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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養護合同(精選30篇)

2023養護合同(精選30篇)

2023養護合同 篇1

甲方:

2023養護合同(精選30篇)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 湖畔新村、藍湖水岸 小區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

2、合同期限為1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草坪:①修剪:年普修二遍以上。②清雜草:每年除草三遍以上,控制雜草孳生。③灌、排水:無明顯缺水枯黃,有積水採取排除措施。④病蟲害防治:控制大面積病蟲害發生。⑤綠化內白色垃圾定時清理,無明顯暴露垃圾。

樹木:①修剪:喬、灌木每年適時修剪一次;籬、球年修剪二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一次以上。②中耕除草、鬆土:年中耕除草不少於三遍,及時拔除大型雜草,控制大面積雜草發生。③病蟲害防治:有針對性及時滅治,年噴藥不少於二次,控制大面積病蟲害發生。④扶正加固:發生倒伏及時扶正、搶救。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b、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c、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雙方約定支付相應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乙方工作時間為每週六天工作制;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d、每逢重大節日及臨時突發事件,乙方應服從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e、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綠化養護費1800元/月,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綠化養護費給乙方。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1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深圳市綠化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_______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導體有限______________司綠化項目的養護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養護範圍及養護內容

1.養護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

2.養護內容:_______________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補植、樹木扶正、病蟲害防治和檢查、

澆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草整形(形狀整齊劃一)、地被覆蓋植物(樹木、綠籬、草坪等)修剪植物防護、綠化垃圾清運等服務工作。

第三條 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為 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養護質量和考核

1.養護質量

(1)乙方的養護質量,必須達到《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要求。

(2)雙方對養護質量有爭議,雙方同意由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所約定的機構進行鑑定。

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養護考核

(1)乙方應認真按照園林綠化行業的標準、規範、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養護,接受甲方的檢查和考核。

(2)甲方可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和定期考核,發現養護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採取更換、重做、修復等一切補救措施,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於採取補救措施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3)檢查和考核的時間、標準、獎懲措施,雙方約定如下:

甲方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評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實施養護時,甲方將以郵件方式或微信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指定聯絡人),乙方需以一週內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月養護費中扣除10%養護費作為違約金,合同期內出現3次違約情況,甲方有權隨時有權向乙方提出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人力資源部 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義務。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向乙方發出任何指令。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託他人代行職權。

(3)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以書面發出或簽字,否則無效。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一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報告後一天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有必要時,甲方可更換甲方代表。如需更換甲方代表,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任甲方代表繼續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履行約定的義務。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

(2)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養護工作。

(3)乙方如需要更換乙方代表,應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任乙方代表繼續行使合同約定的職權,履行約定的義務。

3.甲方工作

(1)將養護工程區域內的樹木、草坪、花卉、綠籬及其它需要養護的設施,列明範圍或清單,雙方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養護範圍內的園林設計圖紙、以及養護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提供養護所需用水、用電的接駁點,保證養護期間的需要。養護期間的水、電使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進場後,甲方在養護現場提供的養護工具存放間,若沒有由乙方自行解決。

(5)在養護期間,若主管單位通知停電、停水,甲方應及時將停電、停水通知乙方,乙方應自行採取停電、停水期間的養護措施。甲方收悉停電、停水通知後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損失由甲方承擔。

(6)按照本合同約定,檢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7)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4.乙方工作

(1)根據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後,制定養護期內相應的總體綠化養護管理方案,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准,作為實施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後,應於三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2)建立完善的養護班組,制定養護崗位職責以及各崗位規範、操作規程、養護制度。根據合同約定,配備技術管理人員和養護操作人員。

(3)根據季節、氣候、土壤、植物的生長習性和生長階段及養護場地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開展養護工作,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做好養護區域的局部調整,保證綠化觀賞的整體性。

(4)負責區域內各類植物養護及日常巡視檢查,如發現各類苗木、設施有被損、被盜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立即進行補缺、恢復。

(5)開展養護工作時,嚴格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噪音污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文明施工;綠化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外運。

(6)養護期間,做好養護範圍內的地下管線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但甲方須在乙方進場前,將養護範圍內的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的情況向乙方進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對甲方發出的整改通知,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8)負責養護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養護工作人員的餐飲、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擔。

(9)服從甲方工作代表安排,依時優質的完成綠化養護;遇司重大活動需要在短期內完成綠化養護時,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完成。

第六條 養護方案及調整

1.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養護管理方案和養護計劃組織養護,接受甲方代表對養護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動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養護工作或調整養護方案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養護人員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乙方應遵從甲方要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因該項調整導致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養護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作業的有關管理制度,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在養護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養護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4)乙方必須為養護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須承擔養護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安全防範

(1)乙方在從事噴灑農藥、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樹木、修理設施、防颱防汛等工作時應自行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安全防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養護範圍內的各項設施能夠安全使用,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物品,應及時提請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換。對養護範圍內的樹林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場所,乙方應提請甲方設置安全警告銘牌。

(3)乙方進行防治病蟲害時,應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藥劑,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劇毒、高殘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害的藥劑。乙方噴灑藥物之前,須將噴灑時間、藥物種類提前報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時間和路線進行噴灑。果類植物在掛果期間不得噴灑藥劑,以防發生意外。殘留藥劑和容器,乙方應按規定妥善收集和處理。乙方未按規定使用藥劑,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甲方原因導致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費用。

3.環境保護

(1)養護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養護範圍內的垃圾應按規定清理、外運。污水、廢水未處理達標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共設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或實際情況進行施X、漚肥、噴藥。施肥、漚肥、噴藥不得造成綠化景觀和周邊環境污染。

4.事故處理

(1)乙方必須為養護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養護期間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並承擔因事故造成的任何費用。

(2)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八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本養護項目,雙方約定每個月合同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

(2)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養護變更或者養護補救措施,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本合同養護價款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a.合同訂立後,乙方每月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給甲方60天后,一週內甲方支付乙方每個月養護項目管理費 元。

第九條 養護施工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乙方自行準備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1)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自行配養護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養護所需機械、材料、器具設備。

(2)乙方應當對投入使用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的質量負責。

(3)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4)甲方發現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約定的機械、材料、器具設備時,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採取更換等,並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自然災害的,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損失,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養護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乙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損失費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調整養護方案,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養護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養護項目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附件

1.制定《園林綠化養護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需要參考相關標準實施養護。

2. 甲方提供的《EICC》(電子行業行為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需參考執行。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

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

2023養護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養護範圍及養護內容

1.養護範圍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養護內容:

(1)植物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植物保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設施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水體保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安保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急處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社會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項目招投標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單可作為本合同約定的養護內容。

