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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派遣合同(精選22篇)

2023派遣合同(精選22篇)

2023派遣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2023派遣合同(精選22篇)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籤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籤):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2023派遣合同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總則: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選派乙方赴新加坡從事建築工程施工工作,工作準證為1+1準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履行完合同應視為乙方違約。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應無條件地接受甲方代表及僱主的領導和指揮,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和新加坡的法律、法令和風俗習慣,如因違法、違紀而遭受罰款或被驅逐出境等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個人承擔。

乙方如果不服從工作分配、聚眾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而被僱主辭退者,

其所交一切費用將作為罰款甲方不再退還;若乙方不能通過新加坡政府的體檢者及安全考試,其往返機票及相關費用由本人負責。

1-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應根據僱主的要求投入工作。乙方不論在哪個工地,其薪金髮放按該工地當時的定額標準執行。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乙方工資在扣除各種扣款後僱主於次月支付,支付貨幣為新加坡元。正常情況下,乙方平均月收入不低於1300新加坡元。

計件單價

1、模板(包括支撐)5.20--7.00新元/m2(視不同工程而定);

2、鋼筋綁紮60.00--120.00新元/T(視不同工程而定);

3、混凝土3.00—4.00新元/m3

4、半磚3.80新元/m2

5、一磚5.80新元/m2

6、內粉4.00新元/m2

7、地面沙漿2.50新元/m2

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其護照、工作準證、安全合格證及技術鑑定考試合格證書均交

由僱主保管。因看醫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護照可借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僱主保管。

乙方在新加坡期間,因工傷的醫療費由新加坡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法規定支付,除此

以外的醫療費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因病需要住院治療時,最多不能超過60天。經醫生證明乙方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乙方在工傷後無法恢復正常工作,僱主有權終止解聘並安排乙方回國。詐取工傷者根據新加坡法律要坐牢、打鞭。

在新加坡期間因沒有任務或因工傷(經指定醫院的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或死亡,

經甲方同意提前回國者,勞務管理費按國家相關規定退還。乙方如果不服從分配,表現不好、鬧事、不能完成僱主安排的工作,在僱主告誡後仍無改進而被僱主辭退者,甲方將不予退還此款。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2-1負責為乙方辦理赴新加坡入境手續和工作準證,並承擔相應費用。

2-2甲方收取乙方的勞務管理費不得超過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

2-3在工作期滿後,確保僱主向乙方提供由新加坡至中國的機票。由於某種原因機票沒有使用,屬僱主原因的,乙方應立即將機票退還僱主;屬乙方原因的,乙方退還機票款給僱主,機票由乙方處理。

2-4乙方到達新加坡後,僱主的安排下到指定的當地政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將由僱主承擔。如乙方不能通過體檢或三個月內發現身體不能適合工作,僱主將立即把乙方送回國,返程機票由乙方負責。三個月以後如發現乙方身體有異(在國內隱瞞病情者除外),不能再勝任工作,僱主將安排把乙方送回國,並提供回程機票。

2-5新加坡準證公司將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由僱主承擔。如乙方因工傷致殘、重傷或死亡,僱主將根據當地勞工法和保險條例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索賠得到的賠款按新加坡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甲方不再做其它賠償。如乙方發生死亡事故,甲方已被授權按新加坡當地的習俗辦理喪葬事宜(包括遺體火化),然後將死者骨灰送回國,費用由甲方負擔(僅限於新加坡勞工法所規定的保險範圍之內的事故,因非工作性質而造成的死亡除外)。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新加坡處理後事,甲方也無義務安排乙方家屬奔喪。

2-6僱主向乙方提供在工地或其它地方與當地勞工相應的居住條件,如需要,將負責住處至工地的正常上下班交通。

2-7乙方的個人所得税在每月工資中扣除,如果支付乙方個人所得税後,實際税款與所扣數字有出入,將採取多退少補但不退利息的辦法處理。需補部分,僱主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儘快提供各種個人資料給甲方,以便甲甲方為乙方申辦出入境手續。

3-2乙方的護照費、出國體檢費、外派勞務培訓費及自其居住地至新加坡的路費和食宿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服從僱主的安排和調動,努力工作、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如果乙方懶散、

不守紀律或挑釁鬧事將被辭退遣送回國,其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所交費用一概不退。

