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精選3篇)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精選3篇)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精選3篇)

第一條 為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決策的質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並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戰略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 員 組 成

第三條 戰略委員會由七至九名成員組成。其中應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事,也可以聘請公司外部有關專業人士擔任委員。

第四條 戰略委員會由董事長、1/2以上的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1/3以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第六條 戰略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委員在任期屆滿前可向董事會提交書面的辭職申請。委員在失去資格或獲准辭職後,由委員會根據本細則有關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七條 戰略委員會下設投資評審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另設副組長1—2名。

第三章 職 責 權 限

第八條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二)對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三)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戰略性、多元化經營方面重大投融資方案進行前期的研究並提出建議;

(四)對《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戰略性、多元化經營方面重大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進行前期的研究並提出建議;

(五)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戰略性、多元化經營方面重大事項進行前期的研究並提出建議;

(六)對以上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評價;

(七)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戰略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章 決 策 程 序

第十一條 戰略委員會應作好董事會決策的前期準備工作,為董事會決策提供必要依據:

(一)由公司有關部門或控股(參股)企業將其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投資、融資、資本運作、資產經營等項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況等資料;

(二)由投資評審小組進行初審,簽發立項意見書,並報戰略委員會備案;

(三)公司有關部門或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負責對外進行協議、合同、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洽談並上報投資評審小組;

(四)由投資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簽發書面意見,並向戰略委員會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二條 戰略委員會根據投資評審小組的提案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將討論結果提交董事會,同時反饋給投資評審小組。

第十三條 相關項目如有必要,戰略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為其評審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 議 事 規 則

第十四條 戰略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召開前七天通知全體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他一名委員主持。

第十五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一名委員有一票的表決權;會議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第十六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的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或投票表決;臨時會議可以採用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第十七條 戰略委員會可以邀請公司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專業諮詢顧問、法律顧問列席會議。

第十八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方式和會議通過的薪酬政策與分配方案必須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細則的規定。

第十九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祕書保存,保存期限不少於五年。

第二十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和表決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報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出席會議的委員均對會議所議事項有保密義務,未經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授權,不得擅自披露有關信息。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中提到的“重大投融資”、“重大資本運作”、“重大資產經營”、“重大事項”是指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須經董事會批准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董事會負責制訂與修改,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決定執行;本細則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相關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牴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立即修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__________ 公司董事會

____年____月____日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訂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訂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訂、審查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監事是指在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以及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章 人 員 組 成

第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____名。

第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董事長、1/2以上的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1/3以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根據本細則有關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八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下設工作組,專門負責提供公司有關經營方面的資料及被考評人員的有關資料,負責籌備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並執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有關決議。

第三章 職 責 權 限

第九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一)根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崗位的主要範圍、職責、重要性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相關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計劃或方案;

(二)薪酬計劃或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績效評價標準、程序及主要評價體系,獎勵和懲罰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審查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行職責情況並對其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四)負責對公司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五)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第十條 董事會有權否決損害股東利益的薪酬方案。

第十一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出的公司董事、監事的薪酬方案,須報經董事會同意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方案須報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 決 策 程 序

第十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下設的工作組,負責作好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決策的前期準備工作,提供公司有關方面的資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財務指標和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分管工作範圍及主要職責情況;

(三)提供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崗位工作業績考評系統中涉及指標的完成情況;

(四)提供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業務創新能力和創新能力的經營績效情況;

(五)提供按公司業績擬訂公司薪酬分配規劃和分配方式的有關測算依據。

第十三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向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述職和自我評價;

(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按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序,對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評價;

(三)根據崗位績效評價結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數額和獎勵方式,表決通過後,報公司董事會。

第五章 議 事 規 則

第十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召開前七天通知全體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他一名委員(獨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一名委員有一票的表決權;會議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

第十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的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或投票表決;臨時會議可以採用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第十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以邀請公司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公司專業諮詢顧問、法律顧問列席會議。

第十八條 如有必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為其決策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討論有關委員會成員的議題時,當事人應當迴避。

第二十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可要求董事等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到會述職或接受質詢,該等人員不得拒絕。

