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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通用8篇)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通用8篇)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通用8篇)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主任

地址: 市 區 路 號 樓 室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 (案

由) 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項,

1、一般代理( )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繫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繫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户名:

開户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着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因 糾紛一案,甲方特委託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代理 (□訴訟、□其他)活動,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作為 的代理人處理與 因上述糾紛案件的 (□訴訟、□其他)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蘇義飛 律師為本案的 階段代理人。

三、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律師服務必須勤勉盡責,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乙方律師依照《律師法》相關規定,不向甲方承諾包打贏官司。

四、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並積極協助乙方工作,為乙方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委託事項違法或者甲方利用乙方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有權拒絕或終止代理,依約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六、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拒絕乙方為其代理,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未收取的代理費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額付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須認真履行。

八、依照《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律師工作費用(注:差旅、餐飲、材料、通信等費用是統籌計算,乙方律師嚴格控制開支,按照“多不退少不補”原則實行):

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含税) 元,差旅、餐飲、材料、通信等費用 元,共計(大寫): ,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

九、法律服務過程中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甲方就有關本案的訴訟文書同意採用移動通信的電子方式送達,受送達人移動電話: 。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

十二、本案本審終結包括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撤銷訴訟或仲裁裁決。

十三、本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保密。如一方或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本着誠信、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3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xx大街1x號xx大廈x層

郵政編碼:100

電話:

傳真:01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 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

2、 案由:

3、 審理機關:

4、 審級: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 日內支付,甲方並同意在本委託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 %或 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户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北京銀行東單支行

賬號:.............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採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代表:

220xx年 月 日 220xx年 月 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5

甲 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户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6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  務: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因_____

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7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 務: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

姓名: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實用民事委託合同範本 篇8

委託人     根據法律的規定,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     為    案件的辯護人。本委託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日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託書一式三份,由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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