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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通用3篇)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通用3篇)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投資有限合夥企業 委派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法註冊登記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合夥企業,從事股權投資和其他有價證券投資。

2、乙方具有從事股權投資和其他有價證券投資等方面的相關專業人員並具有相關的專業經驗。

甲、乙雙方現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從事股權投資和其他有價證券投資提供項目投資諮詢和管理服務相關是以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甲方在進行股權投資和其他有價證券投資過程中,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提供投資諮詢服務和投資項目管理服務。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投資收益成分。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五福的範圍和方式

1、投資項目篩選

(1)尋找具有投資價值的投資項目和投資企業,與可能的合作對象進行初步接觸洽談。

(2)通過各種渠道調查、瞭解可能的合作對象和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出具調查報告並向甲方提供。必要情況下,對可能具有投資價值的項目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根據調查結果和可行性分子結果,初步選定投資的項目和企業。

(3)對初步選定的投資項目和企業的投資價值、投資回報、投資週期、投資風險等方面進行評估,深入瞭解初步選定的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出具相應的評估報告並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選定的投資項目和企業的可行性分析意見以及投資方案。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彙報、説明投資方案,接受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的詢問,並根據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意見對投資方案進行相應修訂。

2、投資協議簽訂

(1) 根據甲方的投資決定製定詳細的投資計劃和實施計劃。

(2) 與合作對象或被投資企業進行協商談判,根據甲方的意見起草修訂投資協議。將起草後的投資協議提交甲方執行合夥人由甲方執行合夥人與合作對象或投資企業簽訂。

3、項目管理

(1)乙方負責實施投資計劃,對投資項目控制和監管。

(2)控制投資過程,對被投資企業和合作對象履行投資協議的情況監督,對投資項目的進展進行追蹤,隨時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彙報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書面彙報,書面彙報應當包括季度各投資項目的進展、投資計劃實施情況、投資風險等方面的情況。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彙報投資項目。

(4)預防投資風險。

4、項目融資

(1)對投資項目和被投資企業提供融資諮詢,提供融資建議。

(2)對投資項目和被投資企業制訂融資方案,介紹合作單位,進行相應的協調聯繫。

5、項目退出

(1)制訂被投資企業的證券上市(IPO,以下簡稱“上市”)計劃。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對被投資企業進行改造,確保被投資企業達到上市條件。

(3)執行被投資企業的上市計劃。

6、其他服務

(1)對於直接投資的企業提供上市輔導並推動企業的在國內外證券市場上市交易。

(2)為被投資企業的發展計劃、財務管理、組織架構以及法律事務等方面提供宏觀指導:包括幫助培訓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技術、專家意見和市場調查方面的信息;幫助企業與其他商家建立戰略性合作關係;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渠道;在企業合併、收購、重組和上市過程中提供幫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資經驗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委員。該2名委員應當認真、勤勉盡責的履行職責,並應遵守甲方有關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的相關規定。

(4)本協議約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服務。

第三條 甲方資金託管

1、乙方應當按照如下規定接受甲方委託的資金託管銀行(以下簡稱“託管銀行”)的監督與核查:

託管銀行有權根據甲方與其簽訂的合作協議、甲方的授權委託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甲方託管資金的投資範圍、資產核算、資產淨值的計算、管理費、投資收益成分的計提和支付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託管銀行發現乙方的違規行為,有權及時一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糾正,乙方受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給託管銀行和甲方發出回函進行説明, 並及時糾正。

2、乙方應當按照如下要求對託管銀行進行監督和核查: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約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託管銀行是否及時執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託管的全部資產、是否擅自動用託管資產、是否及時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項費用等是想對託管銀行進行監督和核查。

乙方應當定期(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對託管銀行保管的資產進行核查。 乙方發現託管銀行未對甲方託管的資產實行分賬管理、擅自動用託管資產、因託管銀行的過錯導致託管資產破滅、減損、或處於危險狀態的,應以書面方式要求託管銀行予以糾正和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乙方並應要求託管銀行賠償資金因此所受的損失。

乙方發現託管銀行的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糾正並通知甲方。

第四條 甲方文件資料保管

1、文件檔案保存

乙方應完整保存甲方的賬冊、投資項目資料、交易記錄、重要合同等文件檔案15年以上。並應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檔案。

