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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通用19篇)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通用19篇)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

甲方: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通用19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競業禁止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

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保密義務

1.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後的競業禁止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並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定義見下文)後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商業祕密和專有信息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知識產權”),只要這些知識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祕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

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

“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1.3 保密內容,包括:

1.3.1 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調查報告、客户貸款信息、成交或商談的保費價格;

1.3.2 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係重大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1.3.3 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1.3.4 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擔保費率計算説明、技術方案、技術數據、技術文檔、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1.4 保密範圍

1.4.1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1.4.2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1.4.3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1.4.4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1.5 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瞭解到或可能瞭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處於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

第二條:競業禁止

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2.2 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2.3 在合同期限內,員工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説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銀行)的僱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僱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2.4 甲方將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向員工按月支付相當於員工月基本工資25%的數額或法律要求的競業禁止補償的最低數額作為當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除非甲方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員工遵守競業禁止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3.1 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於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

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予提前通知。

3.2 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在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

因此,如乙方違反或威脅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於甲方存在其它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

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3.3 本協議與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存在直接衝突的,按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條:其他

4.1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4.2 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4.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信息;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序有關的所有信息;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有關的所有信息;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信息)。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台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拷貝。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祕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 競業禁止

乙方在任職期內及雙方之間的《勞動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年內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1.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保密信息有關的生產和服務。

2.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3.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員或員工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員工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4.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5.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員工、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實施下列行為: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

(2)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3)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四條 對價

乙方確認,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考慮到乙方依本協議第二、三條所應承擔的義務,乙方從甲方取得的勞動報酬已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經乙甲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乙甲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禁止行業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_____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禁止行業及地域

_____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_____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_____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5

僱員因為在公司工作,並於   年  月  日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該僱員已入職,已經(或將要)知悉公司知識產權、保密信息等相關信息,為保護公司及僱員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共同訂立本協議。

1.僱員權利義務

1.1未經公司同意,在公司的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現有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研發、製造、銷售、宣傳或者其他與公司具有競爭關係的業務,也不得在經營該類業務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或者為進行該類業務的單位提供任何服務,不論是否從該類業務或者服務領取任何報酬、分紅或者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回報。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公司離職,離職後兩年的期限內(以下稱“競業禁止期限”)都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類似的業務或到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或為其提供任何服務,不論該等服務是否有償。

1.3上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是指經營或者從事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與公司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或者與僱員在公司工作期間所從事的專業領域有競爭關係,或者其他公司認為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業務。

1.4僱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等近親屬進行經營或者從事上述活動的,視為僱員本人經營或者從事該活動。

1.5僱員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義務,自僱員在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1個月內,以及在競業禁止期間的任何時間經公司要求時,應及時向公司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5.1從僱員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5.2新的單位為該僱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1.5.3或當僱員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僱員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6僱員自與公司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後於每月20日憑本協議第1條第5款的證明材料到公司領取當月補償金。

2.公司權利義務

2.1公司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2.2公司在僱員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僱員競業禁止期間,即與僱員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兩年內,每月向僱員按其離職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 %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若發現僱員違約,公司將終止發放補償費並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追究僱員的違約責任。

2.3如僱員未按時領取補償金,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代領並保管。

3.違約責任

3.1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拒絕支付僱員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公司除如數向僱員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應當向僱員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3.2在任何時候,如果僱員不履行或停止履行本協議第1條規定的義務,僱員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一筆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公司在上述第二條承諾在競業禁止期限內給予僱員的補償費總額的 倍;除此之外,因僱員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僱員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參照僱員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

3.3如僱員不能按本協議要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僱員未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公司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僱員的違約責任。

4.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僱員(簽名):                身份證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原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墓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三、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堤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7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禁止

1、競業禁止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9

本保密和_________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_________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_________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_________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_______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決。____________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0

競業禁止及保密協議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是指:

(1)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代理經銷政策、客户名單、行銷計劃、營銷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標底標書內容、重大經濟合同、重大經營項目、技術開發項目、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人事資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或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專有信息。

1.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和機構。

1.4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1.5期限:

(1)競業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   年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上述期限屆滿自動終止。

(2)保密義務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履職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1.6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

