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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通用12篇)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通用12篇)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1

甲 方: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通用12篇)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 職 務:

乙 方 ( 員 工 ) :

身 份 證 號 碼 :

住 址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在甲方從事 工作,鑑於乙方的工作性質涉及保密等事項,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1) 技術信息:包括產品開發計劃、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 經營信息:包括客户名單及檔案、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和銷售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運作方式、賬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1.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為。

二、與上述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載體所有權的歸屬

2.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與甲方業務相關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料、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但乙方可享有署名權等有關精神權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業餘時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無關的非職務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並經甲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享有知識產權。

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2.3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己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三、乙方的義務

3.1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3.1.2 乙方負責對與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有關的商業祕密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護。

3.1.3 在調換工作崗位和離職(包括但不限於調動、辭職、被辭退、被開除,下同)公司時,應交將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向公司移交,並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備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1.6乙方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1.7 乙方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3.1.8 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3.2.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乙方不得自行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乙方不得幫助他人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3.2.2 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三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或與甲方存在衝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認為己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下同)就職。

3.2.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三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或服務的提供。

四、甲方義務

4.1 甲方對因保守企業祕密而行使職權的員工進行保護,對有功者實行獎勵。

4.2 對於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乙方,甲方應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支付額視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職崗位情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於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

補償費在乙方離職時一次性計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領取。如乙方不領取的,並不因之免除競業禁止義務。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五、違約責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或者和競業禁止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損失金額的80%作為違約金。

5.2 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乙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3 前款所述損害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害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害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和處理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代理費,應當包含在損害賠償額之內。

5.4 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5.5 若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但是,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5.6 上述違約金、損害賠償、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5.7 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節決定對乙方採取警告、記過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六、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得知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七、其他

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己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及向法院申請訴訟的權利。

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9.3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9.4 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 方: (簽章) 乙 方: (簽章)

代表人: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

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公司的股東,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以及祕密信息,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職履行合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禁止行業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三條 乙方的承諾

1、僱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被許、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第四條 違約責任因為競業禁止義務是法律規定的,因此甲方不用在本協議的基礎上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乙方自覺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不得對外泄露本公司的商業機密,如果違反本協議,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則要賠償公司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4

競業禁止及保密協議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甲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第1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是指:

(1)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代理經銷政策、客户名單、行銷計劃、營銷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標底標書內容、重大經濟合同、重大經營項目、技術開發項目、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人事資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或有關合同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專有信息。

1.2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3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和機構。

1.4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1.5期限:

(1)競業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   年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上述期限屆滿自動終止。

(2)保密義務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附隨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終止,乙方履職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保密義務。

1.6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

1.7關係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他關係密切的親屬等一切關聯人。

第2條乙方應説明的情況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如下情況:

2.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擁有的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業祕密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實質內容);

2.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無需披露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2.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諾競業禁止的約定。

乙方違反上述説明義務,產生的一些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3條乙方的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從事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投資、建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濟實體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經濟實體中取得股權或任何權益;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參與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經營實體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自行或促使其關係人受聘於任何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獲得、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的情況下利用和/或擴大已泄露的甲方商業祕密及專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他人商業祕密、專有信息和知識產權的行為。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不得傳播、擴散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户離開甲方。

第4條甲方義務

4.1如乙方從甲方離職,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應當按月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或每月補償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卡上。

4.2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並不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

4.3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3第2、3、4款約定的義務系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當恪守的法律義務,甲方無須就上述義務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5條違約責任

5.1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低於其所實際領取競業禁止補償金的5倍。

5.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如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甲方有權按照追究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費用及乙方因違約所獲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張賠償。

5.3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禁止補償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但若乙方拒絕受領補償金,不得以此為由豁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5.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行政法規使乙方及其相關的僱傭單位受到追究,還可根據其選擇,或依據民法追究其侵權責任,或依據本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6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6.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6.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7條合同效力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服務期內的保密義務

1.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固有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信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可刪除)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作為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更不得與甲方發生競爭,將甲方業務歸為個人辦理,或不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競爭的業務。

(可刪除)

1.5乙方離職後仍需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過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的行為。

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1.7自甲方認定乙方需為其承擔保密義務時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保密費,保密費列入乙方每月的薪酬總額內。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義務

2.1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綱要、電子數據及介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2.3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4乙方在與甲方離職後3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其他任何實體的利益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2.5乙方的競業禁止期限從乙方正式離職開始計算(具體日期以《證明》或《自動離職表》上載明的日期為準),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

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800元。

補償費從 年 月 日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的 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的建設銀行卡內(卡號為: )。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2.6競業禁止期滿或自乙方找到工作的當月起,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2.7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繫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或和向乙方鄰居瞭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從甲方離職時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

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

四、爭議解決

4.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4.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5.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5.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5.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5.4本協議作為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_________________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__

1.6.1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_____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競業期限

_____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_____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_____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8

發佈時間:-05-28

競業禁止合同範X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競業禁止合同範X,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  鑑於: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1.“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2.“競爭業務”: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5.“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年的時間。  

6.“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

(2)向任何競爭對手;

(3)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____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

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

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____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末載明之日鄭X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僱員(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日,以後每月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元,共計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50%之間)

6.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5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6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7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8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為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

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為合同履行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為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為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業祕密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第三條 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相同和類似的工作為下列行業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一)、電訊行業;

(二)、電訊終端銷售行業;

(三)、連鎖經營行業。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補償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第六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第七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因為乙方違約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用等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九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管轄

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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