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保證不私自外出留宿或打工、不變更僱主、不參與任何形式的

罷工、不與新加坡公民同居,一經發現將被辭退遣送回國,並接受處罰。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經濟責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去新加坡工作或在合同期內要求回國,應視為乙方違約或乙方不

能通過新加坡安全教育考試,所交費用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3-6乙方應嚴格按僱主的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質量,確保業主驗收通過。對於操作不當造成的返工修補、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處罰。未經業主驗收的工程量,當月不予結算。

3-7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愛護機械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節約材料,無故丟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損失的要予以賠償。

四、乙方在新加坡一切活動必須維護甲方及僱主的聲譽及利益,不允許以另外的名義對外活動,更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及僱主有競爭性質的業務。若乙方在新加坡工作期間,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乙方所交費用一概不退,同時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私自改動,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到雙方完成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乙方回國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家屬: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3派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務保護和勞務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務安全、勞務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務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務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務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非洲剛果(金)的有關電氣項目開拓,提供項

一、派遣人員的要求和工作期限

1.對乙方派遣人員的要求:派遣一名在國內從事過相應的電氣工程施工安裝或管理工作的人員,年齡在55歲以下,具有相應的資質與中地剛果(金)項目部配合,為甲方提供項目信息。

2.工作期限: 派遣人員的工作期限暫定為6個月,最少3個月,最長12個月,工作期限按照派遣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日期計算;派遣人員在國外的作息時間與當地項目部工作作息時間一致;甲方可根據工程進度對工作期限予以延長或縮短,工作期滿回國。

二. 合同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合同費用:

本合同每月費用為人民幣11000元整(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不足一月按

日計算。其中包括乙方的管理費、乙方人員工資及個人所得税等。

2.支付方式:

a.本合同書生效後,甲方向乙方提前支付一個月的費用,即人民幣11000元整(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作為乙方人員出國準備的預付款。

b.以後費用每季度付款一次,即人民幣33000元整(人民幣叁萬叁仟元整)。 c.乙方每季度收到付款後提供相應數額的發票。

3. 乙方帳户:

開户行:信用聯社城區信用社

户 名: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帳 號:

三、甲方責任

1. 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2. 承擔乙方派遣人員的護照、簽證、認證、公正、保險及往返的國內、國際交通費;

3. 負責乙方派遣人員在所在地的交通、食宿、辦公費用以及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四、乙方責任

1. 向甲方如實提供派遣人員詳細簡歷其個人資歷及業績情況,供甲方審查選擇。甲方對擬聘人員提出的其他要求,乙方應如實解釋。

2. 乙方派遣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及所在地項目部的工作安排和各項公司規章制度,高標準地完成各項工作(每個月向國內彙報工作情況一次)。乙方人員應遵守外事紀律、當地的法律法規,並對其在國內,國外的行為負責。

3. 乙方人員還應參與當地項目部委託的其他工作,在交接完工作後方可離崗。

4. 如乙方人員到現場後不能勝任委託的工作及環境條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選。乙方人員回國,乙方自行承擔上述兩種情況下發生的人員回國費用,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5. 乙方人員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其他一切福利及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6. 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沒有合理原因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雙倍的預付款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之而遭受的其它損失。

五、違約責任

1. 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市場利率水平支付應付款延期的利息作為延期付款的賠償,本條不免除合同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2. 對乙方的下述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本合同的部分款項作為乙方違約的處罰,扣除的最高上限為本協議實際待遇及費用總額的10%,本條不免除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a.沒有嚴格執行當地項目部的各項制度,沒有結合當地實際,提供虛假的信息; b.有明確事實證明由於乙方技術責任,致使開發的項目存在重大問題。

六.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b. 受聘乙方人員違反法律法規;

c. 受聘乙方人員長期患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d. 受聘乙方人員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時;

e. 受聘乙方人員犯有擅自離崗或出走等其他嚴重錯誤時;

f. 甲方遇有公認的特殊情況,有權要求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及其受聘人員的各項費用,併為乙方受聘人員辦理必要的出入境等有關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b. 甲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任一方受國家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影響,而無法完成合同責任,則該方不應被視為違約,雙方友好協商合同是否以及如何繼續履約事宜。

2. 乙方派遣人員如出現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病故或工傷死亡),甲方按有關意外事件的責任與用人單位及有關部門全力配合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九、本協議的簽訂、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2023派遣合同 篇5