雙方對養護內容有詳細約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單。

3.養護工作量的確認:養護範圍及養護工作量由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前確定。乙方進場後,如發現實際工作量與約定不符,應在進場後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養護工作量差異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____天內對實際養護工作量進行確認,並告知乙方,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4.乙方超出約定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養護工作,甲方不予計量。

第三條 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為___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養護質量和考核

1.養護質量

(1)乙方的養護質量,必須達到《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程》(DG/TJ08-19-20__)、《_____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_TJ_08-702-20__)、《行道樹養護技術規程》(DG/TJ08-2105-20__)、《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DBJ08-35-20__)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對養護質量有特殊要求時,雙方可以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對養護質量有爭議,雙方同意由下列____種方式約定的機構進行專業鑑定。

a._____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

b.雙方指定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養護考核

(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進行養護,併為甲方的檢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條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進行隨機檢查和定期考核,發現養護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採取補種、更換、重做、修復等一切補救措施,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於採取補救措施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2)檢查和考核的時間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質量不達標,乙方應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擔。若質量不達標責任無法明確或無法追究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本項目聯絡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本項目負責人。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養護工程區域內的樹木、草坪、花卉、綠籬、水生植物、水體、園林設施及其它需要養護的設施範圍或清單,供雙方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養護範圍內的園林景觀竣工圖紙、以及養護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地下設施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提供養護所需用水、用電的接駁點或由乙方配合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接駁點,接駁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4)根據招標文件向乙方提供養護管理用房、場地及機械設備,有權限定所提供標的物的用途,並保留對標的物的監督與回收權。

(5)組織召開養護作業要求交底會。

(6)在乙方開展養護工作時,協調乙方與政府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包括養護範圍內的遊客)的關係。

(7)在養護期間,甲方應及時將水電供應部門的停電、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應自行採取停電、停水期間的養護措施。甲方收悉停電、停水通知後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停電、停水或其它異常事件,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不能確定責任的,由雙方協商處理。

(8)按照合同約定,檢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10)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簽訂後____天內,制定養護期內相應的總體綠化養護管理方案,報請甲方審核批准,作為實施依據。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後,應於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2)建立完善的養護責任制度,制定養護崗位職責以及各崗位規範、操作規程、養護制度(包括節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颱期間的值班制度和應急搶險工作制度)。根據招投標文書或相關規定,配備具備相應技術證書(等級認定)項目負責人、技術管理人員、養護操作人員、安全管理員等並將崗位規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員的名單交甲方備案。

(3)根據季節、氣候、土壤、植物的生長習性和生長階段及養護場地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開展養護工作,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做好養護區域的局部調整,保證綠化觀賞的整體性,並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養護管理方案及相應進度統計表。

(4)在養護過程中,須安排專人負責養護區域內的自查工作,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並記錄台賬,如發現各類苗木、設施有被損、被盜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立即進行補缺、恢復。

(5)開展養護工作時,嚴格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噪音污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統一着裝、文明施工;並設置養護銘牌,標明養護單位、養護範圍、聯繫電話、監督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6)養護期間,乙方須確保養護範圍內的公用設施不受養護措施的影響。

(7)根據《_____市管線檢查井槓理和應急處置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發現異常情況應通知設施產權人並採取相應應急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對甲方發出的整改通知,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時,甲方可以另行委託他人予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負責養護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養護工作人員的餐飲、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建立和健全養護管理檔案,對養護管理工作中採集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時做好分析整理和歸檔保存工作,並報送甲方備案。養護管理期滿,將養護管理的所有檔案資料及養護範圍內的各類植物、設施完好地移交給甲方。

(11)根據相關規定,與甲方共同制定應急搶險工作流程,在規定的時限內響應各類突發事件。

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養護方案及調整

1.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養護管理方案和養護計劃組織養護,接受甲方對養護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動或其他原因,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養護工作或調整養護方案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乙方應遵從甲方要求,調整導致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3.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備與等級。

第七條 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養護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作業的有關管理制度,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一線從業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及安全教育,在進行風險作業時須落實相應措施,並由安全員監督指導。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養護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產生的費用。

2.安全防範

(1)乙方在從事噴灑農藥、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樹木、修理設施、清理道路或水體、防颱防汛等工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安全防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養護範圍內的各項設施能夠安全使用,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物品,應及時予以修理或更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對養護範圍內的樹林、水體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場所,乙方應提請甲方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銘牌,設置及更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承擔植物保護工作的,應採取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並優先考慮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對土壤進行消毒或防治病蟲害時,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_____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規定。噴灑藥物之前,乙方須將噴灑時間、線路、藥物種類提前公開告知。殘留藥劑和容器,乙方應按規定妥善收集和處理。未按規定使用藥劑,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環境保護

(1)合同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養護範圍內的生活垃圾應按規定處置,植物養護產生的綠化廢棄物由乙方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費用由______承擔。污水、廢水未處理達標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溝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設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施肥、漚肥,不得造成綠化景觀和周邊環境污染。

(3)養護期間,在枯水季節,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範圍和內容,清理水體淤泥,挖出的淤泥應作無害化處置。

(4)養護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修整水體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擴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變堤岸形狀、走向。

4.事故處理

養護期間,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事故按規定處置完畢後,按責任分別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養護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場地、材料、器具設備

1.乙方自行準備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器具設備

(1)乙方應根據養護要求自行配置養護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養護所需材料、設備。乙方的配置清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保證其自行配備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因不達標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提供的養護用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

(1)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下列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由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限定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權予以收回並追究相應責任。

(2)合同期內,甲方提供的標的物的使用權限為以下__項:

a.有償使用,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無償使用。

(3)雙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的交接時間: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簽收確認。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乙方簽收後由乙方負責保養保管,合同履行期間的運行、保養費用由____方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本養護項目,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計算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的招投標文件、確認的計算合同價款的工作量清單或預算書,可作為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因養護質量、養護工作等因素需調整合同價款,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養護變更或者養護補救措施,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按照以下____項支付本合同養護價款。

a.___________(時間)前支付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養護期間,進度款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支付期限為__________;養護期滿後,養護尾款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支付期限為__________。

b.___________(時間)前,一次性支付合同價款。

支付方式為財政直撥方式時,甲方應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請款手續。

3.養護款的支付與養護質量掛鈎。達不到合同約定的養護質量標準時,雙方約定在合同價款的____%以內進行核減。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應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后,乙方可停止養護工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及養護所需用水、電的接駁點,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養護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乙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調整養護方案,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養護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_

(4)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養護項目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____方法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養護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於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 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創造優美環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識,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公路段環境綠化(户外養護)

二、工程地點:三、工程範圍: 公路段及周圍綠地

四、時間: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雙方滿意可續簽合同。

五、造價:單位造價為9.00元/㎡/年,總造價:(人民幣) 元/年,

(大寫: )

