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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委託協議

股權委託協議

近年來,資本市場投資趨向多元化,股權委託是完善國企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途徑,那麼對於股權委託協議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股權委託協議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股權委託協議
股權委託協議範文1

本協議在下述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 於:

1. 甲乙雙方為依據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

2. 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股權的相關事務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1 甲方委託乙方轉讓甲方持有的 的 %的股權。

1.2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根據對交易項目的盡職調查結果,按照交易規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

第二條 股權擬轉讓價格及轉讓比例

2.1 股權擬轉讓總金額:人民幣 億元(以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2.2 股權轉讓比例: 的 %的股權。

第三條 服務費

3.1 甲方同意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時按股權轉讓實際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服務費。

3.2 甲方在股權轉讓方與股權受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3.1款所約定之委託轉讓服務費。

乙方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乙方開户行:

開户户名:

賬號: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聲明:不會因為甲方沒有履行內部審批程序、沒有經過股東會/大會決議通過,不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而導致本協議無效。

4.2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開展本項股權轉讓業務。

4.3 甲方同意依據乙方的交易規則,不直接進場交易,並接受乙方指派的經紀會員於本項目交易過程中提供全程交易服務。

4.4 甲方同意依據乙方的交易規則,於本協議簽訂後接受前述經紀會員對其展開的盡職調查,並接受乙方依據該盡職調查結果做出接受委託或拒絕委託的決定。

4.5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全部委託轉讓服務費。

4.6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委託事項。

4.7 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一切法律後果。

4.8 乙方應對指定的經紀會員予以統一管理。

4.9 乙方保證將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僅用於本項股權轉讓事宜。

4.10 乙方負責協調本次股權交易的登記、交易、結算等工作

4.11 甲乙雙方均一致認可,本協議的簽署與生效不代表對項目最終成交給予任何保證。

第五條 不越過條款

5.1 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後六個月內(以簽訂本協議日期為基準日),雙方本身或各自關聯人、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關聯企業、法定代表人、公司職員及其親屬、朋友等)、推薦的其他主體之間不越過其他一方私下單獨直接或間接接觸或進行其他各項商業或投資行為,不越過某一聯繫人直接或間接聯繫其他聯繫人或該聯繫人的關聯人、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關聯企業、法定代表人、公司職員、親屬、朋友等)進行其他各項商業或投資行為。如有越過行為,則視為違約,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按本協議約定之標準取得該項服務全部收益的報酬。

第六條 甲方承諾

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甲方作如下承諾:

6.1 本次股權轉讓是甲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的股權權屬清晰,甲方對該股權擁有完全的處臵權且實施股權轉讓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6.2 甲方轉讓股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並獲得相應批准。

6.3 甲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及附件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4 甲方指定乙方作為本次股權轉讓的唯一交易場所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向乙方及時支

付相關費用的,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支付費用總額萬分之五的每日罰息,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上述費用為止;超過五天未付,甲方還須另行承擔應支付給乙方委託轉讓服務費用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2 甲方如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繞開乙方單獨與其他第三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的,無論該協議具體條款是否符合本協議第一條所載之內容,均應視為乙方已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有義務,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服務費,並按本條第7.1款之規定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 協議雙方均應當對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事項、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信息承擔嚴格保密義務。

8.2 如果任何一方泄露對方祕密緻使被泄密方受到經濟損失,或致使其他第三方受到損害的,泄密一方應當向被泄密方和遭受損失的其他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及選擇管轄

9.1 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協議自乙方根據乙方指定的經紀會員對甲方開展盡職調查結果審核通過後生效。

10.3 本協議生效後,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0.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生效,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協議有效期至乙方全額收到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之日,雙方如認為有必要繼續合作的,可於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續簽本協議。

10.6 本協議正本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訂於中國北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託協議範文2

甲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願意出資參與設立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公司)。甲方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

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對公司出資(以下簡稱

二、委託權限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

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知情權

甲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第四條 參與管理權

甲方通過乙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乙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堇事會前,應與甲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乙方在公司股東會、堇事會表決的事項,甲方應事先告知乙方如何發表意見以及如何表決等。乙方在參加公司股東會、堇事會時應嚴格遵照甲方指令執行。乙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董事會召開及表決的情況向甲方作書面通報

