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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通用28篇)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通用28篇)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

甲方:上海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通用28篇)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户籍地址:

鑑於:

1、甲乙雙方訂立了編號為:【 】《勞動合同》和/或補充協議,依法建立了勞動關係;

2、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已經接觸到和/或將要接觸到屬於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

3、乙方理解和承認,其直接或間接地向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將嚴重損害甲方的利益;同時,其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與甲方的競爭行為,或者為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務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離開甲方時以及離開甲方後的保密義務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一致並締結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1條 商業祕密的定義、表現形式及範圍

1.1商業祕密的定義: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是指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職務或執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任務而開發出來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向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的而為乙方所瞭解到的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擔不限於商業性、技術性信息等(以下合稱“商業祕密”),但通過外界能夠公開獲取的除外。

1.2 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商業性、技術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產品或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程序、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管理訣竅、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價格體系、貨源情報、產銷策略、銷售方法、市場情況、產品情況、各種技術、各項服務、投資情況及其他任何影響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現有以及正在開發或構思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4)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財務狀況、財務計劃以及其他相關信息和資料;

(5)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計劃、產品或服務開發計劃、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和客户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和資料;

(6)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潛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潛在客户所僱傭的關鍵人員的身份;

(8)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獲得客户業務的渠道;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10)與乙方的職務開發成果相關的所有信息和資料;

(11)符合本條商業祕密定義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祕密”等字樣標記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項下商業祕密的表現形式為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件、內部書刊、函件、圖紙、報表、磁盤、膠片、幻燈片、照片、錄音帶、電子郵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記錄載體。

1.4 本合同項下關聯公司是指與甲方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間接擁有或者控制關係、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關係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 _ _】公司、【_____ ___】公司、【___ _______】公司。

1.5 本合同項下的客户是指乙方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一年前已經屬於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離開公司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或者準備發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應商。

第2條 知識產權

2.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配合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法律規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權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權利的智力成果,推定為屬於本條1款規定的歸屬於甲方的知識產權。

2.3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乙方承諾將其在甲方任職之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無償使用於甲方的工作,並保證該權利的使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損害第三方的利益。

2.4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使用、實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因乙方侵權行為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張權利,並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一切損失向乙方追償。

第3條 乙方保密義務

3.1 乙方應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乙方應嚴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規章或制度,不得將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規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員工)提供、泄露或者公開,亦不得用於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規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處的,乙方應本着忠實、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維護甲方保密信息的機密性;

(3)乙方應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4)乙方應及時發現並向甲方彙報應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範圍內,正確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職責範圍之外使用。

3.2 本條規定的泄漏、提供或公開包括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為。

3.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者離開甲方之後 (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提供、公佈或者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關保密信息已經公佈或者實際上已經公開之日止。

3.5 乙方應於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時,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時間以及其他要求返還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載體,不得扣留、帶出、轉讓或者擅自銷燬。但是,相關保密信息載體為乙方自備的,可以由甲方將保密信息複製,並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後,返還給乙方。

第4條 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

4.1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反保密義務:

(1)將保密信息私自抄錄、複製、轉發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帶出甲方或者提供給第三方閲讀、保留、複製、傳遞等的;

(2)將保密信息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給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第三方的;

(3)未經甲方授權,擅自使用、對外公佈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離開甲方後,以在甲方任職期間獲知的保密信息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5)以其他任何途經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

4.2 違反保密義務的除外情形

(1)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職責,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正確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為履行法定義務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範圍僅限於為履行法定義務而必須執行的該等法定義務所明確規定的內容,且應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後在最短時間內通知甲方。

第5條 競業限制

5.1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有效期間內以及自《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無論何種理由)之日起【 】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關係的第三方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業務。該等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户進行包括提供服務、收取訂單以及可能發生直接或者間接轉移甲方業務或者對甲方業務產生或將會產生不利影響行為等商業性接觸;

(2)乙方不得在與甲方有直接或者間接競爭關係的第三方任職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自行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從事同類業務。