乳製品企業生產部勞動派遣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户,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工傷事故處理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6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員工,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責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 名,乙方可分批輸送,男女比例無。年齡:16-45週歲,國中文化,普通話交流,具有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1. 不能有怪異頭髮,男工頭髮不可過長,不可遮耳。頭髮不可染有豔麗顏色

2. 不可有紋身,男工不可帶耳環

3. 四肢不殘缺,手腳靈活

4. 男工確認手指發黃不可(嗜好抽煙,不能保證上班時間離崗要求)

5. 身體健康,不能帶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二、用工協議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協議期間內,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離職員工工資與在職員工工資同時發放;服務期間內,自離員工可享受服務期間的待遇,若甲方因生產需要補充人員,乙方在其員工離職後應按要求三天內必須補充人員至甲方保證生產;自離或辭職員工需退回公司配發的工衣、廠證等勞保用品,不退還者按甲方成本價在支付給乙方的總工資中扣除。未做滿8小時離職不結算工資。

三、乙方員工工資按照 元/小時計算。每月保底工時 小時(遇法定節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時不足 小時的(如請假、曠工等),

四、當月員工及乙方管理人員工資於次月 日前發放,遇節假日則順延;如有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拖欠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員到甲方工廠協助甲方管理員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廠的職員食宿標準免費提供,每月工資: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員,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員,以此類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實際在職人數為準,發放相對應管理人員工資)

六、用工協議期間,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需要終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屬違約行為。

七、在本協議約定用工期限內,乙方應保證其員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規章以及法律、法規。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員工或指示員工拒絕為甲方服務,不得發生批量員工拒絕服務或離職事件,如有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需與派遣的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併購買相關的意外保險,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由甲方負責僱主責任險。

九、如果乙方員工能夠在生產的產量、質量、數量上取得穩定的達標表現,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甲方可與乙方協商,續簽合同,延長本次委託用工協議期限。

十、費用結算方式

按工時結算:甲乙雙方需在次月的 號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輸送給甲方員工的所有工時。乙方輸送給甲方的員工,甲方按有效工時,按每小時 元支付給乙方,乙方派遣員工到達甲方入職滿30天后,甲方按在職實際人數一次性支付乙方車補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對本協議內容都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關內容,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雙方應誠實遵守本協議,甲方和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塗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如甲乙雙方發生協議糾紛,可申請訴訟,歸屬地:惠州。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7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餘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户,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後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

(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税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卹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卹金一併付給乙方家屬。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範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並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

管理

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繫,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後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週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出國後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後7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規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後果者;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餘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有損於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係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023派遣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信的原則,就勞務合作事宜,依法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為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為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佈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核定),並負責協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選拔,為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有限公司作為實體進行招聘,並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核面試後,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內,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甲方決定並向乙方通報後,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證據: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證明求職或試用期間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與事實不符的,採用欺詐手段獲得工作機會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並提供相關證據:

(1)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係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係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係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於武漢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勞務派遣關係或退回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到期時,符合本項(1)、(3)、(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應順延至上述情況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派遣人員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後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後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係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係,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託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派遣人員人選,但應保證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2)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製定各類規章制度,向派遣人員公開,並通過簽收、集中培訓等方式使派遣人員知悉相關內容,並要求派遣人員遵守;

(3)甲方可根據申報審批情況和崗位實際情況對派遣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派遣人員另行簽訂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5)甲方可根據需要與派遣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在終止或解除實際用工關係後,由甲方按約定給予派遣人員經濟補償,乙方應保證上述競業禁止協議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規定;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對甲方自行選擇的派遣人員,如不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

(3)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損害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有權代派遣人員向甲方追償;

(4)乙方可以應甲方和派遣人員的要求對甲方和派遣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應對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衞生條件,並保證女職工應享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保護權益,乙方派遣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規操作要求;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規定,保證派遣人員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將被派遣人員再派遣到其他單位,如有違反,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如因與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訴訟,使乙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或與乙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處理相關勞動人事事務;

(2)乙方應建立、管理或按國家規定委託有權管理部門管理派遣人員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係、工會關係;

(3)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因工作管理產生的勞動糾紛;

(4)乙方在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向派遣人員明確告知並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和執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5)乙方應督促、教育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落實派遣人員患病、負傷或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上崗時間的相關待遇;

(7)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雙方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費後,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並繳納社會保險;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勞務費用及派遣人員待遇

