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班合夥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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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甲方:
與乙方:
(身份證號:
)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以下培訓項目合作協議。
一、合作培訓項目內容為廣州市祕書學研究會教育培訓中心擁有的《國家祕書職業資格考證班》、《速記技術培訓》、《信息化商務祕書》等,其他現有或以後推廣的項目經雙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協議內。
二、甲方為乙方的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關的項目資料和必要的協助。乙方為甲方的培訓顧問,負責按照雙方商定的項目內容開展推廣工作,招收學員。
三、雙方僅為項目合作關係,不存在員工與企業的性質。甲方僅按照協議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項目的提成,其他費用乙方自負。
四、合作期從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除非經雙方商定再續,否則合作關係自行中止。
五、合作項目提成如下:
1、
(提成
%)
2、
(提成
%)
3、
(提成
%)
4、
(提成
%)
5、
(提成
%)
六、提成辦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續,收取學員所有費用後,以雙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額以學員收費的總額為基礎計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義進行招生的過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將由合作項目招收的學員轉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過程中會介入瞭解調查乙方開展招生的情況,若發現乙方有違反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若雙方出現不可調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機構予以裁決。若本合作項目出現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暫停或結束,雙方應本着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單位(學校):
代表:
乙方:
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
甲方:
乙方: 沈 傑 (講師身份證號碼: )
甲方 公司名稱 ,因業務開展需要,在對乙方 沈傑老師 學識背景及培訓資歷進行相關了解的情況下,聘請乙方為甲方的高級培訓講師,對相關培訓班進行授課,並在此基礎上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雙方在平等、尊重、互信的基礎上就培訓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合作內容
1、課程名稱:
2、培訓時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周 、周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共 天,每天 課時。
3、培訓形式:公開課
4、培訓地點: 市
二、費用支付
1、甲方按每天 元(大寫: )的課酬支付給乙方, 天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本協議所涉及的税金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提供發票。
2、本協議簽訂3日內甲方將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中,剩餘款項在培訓結束當日(即 月 日)中午以現金全額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如期開課,乙方不退預付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開課,需在造成違約事實的 3日內將預付培訓費用退回到甲方賬户。3、甲方承擔培訓師從講師開課前所在城市往返培訓地的差旅費和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用;甲方負責提前為講師預訂返程機票(或火車票)和酒店;講師於培訓前一天到達培訓地,結束當天返回。
講師銀行賬户:
户 名:沈 傑
開户銀行:農業銀行卡號
賬 號:62284 8033 21563 56211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培訓的舉辦方,負責業務的經營,包括對市場的分析、課程的前期定項、針對客户的招生工作、培訓場地及時間安排、培訓班的管理工作等。
2、甲方須提前跟乙方溝通培訓內容,以便乙方進行相關課程準備,並就培訓時間、培訓形式雙方達成一致並確認。
3、甲方在招生工作中,利用甲方自身的資源(包括但不限於網站、平面媒體廣告、電話、郵件、公司畫冊、其它宣傳渠道及甲方會員資料庫等),負責對講師及課程內容進行對外宣傳,提高市場對乙方講師及課程的認知度。
4、甲方負責在培訓前對客户的需求進行調查和了解,將客户公司類型及受訓學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乙方,以便於乙方針對學員做相關課程準備,使培訓課程更有針對性。
5、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地點及培訓設施的準備,一般包括多媒體投影儀、麥克風、白板、筆等,甲方安排專人在培訓現場協助講師。
6、乙方同意甲方在課程現場進行拍照、錄像,錄像時間不能超過4小時,照片和錄像資料需交乙方審核和備份,並且照片和錄像資料不得用於商業用途。
7、甲方負責在課程結束後,現場對學員進行培訓評估、填寫培訓調查表,並向乙方提供學員反饋結果、及現場授課照片;培訓結束後,雙方應及時交流培訓需提高及改進的地方;如有部分學員對培訓不滿意,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的辦法。
四、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為培訓服務的提供方,負責對甲方培訓班進行授課,並盡職盡責保證課程順利進行。
2、乙方收到甲方培訓邀請及雙方溝通後,應提前將講師真實背景資料及培訓課程內容資料發給甲方,供甲方用於課程招生宣傳使用,並保證講師個人資料的真實有效性。
3、乙方負責在開課前一週提供給甲方完整的電子版學員講義,供甲方準備複印給培訓學員上課使用;如講師授課所用的講義資料有修改或增補,乙方應把修改後的版本在結束授課後3天內提供給甲方。
4、乙方應提前到達培訓場所,並準備好授課所用的培訓講義、資料和筆記本電腦;
5、乙方應根據甲方所訂的培訓時間表,適時控制培訓進度,並保證課程內容順利完成;
6、乙方講師以甲方專業培訓講師的身份授課,並在培訓過程中只能以甲方的立場進行授課或宣傳,甲方負責客户後期相關培訓的跟進,受訓對象為甲方的客户,乙方不得對甲方的客户進行利益侵害。
7、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培訓結束後,對受訓學員針對培訓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以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必要及簡單的售後服務。
五、關於後續合作:
1、培訓結束後,在雙方合作滿意的基礎上,雙方將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甲乙雙方有維護對方知名度的責任,並允許對方在對外宣傳報導中提名。
2、針對後期的培訓活動,雙方應另簽署協議以再次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或以培訓確認書的形式確定合作細節;如果沒有,則按此協議執行。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授課、或授課內容嚴重偏離原訂培訓計劃,造成甲方培訓損失的,甲方除有權利不支付培訓費用(預付款退還甲方)及其他應當報銷的費用。2、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應當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標準為每延期一日,支付培訓費用的0.5%。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於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任何一方違約,均不在賠償責任之列.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關司法機構進行仲裁解決。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執行當天結束。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傳真:
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電話:
傳真:
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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