2、甲方委託新的管理人,乙方應將全部文件和檔案交給新的管理人。

第五條 服務要求

1、乙方應當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提供管理服務,認真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工作

2、乙方應當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甲方投資項目的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提供管理服務。

4、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資項目的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應當與甲方委託的託管銀行、財務顧問等單位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服務期限

1、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為7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算。服務期限內,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認識投資的風險,並願意獨立承擔對外投資的一切風險。

2、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見或建議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甲方亦應確保其合夥人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見或建議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權自動決定投資項目,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投資。

第八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1、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本協議約定的事務和甲方委託的其他事務,除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還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從事本協議約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投資羨慕的基本情況等任何信息,應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資方案、投資計劃,不保證投資一定能獲得收益或避免損失,也不保證投資的收益比例。

3、乙方不得向甲方投資的項目或企業進行投資,亦不得以其他的變通方式向等項目或企業進行投資

4、乙方應當尊重甲方投資的決定。乙方並應維護甲方和甲方投資項目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甲方和甲方投資項目的利益。

5、甲方對外投資比例達到甲方全體合夥人認繳的總出資額的60%以前,乙方承諾不募集新的股權投資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託管理其他的股權投資基金。

第九條 管理費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當在每年度的最初30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全體合夥人已經實繳出資總額的2%用於支付乙方的員工工資、辦公室租金、差旅費、律師費、會計服務費等管理費。

2、如果甲方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總額在年度中期增加,即使該年度剩餘期限不足一年,但甲方仍應俺新增實繳出資的2%向乙方支付該年度的管理費。

第十條 投資收益分成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投資收益分成。投資收益分成的標準為甲方年度可分配利潤的20%。

2、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投資收益分成,如果甲方決定在年度中期分配利潤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投資收益分成。甲方應當在其向合夥人分配利潤時向乙方支付投資收益分成。

第十一條 保密

1、乙方就因本協議所知悉的甲方的財產狀況、經營狀況及其他全部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將本協議和甲方因本協議而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資分析意見、投資方案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適用和解釋適用中國法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調解解決。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乙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 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事件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事件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部實際的一方,有責任一切合理的努力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有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接觸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課預料倒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是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損失。

2、甲方遲延想乙方支付管理費和投資收益分成,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8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解除本協議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之費用,由此導致甲方損失或不利後果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投資有限合夥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户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户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税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委託管理協議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 財務電話: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取得了位於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

2.乙方為房地產開發專業公司,具備多年的房地產開發經驗,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與維護體系、質量控制體系以及房地產延伸價值服務體系等,並儲備了大量優秀管理人才,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各階段、各環節均具有強大的專業技術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過輸出專業的管理及技術,為委託方創造更高的效益,為社會奉獻更多高品質的商品房。

3.甲方充分認可乙方在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域的管理能力和經驗,同意委託乙方全面負責上述地塊項目開發建設的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該項委託。

為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互利等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合同書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土地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界址點座標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附屬文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3.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為【拍賣/招標/收購等】,用地性質為【住宅/商業/綜合或其他】用地。

4.地塊面積:宗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最終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登載的面積為準。

5.主要規劃建設指標:容積率為限高為_________米,公共配套。 其中,規劃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密度為綠化率 為__________%,商業配套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規劃部門核准的指標為準)。

6.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商業配套、公共服務設施】。

7.土地現狀:

【淨地/待拆遷】【周邊大市政配套建設情況、土地平整情況】【已交付/於確定期限前交付】

8.與項目有關的合同文件及審批文件: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9.其他項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別規劃限制條件/部分動工等情況】。

二、委託方式

甲方現委託乙方負責項目部分前期管理、規劃設計管理、工程營造、成本管理、營銷管理、竣工交付管理等環節的項目開發管理。

三、項目委託管理的基本原則

1.甲方作為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擁有項目開發中的投資決策權、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甲方依法享有項目的投資收益,承擔項目投資風險。

2.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委託管理職責和義務,獲得合同約定的收益。

3.乙方組建項目管理團隊,對甲方董事會負責,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或甲方董事會的特別授權許可行使項目日常經營管理權,努力實現項目管理各項目標。