第二十一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方式和會議通過的薪酬政策與分配方案必須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細則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須經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出決定或判斷的事項,無論是否獲得會議通過,均應報送董事會審議,持有反對意見的委員有權在董事會會議上進行陳述。

第二十三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公司董事會祕書保存,保存期限不少於五年。

第二十四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和表決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報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出席會議的委員均對會議所議事項有保密義務,未經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授權,不得擅自披露有關信息,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自董事會制訂與修改,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決定執行;本細則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相關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牴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立即修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公司董事會

____年____月____日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篇3

人們都説三_____療,七分護理,句話雖然並不十分準確,但卻反映了護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護士對人民的健康做出了積極貢獻,從而受到了社會的尊敬,被譽為白衣天使。_________年這新的一年,我們的護理工作也應該走上新的台階,特制訂_________年護理工作計劃:

一、加強護士在職教育,提高護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一)按護士規範化培訓及護士在職繼續教育實施方案抓好護士的三基及專科技能訓練與考核工作

1、重點加強對新入院護士、聘用護士、低年資護士的考核,強化她們的學習意識,護理部計劃上半年以強化基礎護理知識為主,增加考核次數,直至達標。

2、加強專科技能的培訓:各科制定出週期內專科理論與技能的培訓與考核計劃,每年組織考試、考核23次,理論考試要有試卷並由護士長組織進行閉卷考試,要求講究實效,不流於形式,為培養專科護士打下紮實的基礎。

3、基本技能考核:屬於規範化培訓對象的護士,在年內16項基本技能必須全部達標,考核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抽考。其他層次的護士計劃安排操作考試一次,理論考試二次。

4、強化相關知識的學習掌握,組織進行一次規章制度的實際考核,理論考試與臨牀應用相結合,檢查遵章守規的執行情況。

(二)加強人文知識的學習,提高護士的整體素養

1、組織學習醫院服務禮儀文化,強化護士的現代護理文化意識,先在護士長層次內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後在全院範圍內開展提升素養活動,制定訓練方案及具體的實施計劃。

安排全院性的講座和爭取派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學習護士社交禮儀及職業服務禮儀。開展護士禮儀競賽活動,利用5.12護士節期間掀起學禮儀、講素養的活動月,組織寓教寓樂的節日晚會。

(三)更新專業理論知識,提高專科護理技術水平。隨着護理水平與醫療技術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各科室護士長組織學習專科知識,如遇開展新技術項目及特殊疑難病種,可通過請醫生授課、檢索文獻資料、護理部組織護理查房及護理會診討論等形式更新知識和技能。同時,有計劃的選送部分護士外出進修、學習,提高學術水平。

二、加強護理管理,提高護士長管理水平

(一)年初舉辦一期院內護士長管理學習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護理服務中人文精神的培養,當今社會人羣對護理的服務需求,新的一年護理工作展望以及護士長感情溝通交流等。

(二)加強護士長目標管理考核,月考評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科室護理質量與護士長考評掛鈎等管理指標。

(三)促進護士長間及科室間的學習交流,每季組織護理質量交叉大檢查,並召開護士長工作經驗交流會,借鑑提高護理管理水平。

三、加強護理質量過程控制,確保護理工作安全、有效

(一)繼續實行護理質量二級管理體系,尤其是需開發提高護士長髮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又要發揮科室質控小組的質管作用,明確各自的質控點,增強全員參與質量管理的意識,提高護理質量。

(二)建立檢查、考評、反饋制度,設立可追溯機制。

(三)進一步規範護理文書書寫,從細節上抓起,加強對每份護理文書採取質控員護士長護理部的_____考評制度,定期進行護理記錄缺陷分析與改進,增加出院病歷的缺陷扣分權重,強調不合格的護理文書不歸檔。年終護理文書評比評出集體第一、二、三名。

(四)加強護理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繼續加強護理安全_____監控管理,科室和護理部每月進行護理安全隱患查擺及做好護理差錯缺陷、護理投訴的歸因分析,多從自身及科室的角度進行分析,分析發生的原因,應吸取的教訓,提出防範與改進措施。對同樣問題反覆出現的科室及個人,追究護士長管理及個人的有關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7ydk8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