1、甲方須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包括:管理費、派遣人員的薪酬、國家規定的計提費用、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部分。勞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實後,甲方根據乙方出具的發票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户:

户名:××××××××有限公司

開户行:××××××××支行

行號:××××××××

賬號:××××××××

2、管理費支付標準 甲方根據合作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

本埠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核,並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為扣繳。

6、乙方應及時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於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於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採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為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

5、如派遣人員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辭職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補繳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外,還應按該派遣人員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約定為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後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於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後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甲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乙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由於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係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為準。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且視同為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9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餘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户,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後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税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卹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卹金一併付給乙方家屬。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範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並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繫,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後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週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

(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

(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

(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某重費。

2、出國後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

(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

(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

(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後 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規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後果者;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餘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有損於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係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仲裁 如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大連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2023派遣合同 篇10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勞務工。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現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暫定人,分別是

勞務派遣人員基本條件: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集體,能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或乙肝、結核等各種疾病。

4、具有資質和操作證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相關待遇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甲方應於時間轉入乙方銀行賬户(賬户名及賬號)。乙方根據派遣人員名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約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確因實際情況變化需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

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 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 督查的義務。

(八)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 員;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 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 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五、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標準:

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勞務派遣人員,按每人的標準進行考核支付。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前將勞務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 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 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並按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予以配合。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自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18月?日止。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1

根據規定試用期籤勞務派遣合同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務派遣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費用的構成: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後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後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後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_________________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2

甲 方:

地 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乙 方: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甲方系從事 公司,乙方系專門從事臨時工派遣的人力資源公司。現乙方將派遣部分員工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派遣員工到甲方指定場所開展勞務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本着互利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派遣的定義

1.1 派遣係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派往甲方指定場所工作的行為。

1.2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勞務費用。

第二條 協議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派遣到甲方的臨時工,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至所臨時工至本協議合同期限屆滿。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選擇

3.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出的具體要求派遣員工。該要求的內容包括: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派遣人數、工作期限及工作時間,所派遣人員應到位的時間等。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工作管理、勞動爭議及費用承擔

4.1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人員由甲方進行現場管理,乙方應配合甲方教育上述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符合法律規定。

4.2 甲方應當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和條件。

4.3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嚴重違反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退還該員工。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當盡力協助甲方安排更換員工。

第五條 甲方需求的服務內容及勞務費用組成及標準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的組成為:派遣服務費+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派遣員工的工資。

5.1.1 派遣服務費 元/月/人

5.1.2 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後10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及憑證。

5.2 乙方保證在每月 日前按時向所有派遣員工發放上月工資報酬,含津貼、加班費等,乙方不得無故剋扣和挪用。

第六條 勞務費用的支付

6.1 本協議勞務費用中的派遣服務費、住宿費均按月結算,於次月 日前支付。

乙方單位名稱:

乙方開户銀行:

乙方銀行帳號:

第七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3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

註冊地址 :____

經營地址 :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 性別 :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 __月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滿足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勞動政策法規為依據,就甲方為乙方招聘的員工,以人力資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經行管理的有關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甲方為乙方招聘的員工人數、崗位及期限

派遣員工的基本情況及具體工作崗位以“附錄——《派遣員工花名冊》”為準。當派遣員工發生變動時,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認可。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一、甲方派遣人員的管理

(一)勞動關係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簽訂《勞動合同》,與派遣員工建立勞動關係;

(二)社會保險

甲方接受並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由甲方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人事檔案

甲方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負責調轉和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併為員工出具人事檔案材料相關證明,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職稱申報或職業職能技能鑑定手續;

(四)如甲方為乙方招聘的員工是當年應屆畢業生,由甲方負責為員工辦理簽訂就業協議、落户等相關手續。

(五)員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對員工經行日常管理教育,並協調乙方與派遣員工的關係,維護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負責對甲方派遣的員工經行崗位職責、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及行業業務規範的教育,並對員工日常工作情況、遵章守紀及出勤等情況經行考核和記錄;

3.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由甲方負責重新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為避免引發勞動爭議,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上崗協議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按照法律規定期限通知員工或與員工進行協商,並辦理相關手續;

(1)乙方需要變更或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時;

(2)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或協議屆滿前,需提出該員工勞動合同或協議終止或續訂意向。凡乙方同意繼續使用,派遣員工本人自願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否則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3)員工經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時;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配合乙方對員工經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時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和調換不符合乙方崗位要求的人員,維護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2.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員工社會保險的完善,人事檔案的調轉、管理員工以及各項用工手續的辦理工作;

