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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競業禁止協議(精選17篇)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精選17篇)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

甲方: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精選17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_____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_____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禁止行業

_____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_____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_____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違約責任

因為_____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禁止行業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被許、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5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鑑於乙方任職期間已經或有可能將要接觸、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且離職後應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簽訂本協議;

2、甲方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即與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________年內,每月向乙方按其離職前________年從甲方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____%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第二條 乙方的競業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與甲方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兩年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營業;

(2)受聘於(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勞務、技術指導、諮詢等服務)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企業;

(3)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企業;

(4)直接、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企業的客户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的供應客户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户,使其向離職職工或者

第三方轉移。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支付經濟補償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

第五條 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7

_____協議

總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本協議所稱_____,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_____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_____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_____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_____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_____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_____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_____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_____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_____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_____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_____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_____

1、_____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_____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_____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_____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_____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_____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_____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9

公司: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

鑑於: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1.“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2.“競爭業務”: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5.“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_年的時間。

6.“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

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

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

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決。

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末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

僱員(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且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不與甲方競業,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對甲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甲方因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而對乙方的補償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

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與甲方離職後2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離職前月度平均工資的80%。補償費從離職次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25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6、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爭議一方或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其他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製造方法、產品材料構成、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 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及甲乙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 乙方(員工)(簽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__/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作為公司的董事,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_____;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_____期限

_____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

因為_____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

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_____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為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_____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為的收入視為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4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 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 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 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信息;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序有關的所有信息;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有關的所有信息;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信息)。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台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拷貝。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祕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 競業禁止

乙方在任職期內及雙方之間的《勞動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年內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1.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保密信息有關的生產和服務。

2.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3.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員或員工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員工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4.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5.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員工、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實施下列行為: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

(2)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3)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四條 對價

乙方確認,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考慮到乙方依本協議第二、三條所應承擔的義務,乙方從甲方取得的勞動報酬已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經乙甲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乙甲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禁止

1、競業禁止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

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

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東競業禁止協議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任職期間已經或有可能將要接觸、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且離職後應承擔_____的義務,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簽訂本協議;

2、甲方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_____期間,即與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_____年內,每月向乙方按其離職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____%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第二條乙方的競業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與甲方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兩年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營業;

(2)受聘於(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勞務、技術指導、諮詢等服務)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企業;

(3)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企業;

(4)直接、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企業的客户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的供應客户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户,使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

第三條支付經濟補償

由於公司監事的_____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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