六、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解決用水及相關協調工作。

2、按合同規定支付款項。

(二)乙方責任

1、按要求擺放各種花卉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2、委派專業人員對花卉進行日常養護。

3、及時對殘死苗木進行更換。

七、付款:經協商付款方式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於合同簽訂時支付,具體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 元,大寫: );第二次支付於當年 月 日前支付,具體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 元(大寫: )。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賬清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日月

2023養護合同 篇6

上海市園林綠化養護合同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園林綠化養護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

項目地點: 。

第二條 養護範圍及養護內容

1.養護範圍及面積: 。

2.養護內容:

(1)植物養護: 。

(2)植物保護: 。

(3)設施維護: 。

(4)水體保養: 。

(5)安保保潔: 。

(6)應急處置: 。

(7)社會服務: 。

(8)本項目招投標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單可作為本合同約定的養護內容。

雙方對養護內容有詳細約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單。

3.養護工作量的確認:養護範圍及養護工作量由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前確定。乙方進場後,如發現實際工作量與約定不符,應在進場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養護工作量差異的報告。甲方接到報告後 天內對實際養護工作量進行確認,並告知乙方,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4.乙方超出約定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養護工作,甲方不予計量。

第三條 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養護質量和考核

1.養護質量

(1)乙方的養護質量,必須達到《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 TJ 08-702-20__)、《行道樹養護技術規程》(DG/TJ08-2105-20__)、《園林植物保護技術規程》(DBJ08-35-20__)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對養護質量有特殊要求時,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

(2)雙方對養護質量有爭議,雙方同意由下列 種方式約定的機構進行專業鑑定。

a.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

b.雙方指定機構: 。

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養護考核

(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進行養護,併為甲方的檢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條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標準進行隨機檢查和定期考核,發現養護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採取補種、更換、重做、修復等一切補救措施,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於採取補救措施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2)檢查和考核的時間雙方約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質量不達標,乙方應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擔。若質量不達標責任無法明確或無法追究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指定 為本項目聯絡人。

乙方指定 為本項目負責人。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養護工程區域內的樹木、草坪、花卉、綠籬、水生植物、水體、園林設施及其它需要養護的設施範圍或清單,供雙方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養護範圍內的園林景觀竣工圖紙、以及養護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地下設施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3)提供養護所需用水、用電的接駁點或由乙方配合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接駁點,接駁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4)根據招標文件向乙方提供養護管理用房、場地及機械設備,有權限定所提供標的物的用途,並保留對標的物的監督與回收權。

(5)組織召開養護作業要求交底會。

(6)在乙方開展養護工作時,協調乙方與政府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包括養護範圍內的遊客)的關係。

(7)在養護期間,甲方應及時將水電供應部門的停電、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應自行採取停電、停水期間的養護措施。甲方收悉停電、停水通知後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停電、停水或其它異常事件,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不能確定責任的,由雙方協商處理。

(8)按照合同約定,檢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養護費用。

(10)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制定養護期內相應的總體綠化養護管理方案,報請甲方審核批准,作為實施依據。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後,應於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2)建立完善的養護責任制度,制定養護崗位職責以及各崗位規範、操作規程、養護制度(包括節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颱期間的值班制度和應急搶險工作制度)。根據招投標文書或相關規定,配備具備相應技術證書(等級認定)項目負責人、技術管理人員、養護操作人員、安全管理員等並將崗位規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員的名單交甲方備案。

(3)根據季節、氣候、土壤、植物的生長習性和生長階段及養護場地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開展養護工作,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做好養護區域的局部調整,保證綠化觀賞的整體性,並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養護管理方案及相應進度統計表。

(4)在養護過程中,須安排專人負責養護區域內的自查工作,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並記錄台賬,如發現各類苗木、設施有被損、被盜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並立即進行補缺、恢復。

(5)開展養護工作時,嚴格遵守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對噪音污染、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統一着裝、文明施工;並設置養護銘牌,標明養護單位、養護範圍、聯繫電話、監督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6)養護期間,乙方須確保養護範圍內的公用設施不受養護措施的影響。

(7)根據《上海市管線檢查井蓋管理和應急處置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發現異常情況應通知設施產權人並採取相應應急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8)接受甲方的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對甲方發出的整改通知,應及時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時,甲方可以另行委託他人予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負責養護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人身安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養護工作人員的餐飲、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建立和健全養護管理檔案,對養護管理工作中採集的各種信息、資料及時做好分析整理和歸檔保存工作,並報送甲方備案。養護管理期滿,將養護管理的所有檔案資料及養護範圍內的各類植物、設施完好地移交給甲方。

(11)根據相關規定,與甲方共同制定應急搶險工作流程,在規定的時限內響應各類突發事件。

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條 養護方案及調整

1.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養護管理方案和養護計劃組織養護,接受甲方對養護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動或其他原因,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養護工作或調整養護方案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乙方應遵從甲方要求,調整導致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3.未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調整養護時間或更改養護措施,以及降低用工配備與等級。

第七條 安全防護及事故處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養護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作業的有關管理制度,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對其一線從業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及安全教育,在進行風險作業時須落實相應措施,並由安全員監督指導。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養護工作。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產生的費用。

2.安全防範

(1)乙方在從事噴灑農藥、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樹木、修理設施、清理道路或水體、防颱防汛等工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安全防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養護範圍內的各項設施能夠安全使用,對於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物品,應及時予以修理或更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對養護範圍內的樹林、水體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場所,乙方應提請甲方設置禁止吸煙、禁止火種、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銘牌,設置及更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承擔植物保護工作的,應採取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並優先考慮生物防治等低公害防治方法。對土壤進行消毒或防治病蟲害時,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規定。噴灑藥物之前,乙方須將噴灑時間、線路、藥物種類提前公開告知。殘留藥劑和容器,乙方應按規定妥善收集和處理。未按規定使用藥劑,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環境保護

(1)合同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養護範圍內的生活垃圾應按規定處置,植物養護產生的綠化廢棄物由乙方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費用由 承擔。污水、廢水未處理達標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溝渠、雨水井等其它公共設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施肥、漚肥,不得造成綠化景觀和周邊環境污染。

(3)養護期間,在枯水季節,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範圍和內容,清理水體淤泥,挖出的淤泥應作無害化處置。

(4)養護期間,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修整水體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擴大水面,也不能擅自改變堤岸形狀、走向。

4.事故處理

養護期間,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事故按規定處置完畢後,按責任分別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養護施工所需管理用房、場地、材料、器具設備

1.乙方自行準備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器具設備

(1)乙方應根據養護要求自行配置養護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養護所需材料、設備。乙方的配置清單如下: 。