3.按照乙方要求安排調整或補充人員的招聘、面試考核,組織落實人員,與乙方充分協商確定招用人員;

4.及時妥善的協調和處理乙方與員工發生的各類爭議,配合乙方及時、妥善處理違紀員工問題;

5.配合乙方做好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與乙方共同處理派遣員工傷、病、亡的善後處理,依照湖北省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事故的鑑定工作。

7.負責在乙方配合下健全和完善統一的派遣員工崗位、薪酬和工作標準以及相關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勞動政策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切實保證甲方員工的合法權益;

2.負責派遣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經行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技能培訓;

3.及時與甲方聯繫反饋甲方員工的工作生活情況和遵章守紀情況;

4.負責甲方員工的工作任務安排和日常管理;

5.負責為甲方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6.員工發生疾病和工傷時,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做好救治、傷病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7.配合甲方根據乙方行業特點逐步健全和完善員工崗位工作標準和相關管理制度。

三.協議期間的相關費用

(一)派遣員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

1.派遣員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見附表):

(1)每月_______________日前,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考核後的工資數額,以貨幣形式,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的薪酬及用人單位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用。

(2)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法定節假日加班,由乙方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向員工發放超時工作報酬;

(3)乙方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社會保險費後,由甲方負責為派遣員工繳納。

2.派遣員工在乙方服務期間工傷亡的有關待遇,依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湖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承擔,善後事務處理事宜由甲方負責。

(二)派遣員工的管理服務費:

1、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現使用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的員工,由乙方按使用每名員工每月元(大寫每月元標準),按月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

2、管理服務費由乙方隨社會保險費一併支付甲方;

3、今後人員增減,乙方按照當月實際使用人數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

(三)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由乙方將派遣員工社會保險費及管理服務費按月支付甲方;

2、涉及本協議的社會保險費用遇有國家或本省頒佈或調整險種、標準和繳費比例、基數時,本協議作相應調整;

3、本協議終止後15日內,甲乙雙方對實際發生款項進行決算。

四、協議變更、續訂、終止與解除

1、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2、本協議期滿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使用甲方派遣員工,應於本協議終止前30日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續訂。

3、本協議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

(1)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付款時間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時;

(2)其它違反本協議約定,經雙方協商不能妥善解決時;

(3)協議期未滿,一方因本單位生產(工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本協議解除前甲乙雙方需本着對員工負責的原則,在妥善接續和處理員工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人事檔案問題後解除本協議;

5、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導致甲方與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償付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支付。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做如下約定:乙方與派遣員工簽定的《崗位協議書》和相關管理、獎罰等制度應提交甲方備案,經甲方確認後作為甲方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附件;

六、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

1、《派遣員工花名冊》及《派遣員工費用明細表》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湖北省有關規定想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附:.《派遣員工花名冊》

2.《派遣員工費用名細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5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税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籤認,項目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2023派遣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業務需要,向乙方提出 需求,同時乙方也具備該項目工作的能力,並願意承接該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謹遵以下條款: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 崗位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後工資 元/月。

2.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招錄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合同訂立後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聘人員,如有特殊原因須經乙方同意,或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甲方原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變更,應由乙方同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於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二)費用的來源及發放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由甲方提供勞務報酬工資表,經核准後按月按時發放。

2、甲方應支付按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在確定的序號後"√"或"×")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員工的體檢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以甲方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乙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並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年)支付,由甲方於 月 日將當 (月、季、年)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社保費及其它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規範用工。

2.確保派遣員工工作場所、設施的安全,避免發生危險,並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甲方若安排乙方派遣員工在特殊工種崗位工作,必須查驗相關證件或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方可安排上崗。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對不能按時保證派遣用工影響生產的,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5.甲方有權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用以規範管理派遣員工,並對其考核,每月及時報乙方。對違反企業管理規定的派遣員工的處罰,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甲方辭退不合格派遣員工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報乙方備案且要書面通知乙方辭退原因。

6.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員工考勤、工資分配明細、獎罰明細。工資表經甲方確認後,於每月 日前按當月實際發生額結算勞務費用,並轉賬到乙方。

7.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甲方對以下派遣員工可以書面形式退回乙方:並書面説明退回原因。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吸毒、販毒,參加伊等反動組織,盜竊企業財物。