5.2 本條規定的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第三方是指在技術、生產、經營、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間接取得生產經營優勢或經濟效益方面與甲方存在利益性衝突的任何第三方。

5.3 本條規定的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業務的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在甲方的客户處任職;

(2)自行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技術、管理、銷售、諮詢等業務;

(3)通過利誘、遊説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係;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5.4 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競業限制義務,豁免義務通知發出日之後未支付的經濟補償費終止支付,甲方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義務亦終止。

5.5 甲方違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無正當理由故意剋扣競業限制補償費的,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

第6條 競業限制補償金

6.1 作為乙方離職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對價,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間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以下簡稱“補償金”)。

6.2 補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體金額由甲方在《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中明確告之。甲方保證該補償金的金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6.3 甲方將在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日/終止日後的【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離職當月的補償金,以後的補償金將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 】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補償金的銀行賬户,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補償金支付到該賬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時指定銀行賬户,導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規定及時支付補償金的,甲方不構成違約;如乙方指定的賬户發生變化,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於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賬户進行的支付,視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支付補償的義務。

第7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經乙方書面要求後在10個工作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元的違約金。因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導致甲方發生損失,且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乙方在職期間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仍然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3 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違約金與甲方損失的差額部分。並且,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4 乙方在離職後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競業限制義務的,應當承擔如下所有違約責任:

(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補償金;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3)對甲方因其違約行為遭受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4)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合同。

7.5 本條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如果甲方的損失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的調查費、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律師費)。

第8條 通知

8.1 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當面送交、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繫地址。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聯繫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當面送交的,交付當日為送達日,以書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過向本合同所列的聯繫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8.2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第9條 爭議的解決

9.1 基於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9.2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10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的條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或法院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執行力。

10.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遲執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並不代表其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構成懈怠或放棄本合同項下其他權利或對對方當事人義務的豁免。

10.3 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使用中文製作,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6本合同的內容,如與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

員工姓名:

簽約時間: 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協議各方:

X有限公司,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甲方,辦公地址為【 】,法定代表人為【 】(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 】,【 】國家之公民,身份證號/護照號為【 】,住所地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乙方系甲方員工,雙方已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乙方在工作中有機會獲得甲方及其關聯方(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的保密信息(定義見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甲乙雙方均認為,未經甲方授權,任何披露、使用、處置保密信息的行為都將不利於甲方的業務開展,並將給甲方造成嚴重且深遠的損害和損失。

基於以上共識,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甲方關於保護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有關規章制度,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職期間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有關事項,簽訂本保密協議(“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或者其附件另行給出了不同定義,否則本協議及其附件所提及並採用的概念均按如下定義理解,各條款不再做具體解釋:

1. 關聯方:

係指與甲方具有下列關係之一的任何國內或國外的合夥、合資企業、甲方或其他形式的企業和/或實體:直接或間接控制甲方、直接或間接接受甲方控制、或與甲方直接或間接地共同受控於第三方。

2. 保密信息: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以任何形式記載或保存的(包括口頭的和書面的、全部或一部分、原件或副本)甲方或其關聯方不公開的或未經公開的信息:

(1) 技術保密信息:

技術方案、技術指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改良、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數據庫、系統、程序、操作手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檢測報告、技術文檔、研究開發文件、技術開發革新成果等;

(2) 經營保密信息:

服務內容、產品信息(不限於產品原材料、產品配方、成份、組裝方式等任何與產品相關的信息)、經營手冊、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市場計劃或預測、不公開的財務信息、價格政策、正與甲方或其關聯方進行聯絡洽談的商機、產業(行業)不公開信息、營銷方案(含計劃、經營策略等)、採購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商業合同或備忘錄、業務函電、招投標文件、甲方經濟狀況、工程名稱、競標價格、發包對象、工程成本、扣率、現在和未來的業務計劃、供貨網絡等;

(3) 管理保密信息:

保密方法、會議紀要、未經公開或公告的甲方決議、未經公開的會議討論意見、培訓資料、員工信息、人事檔案資料、未經公開的政策調整、工作備忘錄、工作報告、甲方及其關聯方正在討論或者談判的事實、文件及進度狀況(包括本協議)、薪資水平、準備提起訴訟的案件、正在訴訟未判決的案件等;

(4)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信息:

專有知識、專用技術、設計權、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等;

(5) 其他保密信息:

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甲方或其關聯方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甲方已採取加鎖加密代碼等防範措施的信息、在載體上注有保密標誌的信息,以及經甲乙雙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式聲明並確認的其他保密信息。

3. 競爭業務:

指(1)甲方或其關聯方正在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2)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所經營的上述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4. 競爭對手:

指除甲方或其關聯方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5. 離職通知期

指無論因為甲方或者乙方原因,在雙方或一方確定並通知對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始,至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正式解除或終止之日的期間。

6. 權利人:

本協議所稱權利人,是指依法對保密信息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甲方、其關聯方、甲方客户或者任何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

二、保密內容和範圍

1. 凡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均視為本協議項下乙方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內容及範圍。

2. 凡乙方受甲方僱傭期間獲取或知悉任何涉及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之保密事項時,乙方應認識到,除非甲方特別説明該事項不屬於保密事項的,乙方應當自覺將該事項視為保密事項。

3. 本協議第一條定義部分所述保密事項包括任何能夠反映該事項所含信息的材料及工具,不論其載體為書面、傳真、電話記錄、電子形式、錄音錄像形式或任何其他可能的形式。

4. 乙方負有嚴格遵守本協議約定的謹慎義務,乙方不確定或不清楚保密事項不能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乙方在僱傭期間當不確定某些具體內容或信息是否為甲方保密事項時,應當向甲方相關部門詢問,並由甲方鑑定其性質。在得到甲方書面答覆之前,乙方不可擅自進行下述第三條“保密義務”第1款所述任何行為,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

5. 不論乙方是依其工作便利或者依任何其他方式,乙方受甲方僱傭期間獲取或知悉的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保密事項,乙方均具有保密義務。

6.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的保密事項之範圍,不限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接觸、獲知的保密事項,還應包括乙方自入職以來,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獲知的保密事項。

三、保密義務

1.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實施如下行為,無論是通過其個人或其同事、代理、親屬或其他任何形式,也無論代表是其個人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

(1) 向不必要知曉保密信息、或無權知曉保密信息、或與保密事項無關的個人或組織直接或間接地披露、泄露、談論、交流獲知的保密信息;

(2) 未能妥善保管與保密信息相關的資料,導致與保密信息無關的個人或組織知曉、接觸到該保密信息,或者私自將涉及保密信息項的材料及文件等載體攜帶出或傳遞至甲方可控制範圍之外;

(3)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因職務獲取的保密信息發表、公開,或擅自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印、打印、複製、拷貝等行為;

(4)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向與保密信息無關的個人或組織披露、交付或者提供保存或記載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碼、代碼、或鑰匙,或者蒐集、盜用與自己工作職責無關的保存或記載保密信息的材料、工具、密碼、代碼、或鑰匙;

(5) 設立、從事、參與或經營任何實體;

(6) 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內(無論是否與甲方具有競爭業務)擔任任何職務或者擁有利益,上述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僱員、董事、監事、經理、合夥人、管理人員、顧問、銷售代表、投資人或代理人、股東等;

(7) 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提供諮詢建議、財務支持或擔保;

(8) 引誘、遊説或接近,或者企圖引誘、遊説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解除其與甲方或該關聯方的勞動關係;

(9) 引誘、遊説或者企圖引誘、遊説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其他員工到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競爭業務的單位任職或參加諮詢活動;

(10) 引誘、遊説或接近或企圖引誘、遊説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將要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有業務往來的個人、組織終止該等業務往來,或者引誘、遊説或企圖引誘、遊説該個人、組織與乙方進行個人交易和業務往來;