(2)乙方應保證其自行配備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因不達標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提供的養護用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

(1)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下列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由甲方提供: 。其中: 限定用途為 ,如超出限定用途,甲方有權予以收回並追究相應責任。

(2)合同期內,甲方提供的標的物的使用權限為以下 項:

a.有償使用,費用為 。

b.無償使用。

(3)雙方商定,甲方提供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的交接時間: ,地點: ,雙方簽收確認。

(4)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場地、材料、設備,乙方簽收後由乙方負責保養保管,合同履行期間的運行、保養費用由 方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1)本養護項目,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為 (大寫:人民幣 )。

(2)合同價款的計算如下:

雙方的招投標文件、確認的計算合同價款的工作量清單或預算書,可作為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因養護質量、養護工作等因素需調整合同價款,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養護變更或者養護補救措施,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按照以下 項支付本合同養護價款。

a. (時間)前支付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方式為: ;養護期間,進度款支付方式為: ,支付期限為 ;養護期滿後,養護尾款的支付方式為: ,支付期限為 。

b. (時間)前,一次性支付合同價款。

支付方式為財政直撥方式時,甲方應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請款手續。

3.養護款的支付與養護質量掛鈎。達不到合同約定的養護質量標準時,雙方約定在合同價款的 %以內進行核減。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應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 天后,乙方可停止養護工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及養護所需用水、電的接駁點,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或養殖物死亡,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

2.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養護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養護標準,乙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損失。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調整養護方案,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養護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養護項目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 方法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2023養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養護項目:____縣國税局機關院內、職工之家、老幹活動中心、網嶺分局院內苗木養護

二:養護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養護單價:10000元季,合計40000元(肆萬元整 )。

四:養護內容:花木、草坪修剪、防治病蟲害、施肥。

五:款項支付:工程款按半年支付,待甲方驗收合格後分次性支付。

六:其他:乙方生活自理,工具、農藥乙方自備,肥料由甲方供應。

七: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八: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規定,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出現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託乙方承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

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着裝,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元/平方米·年計算,綠化面積共平方米,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96528(玫萬陸仟伍佰貳拾捌元整)元/年。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後由乙方養護一季度後甲方需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布臵節日花壇、設臵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7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3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

工 作 要 求:

驗 收 標 準:

澆水 :

草坪、灌木為主

具體視天氣情況

保持植物良好長勢,不出現大面積枯萎等缺水現象。 施肥

平均2-3次/年

做到施肥均勻、充足、適度,保證綠化植物強壯、枝葉茂盛。 修剪整形

草地:6-8次/年

灌木:4-6次/年(根據長勢狀況而定)

喬木:冬季修剪一遍。

草地: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齊美觀無瘋張現象。

喬、灌木:植物主枝分佈均勻,通風透氣,造型美觀;綠籬整齊一致。

病蟲害防治

草地、灌木、喬木

2023養護合同 篇9

委託方(下稱甲方):

被委託方(下稱乙方):

為使甲方有個良好、清新、整潔的工作和生活綠化環境,甲方範圍的綠化委託乙方護養管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護管範圍

1、甲方同意將廠區內所有綠化及室內的綠化植物(含草地、樹木、花等)的護養工作委託給乙方。

二、護管費用

1、每月綠化護養費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仟圓整)。

2、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收據後的25日內支付上月綠化護管費用。

三、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2日止,為期壹年,合同期滿後雙方需要續約或解除合同則另行協商。合同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需賠償對方人民幣1000.00元。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免費提供水源給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須珍惜。

2)甲方負責廠區內綠化帶的治安問題,禁止甲方員工或外來人員隨意破壞廠區內的綠化樹和草皮。

3)非乙方原因導致草皮、花、樹木等被破壞,造成綠化植物死亡的補苗費用由甲方負責。

4)甲方有權力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工作建議。

2、乙方責任:

1)乙方需每週保證至少3次派遣一名或多名綠化護養員上門進行日常的護養、管理。

2)綠化護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工具、化肥、農藥等)由乙方負責。

3)綠化護養人員負責廠區綠化帶的所有維護工作,包括:

①視天氣情況澆水;

②定期適量施肥;

③打藥預防害蟲;

④清除雜草、雜物;

⑤對有造型的花木進行藝術性修剪;

⑥適草地生長情況修剪草地,保持統一高度,整齊美觀等。

4)乙方需對試用的化肥、農藥的裝置容器自行收回,按規範操作程序使用剪草設備,控制噪音,保持廠區的清潔、寧靜。

5)除正常維護外,甲方通知乙方需要作臨時修剪養護時,乙方須在當日或次日派人修剪。因乙方人員未按時到位,將扣除當月護管費用的20%作為補償金。

6)乙方方須保證廠區綠化植物健康生長,若使植物病、害蟲等導致植物枯死,乙方負責承擔更換或補種樹種的一切費用。

7)乙方保證派遣的工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講文明、禮貌,不得損害甲方的一切財物,否則雙倍賠償,並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處罰金額在當月的護管費用中扣除。

8)乙方護養人員在廠內施工時所發生的一切意外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

9)乙方每次入廠工作時應到保安室做好登記,明確工作內容與用藥名稱。

10)乙方不得使用我國禁用的農藥(如:A、敵枯雙;B、二溴氯丙烷(DBCP);

C.普特丹;D.培福朗;E.18%蠅毒磷乳粉;F. 六六六和滴滴涕 G. 二溴乙烷(EDB));H.殺蟲脒 I.氟乙酰胺;J.艾氏劑和狄氏劑;K.汞製劑;L.毒鼠強;M甘氟 等農藥),如發現有違反現象,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涵義。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天:指日曆天。

1.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合同文件。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中標通知書

2.3招標文件

2.4專用合同條款。

2.5通用合同條款。

2.6技術條款。

2.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聯絡。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並承擔一切費用。

6.5負責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並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承包人代表。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實施計劃。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准。

第10條延誤開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暫停工作。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覆。發包人收到報告後7天內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准。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提前的時間。

13.2承包人採取的趕工措施。

13.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於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質量要求。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後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並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籤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複核,批准後通知承包人。

第18條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後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後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後應在28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變更

21.1變更的範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准的施工順序。

21.2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後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後,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後,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後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範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違約。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採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索賠。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並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后未予答覆,應視為批准。

9.其他

第27條安全施工。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並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於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後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採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後方可實施。

第29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0.3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後,並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閲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

1.1發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發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__天。

第2條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後,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後的應排在前面,並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2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13條工期提前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條質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

6.變更第22條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

7.驗收第23條驗收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_________。

第25條違約_________。

第26條索賠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説明

1.1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水文氣象:氣象特徵、降水量及分佈、氣温

1.3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

第2條合同項目工作範圍及內容(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

第3條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發包人在每週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承包人應在每週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週(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週(月)採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質量管理

