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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傷答辯狀(精選3篇)

個人工傷答辯狀(精選3篇)

個人工傷答辯狀 篇1

答辯人:

個人工傷答辯狀(精選3篇)

住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住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就自己與被答辯人(以下簡稱原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答辯人所患的煤工塵肺二期、輕度肺功能損傷病亦是原告處發生的工傷。

答辯人提供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認定工傷決定書》、工傷管理保險服務中心的《工傷保險證明》、《______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等證據,可以證實答辯人與原告之間於______年______月到______年______月存在勞動勞動關係。

另答辯人提供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等證據,亦可以證明答辯人所患的煤工塵肺二期、輕度肺功能損傷病,是原告處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傷殘四級的事實。

二、答辯人在原告處發生的工傷,原告理應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

答辯人自______年______月到______年______月,一直在原告的煤礦挖煤。

在答辯人在職期間,原告從未依法為答辯人建立健康檔案。

也未為答辯人進行任何入職身體檢查。

當礦方進行體檢時,發現答辯人有嚴重煤工塵肺病後,並沒有為答辯人辦理工傷理賠的情形下,對答辯人進行辭退,嚴重觸犯法律。

答辯人的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均符合規定,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內對前述認定及鑑定提出異議,貴院應當根據有關部門依法做出的鑑定結果,判令原告支付答辯人相關工傷賠償費用。

三、答辯人的相關工傷賠償數額應按如下方式計算

1、答辯人的職工人平均工資應按______元計算。

因原告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供答辯人工資單,根據貴院民一庭對______煤礦李______民事判決中已認定______市職工人平均工資為______元,為維護法院判決的權威性,本案亦應該按______元的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工傷賠償標準。

2、答辯人工傷賠償數額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四級傷殘的,傷殘補償金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另根據《______省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標準按照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診斷之日的年齡、傷殘等級及本人月平均工資核定,50週歲以上傷殘等級四級的為96個月。

因此答辯人應獲得的工傷賠償為117個月_________元/月=______元。

綜上,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在原告處工作數年,並已認定為工傷,答辯人理應享受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工傷待遇。

而被告拒絕支付答辯人工傷待遇是於法於情於理都不符的。

為此,答辯人向貴院提出答辯的同時,請求貴院裁決原告按工傷待遇支付答辯人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等費用共______元,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

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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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傷答辯狀 篇2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原告劉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後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療系統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經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係。結婚前後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

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適應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當初,我正是欣賞原告才答應與其結婚,我們結婚時,他只是一名辦事員。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村的家境,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後,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麼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願意改變自己,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係。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並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原告在其訴狀中理直氣壯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與他離婚,雙方也就離婚問題多次協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如果答辯人提出過離婚,親友們又何來"以原告先提出離婚"為由對原告進行指責呢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係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辯人願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願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緻的説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_____的家庭。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工傷答辯狀 篇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_____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並擔任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_____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並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認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係,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製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製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_____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_____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_____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_____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_____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據《_____》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_____,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標籤: 答辯狀 工傷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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