(11) 引誘、遊説或接近或企圖引誘、遊説或接近任何正在或者將要與甲方或其關聯方就業務合作進行談判的個人、組織終止該等談判,或引誘、遊説或企圖引誘、遊説該個人、組織與乙方進行個人交易和業務往來;

(12) 發表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其關聯方及其各自董事、管理人員的名譽、聲譽及利益的言論,或披露此類信息;

(13) 利用職務便利或僱傭期間掌握的保密事項等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商業就會,或與甲方競爭,接受甲方任何客户的訂單,或為本人或其他個人、組織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14) 以任何方式引誘、勸誘或説服,或者企圖引誘、勸誘或説服,或者以任何方式干擾甲方業務或者試圖做出任何前述行為以使(i)甲方的任何現有客户成為與甲方或其關聯方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業務的實體或個人的客户,或(ii)甲方或其關聯方的任何現有客户或供應商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合作;

(15) 從事任何與甲方或其關聯方業務相同或相類似的其他活動。

2.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均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 乙方在職期間若接受外部邀請進行演講、交流或授課,應事先徵得甲方批准,並就可能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內容徵求甲方意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使用。

(2) 乙方應妥善保管與保密信息相關的各種材料、工具或者工作密碼、鑰匙,不對外提供和泄露,無論該材料、工具、密碼或者鑰匙是否因乙方工作原因獲得。

(3) 甲方客户對甲方提出保密要求的,乙方應遵守甲方與客户簽訂的保密協議。

(4)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蒐集與自己工作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並應當自覺迴避與自己無關的保密信息。

(5) 乙方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發現無關人員知曉、接觸到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進一步泄密,並及時報告甲方。

(6) 除甲方書面同意,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情形外,乙方不享有任何能夠成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免責理由。

(7) 乙方同意:為保證甲方有效掌控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甲方保留閲讀、複製、刪除和保存所有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發送和收到的電子郵件、各文件、資料的權利,無論該郵件、文件或資料是個人用途還是公務用途,並且所有該等郵件、文件或資料都是甲方資產。

(8)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盡謹慎義務,採取任何必要、合理努力,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保密事項,以保持其機密性。

(9) 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協議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否則,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形下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10) 當甲方要求收回其所有的保密信息,乙方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保密信息,以及描述、概述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描述、概述該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副本、影印件、摘錄件。

四、知識產權歸屬

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或其關聯方的資源、設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其關聯方的物質條件、技術信息、硬件設施、軟件設施、辦公場所、機器設備、業務信息等)或工作時間產生的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數據、圖形、文檔、源代碼或其他作品等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屬於職務成果,其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或其關聯方享有。

2. 甲方或其關聯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前述第1款所述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3. 在甲方或其關聯方成為前述第1款所述知識產權、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的權利人之前及之後,乙方均應將該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作為甲方保密事項予以保密。

4. 乙方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因職務獲取的商業和技術信息、發明創造、研究成果、工作文件的內容發表、公開。

5.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無關的作品、知識產權、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書面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前述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知識產權。否則,乙方沒有申明的任何在任職期間的完成或部分完成的作品、技術信息或其他經營信息,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一切相關權利歸甲方。

五、協議期限

1.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2年止。

2. 前款所稱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包括任何導致雙方勞動關係不再存續的原因,無論該原因是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導致。

六、離職通知期

1.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通知期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1) 不得進入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工作場所或任何甲方的物業;

(2) 從甲方或其關聯方內的任何辦公室離開;

(3) 停止履行原工作崗位相關職責;

(4) 必須向甲方返還所有屬於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包括複印件);

(5) 不得聯繫或試圖聯繫任何甲方或其關聯方的客户、供應商、代理人、專業顧問、經紀人或銀行。

2. 經甲方書面要求乙方實施上述行為的,不視為乙方失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3. 除特殊事由外,乙方在上述期間的勞動關係及其解除/終止日期將不受影響。

4. 乙方在上述期間的薪資福利將不會發生調整。

5. 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時,乙方因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及其拷貝件,均應當向甲方返還。