(5)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適應崗位要求的。

(6)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8.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派遣員工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調整其崗位時須以書面方式告之乙方。

9.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遣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到崗工作,乙方派遣員工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勞動法相應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換休,乙確乙方派遣員工享有的各項權利。

10.甲方因生產組織發生變化或生產經營困難,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時,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員工合同期內甲方終止用工以及員工合同期滿終止用工,需給予派遣員工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手續。

11.甲方有義務審核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使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符合提前告知要求的條件下,按時提供合格的派遣員工。乙方對派遣員工進行政審及崗前體檢,經崗前安全和綜合治理等教育後,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派遣至甲方工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勞務費用後, 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准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

3.乙方負責派遣員工的工資計算和發放(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7日內發放完畢),以及人事、檔案關係的管理和各項社會保險金的收繳工作。

4.負責派遣員工各類保險待遇的申報,審批和發放工作。

5.乙方的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換人。

6.今後國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派遣員工政策出台,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

7.負責日常事務性的管理工作,如提供有關證明之類問題等。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的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從事與甲方業務競爭有關的工作。

2.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緻傷、致殘、致死,由甲方負責組織搶救,甲方負責召開事故分析會和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乙方負責相關事宜(住院手續、工傷鑑定)的辦理,工傷事故也由乙方統計、上報。工傷醫療費用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工傷保險機構和甲方負擔。工傷以及工傷員工舊傷復發醫療期間陪護費、交通費、生活補助費,陪護人員的工資、交通費、生活補助費按國家或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承擔。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因病不能工作,或醫療期滿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予以退回。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產假期間,甲方按生育規定執行。

5.派遣員工因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規定從工資額中扣除該派遣員工因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服裝的剩餘部分,並收回標誌、證件等,乙方應予以配合,並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對於移交乙方的員工,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種遺留問題由甲方承擔。

7、派遣員工上崗當月即交納社會保險,未產生工資無法扣繳的,個人部分由乙方墊繳,次月由派遣員工工資扣回;企業部份當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給派遣員工個人墊付繳納社會保險產生的勞動糾紛、工傷事故等,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八、結算方式。

按照約定,由乙方財務人員按月填寫費用結算表,經甲方審核、簽字蓋章,辦理結算手續。因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使乙方無法按時發放派遣員工工資及為其交納社保費用,所致損失甲方負責。

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未按時結算工資額、社會保險費用及管理費等,將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不按時給甲方出具發票或財政部門批准使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收據,將以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為基數,每日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它出現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如有變動,雙方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必要資料

1. 雙方營業執照(社團法人證書)、税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書等資質證明資料。

2. 《勞務派遣人員清單》。

甲 方:(單位蓋章): 乙 方:(單位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税 號: 税 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7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派遣合同 篇18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餘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賬户,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後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税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卹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卹金一併付給乙方家屬。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範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並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繫,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後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週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023派遣合同 篇1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2、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務的月勞務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於用工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並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約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八、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務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用工單位留存-----------_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20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民法典》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民法典》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

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2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派遣勞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係,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建立勞動關係。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素質、要求、各種待遇、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對其實施組織管理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託,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並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並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並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並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後可聘用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現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後,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係為乙方的員工。

(十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規定,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遣返給乙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並按有關規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係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並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户信息等商業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三)乙方應組織乙方員工進行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由甲方第一時間告知乙方,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

(五)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並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核,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並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後,由負責人員按企業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院由甲方指定也可乙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藥費,待乙方啟動工傷保險機制後一併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於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所有派遣員工(在崗及非在崗)當月依法應得的薪資: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管理服務費用如下:

(三)派遣員工在甲方的管理費用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未整月在職,管理費計算方式應為100元、30天*實際出勤天數,如果出勤天數為31天依30天計算。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五) 上述費用甲方在每月 日前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如遇節假日時提前。所有相關費用需要乙方開具相應的相關服務行業發票給甲方。

(六)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工工資結構詳見(附件一)

(七)甲方的計薪週期為每月 日至 月 日;

(八)甲方必須在每月( 日)將派遣出勤及加班人數統計出來,甲方考勤負責人於 日將加班及出考勤核對準確後交由乙方作為計算薪資的標準,

(九)在甲方按時支付相關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每個薪資考勤結束日所在月的次月 日前之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向派遣員工發放工資。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衝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為準。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派遣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籤: 派遣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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