如果甲方要求直接參與公司的管理,包括並不限於親自出席股東會、董事會等,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為甲方辦理授權書等所有相關手續。

第五條 投資收益取得權

甲方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第六條 轉讓出資權

在公司工商登記註冊後,甲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

在委託持股期間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全部或者部分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條 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甲方仍委託

乙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後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乙方,則甲方有權取得應分配的財產,乙方應當無條件將該財產交付甲方。

第八條 監督權

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九條 按期足額出資義務

甲方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

第十條 增加或補足出資的權利和義務

如公司股東會決定增加註冊資本金或補足註冊資本金的決定後,甲方有權利並有義務按公司成立時其出資額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增加或補足出資。

第十一條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甲方以其委託出資的數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投資風險。

乙方不對甲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理税費承擔義務

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否則,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依本協議約定行使股東權利

乙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當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乙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第十四條 乙方無權處臵因甲方委託而形成的股東權利

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予、放棄或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臵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第十五條 支付代表股份投資收益的義務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逾期交付金額向甲方按日支付1‰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協助轉讓義務

在甲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對此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第十七條 乙方無權就委託事項收取報酬。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免費委託,乙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五、保密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各方對協議本身、以及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違反該等保密義務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並且還應當全額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六、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如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要求解除本委託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在協議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應將代表股份轉移到甲方自己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乙方依法轉讓代表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協議期限內破產或終止經營的,代表股份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乙方清算組應當無條件將該代表股份轉移到甲方自己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三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令將代表股份全部轉到自身名下或者第三方的,當乙方名下股份的全部轉讓完畢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爭議解決條款

第二十四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自甲方及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並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委託協議範文3

轉讓方及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受讓方及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元,註冊地____省_____市,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於____年___月___日)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其主營業務是投資建設____________項目。

2、甲方為目標公司合法股東,合法持有目標公司___%股權,現甲方自願將合法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每 %股權作價人民幣 元整,乙方同意以上作價受讓上述目標股權。

3、乙方購買目標股權後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乙方不參與目標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行使目標股權對應的股東權利。據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概述

本次股權轉讓的標的為: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及基於此而產生的一切派生、衍生權利及權益。具體轉讓股權的數量,按以下約定的期間,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金額的核算。

第二條 股權轉讓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以轉賬方式購買受讓股份,股份受讓的最終具體份額,以乙方最終支付的金額,按上文作價約定進行核算。

第三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目標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已完全履行了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甲方保證擬轉讓的目標股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如存在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給其他人,不得在目標股權上設定任何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第四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目標股權,並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

2、乙方保證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將上述股權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以甲方名義代為持有目標股權,並以甲方名義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委託,並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作為目標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目標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4、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為持有上述目標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全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甲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乙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5、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擬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時,甲方須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並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6、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為無償委託,甲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因甲方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目標股權被查封、凍結、執行的,甲方應及時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作出説明,並提供任何其他財產向上述機關申請解封,保證不得損害乙方的任何權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甲方瞭解目標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必要時,甲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

2、乙方作為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目標股權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其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4、如目標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乙方仍委託甲方參與清算,如經清算後目標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甲方的,乙方有權基於目標股權取得應分配的財產。

5、乙方作為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甲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6、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並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乙方以其持有的目標股權為限,對目標公司的投資風險承擔有限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承認及確定凡彼此就有關本次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的主要條款而交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均屬機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主要條款及本次交易)。本協議雙方保證對所有該等資料絕對保密,而在未得對方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有關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1、公眾人士知悉或將會知悉該等資料(且並非接受該等資料之契約者擅自向公眾披露);

2、按適用法律或法規所需披露之資料;

3、由任何一方就本協議主要條款所述交易而需向其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披露之資料而該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亦受本保密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應將上述股權轉讓款全部返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如乙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應將剩餘股權轉讓款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之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委託持股期間,本協議解除以甲方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乙方名下為準。

4、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的,本協議因該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而終止。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及由此而簽署的其他補充文件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目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壹份留存證明人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委託 協議 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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