七、保密地域範圍

乙方確認,在其受甲方僱傭期間,需在任何地域內遵守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乙方不得以該地域不能夠或者不具備形成甲方的實際競爭關係為理由,要求排除本協議約定之保密義務。

八、違約責任

1.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之義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簽訂當月乙方月工資/報酬(乙方當月在甲方處的全部可得收入)的12倍作為違約金。

2. 如前款所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需進一步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喪失的商業機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甲方為向乙方或相關第三方維權所支出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

3. 如因乙方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的各項賠償費用;甲方因處理第三方指控所指出的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交通費用等。上述費用和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4. 如乙方在受甲方僱傭期間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或相關法律之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並且,乙方須承擔前述第1款和第2款所述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九、協議解除及終止

1. 雙方協商確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行解除或終止:

(1)保密期限屆滿;

(2)甲方宣佈解密;

(3)甲方保密事項已經公開。

2. 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甲方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書面方式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且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十、信息載體

1. 乙方同意,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保密事項有無商業上的價值。前述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設備、光盤、磁盤、磁帶、筆記本、文件、備忘錄、報告、案卷、樣品、賬簿、信件、清單、軟件程序、錄像帶、幻燈片或其他書面、圖示記錄等。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將前述載體交付給甲方。

2. 若前述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保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將保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否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有權不予返還該載體,且無須向乙方支付與該載體經濟價值相對應的費用補償。

十一、保證及承諾

1. 乙方確認並承諾如下地址為乙方的真實並有效的地址:【 】。甲方及其關聯方向該地址發送的任何文件、告示或通知均視為能夠送達乙方,並在發送後的第3日起即視為已經送達,如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的,由員工自行負責。乙方如變更上述地址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3. 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內容、範圍、義務、地域和期限等條款是公平合理的,上述約定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方充分使用其保密信息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4.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協議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5. 本協議項下乙方需遵守之保密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之員工所應當履行之義務,甲方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費用。乙方同意,任何情形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保密費為由違反其保密義務。

十二、其他

1. 本協議構成雙方關於主題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以前雙方有關本協議主題事項的所有書面及口頭的協議和諒解。

2. 本協議各條的標題僅係為方便閲讀而設,不得用於對具體內容的解釋,合同條款的具體內容應當以條款的具體規定為準。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4.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或蓋章後生效,且未經雙方書面協議不得補充或修改。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

有鑑於此,本協議由甲方正式授權代表和乙方親自於本協議首部所示日期簽署,以昭信守。

甲方:【 】公司(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日期:

乙方:

簽名:_______________

姓名:

日期: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限制補償:每月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籤: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5

甲方(單位):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1條 定義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____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1.3 任職期間:_______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1.4 個人或組織:_______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1.5 ____爭性單位:_______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____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_______

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_______

為上述____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1.6 ____爭性業務:_______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1.7 ____行為:_______自己或與其他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____爭性業務;或為____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____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____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____行為作出補充。

1.8 乙方關聯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

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第2條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____行為。

2.2 除本協議中約定的____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____行為:_______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2.3 在職期間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3條 離職後的____限制

3.1 離職後的____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____行為。

3.2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_______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____限制期間:_______

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義務;

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____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____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____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____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3 ____限制補償:_______每月____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發放時間:_______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例如乙方於2月5日離職,則支付時間不晚於3月20日。

發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賬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____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____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賬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3.4 在____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____限制義務:_______

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在____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乙方關聯人從____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與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錢往來。

(6)乙方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户從事與甲方業務相____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户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5)其他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3.5 特別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3.6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履行。

3.7 特別説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____限制補償:_______

乙方從事____行為時;

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____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____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____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____限制補償。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在職期間,如有____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乙方從事____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賠償____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4.2 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_雙方約定的____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____限制期間的月份數*_____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____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____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____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4 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他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5條 通知

5.1 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5.2 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_______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_______甲方辦公場所。

5.4 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第6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第7條 附則

