户籍遷至_______或落入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户的遷移手續,並負責乙方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0、為乙方建立個人誠信檔案;

、其他與檔案、户口有關的代理服務。

(二)乙方遵守現行的人事關係、人事檔案和户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和租賃單位做好管理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協助甲方和租賃單位將其人事關係、人事檔案轉入甲方,以便辦理託管手續;

2、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將其人事關係及人事檔案轉入甲方的,應配合甲方與其原單位簽訂借用合同,並提供與檔案有關的證明材料,以便為其建立個人臨時檔案和誠信檔案;

3、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户籍所在地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並協助甲方和租賃單位做好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4、若乙方在租賃單位特殊崗位上工作(如會計、出納、營銷等),還需提供擔保材料;

5、乙方系黨員的,如租賃單位有黨組織,應積極參加組織活動,按時繳納黨費;如租賃單位無黨組織,其黨費繳給甲方黨組織。黨員還應於每年底向組織關係所在黨支部交一份政治思想及業務工作彙報材料,如實反映自己的思想、工作情況。乙方系預備黨員的,由甲方或租賃單位黨支部按照黨章規定為其辦理轉正手續。

6、乙方應積極參加年度綜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送交甲方存檔。

十一、派遣人員管理費的分擔

(一)乙方的人事檔案管理費、户籍管理費和租賃人員管理服務費由租賃單位承擔;

(二)乙方辦理流動手續的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三)由甲方為乙方代辦的單項人事代理業務(如職稱評審或職稱資格考試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合同續簽和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乙方如願意續簽合同,至少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二)如租賃單位通知甲方不再租賃乙方,本合同終止,乙方到甲方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三)如甲方主管部門要求不再開展人才派遣業務,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本合同解除。

(四)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善後事宜。

十三、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合同期內無故辭退乙方,應按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根據約定的工資、保險費標準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給甲方、租賃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

(一)乙方與甲方解除或終止派遣合同之前,要與租賃單位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持租賃單位通知單,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後 個月內,應保守租賃單位的商業祕密。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可以向甲方申請派遣新的單位,也可通過人才市場自主擇業。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和租賃單位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委託人事代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略)

甲方: 市人才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租賃單位: (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派遣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勞務派遣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一、合約產生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以派遣方式為在甲方工作的人員提供各項勞動人事管理事務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派遣協議。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兩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可自行延長兩年。

三、派遣服務項目

1.人員招聘: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選定勞務人員,也可委託乙方協助招聘並由甲方面試確定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經甲方確定後,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後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勞務人員,甲方應事先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項。

2.勞動關係:乙方根據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的身份與就業狀態不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協調處理勞動爭議、勞務糾紛。

3.用工登記:乙方為當地户籍的員工辦理招工錄用和退工手續;為外省市的員工辦理外來人員就業手續;

4.員工檔案:乙方負責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檔、調檔與託管;辦理政審、出具各類人事(公證)證明。

5.工資支付: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支付清單,乙方負責承辦員工的工資發放,並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和其他應向國家統籌繳納的款項。乙方於每月15日發放員工工資。

6.社會保險:乙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按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申報、結算、繳納及新增、變更、轉移、封存、終止等手續。

7.工傷申報:乙方負責向政府申報員工的工傷認定、理賠事宜。

8.政策諮詢:乙方常年為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社會保障各項政策諮詢,解答和協調處理甲方提出的各種疑難問題,及時傳達最新政策法規和動態信息。

四、派遣費用

1.派遣人員工資福利費用

包括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費用及按國家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福利費用。員工社保的繳納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隨政府的調整做相應調整。

2.派遣服務費:

根據本協議服務項目,甲方按實際使用人數,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含檔案保管和勞動人事政策諮詢費用)。

五、派遣人員的核對

甲方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務人員數,於每月 20 日提供書面確認名單(包括當月離職人員清單)給乙方,由乙方根據名單依法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當月及次月社會保險申報、註銷等用工手續。

六、費用結算:

1、開具發票:乙方於每月_____日開具當月勞務費用發票交於甲方。

2、費用結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額支付上月派遣人員工資、社保、服務費款項。

3、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劃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4、乙方帳户資料: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銀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管理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甲乙雙方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作為人才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承擔各項相應義務;及時辦理用工登記、檔案轉遞、工資發放和社保繳費手續;申報和協助處理工傷事故及勞動爭議事件,承擔由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作為實際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各項基本義務:執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務;提供勞保條件;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福利;負責派遣員工職業病、工傷的救治。並在工傷、職業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報乙方,承擔因工負傷、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3)自派遣員工在甲方報到之日起並在合同期限內,工作時間員工由甲方負責監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對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獎懲規定、工作時間、工時制度、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據需要和政府規定確定,並由甲方於員工入職前書面告知員工。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按有關規定和約定,根據實際情況和責任大小補償或賠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修訂本協議。

(2)協議期限內,若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直至被派遣勞務人員使用完畢止,屆時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 篇2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各省、市地方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各省、市地方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各省、市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各省、市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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