4.1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資料。

4.2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後,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治安保衞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5.2承包人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並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範圍內設置必要的標誌和信號。

第6條環境保護

6.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衞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除已徵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後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技術標準和規範

7.1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佈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範(不限於):

(1)《堤防工程施工規範》(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範》(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徵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範》(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鑑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採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堤防工程

8.1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後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於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脱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窪,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車輛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管護基地房台應達到邊坡平順、枱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①根據堤頂乾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後進行刮平碾壓。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杆)、排除積水。

8.2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後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後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脱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3)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交通,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壩號、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2護坡

(1)土壩坡:坡面平順,草皮覆蓋完好,無高稈雜草、水溝浪窩、裂縫、洞穴、陷坑。

(2)散拋塊石護坡:坡面平順,無浮石、無遊石、無缺石,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保持坡面清潔。

(3)幹砌石護坡:坡面平順、砌塊完好、砌縫緊密,無鬆動、塌陷、架空,灰縫無脱落,坡面清潔。

(4)漿砌石護坡:坡面平順、清潔,灰縫無脱落,無鬆動、變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枱面平整,無浮石、雜物。

(2)根石坡平順,無明顯外凸裏凹現象,無浮石、遊石。

(3)聯壩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0條水閘工程

10.1管理範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搞好綠化美化。

10.2土工建築物無水溝浪窩、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統、導滲及減壓設施無損壞、堵塞、失效;土石結合部無異常滲漏。

10.3石工建築物塊石護坡無塌陷、鬆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墩牆無傾斜、滑動,無勾縫脱落;排水設施無堵塞、損壞、失效。

10.4混凝土建築物(含鋼絲網水泥板)無裂縫、腐蝕、非正常磨損、剝蝕、露筋(網)及鋼筋鏽蝕等情況。

10.5水下工程無沖刷破壞;消力池、門槽內無砂石雜物;伸縮縫止水無損壞;門槽、門坎的預埋件無損壞。

10.6閘門無變形、鏽蝕、焊縫開裂或螺栓、鉚釘鏽蝕、鬆動;支承行走機構運轉靈活;止水裝置完好;門體表面塗層無大面積剝落。

10.7啟閉設備運轉靈活、制動性能良好,無腐蝕,運用時無異常聲響;鋼絲繩無斷絲、鏽蝕,端頭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無缺損、裂紋、非正常磨損,螺桿無彎曲變形;油路通暢,油量、油質合乎規定要求。

10.8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指示準確、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合乎規定,防雷設施安全可靠,備用電源完好可靠。

第11條圍堤、格堤、防汛道路

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2條生物防護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適生林、護堤地林及險工、控導、護灘(岸)、水閘的樹木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濫砍濫伐和人、畜破壞。行道林和險工、控導、水閘的樹木修剪整齊、美觀,魚鱗坑、澆水溝規整,存活率達到98%以上。防浪林、適生林、護堤地林株行距適宜,存活率應達95%以上;林區無高稈雜草。

12.2堤防、險工、控導、水閘等適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潔美觀,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高稈雜草。

12.3有景觀功能的工程綠化,可參照園林景區進行養護。

第13條管理設施

13.1位移、滲流、應力應變、震動反應等安全監測設施完好。

13.2遠程監控系統的現場設施、設備(儀器、傳感器等)完好無損壞,運行正常。

13.3排水溝完好,暢通無損壞,無孔洞暗溝、溝身無蟄陷、斷裂,接頭無漏水、阻塞,出口無衝坑懸空,溝內無淤泥、雜物。

13.4公里樁、百米樁、邊界樁、斷面樁、壩號樁、高標樁、交界牌、指示牌、標誌牌、責任牌、簡介牌、紀念碑等埋設堅固,佈局合理、尺度規範,標識清晰、醒目美觀、無塗層脱落、無損壞和丟失。

13.5水尺無損壞,標尺清晰,基座塗層無脱落;測流測沙橋完整、穩固,鐵件無鏽蝕、無塗層脱落。

13.6照明、通訊、安全防護等設施完好。

13.7護路閘(杆)開合靈活,標識齊全、醒目美觀,埋設堅固無損壞,塗層無脱落。

13.8管護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險房、啟閉機房、測流測沙房等,堅固完整、門窗齊全無損壞,牆體無裂縫、牆皮無脱落,房(屋)頂不漏水。

13.9景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乾淨整潔無損壞、塗層醒目無脱落。

第14條工程資料

工程檢查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規範,各類工程的維修養護資料要清晰整潔,內容真實、齊全、準確、規範,並要求及時上報、存檔。

維修養護資料包括:內部工作制度和辦法,汛前汛後工程普查資料,險工、控導工程根石探測資料,堤防隱患探測資料,維修養護方案及實施計劃,工程鑑定資料,原材料質量鑑定資料,檢查檢測試驗資料,單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總結,維修養護大事記,維修養護日誌,維修養護工作總結報告等。

2023養護合同 篇11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現就承包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造價: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小區的綠化工程

承包給乙方,其分次價格按甲乙雙方簽字為準。合同總價 元(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二、工程承包範圍

按 年 月 日設計的 的工程項目(即包括安裝材料部分、土建裝飾材料部分、植物部分等)進行承建施工。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工期:

整個工期為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分

一、二期進行。 月 日交付給乙方施工,若遇特殊情況和交場地時間推遲,工期可以順延。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壹套。

(2)參加隱藏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有權對不合格分部分項工程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對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及地方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自行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配合各個部門對乙方嚴格監查各種材料的質量關,嚴格抽查,尤其加強對設施、設備裝飾材料、植物、水電材料的抽查工作,絕對保證工程質量。

(4)監督乙方嚴格按甲方的圖紙施工,現場代表應積極配合施工單位對及時發現來自設計和其它方面的問題,積極協調和處理甲方有義務處理的現場疑難複雜問題,搞好與監理、質檢、設計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的關係。

(5)甲方有權監促施工進度,以使工程按期完成。

2、乙方責任

(1)熟悉施工圖紙,參加施工圖會審,做好編制施工預算及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等工作。以責任主體對待施工圖會審,認真領會設計意圖並發現設計上的問題。若在施工過程發現設計單位錯、漏、缺、碰等問題,乙方未向甲方及設計方提出進行修改,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若因甲方原因改變設計的,按有關條款執行。

(2)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規範和規程施工,切實做到保障、保量、保安全,按時完成工程任務,並做好各種技術資料的整理及見證工作。

(3)按時向甲方交送隱蔽工程驗收通知書及竣工通知書。

(4)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人身安全、環境衞生,凡施工中發生的人身病、傷、殘、亡事故和設備、工程質量事故等均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安全基金急需解決包括在總承包費中)。