7.1 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他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7.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乙方(簽名確認):_______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二、競爭業務____區域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範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並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後,與本協議有衝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月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7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8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甲方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0

保密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住所:                         。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祕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祕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祕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祕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祕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信息,並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信息。

第三條 祕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祕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祕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祕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後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信息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2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承認,由於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夥、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_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乙方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乙方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係。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_______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地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以外的其餘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以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1、經營內容。包括屬於甲方的經營戰略、管理訣竅、營銷計劃、進貨渠道、採購資料、定價政策、客户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內容。

2、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三、對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公司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祕密。

3、如發現公司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公司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4、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所有與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祕密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儲存的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據公司指令加以處理並歸還給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關文件和資料。

5、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祕密。

6、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户,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5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業務:                。

2.競爭性單位: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單位或個人。

3.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下列行為之一均將視為競業行為: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或乙方直屬親屬、配偶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24  個月 。但是甲方在乙方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

(1)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最晚不超過下月20日。

4.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五、通知

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上述地址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本人已經詳細閲讀上述協議,特別是其中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條款,並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

乙方(簽名確認):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承認,由於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夥、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約定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係。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乙方違反本協議關於競業限制約定的,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8

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

第1條保密內容及範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採購等渠道.客户.經銷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户聯繫方式和客户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對外公佈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 離職後,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户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聯繫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與甲方聯繫。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

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為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併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於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並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户(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户行:       。

户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

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19

競業限制合同

企業營業執照碼:

員工身份證號碼: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_____委員會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員工:(簽章)

年月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 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 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 日,以後每月 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 元,共計 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 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自 年 月 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勞動合同條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2

你好,競業限制通知的合同範本是:

甲方:_______________(企業)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3

競業限制合同

甲方企業:             

乙方員工: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4

甲方:(企業)                 營業執照碼: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5

保 密 和 競 業 限 制 協 議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乙方:                    ,身份證號:                                  ,        

住址:                                    ,聯繫方式:                  。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競業限制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保密義務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後的競業禁止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並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後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商業祕密和專有信息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知識產權”),只要這些知識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祕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

“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三)保密內容,但不限於: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調查報告、客户貸款信息、成交或商談的利息等;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係重大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利息費率計算方式、技術方案、技術數據、技術文檔、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四)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五)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瞭解到或可能瞭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處於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

第二條:競業限制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無論因何原因),在解除(終止)日後二十四個月內,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在中國從事P2P業務或向企業、個人提供金融借款服務或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三)在合同期限內及終止日後的二十四個月內,乙方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説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銀行)的僱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僱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

(四)甲方將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向乙方按月支付下列數額作為當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相當於員工月基本工資           的數額,除非甲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乙方遵守競業禁止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期限內及終止日後的二十四個月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於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予提前通知。

(二)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因此,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於甲方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第四條:其他

(一)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

…………………………………………………………………………………………………………………

作者:計付民,碩士研究生,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民主黨派人士,浙江省律師協會特約撰稿人,寧波市“七五”普法講師團講師,刑事辯護專業律師,擅長處理重大、疑難、複雜刑事案件。專業領域:刑事辯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勞動工傷,知識產權。所獲榮譽1、20__年度獲全國十佳優秀律師;2、20__年度獲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二等獎;3、20__年度獲寧波市律師協會律師實務理論研討會鼓勵獎;4、20__年度、20__年度獲浙江歐碩律師事務所 “優秀律師”稱號;5、20__年度獲“風雲人氣律師”稱號;6、度獲聘浙江省律師協會特約撰稿人;7、年度浙江歐碩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稱號。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6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 (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 )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競業限制

本協議所稱競業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 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 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

(二)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

(三)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 行業、_________ 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 ;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 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 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 萬元以上_________ 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 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 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和競業限制合同 篇28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編號日期:

附件一: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

姓名:,身份證號碼:,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從公司離職。其所負有的競業限制義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生效。

競業限制合同履行期間的競業補償,自生效日起算,計算與發放辦法按照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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