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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合同(通用9篇)

勘察設計合同(通用9篇)

勘察設計合同 篇1

茲有工程

勘察設計合同(通用9篇)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甲方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附件二。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税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 %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浮點、税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 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後,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 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 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後,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後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

工程竣工後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後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後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後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於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罰款。

9.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 、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以下無正文)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擔保人:

乙 方:

勘察設計合同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項目經理: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3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勘察設計合同 篇4

委託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勘測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及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號文辦法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 至 公路施工圖勘察設計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設地點與規模

路線起點位於 ,經 ,終於 ,路線全長約 公里。

二、 技術標準及測設要求

(一)嚴格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xx)及有關規範、規範的要求進行勘測設計,確保設計質量。設計速度採用 公里小時,對局部地形複雜地段,可採用 公里小時。

(二)全線橋涵等人工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大、中、小橋及明函與路基同寬,橋樑不設人行道,僅設鋼筋混凝土防撞欄杆;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及路基150。

(三)平縱面線型設計,應貫徹在舊路的基礎上提高技術標準的舊路改建原則,儘量減少佔用農用地,併合理運用技術指標。

(四)全線路基寬度為9米,路面滿鋪。

(五)全路段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面層厚7釐米。

(六)對加寬利用的橋樑,應充分調查舊橋及舊橋面結構的現狀,需加固的應提出相應的加固措施,並計算其工程量一併納入工程預算中。

(七)對於老路改建加寬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間維護交通應提出合理、經濟、可靠的方案,要特別注意新舊路基的銜接,並嚴格按《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D30-1995)進行設計。

三、提交設計文件時間及數量

(一)要求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設計文件(含預算)。

(二)施工圖和預算甲組文件各8分,乙組文件及施工資料(路基橫斷面圖、路基設計表、涵洞佈置圖、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公路勘測定界圖)各4份,其中平面圖、公路勘測定界圖採用藍圖。

(三)設計文件要求按 境、 境單獨出版,裝訂成冊,其中預算甲組文件應予以彙總。

四、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項目按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第375號文通知及其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訂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第一冊)修訂本》執行並結算。

本路段地形類別定為 類,鑑於本設計為勘察設計,因此,測量費考慮一次定測係數(即1.5)。

動用鑽機進行路線及橋位工程地質鑽探,按《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有關工程地質勘察收費標準另行計費。

甲方負責的一至七項勘察施工準備費按“路線、橋樑勘測費及地質鑽探費之和的10&由乙方包乾使用”。

(二)本工程測量及設計費用估算為 萬元,此數額僅作掌握預付款及測設進行撥款的依據,待設計工作完成後,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單價、計算辦法結算勘測設計費用。

(三)分期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後2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為定金,結算時抵作測設費。

2、施工圖設計作業通過驗收後1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設計進度款 萬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經審核且乙方已根據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後,甲方將在30天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及計費標準付給乙方總測設費的80%,餘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後支付。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委託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外業勘測工作中發生的與地方有關的事宜。

2、接到乙方報告具備驗收條件時,及時組織外業測量驗收。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測設費。

(二)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和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及規定,按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精心勘測、確保測設質量。

2、外業工作結束後,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3、應根據設計文件的審核意見屬於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

4、乙方在進行上述3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5、負責對設計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設計文件或泄露文件內容。屬乙方泄露,除追查責任外,並扣罰泄露項目設計費的10%。

6、負責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會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實施過程中,負責設計的後期服務工作。

六、違約處理

(一)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銷合同,除應支付已完成部分測設費外,並以已付的定金賠償乙方損失。

2、路線方案經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審定後,甲方要求改變方案時,除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測設工作量的測設費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測設費,提交設計文件時間也相應順延。

3、不能按時付款,沒推遲10天罰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中途撤銷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由於勘測設計不周造成返工,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完善勘察設計,並按一下條款處理:

(1)測量誤差大而造成質量問題,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以上時,每超1%扣除相應部分設計費的10%。

(2)徵地拆遷超出預算的5%以上時,每超過1%扣除設計費的1%。

(3)地質鑽探資料不準確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時,扣除設計費2%;提供虛假地質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後的安全責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質量保證金,並視情節嚴重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3、非甲方責任不能按時交付文件,每推遲10天罰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為止。

(二)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報縣交通局調解,如仍有異議,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頒佈的建設(1996)號文中得條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分別送呈各方主管部門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5

委託方:

受託方:

鑑於委託方擬委託受託方承擔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且受託方同意接受該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第2條 勘察設計範圍

受託方需承擔的勘察設計工作的範圍如下:

全段線路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通信保護)、竣工圖以及相應的勘測工作;設備技術規範書的編制及參加設備評標;編制施工招標工程量、編制施工招標的標底及參加施工評標;負責土建、安裝施工、調試等階段的有關現場服務;提供設備技術規範書等工作。

第3條 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税),具體價格構成見《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第4條 合同依據

4.1 項目核准文件;

4.2 中標通知書(如有);

4.3 設計委託書。

第5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1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紀要、協議等文件;

5.2 合同協議書;

5.3 專用條款;

5.4 中標通知書(如有);

5.5 通用條款;

5.6 合同附件;

5.7 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如有);

5.8 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一致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6條 保證

6.1 考慮到委託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受託方,受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全部工作。

6.2 考慮到受託方將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委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付款。

第7條 詞語含義

本協議中所用詞語的含義與專用條款、通用條款中相應詞語的含義相同。

第8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條款。

第9條 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第10條 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2份,委託方執1份,受託方執1份;副本8份,委託方執4份,受託方執4份。

委託方: (蓋章)受託方: (蓋章)

年月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8

發包人(甲方):設計人(乙方):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程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本合同內容: 項目採用設計總包責任制,設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紅線區域範圍內的電力通道結構和土建、電力通道電器、自來水、強電(含外電接入)、綠化景觀(如有)等相關專業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所需的測量(包括地形和障礙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

第三條 勘察設計服務週期:

設計週期:15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確定後20日完成施工圖;勘察週期:滿足設計進度要求。

第四條 設計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

第五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暫定為:(大寫:貳佰捌拾萬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暫定設計費=估算投資額設計費費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資額暫按可研批覆中工程費,設計費費率為2.2%】暫定設計費:結算時設計服務費計價額以經高新區評審中心審核批准的控制價金額為準。

(2) 勘察費普通孔全費用包乾單價為: 1480 元/孔,暫定工程量為: 65 孔,植物膠鑽孔包乾單價為: 360 元/米,暫定工程量為: 160 米。暫定勘察費: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寫:壹拾伍萬叁仟捌佰元整 )(最終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3)測量費帶狀地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180000元/平方公里,暫定工程量為:0.105平方公里,橫縱斷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4000元/公里,暫定工程量為: 3.5 公里,暫定測量費:(最終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履約保證金為5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件及合同附件(含變更合同的補充協議書);

(4)合同技術規範書(含合同技術規範書的變更);

(5)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7)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價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須提供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收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收款銀行等相關信息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按確認書進行款項支付,由收款單位向甲方提供相應付款金額的正式發票。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合同的結算、價款結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設計週期完成設計工作並符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具體詳細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年月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勘察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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