(5)及時做好工程隱蔽圖和竣工圖的繪製工作。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後必須及時做好隱蔽資料、並繪製隱蔽工程竣工圖報甲方備案,若資料不齊,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且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日內向甲方交付竣工圖五份和竣工資料。

(6)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各種設施、設備、裝飾、噴泉、植物、燈具等由乙方負責保修 月(綠化 月包成活率100%的養護)。在此保修期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維修通知後 天內必須到場,並負責保質維修、維護,所需人工材料費概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接到通知 日內未進行維修,由甲方派人維修、維護,其費用在乙方維修保證金中扣除,並對每拖延一次處以罰款 元。

(7)乙方負責施工工棚及臨時設施搭設,派專人負責搞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文明施工和創衞工作。

(8)做好安全施工、高質量施工、文明施工貫穿施工全過程,搞好與相鄰單位的友好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所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9)遵守勞動部門管理,辦好用工手續,遵守治安管理規定,辦好外來民工暫住人口手續。

六、材料供應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購買,由乙方提供樣品,甲方 檢定質量,但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合格,否則甲方可以拒絕其入場。 價格必須經甲方認可並以甲方出據材料價格認定依據為準。如甲方認 定材料不合格可以拒收,由乙方退回原銷售單位,並承擔由此造成的 經濟損失。

七、工程質保金及財務結算

1、乙方進場後,甲方在 日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總價 元(人民幣)作為工作預付款;根據工程進度在 年 月 日甲方再付工程總價的 %,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爿支付給乙方工程款達到95%。

2、工程竣工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即將 工程交付甲方使用。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景觀工程交付甲方後,甲方在接到乙方報送的竣工資料 天內辦理完結算手續後,並付清工程款(扣除工程總造價的 %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 月內乙方 憑甲方出具的書面依據退還扣除的質保金,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資 金利息)。

4、付款方式:

5、經雙方平等協商,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國家新的定額和文件出台,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八、組織管理

1、甲方指派 為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監督,辦理現場簽證,協助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

2、乙方指派 同志為工程施工負責人,實施本工程施工全過程工作,派質安員 負責本工程的質安工作。

九、違約責任

1、若本工程質量不合格,甲竅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根由乙方承擔;乙方拒絕拆除和重新施工,甲方有權把本工程另行承包給其他公司,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拆除和重建所支出的一切費用,並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若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使用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支付本工程款,按違約處理。另賠償乙方應收款的貨款利息和乙方的其他損失。

十、其它事項: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中,若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施工執行過程中,若有未明確的內容,按相應法律法規處理。

十二、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所造成工程設施和園林花木等的損失。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處理。

十三、因本合同弓|J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工程承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工程技術負責人:

電話:

帳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工程技術負責人 電話: 帳號: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綠化養護有關規定,並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綠化養護範圍及內容:

1、項目地址:

2、養護總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綠化養護費用:

全年費用:x元人民幣/年(x)。¥x元/月。(單價:x元/m2/年)

第三條:綠化養護期限:

本綠化養護項目自x年X月x日開始x 年X月x日止。

第四條:綠化養護準備:

1、 甲方負責綠化養護的聯繫人:x。

2、 按甲方指定的綠化養護範圍進行養護。

3、 乙方負責綠化養護的代表人:x。

4、 乙方協助甲方做好綠化養護範圍內的植物品種、數量的核實。(該工作在一週內完成)。

第五條: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根據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和標準進行養護並接受甲方監督。(《北京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北京市城區綠地養護質量標準》)。

2、 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正常情況下,乙方須保證成活率100%(因甲方綠化苗木死亡率過高,乙方可新補種苗木,並且擔保其成活,費用另行結算)。

3、 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經雙方確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書面通知書後15天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並保證成活,費用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保證綠化內無雜草、無蟲害、無病死,養護所需一切資材:如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除草劑等均由乙方負責。

5、 對有造型要求的植物,必須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夏季保持花壇花卉鮮豔,樹木保持綠色(特殊樹木除外)。

6、 因不可抗力(颱風、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災害造成養護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員

素造成養護植物死亡的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但在冬季必須先行採取用支架對樹木進行必要的防護,材料可以用木頭或鋼管,具體材料費用由甲方認同後另行支付)。

7、 一年生植物,如各種草本類花卉的正常凋謝不屬於乙方負責範圍。

8、 關於國定節假日(小區重要活動),乙方要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如品種、方位、數量等)佈置花壇花卉,以增強節假日的氣氛(花卉費用另行結算)。

9、 各類因苗木種植和養護作業後所產生的綠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均由乙方負責清理出小區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0、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所發出的所有關於綠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為認可。

第六條:全年四季綠化養護工程規程:

甲乙雙方及時關注新的養護技術,互相學習,保持綠化養護工作科學有序的按照計劃開展。

一、 第一個季度(1月~3月)

1、 早春氣候乾燥少雨,本季度內應進行二~三次草坪春灌養護工作,並對土層粘薄的草坪,加施一次砂,增加草坪透氣性及平整度。

2、 對各種落葉及常綠樹種進行冬季修剪、抹芽。配製營養土,並普遍對各種樹木進行冬季施肥。

3、 及時清除草坪冬季雜草,保證草坪的乾淨、整潔。

4、 3月份天氣漸暖,許多病蟲害即將發生,要經常檢查,預防為主,及時防治。

二、 第二個季度(4月~6月)

1、 4月份氣温逐漸回暖,草坪開始萌發,需對其進行第一次割草,首次割草高度要求控制在5CM左右。還要對生長衰老或空頹較多的草坪進行一次“添播草籽”。

2、 各種樹木進入速生時期,除了抓緊大量補施複合肥外,還要結合樹姿修剪。

3、 對春季開花的樹種,花謝後,及時澆一次透水,並對其進行輕度修剪。

4、 春季是病蟲害的高發季節,要抓住時機,早預防,早發現,對不同的病蟲害針對性下藥治療。

5、 5-6月,每月對草坪進行一次修剪,並結合修剪及時清除草坪雜草。

三、 第三個季度(7月~9月)

1、7月份進入高温季節,草坪植物生長較快,割草次數不少於每月二次.9月最後一次修剪因控制在9月20日左右。

2、在連續高温炎熱天氣、必須在夜間或清晨組織灌溉抗旱。如遇陣雨暴雨較多,還要注意排水、防澇,特別要充分做好抗台防汛工作,加強值班巡視,發現吹斜吹倒的樹木要及時採取扶正措施。

3、 夏季是草坪病蟲害高發期,特別注意如草坪地下害蟲、草坪褐斑病、斑枯病、鏽病、枯萎病、病的發生,要及時噴灑地蟲殺星、多菌靈等藥劑及時防治。

四、 第四季度(10月~12月)