1.7關係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等一切關聯人。

第2條乙方應説明的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如下情況:

2.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擁有的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業祕密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實質內容);

2.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2.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諾競業禁止的約定。

乙方違反上述説明義務,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3條乙方的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從事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投資、建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濟實體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經濟實體中取得股權或任何權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參與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營實體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受聘於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獲得、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的情況下利用和/或擴大已泄露的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他人商業祕密、專有信息和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不得傳播、擴散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户離開甲方。

第4條甲方義務

4.1如乙方從甲方離職,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應當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或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卡上。

4.2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並不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4.3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3第2、3、4款約定的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當恪守的法律義務,甲方無須就上述義務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5條違約責任

5.1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低於其所實際領取競業禁止補償金的5倍。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如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甲方有權按照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及乙方因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張賠償。

5.3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但若乙方拒絕受領補償金,不得以此為由豁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使乙方及其相關的僱傭單位受到追究,還可根據其選擇,或依據民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依據本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6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6.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7條合同效力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1

競業禁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後開始計算,期限為   年。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在職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2、乙方在職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

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4、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5、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6、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   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生活及工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新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等資料,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甲方義務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時間,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     元/月,補償費按月支付。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約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五、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2

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

本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_______公司(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鑑於:

1、乙方承認,由於受聘於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乙方承認,在其受聘於甲方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甲方競爭將給甲方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關聯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或者與甲方存在相同投資主體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悉或者瞭解到保密信息時開始,到該保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時止。

2、乙方承諾,在保密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乙方;(2)向任何競爭對手;(3)為甲方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3、乙方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4、乙方進一步承諾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保密信息,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雙方確認“競業禁止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2、乙方承諾,在競業禁止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承諾,在競業禁止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4、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

第七條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一旦乙方違反,其將全部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一旦乙方的行為構成侵權,甲方亦可以追究其侵權責任,但此等約定並不意味着甲方放棄其他救濟途徑。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4

甲 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 職 務:

乙 方 ( 員 工 ) :

身 份 證 號 碼 :

住 址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在甲方從事 工作,鑑於乙方的工作性質涉及保密等事項,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1) 技術信息:包括產品開發計劃、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 經營信息:包括客户名單及檔案、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和銷售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運作方式、賬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1.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為。

二、與上述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載體所有權的歸屬

2.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與甲方業務相關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料、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但乙方可享有署名權等有關精神權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業餘時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無關的非職務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並經甲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享有知識產權。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2.3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己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三、乙方的義務

3.1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3.1.2 乙方負責對與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有關的商業祕密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護。

3.1.3 在調換工作崗位和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調動、辭職、被辭退、被開除,下同)公司時,應交將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向公司移交,並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備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1.6乙方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1.7 乙方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3.1.8 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3.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乙方不得自行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乙方不得幫助他人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3.2.2 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三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或與甲方存在衝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認為己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下同)就職。

3.2.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三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或服務的提供。

四、甲方義務

4.1 甲方對因保守企業祕密而行使職權的員工進行保護,對有功者實行獎勵。

4.2 對於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乙方,甲方應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支付額視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職崗位情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於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

補償費在乙方離職時一次性計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領取。如乙方不領取的,並不因之免除競業禁止義務。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五、違約責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和競業禁止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損失金額的80%作為違約金。

5.2 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乙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3 前款所述損害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害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害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和處理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代理費,應當包含在損害賠償額之內。

5.4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5.5 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但是,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5.6 上述違約金、損害賠償、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5.7 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節決定對乙方採取警告、記過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六、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得知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七、其他

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己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及向法院申請訴訟的權利。

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9.3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9.4 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代表人: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5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對甲方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於:

①同行業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

②甲方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3)乙方不論因何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產品的生產。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後,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

2.甲方承諾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支付辦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

三、違約責任

1.員工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視違約情況向公司支付不低於______元的違約金,並且公司有權不經預告便解除與員工的聘用關係。

2.員工的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視造成損失的情況向員工索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爭議處理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五、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7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

(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的行為。

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

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

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或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

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和競業禁止合約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決策、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銷售資料、採購資料、財務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2、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工程設計圖、製造工藝、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雙方協定_____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競業條款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户,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糾紛解決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經濟補償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其他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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