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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精選13篇)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精選13篇)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精選1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被許、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2

競業禁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後開始計算,期限為   年。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在職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2、乙方在職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

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4、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5、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6、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   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提供生活及工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新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等資料,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甲方義務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時間,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     元/月,補償費按月支付。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合約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五、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4

總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本協議所稱_____,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_____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_____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_____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_____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_____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_____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_____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_____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_____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_____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_____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鑑於: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為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流失,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根據《公司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是指屬於甲方所有的,具有實用性,不為公眾所知或者不能從外界公開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給甲方帶來經營利益,並經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經營信息或技術信息。

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機構改革方案、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財務資料、法律事務信息、未公佈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未公開的辦公室會議記錄、不宜對外公開的內部規章制度。

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本、樣品、模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函電等。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即是甲方保護其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措施之一。

二、甲方依法享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所有權。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和終止與甲方勞動關係一年內,因履行職務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資或者資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成果,屬於職務成果,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者轉讓這些職務成果。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關知識產權。

三、保密責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有不明確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2、除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祕密的甲方員工)知悉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

3、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直至甲方的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以解密等方式公開時止。

四、競業禁止義務

1、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任何第二職業;

2、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似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3、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研發、生產和經營活動。

4、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當於離職前,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財物和載有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文件記錄、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光盤、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乙方應保證有關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信息不外泄,並不得將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擅自保留或複製或交與任何第三方。

五、經雙方協商,乙方離職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將按月發給乙方補償費用。補償費用為:□無。□以乙方離職前12個月本單位的個人月實發平均工資的為標準。領取方式為乙方逐月到甲方領取。 (協商解決,但必須有,勞動法有規定,但沒有規定標準)

六、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為:離職前12個月本單位個人月實發平均工資的五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承擔甲方因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同時,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技術完全公開的,甲方的實際損失為該項技術的全部價值,價值認定由國家認可的無形資產評估機構評定。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因執行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的處理。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入職甲方到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期間。

本協議所稱的離職,是指乙方表示終止勞動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實踐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乙方的非正常離職。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在本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

除在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的條款之外,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有關保密和_____的若干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保密義務

1.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及解除/終止日後的_____期內,均不得為其個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個人或單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並且應當始終盡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以及終止日(定義見下文)後的一年內,任何由員工獨自或者與他人一起創作或者開發的創意、作品、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商業祕密和專有信息的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以及所有權(“知識產權”),只要這些知識產權與員工在公司的職責或公司指派給其的任務有關,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資金、資料、技術祕密和技術條件創作或開發而成,則該等知識產權均歸公司所有。另外,本條的規定對員工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有約束力。“終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滿未續約而終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內容,包括:

1.3.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調查報告、客户貸款信息、成交或商談的保費價格;

1.3.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股份構成和投資情況、公司近遠期發展戰略、經營方針、重要決議、投資方案、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與公司經濟利益關係重大的研究開發項目和計劃、經營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

1.3.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研究設計開發記錄、業務操作流程、操作手冊、擔保費率計算説明、技術方案、技術數據、技術文檔、科研成果、相關函電等。

1.4?保密範圍

1.4.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1.4.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1.4.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瞭解到或可能瞭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處於最嚴格的保密狀態,除非為履行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任務且符合甲方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外,不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公司披露或使用這些保密信息或技術祕密。

第二條:_____

2.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_____從事其他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工作,不得參與其他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2.2?如果乙方意圖被一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機構聘用,或直接或間接進行與甲方業務相競爭的任何業務,則其須獲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內,員工不得建議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試圖説服或促使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例如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銀行)的僱員接受其他個人或單位的僱傭,或離開公司或其關聯方、股東、客户及商業夥伴。

2.4?甲方將在_____期限內向員工按月支付相當於員工月基本工資25%的數額或法律要求的_____補償的最低數額作為當月的_____補償金,除非甲方在_____期限屆滿之前不再要求員工遵守_____義務。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甲方可要求其賠償,賠償金額相當於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元。若違約責任發生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認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可能會給在甲方造成無法挽回且不能通過金錢賠償予以彌補的損失。因此,如乙方違反或_____違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濟之外還有權申請禁制令或類似強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棄任何關於甲方存在其它救濟方式的抗辯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請實際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濟方式的抗辯。乙方承認除適用法律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還應遵守本合同項下對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協議與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存在直接衝突的,按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條:其他

4.1?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4.2?甲方擁有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4.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____行業、____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9

_____協議

總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本協議所稱_____,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_____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_____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_____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_____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_____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_____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_____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_____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_____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_____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_____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0

甲方:上海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用人單位及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及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及競業禁止事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明確本協議第一條所列之商業祕密歸甲方所有。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研發設計資料及研發成果、自行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計算機數據庫、技術文檔及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供應商資料及進貨渠道、客户資料、定價政策、營銷計劃、未公開的財務資料、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應當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乙方也必需承擔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非為甲方利益,乙方自己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視為泄密;

5、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係或有其他利害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或者利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五、經濟補償金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期限時起,甲方應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前最後一個年度乙方平均工資的30%即 元。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競業限制補償金向有關機關提存。

六、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1

本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2)向任何競爭對手;(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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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3

僱員因為在公司工作,並於   年  月  日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現該僱員已入職,已經(或將要)知悉公司知識產權、保密信息等相關信息,為保護公司及僱員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共同訂立本協議。

1.僱員權利義務

1.1未經公司同意,在公司的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現有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研發、製造、銷售、宣傳或者其他與公司具有競爭關係的業務,也不得在經營該類業務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或者為進行該類業務的單位提供任何服務,不論是否從該類業務或者服務領取任何報酬、分紅或者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回報。

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公司離職,離職後兩年的期限內(以下稱“競業禁止期限”)都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類似的業務或到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或為其提供任何服務,不論該等服務是否有償。

1.3上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是指經營或者從事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業務同類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與公司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或者與僱員在公司工作期間所從事的專業領域有競爭關係,或者其他公司認為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業務。

1.4僱員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等近親屬進行經營或者從事上述活動的,視為僱員本人經營或者從事該活動。

1.5僱員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限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義務,自僱員在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1個月內,以及在競業禁止期間的任何時間經公司要求時,應及時向公司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5.1從僱員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5.2新的單位為該僱員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1.5.3或當僱員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僱員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6僱員自與公司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後於每月20日憑本協議第1條第5款的證明材料到公司領取當月補償金。

2.公司權利義務

2.1公司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2.2公司在僱員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僱員競業禁止期間,即與僱員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兩年內,每月向僱員按其離職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 %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若發現僱員違約,公司將終止發放補償費並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追究僱員的違約責任。

2.3如僱員未按時領取補償金,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代領並保管。

3.違約責任

3.1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拒絕支付僱員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公司除如數向僱員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應當向僱員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3.2在任何時候,如果僱員不履行或停止履行本協議第1條規定的義務,僱員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一筆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公司在上述第二條承諾在競業禁止期限內給予僱員的補償費總額的 倍;除此之外,因僱員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僱員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損失參照僱員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

3.3如僱員不能按本協議要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僱員未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公司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僱員的違約責任。

4.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僱員(簽名):                身份證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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