1、 下半季度氣温開始下降,草坪植物生長逐漸緩慢,可每月修剪1-2次草坪,最後次修剪因控制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之間。

2、 10月份是許多害蟲成蟲產卵時期,要撲滅多種成蟲和蟲卵,防治越冬害蟲,並因地制宜安排除草工作。

3、 本季度中要開始冬季樹木修剪工作,為了促使草木生長,樹木強健,姿態良好,減少病害滋生,應剪去病枝、枯枝、有蟲枝、下部側枝和樹冠競爭枝、過密枝等。

4、 12月份要做好用熟石灰漿塗抹樹幹的防寒工作。並做好甲方所指定的名貴樹和景觀樹的保護工作。

對於病蟲害的防治,首先採取園藝的方法,在此方法不奏效的情況下,可以用物理和化學的方法進行防治,對於化學方法必須採用環保農藥(禁用:敵敵畏(DDT),樂果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種類。

第七條:工作人員:

1、乙方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統一着裝、佩帶胸卡,並且遵守甲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認為不合格的人員。

2、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妥善保管和使用農藥等,因乙方工作人員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安排工作人員的人數為3月~10月份2人以上,11月~2月1~2人。夏季可將工作時間調整在早晨與晚上進行。

4、甲方提供休息場地,供乙方人員休息及存放工具。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養護達不到園林植物養護技術規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發出整改書面通知書或口頭通知。乙方5天內未於整改的,甲方可扣除當月的養護費用。20天內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必須把預先多收的養護費用全額退回。

第九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費用按月結算,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應在次月付清上月度養護經費。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誠信合作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2023養護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綠化共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們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每月應付綠化養護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

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月(每1個月)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第一月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月個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2023養護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現場勘查協商一致後,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庭院綠化地帶苗木種植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現場勘查意見對綠化場所損毀部位進行整修改造,承包金額為0.5萬元。

二、乙方於20xx年6月30日前在甲方辦公樓庭院綠化地帶指定位臵種植適齡桂花樹10株(300元/株)、球櫸20株(200元/株)、小紅櫸4650株(2元/株),所種植的苗木全部包活,種植苗木總金額為1.63萬元。

三、自乙方種植苗木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乙方負責對甲方辦公樓庭院綠化地帶苗木的壞死苗木補植、鬆土、施肥、澆水、清理垃圾及病蟲害防治、除雜草、修剪等工作。

四、20xx年11月前,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綠化地帶整修改造經費0.5萬元、購臵乙方苗木經費1.63萬元,以上共計2.13萬元(大寫:貳萬貳仟叁佰元整)。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2023養護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雙方責任感,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設計施工圖紙所包含的所有內容

二、工程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造價為人民幣 元,即人民幣 元整。 本造價內含兩年養護費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設計,採用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等完全總承包。承包範圍和內容:設計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綠化工程(詳見施工圖)。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為: 20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綠化工程養護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按工程進度每月支付完成產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後支付工程總造價的驗收合格後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剩餘 %的款項;

3、本工程價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x x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養護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後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範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並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並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範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籤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8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昌景小區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昌吉州寧邊東路

3、預定開工日期: 20x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園林綠化、種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根據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計劃)。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前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95%。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按月結算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 10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幣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 3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李海賓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甲 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結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19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涵義。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1.6?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天:指日曆天。

1.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不可抗力:指颱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_____、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佈新政策、法律和採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合同文件。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中標通知書

2.3?招標文件

2.4?專用合同條款。

2.5?通用合同條款。

2.6?技術條款。

2.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准後執行。

第4條?聯絡。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在簽訂合同後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並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並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並承擔一切費用。

6.5?負責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並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承包人代表。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實施計劃。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准。

第10條?延誤開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暫停工作。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第13條?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准。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提前的時間。

13.2?承包人採取的趕工措施。

13.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於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質量要求。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後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並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籤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第18條?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後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後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後應在28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並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變更

21.1?變更的範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准的施工順序。

21.2?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後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覆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後,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後,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後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後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_____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採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簽訂_____協議或確定_____範圍和_____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_____機構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_____或訴訟判決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違約。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採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索賠。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並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後7天后未予答覆,應視為批准。

9.其他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並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於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後承包_____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採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後方可實施。

第29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人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0.3?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後,並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閲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

1.1?發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發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__天。

第2條?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後,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後的應排在前面,並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2?審查批覆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

第13條?工期提前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條?質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

6.變更?第22條?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

7.驗收?第23條?驗收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_________。

第25條?違約_________。

第26條?索賠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説明

1.1?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水文氣象:氣象特徵、降水量及分佈、氣温

1.3?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

第2條?合同項目工作範圍及內容(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

第3條?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發包人在每週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承包人應在每週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週(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週(月)採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質量管理

4.1?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資料。

4.2?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後,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治安保衞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5.2?承包人應對_____、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並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範圍內設置必要的標誌和信號。

第6條?環境保護

6.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_____、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衞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並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後,除已徵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後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技術標準和規範

7.1?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佈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範(不限於):

(1)《堤防工程施工規範》(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範》(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徵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範》(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鑑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採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堤防工程

8.1?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後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於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脱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窪,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於管理與搶險_____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註清晰。

(9)管護基地房台應達到邊坡平順、枱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①根據堤頂乾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後進行刮平碾壓。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杆)、排除積水。

8.2?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後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後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脱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2023養護合同 篇20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市規劃與建設局和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本文來自織夢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

養護面積: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四、一年園林養護工作具體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氣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樹木處於休眠狀態。

1、冬季修剪:全面展開對落葉樹木的整形修剪作業;"">工作方案、附件2校園立花分佈示意圖、附件3主要園林植物防治方案)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灌溉: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款項。

2.甲方應及時購買綠化維護工作所需的物資,包括但不僅限於園林工具、花卉苗木、藥品、肥料。

3.甲方有審核乙方綠化養護效果的權利。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方未按約定的養護技術標準進行施工,甲方可下達書面通知,責令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完畢,若乙方期限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如遇重大活動或節日,甲方有權通知要求乙方進行臨時的修剪工作,但需要提前一週通知。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按照教學進度,組織現代農藝專業的學生進行綠化養護工作。

2.乙方進場施工及管理人員應服從現場衞生、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所使用的機械工具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施工。

3.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或分包。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養護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協商,協商同意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公章):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綠化共m²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 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 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每月應付綠化養護費用。

E、提供為乙方綠化機械存放場所以及其保管。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 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 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 m²·年計算,綠化面積共, 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年,季平均 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月(每1個月)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第一月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月個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委託乙方承包養護(簡稱養護),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一般條款

