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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合同範本3篇

預售合同範本3篇

本文目錄預售合同範本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賣方:_________

預售合同範本3篇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户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户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並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餘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並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築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後,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並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築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後,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移交後,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税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閲、複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户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採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於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牆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籤、蓋章方為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籤):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已合法取得  市區 (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 年,自

 至

 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 ,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甲方已於

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

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户之日起至

日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後以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

%(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

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價款合計為

幣(大寫)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並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

  ,銀行賬號為

 。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數)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須於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

(大寫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

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

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雙方籤後,境內的應於三十日內,境外的應於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合同共同到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登記後至

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合同上背書,並按規定到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後三十日內共同到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户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税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填寫)。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

份,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留存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授權代理人:

 國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見附件一、房產平面圖

見附件二、付款方式

見附件三、裝修標準、設備標準及其他交用條件

見附件四、背書欄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

英文全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

日就

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

號的《

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於該合同訂立的同時,就該合同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合同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合同之規定終止該合同,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餘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合同簽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

  市政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政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須經

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户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於房屋交付使用時或於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 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章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上述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並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並實際交付)後,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佔有或使用,如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

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户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税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合同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他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徵及/或收取新的税費而發生的税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並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並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後,乙方在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

約責任,轉讓後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後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後,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於該合同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户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託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合同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作參考;其他文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互籤。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繫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後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於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附件五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證件類別及號碼:

國籍/地區: /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指定聯繫人姓名: /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公司)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營業執照/商業註冊證編號: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附件六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含定金);

2.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3.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4.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5.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6.剩餘之相當於購房總價

%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合同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並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

%購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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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准,取得位於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m2,土地面積______/m2(其中:基底分攤______m2、公用分攤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元/m2,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定,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築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三、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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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餘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 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 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説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範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後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6279090(語音信箱)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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