4.項目建設活動實行合同制管理,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由乙方項目管理團隊進行合同簽訂、履行的全過程管理。

四、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管理工作內容

1.在甲方的協助下完成項目的前期報批工作。

2.負責項目規劃設計階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設計成果質量。

3.協助甲方通過招投標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設備採購等的具體承包、供應單位。

4.協助甲方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各類合同的洽談、簽署,負責合同履行的全過程管理。5.負責現場施工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6.負責項目策劃、推廣、銷售管理。

7.審核、簽證工程進度報表及提出進度撥款意見,負責施工中出現的工程設計變更的報批手續。

8.組織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和規劃驗收,組織、督促各承建單位及時編制工程結算及有關技術資料的整理彙編,並提交甲方。

9.負責組織實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0.負責合同約定期限內的房屋維保工作。

五、項目委託管理的目標

1.工程質量管理目標:符合設計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並達到乙方類似系列產品品質。

2.工期管理目標:本項目總體建設週期暫定為_______個月(以首批施工許可證領取之日起開始計算);以上時間目標均為估算,以雙方正式確定的框架性開發計劃與項目分期開發方案為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框架性開發計劃提交甲方確認,在項目總體規劃方案審批通過後個工作日內將項目分期開發方案提交甲方確認。

3.工程成本管理目標:在項目定位、產品設計階段,形成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標;在項目施工圖設計完成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由乙方組織施工圖預算,經甲方審核確認後作為工程預算成本管理目標。根據項目招投標情況,及時跟蹤成本變動情況,如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應隨時上報甲方,由甲方審核、確認後實施。

4.項目房產銷售週期及銷售率目標:本項目分期開發、銷售,預計項目第一期不晚於________年_月獲得預售許可證並正式開盤銷售,於________年_月之前完成 可銷售面積_______%的銷售(甲方保留物業計入已銷售面積)。項目銷售週期以雙方正式確認的銷售計劃為準。乙方在項目總體規劃方案審批通過後________個 工作日內將項目整體銷售計劃提交甲方確認,並根據項目分期情況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許可證後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當期銷售計劃提交甲方確認。如遇特殊情況,包括房產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甲方特別要求放緩銷售節奏,則雙方協商適當決定延長銷售週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重大傷亡事故,符合項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標準。

六、項目管理團隊及雙方代表

1.為方便項目的開展,乙方同意派駐相關專業管理人員組成管理團隊,負責具體實施本合同約定的管理事項。管理團隊的人員編制、人選及基本薪酬福利標準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書面報送甲方確認。

2.乙方派駐人員履行甲方經營管理班子的相關職責,並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工作。甲方可委派人員參與項目開發建設的管理工作,但如果甲方委派規劃設計、工程營造、成本管理、營銷策劃專業技術人員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的,其專業能力應得到乙方的認可。

3.甲方代表為其委派的姓名為___________

乙方代表即其委派的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甲乙雙方之間有關文件的傳遞、接收以及指令的發佈等均由各自代表簽字確認,但任何涉及甲乙雙方實質性權利義務關係的文件,均須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除在文件簽收中予以確認外,雙方代表對文件的簽收並不表明對簽收文件內容的確認。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代表更換的,必須提前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5.甲乙雙方均可以正式方式對各自代表進行授權,代表雙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七、與委託管理相關的費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委託事項,甲方應承擔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幾個方面的費用:

1.根據乙方派駐的管理團隊人員情況,乙方派駐人員的基本管理費由甲方承擔,具體見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屬文件一。

2.甲方應按項目房產銷售總金額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項目開發委託管理費,具體見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屬文件二。

3.項目開發委託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其指定單位,並由收款單位向甲方開具發票。

4.上述費用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應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項目開發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前期工程費、市政配套費、招標代理費、設計費(包括但不限於規劃設計費、建築設計費、景觀設計費、精裝修設計費、人防設計費、弱電設計費、綜合管線設計費等)、監理費和工程造價、審計、法律服務、物業管理等諮詢費以及營銷費用等各項相關費用。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額外工作的,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實際工作量,根據本合同約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協商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效識別日期

(1)提交位於(地點)的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 合同書】【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第三部分 】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甲方執_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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