1、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共_________m2委託乙方養護。

2、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續約,但須提前一個月辦妥有關手續。

3、委託方法為乙方整體承包方式。

二、綠化養護工作要求

綠化養護工作分為基本工作項目(簡稱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項目(簡稱定期工作)兩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a、凡經園林專業技術人員鑑定確認與季節或立地條件不相適應的植物,在乙方接收養護前須作必要更換的,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b、全面監督、指導、檢查、驗收乙方工作。

c、在檢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之處,應以“質量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d、及時為乙方辦理結算,按時支付當季應付費用。

2、乙方責任

a、認真按合同標準養護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b、對甲方驗收不合格之處,甲方應及時進行適當的整改。

c、負責對合同範圍內綠地的主要觀賞植物進行掛牌宣傳,説明其品種原產地,生長特性及養護方法。

d、統一着裝,佩戴工卡上崗。做到工完場清,文明作業。

e、每逢重大節日,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費用另計。

f、為保證管理到位,乙方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養護記錄,建立綠化養護技術檔案。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

1、費用計算方法:

a、綠化養護費按平均_________元/m2·年計算,綠化面積共_________m2,綠化養護承包總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按實際面積乘以單價結算。

c、逢重大節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合理佈置花壇、園林小品等的費用由甲方按實際支付。

2、付款方式

a、綠化養護費按季度(每3個月)平均支付。合同簽訂時甲方應支付首期費用,以後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季度的養護費用。

b、養護區域的綠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責任補植花卉樹木,以及佈置節日花壇、設置園林小品等應甲方要求新增項目,在確定造價後甲方應先預付60%用於購買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餘40%在完工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中途退約:甲乙雙方無須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對方,退約方應支付另一方2個月的養護費作為經濟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根據乙方事先通知的作業計劃,安排專門人員協調解決水電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如強颱風、冰雹等)造成重大損失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補救辦法,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作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要求及檢查驗收標準》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_______________養護期為一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

四、 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合同到期後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範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並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並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範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籤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為創造優美環境,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識,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公路段環境綠化(户外養護)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公路段及周圍綠地

四、時間: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賃期滿雙方滿意可續簽合同。

五、造價:單位造價為9.00元/㎡/年,總造價:(人民幣) 元/年, (大寫:)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解決用水及相關協調工作。

2、按合同規定支付款項。

(二)乙方責任

1、按要求擺放各種花卉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2、委派專業人員對花卉進行日常養護。

3、及時對殘死苗木進行更換。

七、付款:經協商付款方式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於合同簽訂時支付,具體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元,大寫:);第二次支付於當年月日前支付,具體金額為合同價款的50%計幣元(大寫:)。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完賬清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養護合同 篇29

發包單位:(簡稱發包方)

承包單位:(簡稱承包方)

發包方綠化養護工程,由承包方承擔,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養護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閲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上馬海鮮港綠化工程(一期)

工程地點:上馬海鮮港鹽工醫院南側

工程內容:苗木養護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鹽工醫院南側苗木綠化帶,面積共計3953.1平方米,4元/平方米,年養護價格15812.4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養護管理標準:

1、根據對綠化項目養護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專業綠化養護管理,使之達到四季常綠。

2、根據苗木的生態習性,合理修剪,保持苗木整齊美觀,均衡周正,灌木一年三次,整形灌木、綠籬一年四次以上。

3、苗木生長旺盛,分枝均勻,冠幅豐滿,開穴澆水一年五次以上,施肥一年至少兩次。

4、及時清理死枝、枯枝、逸生枝,清除雜草污物,抹芽除蘗。

5、及時防止治病蟲害,其程度控制在10%以下,無藥害,藥物防治一年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一年兩次以上。

6、及時扶正,保持苗木挺直。

7、苗木:及時澆灌、施肥、修剪、打藥、防治病蟲害。

8、如遇旱澇及時救災,並加強養護管理措施。

四、合同工期

養護日期:五年(自20xx年11月27日起至20xx年11月27日止)

五、結算方式

1、依據養護標準,按現有苗木品種進行修剪養護。

2、養護費每平方米肆元。年度養護費分兩次付清:即年底付一半,養護期滿一年付清另一半。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發包單位(簽章): 承包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023養護合同 篇3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一、委託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環境景觀設計 項目地點: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

二、委託範圍及面積:

整個項目的景觀設計。項目總體景觀設計面積為約1.6萬平方米。

三、委託服務範圍:

3.1 設計方案

3.1.1 總體景觀設計概念方案(已提供)

3.2 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

3.2.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方案圖(已提供)

3.3.2 總體景觀設計景點意向圖(已提供)

3.3 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 (藍圖2套,光盤一份)

3.3.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圖

3.3.2 總體景觀設計總放線圖

3.3.3 總體景觀設計高程圖

3.3.4 總體景觀設計座標定位圖

3.3.5 總體景觀設計植物種植圖

3.3.6 總體景觀設計給排水圖

3.3.7 總體景觀設計電路圖

3.3.8 分項景觀設計圖

3.3.9委託設計所需出具的其他設計材料

乙方應保證所出具設計及施工圖紙能保證甲方能夠依照圖紙正常施工,設計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四、委託服務收費:

總價:260000元,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五、委託設計時間:

5.1 乙方於20x年 3月7日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1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方案。

5.2 乙方於20x 年3月7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2項,即環境景觀設計初步

5.3乙方於20x年3月20日前提交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3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施工圖。

六、設計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經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圖展板一套(設計文本電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經簽定認可的設計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內容,電子版CAD格式最終定稿方案圖,

七、付款方式:

7.1簽定合同後7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10萬(大寫:拾萬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設計文件資料,並提供全部發票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13萬(大寫:拾叁萬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設計效果甲方滿意後,甲方支付乙方剩餘部分設計費3萬元(大寫:叁萬元整)。

八、甲方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時支付設計費。

8.2甲方在景觀施工過程中如需設計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執行。

8.3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印乙方交付的設計圖紙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索賠。

九、乙方責任:

9.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圖紙等技術資料,否則甲方有權索賠。

9.3 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設計規範及設計標準進行設計,確保設計質量,並達到甲方滿意為止。

9.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份數提交設計文件給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發現有設計缺陷或錯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二日內應通過傳真或郵件或現場解決等方式及時進行更改與補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誤提交時間時,乙方須有甲方順延時間書面證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等服務內容,必須經甲方認可。

9.8乙方提交圖紙後在甲方施工的過程中應派人蔘與工程施工的技術交底、技術指導及工程工程驗收。

十、違約責任:

10.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按照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0.2 乙方如果未經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遲提交設計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對乙方進行違約處罰。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還已經支付的設計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10.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其他損失,除返還設計費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貳份 乙方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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