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農業合同3篇

農業合同3篇

本文目錄農業合同吉林省農業種植(水稻)買賣合同吉林省農業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試行)

涉外企業向有外匯經營權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取得的外匯借款,從銀行角度稱之為貸款。目前外匯銀行辦理的外匯貸款有現匯貸款、特種外匯貸款、買方信貸、政府貸款、混合貸款和國際銀團貸款等,借款幣種有美元、日元、英鎊、港元、歐元等。買方信貸和政府貸款的項目還可以選擇對方國家的貨幣。

農業合同3篇

農業銀行外匯借款合同範本

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於: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願遵守《中國農業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户,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佔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並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名稱:(公章)

簽約人:(簽章)

 簽約人:(簽章)

年 月 日簽訂於:

吉林省農業種植(水稻)買賣合同農業合同(2) | 返回目錄

吉林省農業種植(水稻)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水稻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水稻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水稻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水稻的種植面積為 畝,並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水稻 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水稻,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 元。水稻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 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水稻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蟲害,提高水稻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

1公斤;化肥 1袋;農藥 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於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温、寒流、乾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日雙方當事人籤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籤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籤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郵編:

吉林省農業作物種子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試行)農業合同(3) | 返回目錄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單位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 額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小寫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籤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籤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籤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籤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繫電話 :

郵編:

標籤: 合同 農業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7pxm6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